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4WLOTUS.JPG (4513 bytes)  經典選讀--唯識學簡介(3)      


壹、唯識導論

三、初級修學唯識屬於斷習除惡

法相宗之根本教義,說唯識之相,以五位百法不離識者,即為總門唯識或不離門唯識;五位者:

(1)色法:指物質界。

(2)心法:指構成心主體之識。

(3)心所法:指心之作用。

(4)心不相應行法:非色法、心法而與心不相應之有為法,例如「生住異滅」,便是說明存在之現象。

(5)無為法:其生滅變化並非因緣所作,亦不起作用。五位之中,心王是識之自相,心所為相應於心王作用之心理活動,色法為識所變現,不相應法為以上三位之分位假立者,無為法為以上四位之實性,依此等理由顯示唯識者。

唯識學對於修行人重要處,即是能分辯自心與他心、真心與妄心,自識與妄識,煩惱與菩提,虛妄性與般若性等差別相,也可以知悉幻化境與實相之道理,也能知悉心起心滅的過程。若能打開窠臼,一切種子識現起,何以種子識會執持一切法之種子而不失,何以阿賴耶識稱為無所不藏識,何以阿賴耶識又是不淨識別名。種子識bīja-vijñāna能執持諸法種子,令不失,故名一切種。如何生一切種子,《攝大乘論釋》云:「謂有能生雜染品法,功能差別相應道理,由與生彼功能相應,故名一切種子識。於此義中,有現譬喻,如大麥子,於生自芽有功能,故有種子性;若時陳久,或火相應,此大麥果功能損壞,爾時麥相雖住如本,勢力壞故,無種子性,阿賴耶識亦復如是。」

五位百法,依主觀上的名相講,有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等三科的宗教分類法。佛陀把萬法分為三科的理由,在《俱舍論》說:「為愚、根、樂三故、說蘊、處、界」。就是說:為了不明心理的眾生說五蘊;為了暗於色法的眾生說十二處;為了迷於色心的眾生說十八界。因為五蘊合色法為一,而心法開為四,故較詳細論於心理的分析;十二處開色法為十,合心法為二,較詳細論於生理的分析;十八界開色法為十、開心法為八,較詳細論於物理的分析,可見佛陀說三科用意明確、週延。

【五蘊】:所謂五蘊即:色蘊、受蘊、想蘊、行蘊、識蘊。蘊的梵語叫做塞建陀(Skandha),舊譯為陰、眾、聚。蘊就是積聚的意思。因為五蘊的每一法,都能積集同類法為一聚故叫做蘊;例如:過去、現在、未來三世,內外、粗細、勝劣、遠近等法成為一聚。

(1)色蘊r9pa-skandha是為相,就是:有體積而占有空間,且會變壞,有質礙的物質,是為六根、六境以及無表色。

(2)受蘊vedan2-skandha是受的心所,即普通所謂的感覺,這是表面上的精神作用,諸有情的情緒,苦、樂、捨、眼觸等所生之諸覺受。

(3)想蘊sa3j#2-skandha是眼觸等所生之諸想,也是想的心所,這是由受的結果所起的種種思惟作用。

(4)行蘊sa3sk2ra-skandha是除掉色、受、想、識外之一切有為法心所,亦即意志與心之作用。以及不相應行法。這是意志、決定的作用,也是心所之名,
梵語cetan2 cint為造作之義。即對境審慮而引起心、心所造作之精神作用。近於現代語所謂之「思想」、「意志」等。

(5)識蘊vij#2na-skandha是八識心王的總名,為統一精神作用的根本識,即眼識等諸識之各類聚。我人的身心,就是由這五種要素相合而成的。

眾生不認識五蘊虛假、妄有這個道理,妄執有一實體的真我,因此佛陀說了五蘊以破我人的妄執。吾我的妄執那麼多,為什麼僅說這五種呢?關於此點,《阿昆達磨論(abhidharma大法之意義)》云:「眾生因喜談:身具我事、受用我事、言說我事、造作一切法非法我事、彼所依止我自體事等五事的緣故。」

身具我事就是:對六根、六境所起的我見,所以必說「色蘊」以對治。受用我事就是:當我人接觸順逆之境時,由受心所的作用,產生苦樂二種知覺所起的我執,所以須說「受蘊」以對治之。言說我事就是:由種種思想,發出種種言論,而在此言論上所起的我見,所以須說「想蘊」以對治。造作一切法非法我事就是:由種種善,不善等行為所起的我執,所以須說「行蘊」以對治。彼所依止我自體事就是:上述的四蘊皆依第八識的心象妄執實我,故須說「識蘊」以對治。可見五蘊不外就是我人身心狀態的解析。

【十二處】:處的梵語叫2yatana阿耶怛那,舊譯為入,乃養育、生長之意,所以處就是生長門的意思,即長養心、心所之法。計分為十二種,乃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面對色、聲、香、味、觸、法等六塵境生十二處。因為它是心、心所的生長門,為主觀的心象所依、所緣的所在。前六處為六根,係屬主觀之感覺器官,為心、心所之所依,有六內處之稱;後六處為六境,屬客觀之覺知對象,為心、心所之所緣,稱六外處。普通以十二處攝盡一切法,即:五根眼、耳、鼻、舌、身與五境色、聲、香、味、觸等攝色法,意根攝八識,法處(境)攝其他五法所攝的色,以及一切心所,不相應,無為等諸法。

【十八界】:界的梵語叫做馱都dhātu意譯含有層、根基、要素、基礎、種族諸義,界為各種分類範疇之稱呼,故界具種族、任持的意思。十八界a=62da0a dh2tava`就是:在上述的十二處再細加六識的,所以較之十二處詳細得多。如: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對色、聲、香、味、觸、法等六境,而產生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等六識,合稱為十八界。因為每一界(種類)皆能種類分別,令其自體不失,所以叫做界。六根、六境、六識中,識是指認識的主體而言,根是所依,境是所緣。換句話說:六根是人身器官的分類,六境是客觀事實象的分類,六識是精神作用的分類。按我人的認識作用,不外是由根、境、識等三門的假和合而來,所以十八界可以攝盡宇宙一切萬法無遺。故十八界乃泛指在我人一身中,能依之識、所依之根與所緣之境等十八種類之法。即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能發生認識之功能),及其所對之色、聲、香、味、觸、法等六境(為認識之對象),以及感官(六根)緣對境(六境)所生之眼、耳、鼻、舌、身、意等六識,合為十八種,稱為十八界。十八界中,除去六識,則為十二處,而六識實際亦由十二處之意處所展開,依此,十八界或十二處攝盡一切法。

懂了五蘊、十二處、十八界左右我們的思想與行為後,修行初步就是要超越我們無始劫來,受此五蘊、十二處、十八界虛幻法所左右的現象,因這是粗的觀念認知與習氣的去除,能做的好就是初步修行有成,做不好就是業障太重、智慧不足,當得多懺悔業障、消災顯智,始能進入較高層次的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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