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尔辞库--名相篇


法师

法师dharma-bh25aka,指通晓佛法又能引导众生修行之人。古德云:夫法师者,踞狮子之座泻悬河之辩,对稠人广众启凿玄关,开般若妙门等三轮空施,若非龙象蹴蹋安敢当斯。

法师有大小,又作说法师、大法师。广义之法师,通指佛陀及其弟子;狭义则专指一般通晓经或律之行者,称为经师或律师。据北本《大般涅盘经》卷十八载,佛菩萨及其大弟子等,皆知深妙之法,又知众生根机之利钝而为之演说,故称大法师。

据《瑜伽师地论》等载,法师之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法师十德,即:(1)善知法义、(2)能广宣说、(3)处众无畏、(4)无断辩才、(5)巧方便说、(6)法随法行、(7)威仪具足、(8)勇猛精进、(9)身心无倦、(10)成就忍力等十德。具足此十法,则能成就众相圆满。

()行四法,即:(1)广博多学,能持一切言词章句。(2)善知世间、出世间诸法生灭之相。(3)得禅定智慧,于诸种经法中,能随顺而无诤。(4)不增不减如法而行,言行一致。

就法师之类别而论,据法华经卷四法师品、卷六法师功德品载,依法师之专长及其弘法之差异可分为受持、读经、诵经、解说、书写等五种,称为五种法师。然后世则演成书写、供养、施他、听、披读、受持、正开演、说、诵、思修等十种法师。

此外,我国称道安、慧远等学问德行高深者为法师,然对鸠摩罗什、玄奘等对翻译经藏有卓然贡献之大译经师,则多称三藏法师,以别于禅师、律师等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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