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塵悟入法門
---修行法門25之6
一、法塵圓通法門經文
《楞嚴經》曰:「摩訶迦葉,及紫金光比丘尼,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於往劫,於此世界中,有佛出世,名日月燈,我得親近,聞法修學。佛滅度後,供養舍利,然燈續明,以紫金光,塗佛形像。自爾以來,世世生生,身常圓滿紫金光聚。此紫金光比丘尼等,即我眷屬,同時發心。我觀世間六塵變壞,唯以空寂修於滅盡,身心乃能度百千劫,猶如彈指。我以空法,成阿羅漢。世尊說我,頭陀為最,妙法開明,銷滅諸漏。佛問圓通,如我所證,法因為上。」
二、經文大意
(一)、往昔因緣
大迦葉尊者及其前妻紫金光比丘尼等,即從其座位中起,五體投地頂禮佛足,而白佛說:我於往劫在此娑婆世界中,有佛名日月燈佛應機出現於世,我具足福德,故能親近奉承日月燈佛,聞法修學佛法;在日月燈佛滅度後,感佛深恩,更供養佛舍利,並燃燈供養舍利,以續日光之明。後來值毘婆尸佛滅後,其塔像金箔損落不堪,時有貧女發心欲治此佛像,乃行乞金錢,並顧聘按金箔師傅,共同完成此功德,以紫金塗滿佛像,貧女與按金師兩人因此因緣後來結為夫婦。自上述兩種因緣後九十一劫中,人間、天上輪迴不斷,兩人生生世世,因發心治佛像,身體常有紫金色光聚集,由身體中發出光來。此是我往昔因緣,而貧女者即現之紫金光比丘尼等,她即是我眷屬,因與我同時發心從佛出家,成為比丘尼也。
(二)、陳述悟旨
我觀世間色、聲、香、味、觸、法等六塵境,雖因五根對境而有生,因境生而住法塵,但此六塵係因前五識而現,五識托八識而現塵境,再依第六意識而生分別,此法塵境均是以識緣識,非緣真實境,因諸法無常,故不得久住,終歸變為壞滅。唯有以如實空的真如體性,面對依如實不空的如來藏所現諸境,能寂滅而不動。終因修得滅受想盡定,已能滅除六識之分別心,並能滅第七識之染分思量,但第七識之淨分思量是不滅的。我以此滅盡定力量而能執此身與心,使其度百千劫之時間,猶如一彈指間。
世尊欲入滅時拈花覓傳人,摩訶迦葉破顏微笑,被世尊選為傳遞法信之人。故摩訶迦葉現正以此滅盡定,駐留於雞足山中,5億多年後,待彌勒佛下生,始要將釋迦文佛法衣遞傳給彌勒佛。
(三)、佛印證頭陀為最
我以觀空智空一切法塵境,入受想滅盡定,成就阿羅漢果。世尊印證在所有能修治身心、捨棄貪欲之頭陀中,我是其中之最。因頭陀行,微妙的法塵開顯明朗,悟了法性真如,了知如來藏心,進而不為法塵所轉,銷滅一切諸有漏煩惱障。
(四)、結酬所問
世尊現問藉用根、塵、識、大等四,何法修入圓通,如我所證得者,是以法塵因緣,證得法性洞明,故我說依法因而修者,最為殊勝無上。
三、修習方法
行者欲以法塵為本修因,應以空寂面對一切法塵,先以思惟法塵與真如體性之主客關係,理地、事相之辨別,再以真如空性,面對一切法塵終歸妄念不起。行者欲由法塵悟入者,應在色身功用有所成就,始能讓真心初現;真心現,才有能力起應緣觀法塵境。(一)、觀法塵因緣
行者在習禪過程中,了知五根對五塵依托八識心,經真如體性現五識,成法塵境,再經第六識了別、熏習成自種子。由自種子再幻起本相,為法塵因緣。行者應觀一切內在法塵,似帶質境(非真帶質境者),然卻虛幻不實,欲緝拿而不能就,故諸法塵何憂、喜之有?
(二)、認識真如空相
行者進一步了知體性空寂無住,本具無漏功德性,本真不住一法,卻能如實映照一切因緣法所現之塵境,此帶有本質實境所成塵境亦屬幻相,本非外在實境。雖諸法因緣生法塵,一切塵境因緣滅時,塵境還滅,故知真如空性猶如一面鏡子,漢來漢現,胡來胡現,如實映照,歷歷不爽。
(三)、不住法生心入滅盡定
真如應緣所現唯是一真,是為一真法界。第八阿賴耶意識的見分所緣者為真如所現,阿賴耶意識所示的相分(影像)亦是真如所示本相。若行者能不以第七意識染、淨內在因緣起一切思量,再能不以第六意識起一切分別相,則想受心不起,是謂受想滅盡,行者能不住法生心。
四、修習優劣
由法塵悟入者係在心地用功夫,不假外求,是為殊勝圓通法門之一。修習者能由法塵悟入,以能了知真如本心之相,始能起觀一切法塵境,一切塵境本因緣法所現,緣起則現法塵境,緣滅則法塵滅,是為因緣法。如是行者能悟知體性空寂之真如性,再還觀一切法塵生滅法,但行者要達如是境界,先在色身修證上要有所成就,始能由法塵悟入。
( 法爾禪修講義 --- 參證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