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4WLOTUS.JPG (4513 bytes) 唯识学(一)《八识规矩颂》
      --第六意识(33)

                           (本篇文章为张玄祥居士所撰未经同意请勿引用转载)


一、颂文

颂一曰:「三性、三量、通三境,三界轮时易可知。相应心所五十一,善恶临时别配之。」

颂二曰:「性、界、受三恒转易,根、随、信等总相连。动身、发语独为最,引、满能招业力牵。」

颂三曰:「发起初心欢喜地,俱生犹自现缠眠。远行地后纯无漏,观察圆明照大千。」

 

二、颂三相关名相说明

(一)初心:

行者为无上道发心即名为菩萨,若人发心必能成无上道乃名菩萨。若离初发心则不成无上道,故不能称为菩萨,为何但一发心而称为菩萨?如大经说:新发意者名为菩萨,犹如比丘虽未得道亦名道人,故初发心即有名字菩萨,渐渐修习转成实法,故发起初心即是菩萨,至金刚无碍解脱道,于其中间过去、未来、现在菩萨,名之为众。其坚心者,心如须弥山王不可沮坏,亦如大地不可倾动,因而成就得入道位,称为欢喜地。

(二)欢喜地:

欢喜地是入地菩萨的第一位阶,次为离垢地,三为明地(发光地),四为焰慧地,五为难胜地,六为现前地,七为远行地,八为不动地,九为善慧地,十为法云地。

行者成就布施波罗蜜,以财施、法施、无畏施,破除见惑,断异生性障(凡夫之性),证得人、法二空之理,得遍行真如,无有一法而不在。念诸佛有无量功德,并确知当来必能成就佛果,该欢喜者为初得圣性,故其心欢喜。前此行者已修满初阿僧祇劫之行,久远劫中修行,至此始有一初步的成就,当然该欢喜。

《十住毘婆沙论》经曰:「诸佛子,是菩萨住菩萨欢喜地中。成就多欢喜、多信敬、多爱念、多庆悦、多调柔、多踊跃、多堪受、多不坏他意、多不恼众生、多不瞋恨。」其论曰:「欢喜者名为心喜、体喜、根喜。是欢喜有九种,一者敬欢喜于三宝中恭敬故,如经多信敬故。二者爱欢喜,乐观真如法,如经多爱念故。三者庆欢喜,自觉所证校量胜,如经多庆悦故。四者调柔欢喜,自身心遍益成就,如经多调柔故。五者踊跃欢喜,自身心遍益增上满足,如经多踊跃故。六者堪受欢喜,自见至菩提近,如经多堪受故。七者不坏欢喜,自心调伏,论义解说时,心不扰动,如经多不坏他意故。八者不恼欢喜,教化他摄取众生时慈悲调柔,如经多不恼众生故。九者不瞋欢喜,见诸众生不如说修行威仪不正时忍不瞋故,如经多不瞋恨故。」

已说多欢喜,次说以何念故欢喜,成是第二十句第三十句说。是念有二种。一念当得,二念现得,何者念当得。《十住毘婆沙论》经曰:「诸佛子菩萨住是欢喜地中,念诸佛故生欢喜心,念诸佛法故生欢喜心,念诸菩萨摩诃萨故生欢喜心,念诸菩萨所行故生欢喜心,念诸波罗蜜清净相故生欢喜心,念诸菩萨地校量胜故生欢喜心,念诸菩萨力不退故生欢喜心,念诸如来教化法故生欢喜心,念能利益众生故生欢喜心,念入一切如来智行故生欢喜心。」其论曰:云何念,如佛所得我亦当得,如是念。此念佛有九种:一者念佛法,如经念诸佛法故生欢喜心。二者念佛菩萨,如经念诸菩萨摩诃萨故生欢喜心。三者念佛行,如经念诸菩萨所行故生欢喜心。四者念佛净,如经念诸波罗蜜清净相故生欢喜心。五者念佛胜,如经念诸菩萨地校量胜故生欢喜心。六者念佛不退,如经念诸菩萨力不退故生欢喜心,七者念佛教化,如经念诸如来教化法故生欢喜心。八者念佛利益,如经念能利益众生故生欢喜心。九者念佛入,如经念入一切如来智行故生欢喜心。

依诸多经论言,初欢喜地菩萨在此地中名多欢喜,为得诸功德故欢喜为地,法应欢喜。以何而欢喜,因常念于诸佛,及诸佛大法,必定希有行,是故多欢喜。如是等欢喜因缘故,菩萨在初地中心多欢喜。

念诸佛者,念燃灯等过去诸佛阿弥陀等现在诸佛弥勒等将来诸佛,常念如是诸佛世尊如现在前,三界第一无能胜者,如须弥山王吹不可动。常修转上法者,从初发心常求索胜法,入初地中更修上法。如是辗转心无厌足,乐出世间法不乐世间者,世间法名随顺世间事增长生死。六趣、三有、五阴、十二入、十八界、十二因缘等诸烦恼有漏业等出世间法名,随所用法能出三界。所谓卅七道品(五根、五力、七觉支、八正道、四念处、四正勤、四如意足)及空、无相、无作解脱门,戒律仪、多闻、无贪恚痴,善根、厌离心、不放逸等,是菩萨利根故,不乐世间虚妄法,但乐出世间真实法,即治欢喜地。

难治而能治者,治名通达无碍,如人破竹初节为难余者皆易。初地难治治已,余皆自易。何以故?菩萨在初地,势力未足善根未厚。修习善法未久故,眼等诸根犹随诸尘心未调伏,是故诸烦恼犹能为患,如人势力未足逆水则难。

又此地中魔及魔民多为障碍故,以方便力勤行精进,是故此地名为难治。如是信力转增上为首,不乐世间法为后。修此二十七法,治菩萨初欢喜地。是故说菩萨应常修行此法,修行名一心不放逸,常行常观除诸过恶,故名欢喜地。是故说菩萨应常修行此法。修行名一心不放逸,常行常观除诸过恶,故名为治。如人所行道路治令清净,是诸法不但修治初地,一切诸地皆以此法。

问曰:「汝已说得初地方便及净治法,菩萨云何安住而不退失。」答曰:「常行成就,如是信力转增上等法,名为安住初地,菩提名上道,萨埵名深心,深乐菩提故名为菩提萨埵。复次众生名萨埵,为众生修集菩提故名菩提萨埵。上法者,信等法能令人成佛道故名为上法。」

(三)俱生:

俱生者指俱生我执与俱生法执,第六意识我执深重,主要在于俱生我法执及分别法执等,分别我法执主要在今生邪习、邪分别,而俱生我执与法执主要系来自于无始劫所熏习成的习气,再带到此生中,此是根深柢固的顽固无法破灭。

1. 俱生我执:

自无始劫以来,第六意识依第七意识虚妄熏习,由于内在因力,恒与生根俱起,不待邪习及邪分别,便得妄自运转而妄执,例如缘五蕴相(色、受、想、行、识)生起现行时,即幻起自我错觉,将五蕴身对非因缘、非自然性所现诸法相,妄执为实有,且误认诸法中有实我。

2.分别我执:

第六意识因获得一切业缘而将其内熏成种子,再助以外缘的诱起,方得起分别我执的作用。例如缘五蕴诸相,意识妄想,分别为自我,实非自我。又如缘一切影像,意识妄想分别以为自我,实非自我,凡夫位者常对境相产生我喜欢、我讨厌等意识心,而分别起造有漏业,成一切异熟种子。

3.俱生法执:

自无始以来,六、七二识互相影响,虚妄熏习,由于内在因力,横与生根俱起,不待邪习及邪分别,妄自运转,与生俱来的法执不灭,行者是无法证入涅盘解脱位。故不超越第六、七意识对俱生法执的执着,是无法成道业的。俱生法执又可分为二种:

(1)常续相:如第七识缘第八识之见分所现之法尘,未解知阿赖耶识是相似继续不断的缘生如幻之假法,而妄以为它是俱固定轨格之法体,而妄执为实法。亦即在无漏观智未生前,阿赖耶总是恒时相续存在。

(2)间续位:若第六识缘诸识所变之五蕴(色、受、想、行、识)十二入(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及色、声、香、味、触、法等六尘境)十八界(十二入再加六识谓之)等相,未知是心、意、识之所变现,而生起实法之观念,妄执以为实法。

4.分别法执:

不与身俱来,惟需种子内熏,亦须助以外缘,始能成法执之源。例如经待邪习及邪分别,方得生起作用,此仅第六意识所特有,因第六意识分别心甚强故。分别法执又可分为二种:

(1)缘小乘教法所说诸法、蕴、入、界等诸相,第六意识起妄想分别以为实在法,未知此是假有无实。

(2)缘外道所说神、我等相,第六意识妄想分别以为实在法,未知此是假有无实,根本了不可得。如外道言有一可来可去的东西,脱阴、阳神者。未知如来心不来不去,当下即是。

(四)我法二执障道:

我、法两执坚深者,将形成两大障碍。如谓由我执为主体者,即有烦恼障碍涅盘之烦恼障现前。若由法执为主体者,即有覆蔽前境障碍菩提之所知障生起。此二执(我、法)二障(烦恼、所知)系转凡成圣之最大障碍。故宜修习我、法二空观智,欲修此观智,惟第六意识始可承担,修习过程应断分别我、法二执,终至俱生我法二执不续现前。

(五)远行地:

菩萨十地之第七地远行地,行者成就方便波罗蜜,加行一切菩提分法,回向方便、善巧方便、拔济方便,断除细相现行障(一切法执有缘生及执无相),悟得空、住无相、无愿三昧,出世间二乘道(声闻、缘觉),证得法无别真如,了知种种教法,同一真如而无差别,此果位已修成第二阿僧祇劫之行。

菩萨十地之第七地,已能修空、无相、无愿三昧者,如《十地经》曰:「诸佛子,若菩萨善具足六地行,已欲入第七菩萨地者,是菩萨当以十种方便智发起殊胜行入。何等为十,(1)所谓善修空、无相、无愿而集大功德助道。(2)入诸法无我、无寿命、无众生而不舍起四无量(慈、悲、喜、舍)。(3)起功德法,作增上波罗蜜行而无法可取,得远离三界而能应化起庄严三界行,毕竟寂灭诸烦恼焰而能为一切众生起灭贪瞋痴烦恼焰行。(4)随顺幻梦影响,化水中月镜中像,自性不二,而起作业无量差别心。(5)善知一切国土道如虚空而起庄严净佛国土行。(6)知诸佛法身自性无身而起色身相好庄严行。(7)知诸佛音声无声本来寂灭不可说相而随一切众生。(8)起种种差别庄严音声行。(9)入诸佛,于一念顷通达三世事而能分别种种相劫数修行。(10)随一切众生心差别观故。诸佛子是菩萨如是十种方便智,发起殊胜行,具足六地行已,得入第七菩萨地。诸佛子,是菩萨此十种方便智发起殊胜行现前行,名入第七菩萨地。」

(六)妙观察智:

妙观察智是第六意识清净不黏后所现的智慧,若第六意识未灭,则所有即不能发挥其功用,故经云:「妙观察智见非功。」见并非只讲眼睛部份的见,修行尚未成就初基时,见为主要的毛病,见是见惑,包括见、闻、嗅、味、触等所生之惑。除了见惑外,尚有思惑,思惑为内心的妄想而加以执着。见惑为我执、法执,前五识属于见惑方面,五根五识皆为对外境,灭见惑为眼、耳、鼻、舌、身所面对色、声、香、味、触等五尘境不起执着。见性、闻性、嗅性、味性、触性不执着色、声、香、味、触,不要把看到的看进去、不要把听到的听进去、……, 虽然见到但是发挥不了功用,舍去分别心,才能得到无分别智,进而就有妙观察智。

三、颂文解释

颂三曰:「发起初心欢喜地,俱生犹自现缠眠。远行地后纯无漏,观察圆明照大千。」

「发起初心欢喜地。」

从初发心到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再进入登地菩萨的欢喜地,都离不开第六意识的功用,虽然达到菩萨地的欢喜地时,因为习气、毛病尚未断尽,俱生我执仍然在,为微细的习气所干扰,与一般不清净的状况并没有什么差异,是俱生我法执障道,犹自现于缠眠中,昏倒于诸我法执中。

行者从初发善心修行,经十信在四加行心(暖、忍、顶、世第一)证到后,能发起身与心之变化,得开悟初心入菩萨第一地欢喜地。虽地地往前修证,能调伏俱生我执与分别法执,但俱生法执犹未调伏,故犹陷于有漏业种子业流中。

四加行心介于十回向与十菩萨地之间,为身与心起了很大的变化。色身未成就,无法进入登地菩萨初地,所以色身的身与心都要修证,方能开悟进入菩萨初地欢喜地。

登地菩萨欢喜地(入道地)、二地是离垢地、三地是明地(发光地)、四地是焰慧地(见道地)、五地是难胜地、六地是现前地、七地是远行地、八地是不动地(成就地---无学位)、九地是善慧地、十地是法云地。

从入地欢喜地到四地焰慧地的菩萨方为见道地,欢喜地时行者虽然开悟了,但是仍然对我执、法执放不开,所以要一地一地的去修行。譬如二地离垢地,要离一切心污垢,以前沾满了污垢要开始断掉,习气、毛病、贪、瞋、痴、慢、疑等等必须要慢慢的调伏,往前修证。

「俱生犹自现缠眠。」

第六意识概括俱生我执与分别法执,若分别我执不灭,俱生我执无法灭去,待第六意识俱生我执灭,仅是对外尘境的法不执,对内心或第八意识的法尘不执,那是要到第七意识的俱生法执灭才能真正解脱。故第六意识的俱生我执与分别法执要能够控制住,进而修内心的妄执性,因为俱生法执才是轮回的根本,第六意识的俱生我执与第七意识的俱生法执犹未调伏,故犹陷于有漏业种子业流中,犹现出缠绵不断于业流中,有如昏睡于六道洪流业缘里。

从登地菩萨开始起修,在在控制第六意识的烦恼障碍,第七意识的俱生法执可以慢慢地调伏,到七地是远行地以后,才真正的清净,无漏的智慧才现。

「远行地后纯无漏。」

行者登地入欢喜地(入道地)后,对外修无我、无法执,历经二地离垢地,三地是明地(发光地),四地焰慧地(见道地),五地是难胜地,六地是现前地,七地是远行地,至八地即是不动地(成就地---无学位),至此才是证得纯净无漏解脱的智慧。

行者在修证中,生灭相与六结使有关,六结使是动、静、根、觉、空、灭。何谓生灭法,每根都有此六结使缠缚,动灭静生,静灭根生,根灭觉生,觉灭空生,空灭灭生,生灭灭已,寂灭现前。故六结使的生灭法没有了,纯无漏智才会现起。而第六意识对外境的执着,如果我们慢慢地灭除,远离生灭相,始能转烦恼障,这是为转化第六意识的根本。对于第六意识用修行的功夫,能够超越55位阶菩萨。修证过程,如果证到欢喜地,尚未把俱生法执调伏,能够调伏俱生我执与分别法执而已。

分别法执注重在今生所熏习、所了解的。俱生法执为无始劫以来,所熏习的厚重的习气、毛病、以及对于法的执着,所以第六意识犹自现缠眠,无从解脱故。至远行地后的不动地菩萨,才能获得真证得的纯净无烦恼的智慧。

「观察圆明照大千。」

故地地往前修证至七地菩萨远行地后得不动地时,得清净无漏智转成妙观察智,此妙观察智见非功,见执灭除了,妙观察智即修成,可以观照人世间一切人、事、物,而产生很大的智慧。至七地菩萨远行地后,远离生灭相,始转烦恼障,得清净无漏智转成妙观察智,此妙观察智能得圆满,清净光明体,照遍十方大千世界一切事相。

佛教徒修行是要证得三身四智,三身者法身、报身及化身,四智者为妙观察智、平等性智、大圆镜智及成所作智。当行者灭第六意识的分别、俱生我执及分别法执,即有妙观察智产生。行者修内心能灭第七意识的分别、俱生法执,即有平等性智,诸法平等性建立。在因位中行者只要灭第六意识的妄执,习气、毛病尽则有妙观察智,因其心光发起,能遍照十方大千世界相。

四、第六意识的体相与业用

(一)体相:

自性分别、随念分别、计度分别等三体相,体用自起分别。

自性有见性、闻性、嗅性、味性、触性、心性等六个自性,自性随尘境个个有所分别,此分别是与第六意识共同发挥功用。随念分别为随意念来,了知意念之间,由于第六意识的分别,才有语言、文字不同的分别、了知,是第六意识体相的特殊功用。计度分别为计量、推量,用内心去思索一些事情。自性分别、随念分别、计度分别等三体相,个个发挥三个不同的功用。

(二)业用:

第六意识独能造引、满二业,此业能招总、别二果,以业胜能牵引,故名为引业,又能圆满总果报故,名为满业。主要以其动身发语力最强,故造诸有漏业,所造之业满引招三界果报。三性变易,五受轮互转易。

引是因缘的连结,外在的因缘果报,其因(八识种子)来时,内心的第六意识不去牵引它,内外就无法一致起业用。一般皆为面临外在的心念、幻相,甚至实境的冤亲债主,阿赖耶识与之相应而现其境、现影、现念,如果第六意识不那么强,不去牵引八识种子,不令业满,业则成不了。解脱的行者就是控制第六意识,使其不能够牵引业种,不令业满,一般人也皆由于第六意识去造引、满二业。

业力很强,修证过程之间,有时虽然能够控制,仍然会应缘,业力强,并非人人都能控制得了那么自在,除了解脱的行者才能那么自在。动身、发语二者,以发语造业最是直接,以动身造业较严重,尤其以失去理智的行为而造就的身业更是严重。有漏是为有果报者,善、恶业皆是。

虽然行善却不去记挂、不去罣碍,否则造成第六意识很强,就会牵引业而成就业,而得果报。无相布施即是虽然行施,却不记挂、淡忘它。而三轮体空的三轮究竟的体是空,为所施的对象、可施的事(物)、无施心的我,所以人、事、施主三轮皆空掉,不令其有意念与心,才能自在,虽然行善却不为其所黏,不再来受生与受果报。控制第六意识,起码就能够超越引、满二业的功用。

善、恶、无记性三性,依心态的种子、依面对的因缘,随时都在改变,如果能够超越善、恶,不被第六意识所执控,平等性即现,不在善、恶、好、坏之间变易,不令其变易,一视平等无分别而超越它。

第六意识感召忧、喜、苦、乐等四受,超越四受,行者入舍受住(非行舍,善行中的行舍为布施)。舍受在此为舍一切念头,好坏平等无别。五受中的舍为平等(以心而言),无分别是没有好、坏、美丑、合理与否等分别想,而心平且坦荡荡地对一切法,即能超越第六意识的业用。

业用为一般人的第六意识造业的行相,修行即在转此处,不令第六意识去引业、满业,控制第六意识的51个心所法,修至第七意识剩下18个心所法的妄想,及根本烦恼都必须断除之。

(三)观行:

依第六意识修习二空,以生空、人空破我执,以法空破法执之观行。

我空除了对于法的执着不生起与分别,对于自身的存在亦能转识。如何空掉自己,乃是修行者的一个修证阶段。

观空智是以观空来转心识,因第六意识为分别,故法的内外等常以我为主体,对于外境的色、声、香、味、触等五尘境,以及对无好、坏、美、丑、喜、恶等等所生起我执之观空,亦执四大假合的色身为我,对于外境与自身不能摒弃时,即无法修证到“分别我执空”(第一阶段)所以以第六意识去修习空观,带着一点意念去修、去看、去转,进一步再以法空去破除法执,第六意识的功用只能做到分别我执、分别法执、俱生我执空。而第六意识灭除时,可以做到灭除分别我执、分别法执、俱生我执。

第七意识灭除时,才能够真正灭除俱生法执,因为俱生法执非常的深远广大,与轮回的根本息息相关。

第六意识没有灭除分别我执、俱生我执二者,就不能真正的去修解脱,去掉分别我执、俱生我执,只是去掉一个烦恼障,而一切烦恼的起灭,皆因执我。控制第六意识,修证真正的、潜在的意识,即是第七意识的执持第八意识的一切法尘为真,如此方能超越三界。

(四)断惑转智:

    菩萨初地犹有俱生烦恼、所知种子现起,因以未得纯无漏故,又非恒在双空观智故,尚不得转成妙观察智。

    初地菩萨易于察觉内心的烦恼与习气、毛病,因为未达到二地菩萨的离垢地,尚未清净故有烦恼。而烦恼有烦恼障与所知障,因此障碍菩提自性,烦恼所存的种子常会起现行。

    无漏亦有多种的境界(无漏是清纯),修世间禅定初地、二地、三地的行者即世间的修行者,是以无漏的心修有漏法,因并非一经证悟即入理无为性清净的状态,一入登地仍然必须以第六意识去观照,以主观意念很强的心去修习空观,转识是以有漏的智慧,以证无漏的境界,有漏是以有为法(不完美的、有功用的)证入无漏智。

    初地、二地、三地、四地皆是具有清净无漏。有分别的无漏,表示仍然有着层次上的不同,纯无漏是大阿罗汉、大菩萨的境界。

    有时有能力观空,有时候却迷糊,境界起伏不定,譬如身体状况较差时,原来的定力与智慧都不见了,生病时烦恼就起,皆非证得纯无漏,亦非永恒住在空,从经典中亦可印证,心的意念亦有粗的、细的、微细的、超微细的,有着层次上的不同,如经典中所示“以观照的心去觉照非常微细的念”。

    《楞严经》所谓“行阴区宇”心的微细相如何照破,初地以我空智、法空智观照,由于尚未成熟故不能转成妙观察智。

    六祖亦云:欲生起妙观察智有见即非功,如果尚有见惑即成不了神功妙用,没有见惑即对于外在的色、声、香、味、触等五尘境的分别都没有了,不加上自身喜、怒、哀、乐等等的习气与感情作用,而眼睛看进去,耳朵听进去,不加入自身的觉受,且超越它,才能产生妙观察智,可观世间上一切形形色色,成就智慧,断见惑成就妙观察智。因此第六意识灭,就有四智中的妙观察智。

    修佛法为修三身、修四智。三身为法身、报身、化身,证得法身起、报身圆满、化身能千万亿时,就有四智:(1).妙观察智:妙观察智见非功(第六意识),(2).平等性智:平等性智心无病(第七意识),(3).大圆镜智:大圆镜智性清净(第八意识),(4).成所作智:成所作智同圆镜(前五识)。

    第七意识灭除前,必需先灭第六意识的见惑,因为第七意识主要为思惑。一切法的平等建立以后,即平等性智心无病,不以感情作用去取舍境界,对于善、恶、顺、逆、喜、厌等等的法相,平等对待,心即无病。

    未真正证到法空时,大部分避重就轻、报喜不报忧、执善境界、厌恶逆境界,有对待故心有病,心态上有点偏左、偏右、偏好、偏坏皆是不对的,必须超越善恶、对错、好坏、美丑、喜恶等的分别,才能建立法平等,这是第七意识才能做到的心无病,无私心的我。因此对于世间的一切人、事、物,能够坦然接受,而不执好、执坏,一切皆是因缘法,没有什么对错。

    1.资粮位中:渐伏我、法二执不起现行。

    成佛证得解脱,过程之间所存在的资粮在发菩提心,行菩萨道是登地菩萨资粮位,未登地以前的布施为财施(钱财、劳力的布施),入地以后主要为法施,尚有无畏施,本身必须证到空,方能解决众生的害怕与困扰,众生有难、有障碍才能得到帮助,因此空掉一切执着的心得以自在,方能发出无畏施,譬如大菩萨等所施的无畏施。

    资粮位中第六意识所调伏的为我执、法执二执不起现行,只是短暂的调伏,但是并非永恒不起,并非如诸佛菩萨的清净,而不起我执、法执二执。

    2.见道位中:分别我、法二执种子断,初与智心相应(发起初心欢喜地)。

    见道位是在四地菩萨焰慧地,智慧无量,登地菩萨是欢喜地(入道地)、二地是离垢地,习气、毛病没有,心清净离垢发光,没有法执,智慧来自于空,譬如慧眼为证到空时才现,三地是明地(发光地)。

    3.修习位中:调伏断其俱生我法二执现行种子,至第七菩萨远行地后,俱生我执始断、永伏。

    4.纯无漏智等觉位:俱生法执断,无漏净识恒生起,妙观察智圆明,成就纯无相观也。

    对一切相空掉,可以行无相三昧,即为去掉第六意识的执着。

(五)果用:

第六意识面对其境,所起相应心所能转为妙观察智,而恒常圆满普照大千之界,随众生机宜应现说法。

当众生起意念时,心有所感,即会现身说法。灭除第六意识以后,妙观察智才能现起,而恒常圆满普照大千之界。

第六意识的业力很强,能招感种种的善、恶业,因为主观意识强,行善做恶皆以它,所以招感总业、别业以第六意识为最强,我执、法执在过程之间慢慢地调伏、永伏,各各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现象,纯无漏智发起就有妙观察智,心光普照大千之界,随因缘去度化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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