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选读--唯识学简介(6)
壹、唯识导论
六、高层次禅修与唯识学观
华严宗称三界皆是一心所作,即是三界唯心,三界者欲界、色界、无色界是也。修善行孝顺父母,当得欲界天果报;修禅定入初、二、三、四禅或无想定,入色界天;突破色身束缚,唯是一心,入无色界定中。此三界之因心,决定得果报之处所,故说三界唯心。若行者无一心,则脱离三界有份,是为佛法解脱道行。
因所有现象皆由一心之所变现,故称三界唯一心。此心为万物之本体,此外无别法,凡三界生死、十二缘生等诸法,实是妄想心所变作。因之,高层次欲求解脱者,当知三界唯心,万法唯识。
《六十华严》卷十云:「心如工画师,画种种五阴,一切世界中,无法而不造。如心佛亦尔;如佛众生然,心佛及众生,是三无差别。诸佛悉了知,一切从心转,若能如是解,彼人见真佛,<lb n="0466a03"/>心亦非是身,身亦非是心,<lb n="0466a04"/>作一切佛事,自在未曾有,<lb n="0466a05"/>若人欲求知,三世一切佛,<lb n="0466a06"/>应当如是观,心造诸如来。」且举十重唯识等说明,即:
(1)相见俱存唯识:虽有主观(见分)与客观(相分)之别,但二者皆由心所变现,故主观与客观俱存乎一心。所谓主观者是识之所见,称为见分。识所见后生起法相,是为相分。相分是客观的事物形象,惟识知后一般人都执以为真见,并以自己习气相应,后者是为遍计所执性使然。
(2)摄相归见唯识:客观乃是随主观之作用所显现者,故包摄于主观之心、心所(精神作用)中。识的认知过程,常长是识之所见,为识之所缘,都是心缘心者,都是精神做用,无有实体,凡夫则认为时见外境实体,称为我见。
(3)摄数归王唯识:心、心所之中,心所系依心王而起,无独立之自体,故由心王所变,谓一切摄归于心王。
(4)以末归本唯识:心王之中,七转识离本识(第八识)之外无有别体,故归纳于本识。
(5)摄相归性唯识:以上四种唯识之说,系就识之相而言。惟此识之相乃真如随缘所现,故自其本性而言,不外是本觉之如来藏。
(6)转真成事唯识:前惟以真如为其本性而言,今则以真如之理随染净之缘,而显现种种有为法。
(7)理事俱融唯识:本体之真如理与现象诸法之事,相互融合。
(8)融事相入唯识:即现象(事)相互融合无碍。
(9)全事相即唯识:前乃就事之作用论其相入,此言诸事之体互为一体,一即一切。
(10)帝网无碍唯识:如因陀罗网之彼此相映而无尽,一中有一切,一切中有一,复有一切,故重重无尽。
若究其极如帝释宫之网珠(因陀罗网),一中含有一切,一切中各具一切,重重无尽,事事无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