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爾辭庫--名相篇--禪定瑜伽類


瑜伽十七地法句

瑜伽十七地,略有五地,一者資糧地,二者加行地,三者見地,四者修地,五者究竟地。又廣分別有十七地。瑜伽十七地法句嗢 udāna 意譯作自然、法句、歎、撰錄、自說、無問自說、感興偈。九分教之一。

法句嗢udāna曰:

五識相應意,有尋伺等三;三摩地俱非,有心無心地;聞思修所立,如是具三乘;有依及無依,是名十七地十七地名稱如下。

一者五識身相應地。

二者意地。

三者有尋有伺地。

四者無尋唯伺地。

五者無尋無伺地。

者三摩呬多地。

七者非三摩呬多地。

八者有心地。

九者無心地。

十者聞所成地。

十一者思所成地。

十二者修所成地。

十三者聲聞地。

四者獨覺地。

十五者菩薩地。

十六者有餘依地。

十七者無餘依地。

如是略說十七,名為瑜伽師地。

《正法念處經》云:「復次比丘!知業果報,觀四大天王,更無餘地。作如是念,四天王天,無量無邊。如是盡觀於須彌山,四面受樂,右遶遊行,日月遊行,遶須彌山,隨在何方,須彌山王,則有影現,人說為夜。閻浮提北,名曰風輪,持北方星,輪轉不沒,風輪持故。諸外道等,見此辰星,北斗七星,常現不沒,便謂此星能持一切世間國土,不如實知,不知風力之所持也。如是外道,少分有知。

比丘如實觀,四天王天,厭離生死,見天退苦,觀已厭離,生死無常,一切破壞,一切變動,一切別離,一切業藏,諸業流轉。如是比丘,以聞知見。復次行者,內觀於法,順法修行,一切愚癡凡夫,貪著欲樂,為愛所縛,為求生天而修梵行,欲受天樂,如是比丘,深生厭離,不樂不著,不修不味,觀諸樂已,以聞智慧,見彼比丘,能與魔諍,欲度生死海,得十七地。

地神夜叉,聞已歡喜,告虛空神,空行夜叉,聞已歡喜,告四天王。如前所說,次第乃至無量光天。閻浮提中,某村某邑,某城某國,某種姓中,某善男子,名字某甲,以信出家,剃除鬚髮,而被法服,與魔共戰,欲出諸有。如是無量光天,聞已歡喜,告餘天曰:閻浮提人,順行正法,我今隨喜,此人發心,欲出生死,與魔共戰,持戒正行,欲與魔戰,減損魔軍,增長如來所說正法。」

修行境界有五種相:一者異門相,二者瑜伽相,三者轉異相,四者雜染相,五者清淨相。如是五相。當知如前處處分別。又一切法,無不皆是瑜伽師地,以瑜伽師用一切法為依緣故。此中存略,且說十七地。又七地,具攝一切文義略盡。

十七地中,初之九地,明三乘境。分之為四,初、二地是境體,一切皆以識為性故。次三地是境相,細異故。次二地是境用,定散二時起作用故。後二地是境位,有心無心二位別故。

由體依相有其作用,位次別故。立九地境,境體二者易知難知,以為先後。境相三者,中細品以為先後。境用二者,勝品劣品以為先後。境位二者,顯時隱時以為先後。此下二地,明其境用,即以勝劣而為前後,是謂此地之來意也。

故知十七地即是指十七種境界。在修瑜伽行之際,依行者之行共有十七種境界。即:

()五識身相應地,()意地,()有尋有伺地,()無尋唯伺地,()無尋無伺地,()三摩呬多地,()非三摩呬多地,()有心地,()無心地。此中,初九地係屬三乘境,觀此境能起以下六地之行。

()聞所成地,(十一)思所成地,(十二)修所成地,(十三)聲聞地,(十四)獨覺地,(十五)菩薩地,(十六)有餘依地,(十七)無餘依地。

再依此行得證以下二地之果,以此表示境行果之順序。

《正法念處經》云:「修行者內觀於法,隨順修行,此比丘如是觀已,得十七地,心常樂觀,第一實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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