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典選讀--唯識學簡介(6)
壹、唯識導論
六、高層次禪修與唯識學觀
華嚴宗稱三界皆是一心所作,即是三界唯心,三界者欲界、色界、無色界是也。修善行孝順父母,當得欲界天果報;修禪定入初、二、三、四禪或無想定,入色界天;突破色身束縛,唯是一心,入無色界定中。此三界之因心,決定得果報之處所,故說三界唯心。若行者無一心,則脫離三界有份,是為佛法解脫道行。
因所有現象皆由一心之所變現,故稱三界唯一心。此心為萬物之本體,此外無別法,凡三界生死、十二緣生等諸法,實是妄想心所變作。因之,高層次欲求解脫者,當知三界唯心,萬法唯識。
《六十華嚴》卷十云:「心如工畫師,畫種種五陰,一切世界中,無法而不造。如心佛亦爾;如佛眾生然,心佛及眾生,是三無差別。諸佛悉了知,一切從心轉,若能如是解,彼人見真佛,<lb n="0466a03"/>心亦非是身,身亦非是心,<lb n="0466a04"/>作一切佛事,自在未曾有,<lb n="0466a05"/>若人欲求知,三世一切佛,<lb n="0466a06"/>應當如是觀,心造諸如來。」且舉十重唯識等說明,即:
(1)相見俱存唯識:雖有主觀(見分)與客觀(相分)之別,但二者皆由心所變現,故主觀與客觀俱存乎一心。所謂主觀者是識之所見,稱為見分。識所見後生起法相,是為相分。相分是客觀的事物形象,惟識知後一般人都執以為真見,並以自己習氣相應,後者是為遍計所執性使然。
(2)攝相歸見唯識:客觀乃是隨主觀之作用所顯現者,故包攝於主觀之心、心所(精神作用)中。識的認知過程,常長是識之所見,為識之所緣,都是心緣心者,都是精神做用,無有實體,凡夫則認為時見外境實體,稱為我見。
(3)攝數歸王唯識:心、心所之中,心所係依心王而起,無獨立之自體,故由心王所變,謂一切攝歸於心王。
(4)以末歸本唯識:心王之中,七轉識離本識(第八識)之外無有別體,故歸納於本識。
(5)攝相歸性唯識:以上四種唯識之說,係就識之相而言。惟此識之相乃真如隨緣所現,故自其本性而言,不外是本覺之如來藏。
(6)轉真成事唯識:前惟以真如為其本性而言,今則以真如之理隨染淨之緣,而顯現種種有為法。
(7)理事俱融唯識:本體之真如理與現象諸法之事,相互融合。
(8)融事相入唯識:即現象(事)相互融合無礙。
(9)全事相即唯識:前乃就事之作用論其相入,此言諸事之體互為一體,一即一切。
(10)帝網無礙唯識:如因陀羅網之彼此相映而無盡,一中有一切,一切中有一,復有一切,故重重無盡。
若究其極如帝釋宮之網珠(因陀羅網),一中含有一切,一切中各具一切,重重無盡,事事無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