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爾辭庫--名相篇


卅七道品

《理趣般若經》云:佛告慈氏:「當知第一法寶即是摩訶般若解脫法身。復次,慈氏!應知第二法寶者,謂即戒、定、智慧諸妙功德,所謂三十七菩提分法:謂四念住、四正斷、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覺分、八聖道。此三十七法與前清淨法寶而為方便。云何方便?以修此法而能證彼清淨法身。當知此即第二法寶。復次,慈氏!云何名為第三法寶?所謂過去無量殑伽沙諸佛世尊所說正法,我今亦當作如是說,所謂八萬四千諸妙法蘊,調伏純熟有緣眾生,而令阿難陀等諸大弟子,一聞於耳皆悉憶持,攝為五分:一素纜、二毘奈耶、三阿毘達磨、四般若波羅蜜多、五陀羅尼門。此五種藏教化有情,隨所應度而為說之。」

由上經文所述,世尊告訴佛子等,當用第一法寶來方便學二、三法寶。因第一法寶是「摩訶般若解脫法身」,本無形象,不黏一法,故能究竟涅槃,用此「摩訶般若解脫法身」智,來修習卅七道品第二法寶,甚至於學習:一素()、二毘奈耶()、三阿毘達磨()、四般若波羅蜜多(般若智)、五陀羅尼門(真言)等五藏,來自利、利他,最後都當以「摩訶般若解脫法身」智離一切法,這是佛法真實義。

三十七道品是入涅槃境的第二法寶,後學分別而修證,修證後又當無所得,能離應修、所修,能離應證、所證,這才是真實智。所謂道品者,梵語為bodhi-pāksika 之意譯,又作菩提分、覺支,即為追求智慧,進入涅槃境界之三十七種修行方法。又稱三十七覺支、三十七菩提分、三十七助道法、三十七品道法。循此三十七法而修,即可次第趨於菩提,故稱為菩提分法。三十七道品可分七科如下:

()四念處,又作四念住。

(1)身念處,即觀此色身皆是不淨。

(2)受念處,觀苦樂等感受悉皆是苦。

(3)心念處,觀此識心念念生滅,更無常住。

(4)法念處,觀諸法因緣生,無自主自在之性,是為諸法無我。

()四正勤,又作四正斷。

(1)已生惡令永斷。

(2)未生惡令不生。

(3)未生善令生。

(4)已生善令增長。

()四如意足,又作四神足。

(1)欲如意足,希慕所修之法能如願滿足。

(2)精進如意足,於所修之法,專注一心,無有間雜,而能如願滿足。

(3)念如意足,於所修之法,記憶不忘,如願滿足。

(4)思惟如意足,心思所修之法,不令忘失,如願滿足。

()五根,根,即能生之意,此五根能生一切善法。

(1)信根,篤信正道及助道法,則能生出一切無漏禪定解脫。

(2)精進根,修於正法,無間無雜。

(3)念根,乃於正法記憶不忘。

(4)定根,攝心不散,一心寂定,是為定根。

(5)慧根,對於諸法觀照明了,是為慧根。

()五力,力即力用,能破惡成善。

(1)信力,信根增長,能破諸疑惑。

(2)精進力,精進根增長,能破身心懈怠。

(3)念力,念根增長,能破諸邪念,成就出世正念功德。

(4)定力,定根增長,能破諸亂想,發諸禪定。

(5)慧力,慧根增長,能遮止三界見思之惑。

()七覺分,又作七覺支、七覺意。

(1)擇法覺分,能揀擇諸法之真偽。

(2)精進覺分,修諸道法,無有間雜。

(3)喜覺分,契悟真法,心得歡喜。

(4)除覺分,能斷除諸見煩惱。

(5)捨覺分,能捨離所見念著之境。

(6)定覺分,能覺了所發之禪定。

(7)念覺分,能思惟所修之道法。

()八正道,又作八聖道、八道諦。

(1)正見,能見真理。

(2)正思惟,心無邪念。

(3)正語,言無虛妄。

(4)正業,住於清淨善業。

(5)正命,依法乞食活命。

(6)正精進,修諸道行,能無間雜。

(7)正念,能專心憶念善法。

(8)正定,身心寂靜,正住真空之理。

此覺分名,雖三十七,實事唯十,即慧勤等,謂四念住、慧根、慧力、擇法覺支、正見,以慧為體。四正斷、精進根、精進力、精進覺支、正精進,以勤為體。四神足、定根、定力、定覺支、正定,以定為體。信根、信力,以信為體。念根、念力、念覺支、正念,以念為體。喜覺支,以喜為體。捨覺支以行蘊攝捨為體。輕安覺支以輕安為體。正語、正業、正命以戒為體。正思惟以尋為體。如是覺分實事唯十。前五即是信等五根,由境等殊分為三十,更加喜捨輕安戒尋戒分為三,復總成七,并前合成三十七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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