唯識學(一)《八識規矩頌》
--第七意識(4之1)(本篇文章為張玄祥居士所撰,未經同意,請勿引用轉載。)
一、頌文
1.原文
頌一曰:「帶質有覆通情本,隨緣執我量為非。八大
遍行別境慧,貪癡我見慢相隨。」頌二曰:「恆審思量我相隨,有情日夜鎮昏迷。四惑八大相應起,六轉呼為染淨依。」
頌三曰:「極喜初心平等性,無功用行我恆摧。如來現起他受用,十地菩薩所被機。」
2.斷句
頌一曰:「帶質、有覆、通情本,隨緣、執我,量為非。八大、
遍行、別境慧,貪、癡、我見、慢,相隨。」頌二曰:「恆審思量,我相隨,有情日夜鎮昏迷。四惑、八大,相應起,六轉呼為染淨依。」
頌三曰:「極喜、初心,平等性,無功用行,我恆摧。如來現起,他受用,十地菩薩所被機。」
二、頌一相關名相說明
(一)帶質:
第七末那識之所緣境為三境(性境、帶質境、獨影境)中的帶質境(詳三性之意義),而帶質境為有實際的塵境為識所緣者。
例如第八意識的清淨體性緣聲塵時,我們的體性映照有聲塵時,依它起自性---起聞性,起自性功用後,法性會生起,而生起法相,此時的法相即是聲音。第八意識大圓鏡能夠鑑照聲塵,在心中所現的境即第八意識的相分,此相分有其本質
(聲音),為第七識所依緣,此第七識所緣者是為帶質境。而第八意識大圓鏡鑑照的如果是為色相---人或山者,當色相消失時,內心仍然存在有山的影像之行相,形成一個法塵種子,當法塵種子再起現行時,山的影像形狀乃現,以其觀想力乃現出影像,因此此法塵沒有一個實質的法塵,卻可以被第七識所緣,此緣起法塵稱為「似帶質境」;亦即沒有一個實際的影像來做依緣,卻以八識法塵種子為緣而現其相,故能從腦筋記憶中去喚起影相,為帶質境中的似帶質境。(二)有覆:
有覆與無覆是對待語,有覆是受煩惱障及所知障二障所覆,如淨虛空受煙雲等障,故相似不淨。無覆是識之清淨相者,謂此真如本性清淨,行者能出世間證真如道,漸除二障所有種子,始得本性清淨,猶如大風吹煙雲等。當金剛喻定現在前時,滅離一切障種子盡,得淨法界究竟轉依,始名清淨相。
識之性分為三類,即善、惡、無記等三
(詳三性之意義),三性中無記性以有覆、無覆來做無記性之別類。有覆無記性屬於第七意識所有,無覆無記性僅有第八清淨本識才有。什麼叫做無記性,非屬善、惡性者稱之。何謂有覆?言被二障所覆蓋者,二障即是煩惱障及所知障。惱亂身心,令行者不能寂靜者,名煩惱障。煩惱障者,謂執實我見以為上首,另百二十八根本煩惱及隨煩惱,若所發業并所得果,皆攝在中,皆以煩惱為根本故。所知障者為覆蓋所知之境,但無顛倒性起,僅是令不顯現者,名所知障。所知障者,以執遍計所執諸法見以為上首,所有無明法、愛、恚等諸心心所法,及所發業并所得果,皆攝在中,皆以法執及無明等為根本故。
《佛地經論》云:「無二障體,若善無覆無記心中無法執者,云何不能了達法空;亦無我執,云何不能了達生空;此既由與第七識中我執俱故,不達生
(我)空,亦應由與第七識中法執俱故。不達法空,既似相分、見分而起。云何不名法執所攝,諸佛菩薩無漏智等亦有二分。云何非執,是故緣生相分、見分,依他起攝。若於此上,妄計心外,或定性有,方名為執。故所知障在第七者,遍與六識三性心俱,非相應品且止廣諍。」(三)通情本:
三境中帶質境有三種通情本,即性通情本、種通情本、界通情本等。而情本者是何意?「情」者謂能緣之見分,緣一切法塵;「本」者即為本質。「情本」可說是依何種本質而生其情見者,其著境後生功用合稱為「帶質通情本,性種等隨應」。(詳前期文章之帶質境解釋文)
(四)我執:
第七末那意識以第八識的見分為所緣之境,它於所緣境上虛妄生起一個我相,思慮起均以我為中心,認知第八識的相分法塵是我、我所,這是末那識的錯覺,所以在三量
(現量、比量、非量)上屬於非量,故非我計我,是謂我執深。護法論師曰:「五八無法亦無人,六七二識甚均平。」是指五識八識無我法二執,六識七識有我法二執。有我執生起,與眾生易生爭端,有法執不滅,永執業緣為真,脫離不了輪迴。以攝大乘所說,能遍計心唯是意識,故知五識不緣遍計所執自性,如無分別
--無推求等諸見,故不能計有我,故亦不能計度諸法。然而由意識起計我、計法、起愛恚等,引五識中非見所攝,愛恚識等起。雖無有見而有愛、恚、無明等法二障所攝,是故二執分別推求。唯有在第六、第七意識,若愛、恚等非見所攝,不推求者亦在五識,諸我執等煩惱障礙體性,唯在不善、有覆無記等二心中有。若法執等所知障礙體性,亦在無覆無記心中。二乘無學亦起現行故,無學位
(八地菩薩或阿羅漢)中無有不善有覆無記,此就二乘名為無覆。若對菩薩言還是染污故,亦名有覆,故所知障亦名無覆,亦名有覆,一體二名所望別故。煩惱障中有所知障,是所依故,必執有法而計我故。體雖無二而用有別,如一識體取境用多,由此熏生一種子體亦有多用,起時雖俱而漸次斷。聖道勢力有分齊故,若所知障就二乘說無覆無記,四無記中何無記攝,異熟生攝,以從異熟識生起故。若爾何者非異熟生。如增上緣餘所不攝皆此攝故。威儀等心不堅執故,非普遍故。(五)三量:
三量者是現量、比量、非量,以心與心所緣對之境,量者有測量、量知其所緣境相之意。(詳前期之文章說明)
(六)八大:
是唯識五位百法法相中的名詞,在心所法51位階中,廿隨煩惱法中有八大隨煩惱法,即是(1)掉舉、(2)昏沉、(3)不信、(4)懈怠、(5)放逸、(6)失念、(7)散亂、(8)不正知等八,也是有點境界的行者所具有的煩惱法。(詳前期五位百法圖表及說明)
(七)遍行:
是唯識五位百法法相中的名詞,在心所法51位階中,五遍行者為(1)觸、(2)作意、(3)受、(4)想、(5)思。(詳前期五位百法圖表及說明)
(八)五別境:
是唯識五位百法法相中的名詞,在心所法
51位階中,別境者是修行人所特有的境界,非修行人雖具有,但不強烈,五別境為(1)欲、(2)勝解、(3)念、(4)定、(5)慧。(詳前期五位百法圖表及說明)
三、頌文解釋
「帶質、有覆、通情本。」
這是在說第七意識的行相,所緣的境相中,第七意識以帶質境為境緣,另外第七意識又稱末那識,末那識才是真正的思量意識
(第六識雖稱意識,實即在於分別及了知其境緣而已),又第七意識雖緣帶質境,但以非實有本質的似帶質境為所依緣,故所緣大都是些前塵影事。因為第七意識善於思量,但無善惡心性感知,故善、惡、無記三性中是屬於有覆無記性,有覆者係受煩惱障及所知障所覆,雖煩惱障較前淡薄,但還是留有一些。本來清淨體能知一切境,了知十方界一切事,但為何不能如佛的知見,都因妄執我、法而障礙自性,故末那識的所知障大於煩惱障。但以非實有本質的似帶質境為所依緣,故有三種通情本,即性通情本、種通情本、界通情本等。「情本」可說是依何種本質而生其情見者,其著境後生功用合稱為「帶質通情本,性種等隨應」。
(1)
性通情本:第七意識之見分,本緣第八意識見分所生之相分
(真心所映照之相),故說一半與本質同種生,另一半與本心(第七末那識)能緣之見分同種生。前者(第八意識)為無覆無記性,後者有覆無記性,故其性可謂不定。簡而言之,行者心緣無覆無記性真如自體,則是真心實境所現,此心為淨念善心遍一切境;若隨而偏緣第七末那種性起心法,並執迷造諸惡業;反之,則能悟我法二空理,斷煩惱諸業。(2)
種通情本:謂此帶質境相分之種子,亦隨本質來源不同,與能緣之見分不同而不定。簡而言之,行者心緣第八識之根本種子,再緣前七轉識見分之自種子,若能住法不動,則是真心所現實境;若隨而遍緣前七轉識自種子而起心法,並執迷不放,此是妄想種性,無真實可言,亦是煩惱法塵而已。
(3)
界通情本:謂此帶質境相分所顯示之界地,通於本質與能緣心見分之界繫不同而現不定相。行者入禪定中,禪心覺知歷歷而入無所有相
(有法無住),則證無生法忍。若行者心現三界九地諸相,則心隨各界繫而轉。因各界繫為帶有本質境,吾能緣之見分隨而通此情本,故入滅後當生入此各界繫中。菩薩悟無生法忍,住境不生心,有界繫不被縛,可謂脫離三界九地。「隨緣、執我,量為非。」
第七末那識所緣之境為帶質境或似帶質境,以第八意識見分所現本質境緣為所依緣,非如第六意識所緣的為真實法塵境,所轉的為似帶質境
(虛幻法塵)。故初機行者第六意識未調伏時,第七末那識隨外緣(來自第六意識的強分別心)起煩惱思量,當第六意識妄執分別我執滅時,第七末那識依內緣(八識種子法塵)起煩惱法。在第七識妄執內緣諸法塵時,都認為諸法中有一我相,還以我為中心,故我執深重,對一切法起我喜歡、我討厭等以我中心的思量。當然第七末那識所緣諸緣所生之憶想,都是空花水月,故其境為非量之境。且末那識屬有覆無記性,不會去做善、惡事,常常保持一中庸無記的態式,行者滅第六意識後,會覺得不想做善事,當然壞事更懶得去做,不會做壞事。
此心量為非量的毛病不去,無法開發出佛性的大圓鏡智,要能滅所知障之知見,發起大圓鏡智,得非量之心不要起。而壓抑所知之能力者為我痴、我見、我慢、我愛等四根本惑及八大煩惱中的不信、放逸、懈怠等煩惱所纏裹,因而把清淨體能見的大圓鏡智隱藏覆蓋起來。
緣起法相說明:第八意識的清淨緣聲塵,有聲音飄到我們的體性,依它起性起聞性、起自性,會法性生起,而生法相,法相即是聲音。第八意識大圓鏡能夠鑑照聲塵,在心中的境即相分,有本質
(聲音)是為帶質境。而第八意識大圓鏡鑑照的如果為人或者山,山為色相,色相消失時,內心仍然存在有山的行相,形成一個種子,種子現起時,山的形狀乃現,以其觀想乃現出影像,因此沒有一個本質,卻可以緣起的稱為「似帶質境」;沒有一個實際的影像來緣,以現其相,卻能從腦筋記憶去喚起相,為帶質境中的似帶質境。第八意識本身亦有見分,是為本覺
(《楞嚴經》所示),第八意識覺知的境界為証自証分,是為本體界,雖然是空無,卻能映照一切境,生起法時的是自証分,產生影相的是相分,一切法皆如是。第八意識有時所映照的是實境,有時是虛境的,或者此世界,或者他世界,所現化出的境界,皆是虛幻不實在,在心中皆是屬於幻化。因此不可相信腦筋所現的境是真,皆是虛幻不實。譬如以前記憶的人或亡者,只要想起仍然能夠喚起影相,雖非實境,但卻仍然留有影相,所以是虛幻不實,皆是(大多)第八意識所變現。第七識對一切緣非真認為是真,妄執為我,因非我計我,其量為非,僅依妄想而執為真實。
「八大、遍行、別境慧,貪、癡、我見、慢相隨。」
修證到第六意識妄執心調伏之行者,已經由
51善惡心所法中,去掉了33個心所法,尚有18個心所法相應。留存有基本心識的功用---五遍行(1.觸,2.作意,3.受,4.想,5.思。),勝別境中的慧心所,以此慧力已破滅了33個善惡法的執著。至此階段的行者,還留存著八大隨煩惱法(1.掉舉,2.昏沉,3.不信,4.懈怠,5.放逸,6.失念,7.散亂,8.不正知等八)。更留存有四大根本煩惱待破解,若此四根本煩惱(貪、癡、我見、我慢)不滅,平等性智無法顯露,大圓鏡智更無法生起,故到此境界的行者,煩惱障少了點,俱生法執猶強,能知的神通力猶被四大根本煩惱所覆蔽,故大圓鏡智能知一切境的功用一定要證得,使我、法二執永伏。行者開始學習打坐,或許定力較好不胡思亂想,當修証到第七意識時,念與定似退失,必須以智慧去破解一切煩惱法。禪定中所產生的智慧,可化解一切的煩惱,而世間禪定中有定而煩惱不起,下坐後煩惱又起,卻無法克制。而般若智慧於行、住、坐、臥之間,即可照破一切煩惱境。一切的行法,皆是必須以般若智慧來主導,方不至於偏差。如果心有絲毫的偏差、不正知,即是有病
(心病)。貢高我慢心有時甚為微細,有正知見時舉止謙卑、有禮,修行者常常是不依附權貴,卻照顧低下的眾生。在開悟的行者即有八大隨煩惱境,此等境困擾著修行者,前已有略述,現再述說。
(1)
掉舉:是指心妄動、浮躁不安,心眼開的行者,靈知靈覺知一切事,若不能放下,內心深處、今生不如意事,小時候障礙養成的執著心,都放不下時稱為掉舉,障礙行者定力。(2)
昏沉:心眼開者遇障礙,身不能自主,或打坐時姿勢不對,氣機不能循序進行於色身時,所誘發的昏睡狀,應使身體氣脈維持暢順,才不致於昏沉,而不能照一切境緣。(3)
不信:修行時境界頻頻出現,產生信心危機,疑神疑鬼無智慧把持,對心虛俇不實不能認知,更對所皈依的諸佛、菩薩信心動搖,甚至在遇到業緣逆境時,心生起懷疑心,是信心不足。(4)
懈怠:行者毀戒、破戒,護法神他往不護,自力無慧自持,造成無修行的原動力,若處懈怠不精進時,當再多結善緣。(5)
放逸:戒律不守,謂要得解放,故有意無意間毀戒,造成行為放蕩、縱逸,不肯向上前進,規範自心。(6)
失念:心眼開者失去一般的記憶力,常常造成生活、行為上的無奈,此是二地菩薩的煩惱障,待身體氣脈多餘的氣消退後,營養平衡時,睡眠正常時,當可恢復相當的記憶力。(7)
散亂:開悟行者心很敏感,又無能力攝受自心,讓它不亂攀一切感知的境緣,故造成心思旺盛而不能自止,心成散亂狀。(8)
不正知:開悟行者受魔擾,行者執著自以為是的感知,想當然耳的心念當做真實,並加以傳播徒眾,無正知見,故屬惡慧之見。四根本煩惱中,僅餘貪、癡、我見、慢等相隨。貪、癡是三毒
(貪、瞋、癡)中的二毒,此時行者瞋心已能控制,奈無始劫熏習的貪毒還未滅去,不知因緣果報真實的癡心也還沒破解,這些都是俱生我執、分別法執在做怪。此時行者因已有心通力,能覺知一切境,會因不察自心的虛實狂妄,很容易看不起別人或初機行者,產生貢高我慢心還不自知。除非是不動地菩薩或大阿羅漢,很少修行者不帶有貢高我慢心的,行者當體知心有分別高下,你修得好,我修得好,你層次在那?即是有所見,即有貢高我慢心。或見出家眾不想頂禮參拜者,均是心中有我見,亦有我慢心者。(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