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身識悟入法門
---修行法門25之16
一、身識圓通法門經文
《楞嚴經》曰:「優波離,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親隨佛,逾城出家,親觀如來,六年勤苦,親見如來,降伏諸魔,制諸外道,解脫世間,貪欲諸漏。承佛教戒,如是乃至三千威儀,八萬微細,性業遮業,悉皆清淨,身心寂滅,成阿羅漢。我是如來眾中綱紀,親印我心,持戒修身,眾推為上。佛問圓通,我以持身,身得自在,次第持心,心得通達,然後身心引起通利,斯為第一。」
二、經文大意
1.述說往昔因緣
優波離(意即嚴持淨戒)某世時生剃髮世家,早年父即亡逝,其母將他托負母舅,囑咐教其父業---剃髮。其母舅本來為國王治理髮鬚,因國王寵愛,故賜其大象,且許其自由出入王宮,因此而生驕慢心。時有一辟支佛前往其母舅處,請他為此辟支佛理髮。然而此理髮師百般刁難,若此辟支佛早上來,就叫此辟支佛至下午再來理髮;但下午辟支佛再前來時,卻又不予理髮,又叫他明早再來。如是,往復無數次,總之,因其母舅驕慢故不為辟支佛理髮。
此辟支佛有次向優波離述說此事,優波離即為此仙人理髮。理髮後,此辟支佛囑咐優波離說,保留其髮絲容後有用處。此辟支佛更在空中飛騰踴躍,然後乘空而去。此時優波離見此辟支佛神足通智力,隨即發願,願未來世再值此辟支佛,或能遇更勝者,更願了知一切佛法,生生不墮惡道,且若生人世間願恆作剃髮師,供養諸聖者。
當時國王與諸臣眾,亦見此辟支佛在騰空飛躍,心生歡喜。王問此仙人髮鬚是誰所剃。此時,國王之理髮師(優波離母舅)謊稱是他所理,優波離挺身而出,且出示仙人髮絲,稱是我為仙人理髮。國王知事實後大為生氣,即將此理髮師趕出城,並收回賜與的大象,同時並委任優波離為其理髮師。
再後世時,優波離更值迦葉佛出世弘化,優波離亦出生理髮之家,當理髮師乃其願力故。當世優波離隨其父為諸比丘理髮,常出入修行者場所,雖有所聞佛法,卻不能知其意。有比丘告訴他說,這是比丘秘密之事,若不受具足戒,悉不得聽。後優波離真出家後並受具足戒,然依諸比丘誦持戒律,依法而行,但還是不得證出世間之智。
優波離臨命終時,觀知迦葉佛授記護明菩薩,將來人壽百年時,將成佛道,號釋迦牟尼。優波離乃發願來世值釋迦佛時,能隨出家,並發願在那時,所持的戒律,當為第一。
2.追隨佛出家概況
優波離譯云近執、近取,意即嚴持淨戒。優波離即從其座位中起,五體投地頂禮佛足,而白佛說:我為童子時,即常在宮中服侍王室,當理髮師,當然亦為悉達多太子理髮。待悉達多太子出家,我亦親自隨佛出城而去。我雖未出家,但親自觀看如來,六年間辛苦勤快修行之情形,亦親自看到如來成道前,降伏諸魔及制諸外道情形,並親自看到世尊證得解脫世間一切貪欲與煩惱等事。
待世尊成道後,長者優陀夷說服淨飯王,不要再氣世尊私自出家事,並欲前往探視世尊。在淨飯王來探視世尊前,優波離母親先帶領優波離去看世尊,並為世尊理髮。在優波離為世尊理髮中,其母四問世尊言:優波離理髮時如何?世尊四答不同語,一為身太低,二為身太仰,三為入息稍復太多,四為出息稍復太多。其母乃分別告訴優波離童子,身不要太低,時優波離即證得初禪;當其母告訴優波離童子,身不要太仰,時優波離即證得二禪;當其母告訴優波離童子,出息不要太多以致亂心,時優波離即證得三禪;當其母告訴優波離童子,入息不要太多以致亂心,時優波離即證得四禪。當入四禪時,世尊馬上叫人拿下他手中之剃刀,以免傷到人。
後淨飯王探視世尊後,發現世尊周圍徒弟均是外道婆羅門種歸順者,無一釋迦種姓比丘,非常不以為然。即回國中徵召五百釋迦族比丘,這些被徵召人乃將值錢的金銀珠寶,託付出身低賤的首陀羅種姓優波離,但優波離卻拋棄此珠寶,在此五百人成比丘前,先到世尊處求出家,以平等心故,世尊接收優波離出家,此乃優波離前世之願力故。
3.佛示身戒修行
待我出家後,承佛教導我各種戒律,初如二百五十條比丘戒,次如大乘菩薩戒,再如行、住、坐、臥四威儀中,各開顯二百五十威儀,成一千種威儀。再以一千威儀對上三聚淨戒(自性戒、受善法戒、饒益有情戒),成三千威儀。又以三千威儀配對七支(身三口四合七,身三者殺、盜、淫,口四者妄、綺、惡口、兩舌),則成二萬一千種威儀。另貪、瞋、癡等三,復配成六萬三千種威儀,故七支配三毒等,總合成八萬四千微細威儀。
另外,世尊又教我如何不違犯性戒(主戒),性戒者體性即惡,犯則成業,如殺、盜、淫、妄等,是為性業。又教我如何不違犯遮戒(客戒),遮戒者體性本非惡,但能引令作惡,故應遮止,如飲酒亂性、食葷生欲、墾土傷生等,是為遮業。如此,我依教而修,致性業、遮業,悉皆清淨不犯。身與心皆能得寂然無依,泯滅不住,而終成阿羅漢果。
4.如來印我眾中綱紀
在如來所有徒眾中,我因守戒律嚴峻不苟,在大眾中慢慢形成以我的行為做為準則,以我為中心,上下成為綱,縱橫成為紀,以我之行為維繫著僧團之紀律。因此,如來親自印證我心,以持戒修身,修身而得心淨,在大眾中我當首推第一。
5.結酬所問
世尊現問藉用根、塵、識、大等四,以何法修入圓通,如我本修因緣,乃因身識了知一切律儀而悟入。今佛問我圓通修證方法,就我所修證者,乃因以戒律,獲得三千威儀,八萬微細,無不清淨,因執此身戒律威儀,身識不起,於觸知一切塵境時,得身自在,無違順是非等相。再由外在自在而修入內心,使內心對我所守之戒律,能達守戒而不住戒之境界,亦即不因守戒而造成身心之痛苦。如此,心得通達無礙,進而悟入身心互相融通,無有罣礙,終致獲得身心一如,心物合一,一切法無不通達發利,銷滅諸結使,諸漏得能清淨。此是身識本修因緣,對我而言,最為殊勝第一。
三、修習方法
1.認識以戒為師
初機學佛行者,身、口、意三業不清淨故,常有違犯禁戒。世尊示滅前,阿難問世尊,佛滅度後,吾等人無所依附,當以誰為師?佛告阿難言:當以戒為師。師者叮嚀提醒我等不得犯錯,造一切惡業者。戒者音譯尸羅,意指行為、習慣、性格、道德等趨入善行者,特指出家及在家信徒制定之戒規,有防非止惡之功用。戒為實踐佛道之基礎,故與定、慧共稱三學。
2.認識各種戒律
三皈依戒─皈依佛、法、僧等三寶。皈依佛,兩足(福德)尊。皈依法,離欲尊。皈依僧,眾中尊。
五戒─不殺、不盜、不邪淫、不妄語、不飲酒。
八關齋戒─一日中守不殺、不盜、不淫、不妄語、不飲酒、不臥高床、不塗香粧飾、不非時食戒,此齋戒以非時食戒為中心。
優婆塞菩薩戒─六重廿八輕戒(六重者遠離殺、盜、妄語、邪淫、說四眾過、酤酒;廿八輕戒者不供養父母師長、耽樂飲酒、不瞻病苦、見乞不與、見四眾尊長不承禮拜、見四眾毀戒心生憍慢、不持六齋戒、不往聽法、受僧用物、飲蟲水、險難獨行、獨宿尼寺、為財打人、殘食施四眾、蓄貓貍、蓄養畜獸不淨施、不蓄三衣缽杖、作田不求淨水路種處、市易販賣斗秤不平、非時非處行欲、商賈不輸官稅、犯國制、得新食不先供三寶、僧不聽說法輒自作、在五眾前行、僧食不公分、養蠶、行路見病捨去等)。
沙彌、沙彌尼十戒─未滿廿歲出家眾應守十戒,謂沙彌、沙彌尼戒,即不殺、不盜、不淫、不妄語、不飲酒、不塗飾香鬘、不歌舞觀聽、不坐臥高床、不非時食、不蓄金銀寶。
六法戒─沙彌、沙彌尼受具足戒前兩年間所守之戒,即染心相觸戒、盜人四錢戒、斷畜生命戒、小妄語戒、非時食戒、飲酒戒。
具足戒─乃比丘、比丘尼所受守之戒,比丘戒共二百五十戒,比丘尼戒共三八四戒,概舉謂五百戒。
3.從他受戒
戒師授予戒法,稱為授戒;行者接受戒法,稱為受戒;受戒後持守戒法,稱為持戒。初機在家行者,應乞受三皈五戒,受一分或受全五分,隨其本願。若行者德行趨於高超,道業精進,應乞受優婆塞菩薩戒。
受戒應從他受戒,授戒之際,以戒和尚或傳戒師為戒師,依佛教儀軌受戒,始能得清淨戒體。戒體有二,凡身、語經過受戒之儀式行為者,稱表業。初受戒時,稱為作戒或教戒。作戒並無永續性,一旦由受戒者之身上發得戒體時,此戒體則恆常相續,能保持戒之作用,此稱為無作戒或無表業。行者若得戒體,始稱為得戒,若捨離戒體,稱為捨戒或失戒,失戒後宜再乞戒,稱為複受戒。
4.受戒執身修行
初機行者受戒後,以戒來規範自己的行為,時時或處處會活得很辛苦,奈行者粗心粗習甚多,貪、瞋、癡、慢、疑等惡心堅強,隨時有違犯之時。若行者不配合以靜坐、念佛、拜懺等功課,來淡薄自己的習氣,硬要以戒律來框正自己之行為,當然是事倍功半。當行者已對戒規不再存有束縛行為之際,顯示行者心已柔和幾許,此時行者宜轉入守大乘菩薩心戒之次第。
5.行者執心修行
執身戒修行後,行者粗心粗習已淡薄微細,且有能力觀自己心起心滅之境界,此時行者可行觀心法門。觀心法門者即行、住、坐、臥中,起心動念均宜觀之、照之,若起一害心、貪心、邪心,一不光明念頭、違背戒律之種種念頭,即應呵責它,壓制它。如此,似執杖牧牛,天天用功,久而久之,心即能得清淨。行者達既無所持之戒,亦無能持之心,即是守戒最高境界,八萬四千威儀具足。行者心清淨後,面對諸境界,事事都能自在,無有煩惱心。進而能體會一切法皆係因緣法、生滅法,本無自性,體性本空,不生不滅,是謂無生滅法。
四、修習優劣
行者要開始修行或行小乘法,均宜從身識守戒開始。行者不用說一大堆道理,不用說如法不如法,守住身、語戒不犯。行者執此身面對或觸知種種塵境時,無違順分別心時,身即能得自在。身既自在,往後再由外而內,次第執心修心,行大乘戒法,使性業、遮業悉皆清淨。小乘制身,能得身識寂然;大乘制心,能得心、意、識滅。行者能由戒生定,由定生慧,身心寂滅,成就阿羅漢果。
( 法爾禪修講義 --- 參證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