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FLO.JPG (7767 bytes) 依地大悟入法門
           ---修行法門25之19


一、地大圓通法門經文

《楞嚴經》曰:「持地菩薩,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念往昔,普光如來,出現於世,我為比丘,常於一切要路津口,田地險隘,有不如法,妨損車馬,我皆平填,或作橋樑,或負沙土。如是勤苦,經無量佛,出現於世。或有眾生,於闤闠處,要人擎物,我先為擎,至其所詣,放物即行,不取其直。毘舍浮佛,現在世時,世多饑荒,我為負人,無問遠近,唯取一錢。或有車牛,被於泥溺,我有神力,為其推輪,拔其苦惱。時國大王,延佛設齋,我於爾時,平地侍佛,毘舍如來,摩頂謂我,當平心地,則世界地,一切皆平。我即心開,見身微塵,與造世界,所有微塵,等無差別,微塵自性,不相觸摩,乃至刀兵,亦無所觸。我於法性,悟無生忍,成阿羅漢,迴心今入,菩薩位中。聞諸如來,宣妙蓮花。佛知見地,我先證明,而為上首。佛問圓通,我以諦觀,身界二塵,等無差別,本如來藏,虛妄發塵,塵銷智圓,成無上道,斯為第一。」

 

二、經文大意

1.先述宿世修橋鋪路因緣

因積地平之行因,後續持心平之教,依教奉行修證而得果之持地菩薩,即從其座位中起,五體投地頂禮佛足,而白佛說:我憶念往昔,有一叫普光如來者出現於世間。當時我也出家為比丘,且常於一切要津通路口,及田地險惡狹隘處,若有不平路面,會妨礙車輛行走,或會損壞車或馬匹者,我皆予以填平。或做一橋樑,以為津口。或負沙土,以修平各要路。

2.次述替人負重效力因緣

如是勤苦,經過無數量之佛出現於世後,我又行另一種修行法門,即有眾生於市集闤闠垣門處,要人幫他擎物,我主動幫助他人搬其物品,至其所要去的地方,在放下物品後即走人,從來不取他們一錢。我以此效勞我體力,廣結善緣,以身體力行布施。

及至莊嚴劫末之毘舍浮佛現於世時,因眾業感召之關係,世間多饑荒。我當世又是當負荷物品之人,無論距離遠或近,我將物品負荷至目的地後,均僅取一錢而已。或見有牛車,被泥沼陷溺,因我有超人之神力,為其牛車推輪,拔除眾生因牛車陷入泥沼中所引起之苦惱事。

3.地平後修持心平

有一次,該國大王延請毘舍浮世尊供齋,我那時亦將不平之地填平,以待佛通過。時毘舍浮佛(過去莊嚴劫最後一佛)經過時,摩我頭頂對我說:汝現在最重要的是將心地鋪平,若心地能平,則世界間所有地皆會平。亦即欲平大地,先平心地,心平則對外境將起不了煩惱,心若能平,則世界地盡平,是心地等平之感覺而矣。

4.陳述悟境

經佛一開示,我即獲得心開,見我身上物質有如微塵,與眾生緣所成就的器世界中所有微塵,兩者等無差別。而微塵本來之自性空,空性同如,實體本不相留礙,各不相觸摸擊撞。乃至有實際質量的刀、兵器等物,其性亦空如,與色身觸,故亦無有所觸。

5.悟無生法忍、成就阿羅漢果

如此身內地大、器世界地大等二塵之法性,本同一自性,而地大屬堅性,如水火大屬溼暖性,然此各別之屬性非為實有,且一一皆以空為實體,故諸法之本性即為法性,而一切法性本自空。既然一切法性是空,若起一切法塵境,僅屬是生滅法暫住,因法相亦空故。我由此而悟入諸法本無所生,得無生法忍,成就阿羅漢道果。

6.迴小乘向大乘

我在成就阿羅漢果位後,進而迴心入大乘,而入大乘菩薩位中。因迴向大乘菩薩道,使我對諸如來所宣說的,妙蓮花諸無上妙法,例如權實諸法均能知之。

如佛為顯一乘之實義,而施設三乘之權教,是為蓮故示花,從本示跡。在於佛諸會上,了知佛開三乘之權宜方便,顯一乘之實義,是為華開蓮現、開跡顯本。至後佛顯示實教,華落蓮成,則三乘之權教廢,顯示一乘佛乘之實理,是為廢跡立本,成就無上道。

如上諸佛種種知見,生、不生滅法及一乘寂滅佛地,我均能先得證知明瞭,且能在修證諸法中,列為諸弟子之上首。

7.結酬所問

世尊現問藉用根、塵、識、大等四,以何法修入圓通,如我本修因緣,乃因諦觀身、界所現二種微塵,平等無差別,本自空性而悟入諸塵境本如來藏真性,因虛妄而發起塵相。若能了知塵境諸緣,則塵銷智光圓滿不昧。今佛問我圓通修證方法,就我所修證者,乃因以悟知塵相本空,是屬生滅法,塵銷後獲得轉識成圓滿智慧,成就無上道。故地大本修因緣,對我而言,最為殊勝第一。

 

三、修習方法

1.先了知塵相本空

行者當知無數微塵為一微塵所聚,一微塵係因緣法所生,故屬生滅法,微塵法性或本性亦屬空,屬不生滅。行者身具無數微塵,器世界所有微塵更是不可說,然色身微塵與器世界微塵本無二致,其體自性本空。行者之心識本隨緣而成事、或成微塵,若悟知識心本空,此心返妄歸真,則微塵與藏識心如一,本無有礙,故知一切塵相法相本自空,以外在自性空之微塵諸相,觸摸自身之微塵色相,本不相留礙,更無所觸摸、無所壞損。

2.實踐心平則地平

行者當知世界微塵具不平相,然若行者悟知心平,則地不平自平,因行者不具法執故,已無有世間差別等相故。則行者了知心為諸法之本,地由心造,內心既平,外相斯夷不平。如此,行者才能開始修習轉一切塵相,因性空故,滄桑變易,唯是一心,是謂以理奪事,行者悟達理法界。

3.悟知色心不二

行者起修時,先觀想水與泥沙微塵二不同相,當水入泥沙時,二塵相實不相留礙,混合均勻如一。雖水、泥沙二相不同,但結合無礙。行者次觀藏心自性本空,內身外器世界地大微塵色法自性亦空,而如來藏性中色、心本不二,色、心之性本如真空,心空入色相本無有礙,色塵觸摸,心自性兩者屬空,更不相留礙。如此,行者心開見自身微塵,屬理事無礙法界。

4.悟微塵等無差別

行者當再觀想色身微塵,與器世界微塵,法相依法性立,法性依本源空體。如此,依空起性,依性現法相,既然體空,其自性亦空,因性空故,所依起之塵法相亦屬空,本屬無有一物。

如是觀之,則一切刀兵微塵,等如空性,以本如空性之微塵物,壞行者色身之微塵物,當無所觸。如是悟知,則行者得事事無礙法界。

則古德云:將頭臨白刃,猶如斬春風。故刀兵微塵與色身微塵相觸,亦無所觸也。如行者證自性後,當知微塵不礙微塵,微塵不傷微塵;如刺客對伸頸待砍的六祖,三揮其刃,微塵的刀刃觸六祖的身頸,有如斬虛空,六祖頸部毫無所傷,此則是事事無礙法界也。

 

四、修習優劣

由法性悟入行者,本是大乘法器,應具有大根器始得。但行者修習時,先以內氣破色身地大束縛,再悟知理事二相本來,如此得無生法忍智慧。行者獲得解脫智慧後,若能迴小向大,悟入法性本源,悟法性、法相本空,兩無留礙,則能入菩薩位,習得生滅、不生滅諸法,依生滅法起一切種智,利益一切有情眾生。

(  法爾禪修講義  ---  參證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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