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爾辭庫--名相篇


三十二種不共事業

爾時世尊復告文殊師利童子菩薩言:善男子此大悲門,即是一切菩薩之母,菩薩住是大悲之中,即能建立三十二種不共事業,日夜勤修速得圓滿。

云何名為三十二種不共事業?所謂菩薩若見一切愚癡、重闇、長眠、大夜、無智眾生,便以智慧先自覺察;復以智慧覺悟一切愚癡眾生,是名菩薩第一不共事業。

【註:愚癡moha mūdha。又作癡、無明。即無智無明,闇愚迷惑,對事物不能下一適當判斷。為六種根本煩惱之一,亦為三毒(貪、瞋、癡)之一。廿二種愚癡─(1)執著補特伽羅(pudgala)及法愚癡(執著我法愚)、(2)惡趣雜染愚癡、(3)微細犯愚癡、(4)種種業趣愚癡、(5)欲貪愚癡、(6)圓滿聞持陀羅尼愚癡、(7)等至愛愚癡、(8)法愛愚癡、(9)一向作意棄背生起愚癡(純作意背生死愚)、(10)一向作意趣向涅槃愚癡(純作意向涅槃愚)、(11)現前觀察諸行流轉愚癡(現觀察行流轉愚)、(12)相多現行愚癡、(13)微細相現行愚癡(細相現行愚)、(14)一向無相作意方便愚癡(純作意求無相愚)、(15)於無相作功用愚癡、(16)於相自在愚癡、(17)於無量所說法無量名句字後後慧辯陀羅尼自在愚癡、(18)辯才自在愚癡、(19)大神通愚癡、(20)悟入微細祕密愚癡、(21)於一切所知境界極微細著愚癡(於一切所知境極微細著愚)、(22)極微細礙愚癡。其中,執著我法愚及惡趣雜染愚係就初地所斷之惑障而言;微細犯愚及種種業趣愚係就第二地所斷之惑障而言;欲貪愚及圓滿聞持陀羅尼愚係就第三地所斷之惑障而言;等至愛愚及法愛愚係就第四地所斷之惑障而言;純作意背生死愚及純作意向涅槃愚係就第五地所斷之惑障而言;現觀察行流轉愚及相多現行愚係就第六地所斷之惑障而言;細相現行愚及純作意求無相愚係就第七地所斷之惑障而言;於無相作功用愚及於相自在愚係就第八地所斷之惑障而言;於無量所說法無量名句字後後慧辯陀羅尼自在愚及辯才自在愚係就第九地所斷之惑障而言;大神通愚及悟入微細祕密愚係就第十地所斷之惑障而言;於一切所知境極微細著愚及極微細礙愚係就第十地滿心金剛喻定現在前之際所斷之惑障而言。】

若見眾生愛樂二乘其心狹劣,菩薩便起廣大之心,令其安住大乘法中,是名菩薩第不共事業。

若見眾生愛樂非法,縱恣三業無善法欲,菩薩自住正法園苑;復令眾生住正法中,是名菩薩第三不共事業。

若見眾生邪命自活矯詐貪求,先以自身住於正命;復令眾生安住正命清淨法中,是名菩薩第四不共事業。

【註:邪命mithya-jīva,巴利語 micchā-jīva。八邪行之一。指不以正道而以邪曲之方法生活。全稱邪活命。比丘如為得衣食資具而說法,即稱為邪命說法。大智度論卷三載有四種邪命食,即:(1)下口食,謂種植田園,調合湯藥,以求衣食。(2)仰口食,謂仰觀星宿、風雨,以術數之學求衣食。(3)方口食,謂曲媚權門,阿諛富豪,巧言而求食。(4)維口食,謂研習咒術、卜算吉凶以求衣食。又同書卷十九則說邪命有五種,而稱五種邪命(又稱五邪),即為得財物而行如下五事:(1)以詐欺表現奇特之異相,(2)誇耀自己之功德,(3)占吉凶,(4)高聲威嚇,(5)稱讚供養者。《摩訶僧祇律》卷七亦列舉身邪命、口邪命、身口邪命等三種邪命。又稱惡損生、邪命養生、不作邪命。即禁止不由正道,而以邪曲之方法營生,如販賣女色、占卜吉凶等邪命之法。

若見眾生撥無因果,及一切法起大邪見,自住正見;復令眾生安住無垢正見法中,是名菩薩第五不共事業。

【註:撥無因果─「撥」即否定、排除之意。撥無因果即否定因果之道理。為五見中之邪見。《地藏十輪經》云:「撥無因果,斷滅善根。」《廣百論釋》云:「若無善惡,苦樂亦無,是則撥無一切因果。」

若見眾生無知惡念積集煩惱,自以智眼安心正念;復令眾生住於正念,破無知闇開智慧明,是名菩薩第六不共事業。

若見眾生棄捨正法住不正法,先自安住正法之中;復令眾生解了正法,是名菩薩第七不共事業。

        【註:正法sad-dharma,指真正之法。亦即佛陀所說之教法。又作白法(śukla- dharma)、淨法,或稱妙法。凡契當於佛法正理之法,皆稱正法,如不取不著之法門、大菩薩之法。據《大毘婆沙論》載,如來正法有世俗、勝義之別,世俗正法指名句文身,即經律論;勝義正法則指聖道,即無漏之根、力、覺支、道支。又俱舍論卷二十九以為世尊正法之體有教、證二種;教正法,指佛所說之經律論三藏;而三十七品等菩提分法,則為證正法。換言之,教正法即世俗正法之體,證正法即勝義正法之體。】

若見眾生慳所覆,菩薩自身起無慳心一切皆捨;復令眾生勤修捨行,是為菩薩第八不共事業。

若見眾生毀犯淨戒,於表無表不能遵行,便以淨戒莊嚴其身;復令眾生堅持淨戒,是名菩薩第九不共事業。

若見眾生瞋恨熾然蘊積諸惡,以慈忍力而自莊嚴;復令眾生安住此法,是名菩薩第十不共事業。

若見眾生身心懈怠遠離精進,自以精進甲冑嚴身;復令眾生捨懈怠心懃勇不惰,是名菩薩第十一不共事業。

若見眾生散亂妄念,菩薩自住三摩呬(samāhita,意譯等引、勝定。)寂靜觀察,亦令眾生捨亂住定,是名菩薩第十二不共事業。

若見眾生惡慧無智,便以智慧而自莊嚴;復令眾生捨離惡慧,具足般若波羅蜜多,是名菩薩第十三不共事業。

見眾生非理作意行於邪道,菩薩即以善巧方便如理思惟,亦令眾生捨於非理安住正道,是名菩薩第十四不共事業。

若見眾生昏亂無知煩惱所害,菩薩自住隨念分別種種分別微細分別,一切境界遠離煩惱;復令眾生斷除煩惱住正法中,是名菩薩第十五不共事業。

若見眾生身見有見牢獄所繫,而以智慧了達自身不為見縛;復令眾生遠離身見,不計於有住正智慧,是名菩薩第十六不共事業。

若見眾生諸根縱蕩,馳流境界不能制伏,而自柔和心無放逸;復令眾生安住律儀,善守根門三業調順,是名菩薩第十七不共事業。

若見眾生無慚、無愧,不知恩報、斷滅善根,便以慚愧而自莊嚴,知恩知報修諸善根;復為眾生說法開示,令具慚愧、能知恩德、圓滿善根,是名菩薩第十八不共事業。

若見眾生為大瀑水波浪所沒,隨業漂溺不能勉出,菩薩自現越渡瀑流到於彼岸;復令眾生斷除惡業,越生死流到涅槃岸,是名菩薩第十九不共事業。

若見眾生剛強難化,而以自身謙卑仁讓、承順師長;復令眾生安住謙敬,是名菩薩第二十不共事業。

若見眾生心懷,於修善者多生障礙,便以善根自嚴其身;復令眾生捨離猜忌障礙之心安住正法,是名菩薩第二十一不共事業。

若見眾生貧窮困苦、復無法財,菩薩示有資生無量具七聖財;復令眾生無所乏少住聖財中,是名菩薩第二十二不共事業。

【註:七聖財─又作七財、七德財、七法財。謂成就佛道之七種聖法。即信、戒、、愧、聞、施、慧等七者。以其所持之法能資助成佛,故稱為財。(1)信財,信受正法。(2)戒財,持戒律。(3)財,自而不造諸惡。(4)愧財,於不善法心生羞愧。(5)聞財,能聞正教。(6)施財,捨離一切無染著。(7)定慧財,攝心不散,照了諸法。】

若見眾生長嬰病苦、四大毒蛇,互相違反傷害身心,菩薩即以無病功德而自莊嚴;復置眾生無諸病惱安樂法中,是名菩薩第二十三不共事業。

若見眾生愚癡無智、遠智光明,菩薩便以智慧光明自嚴其身;復令眾生安住無癡智慧法中,是名菩薩第二十四不共事業。

若見眾生樂著三界穢惡深坑輪迴五道,菩薩巧能自出三界;復以善巧出三界道運諸眾生,是名菩薩第二十五不共事業。

若見眾生違背正道行於邪徑,自安正法;復令眾生住正法中,是名菩薩第二十六不共事業。

若見眾生愛著身命,嚴飾資養冀其長存,不知此身無常不淨,無有慚愧不知恩德,菩薩便現厭惡自身棄捨榮好;復令眾生觀察無常生厭離想,是名菩薩第二十七不共事業。

若見眾生遠佛法僧,菩薩自身紹三寶種;復令眾生紹佛法僧使不斷絕,是為菩薩第二十八不共事業。

【註:三寶tri-ratna ratna-traya,係指為佛教徒所尊敬供養之佛寶、法寶、僧寶等三寶。又作三尊。佛(buddha),乃指覺悟人生之真象,而能教導他人之佛教教主,或泛指一切諸佛;法(dharma),為根據佛陀所悟而向人宣說之教法;僧(sajgha),指修學教法之佛弟子集團。以上三者,威德至高無上,永不變移,如世間之寶,故稱三寶。一體三寶,又稱同體三寶、同相三寶。就其意義與本質而言,佛、法、僧三寶,名雖有三,但體性為一。例如,佛從覺者之立場而言,為性體靈覺,照了諸法,非空非有,故稱佛寶;但佛德足以軌範一切,亦即法性寂滅,而恒沙性德,皆可軌持,故亦稱法寶;又如佛為完全無諍之和合狀態,僧團之特質為和合無諍,故亦稱僧寶。如此則一佛寶而具足三寶。(三)住持三寶,指流傳、維持佛教於後世之三寶,即佛像、經卷、出家比丘等三寶。大乘認為八相成道為住持佛,益世之一切教法為住持法,被教化而成立之三乘眾為住持僧,此三者並稱住持三寶。

見眾生退失善法,菩薩便以善法嚴身;復令眾生住善法中,是名菩薩第二十九不共事業。

若見眾生遠離師長不行六念,菩薩則以六念自嚴;復令眾生常修六念如實觀智,是名菩薩第三十不共事業。

【註:六念sad anusmrtayah,又作六隨念、六念處、六念法。即:(1)念佛,念佛之大慈大悲無量功德。(2)念法,念如來所說三藏十二部經能利益大地眾生。(3)念僧,念僧具足戒、定、慧,能為世間眾生作良福田。(4)念戒,念戒行有大勢力,能除眾生之諸惡煩惱。(5)念施,念布施有大功德,能除眾生之慳貪。(6)念天,念三界諸天皆因往昔修持淨戒、布施、聞慧等之善根,而得此樂報。大小乘對於念天之解釋不同。《大乘依涅槃經》之說,天有三種,即:(1)生天,謂三界之諸天。(2)淨天,一切三乘之賢聖。(3)第一義天,即涅槃。又於此三種天之中,大乘之人僅念第一義天。

若見眾生業煩惱網之所縈覆,菩薩便現裂業惑網;亦令眾生絕生死因安住正法,是名菩薩第三十一不共事業。

若見眾生具諸不善遠離善根,菩薩便自蠲除諸惡具諸莊嚴;復令眾生具足善根遠離不善,是名菩薩第三十二不共事業。

善男子是為菩薩三十二種不共事業,若諸菩薩安住此業,一切善法恒自增長具足圓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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