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4WLOTUS.JPG (4513 bytes) 唯识学(一)《八识规矩颂》
      --前五识颂(54)

                           (本篇文章为张玄祥居士所撰未经同意请勿引用转载)


一、认识五识:

颂一曰:「性境、现量、通三性,眼、耳、身三,二地居。遍行、别境、善十一,中二、大八、贪瞋痴。」

颂二曰:「五识同依净色根,九缘、七八,好相邻。合三、离二,观尘世,愚者难分识与根。」

颂三曰:「变相观空唯后得,果中犹自不诠真。圆明初发成无漏,三类分身息苦轮。」

 

二、认识本颂相关名辞 (续)

沟通小乘与大乘桥梁之《俱舍论》举出因缘法则,有六因四缘,六因者即能作因、俱有因、相应因、同类因、遍行因、异熟因等;四缘者即因缘、所缘缘、等无间缘、增上缘。兹将六因四缘阐述于后。

(八)、六因

1.能作因

即除自体(自性空体)外,其余一切有为、无为诸法,皆能成自体之因者称之为能作因。此因能自显其法者,可分为有力及无力能作因,能作因有不障碍,有所办等两种意义,自性空体遇有为、无为诸法,不受如何障碍,而能成就其法,是为有所办义,如一切有为法,除其自性空体外,其余一切法皆为其能作因,此乃有力之能作因。例如业缘来时,阿赖耶识执此境相,成一切有为之果报法者。另如无为法,自法生起时,无所障碍,令其自在而生,然阿赖耶识却不执取,此乃无力之能作因,故所得果为增上果。例如自性体空映照一切业缘,即能生起一切业相,惟行者无攀缘心而不执,是为无力能作因,是无为法。行者不去除诸过、习气,均得落有为之境;解脱行者以无力能作因而成就果法。故金刚经云:「一切贤圣,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

2.俱有因

又名共有因、共生因,即同时存在之俱有法,而相互为其因者。例如吾人假合之身,系四大(地水火风)相依而生,一大为因,其它三大为其果。地大生起为因,滋生水大之果,又生起火大之相,又招引业风识入为果,终成一假合色身。此一因成三果,果中又互为其因,此称辗转同时互为因果。

另多法同时为因而得同一果者,称同一果俱有因。如多根柱子共支而成一间房子是。又如火之生起,定有火柴、磷纸及摩擦撞击诸因,而成就火苗,前三因为俱有因,能成一果。

3.相应因

谓相应而互为存立之因,属于心王与心所之间,所起相互因应之关系者,即谓相应因。而心王与心所相应因之体为俱有因,诸多共生因成相应因;然而相应因局限于心王与心所之相应因,即心所法五十一;而俱有因却通诸一切有为法,包括五位(色法、心法、心所法、不相应法、无为法等)百法,故相应因必定是俱有因,而俱有因未必是相应因也,若如圣人不动如如,有心面对诸因而不应,即成无为境,既不能成俱有因也,而相应因者如第六意识起作意因,提醒自己明日当早起,警觉心所法起作意相应,待明日时至自能早起,此六识与作意心所法相应互为存立,是为相应因也。

4.同类因

又名自分因、自种因,相类同诸法连续产生时,前法为后法之同类因,一切有漏法皆以同类相似以为其因,如善、恶各有其相类似之因,此称为同类因。例如有一坏心眼者,心中一肚子坏水,此坏水为其因,能引生种种坏念头而或造诸恶业;反之,若有一善心眼者,以其性中善念为因,引发诸多善念或造诸多善行。故善、恶诸同类因,能引发其相对诸有漏业。

5.遍行因

谓遍行诸惑为染法之通因,故称遍行因,即谓已生之遍行染法,而随后生起一切惑、不善法。遍行因仅就十一遍行(苦谛下之身见、边见、邪见、见取见、戒禁取见、疑、无明等七;集谛下之邪见、见取见、疑、无明等四者)而生一切惑、不善法。

然而前述之同类因中,因其为特强之烦恼因,能遍及一切污染法(共五十一心所法包括善、恶、不定法),故同类因乃通一切诸烦恼法也,而遍行因仅以惑法为其因。

6.异熟因

又名报因,即以善、恶业有漏诸法为因,招感乐、苦之果报,称为异熟因。异者所栽之业种不同故谓异,有因待缘具足始能成业果,故谓熟。另一无记业,因其招感力薄劣,有如朽败之种子,故不感招异熟。行者证至阿罗汉果或菩萨位第八地者,虽能悟无生理或不为业惑,但善恶业异熟识未灭,不能成果地佛,故云金刚道后异熟空,行者若不证入如来地,异熟因虽不能成果报,但犹存在也。

 

(九)、四缘

在因缘法之四缘中,色法(五根、六尘)只依因缘、增上缘而生,而心法则必须具足有四缘,即因缘、所缘缘、等无间缘、增上缘等四缘,始能因应而生起,兹将此四缘而阐述之。

1.因缘

谓引生一切诸法之直接内在原因,与诸法有密切关系者,亦即亲因缘,能为一切有为法之真正亲因之缘也。此因缘有种子与现行两种类别,种子是生起色法(五根、六尘)、心法(八心王)、三性(善、恶、无记)等自果之功能,以及作为现行法之真实因,而所谓现行法者系指七转识(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末那识)之现行而言,在第八识自体(自性空体)中,有能熏习自类之种子,即是现行种子之因缘。吾人受果报源自于种子之亲因缘,遇外在之缘即起现行,在现行之法,凡夫有执一切法之无明,故直取其境而以妄习相应,故能成为果报;圣人当种子遇缘起现行法时,能不为幻境所惑或能转其境缘,使因不能成就果法。同是因缘圣凡现果有异,修不修或如何修,即在种子起现行时,吾人对境时之心态,观一切法是幻,不即不离,自性如如,是为解脱。

2.所缘缘

谓心与心所(心之作用或心王活动空间)之所缘者,即对内外境之一切法皆可为心、心所之缘,且善巧为能缘之作用,故对其所缘之心、心所,称为所缘缘。

一般而言,对内外境所缘缘者,具有本质与相分(影像)两种不同之缘,而本质者为影像(相分)之所依,心及心所认识对象时,在内心中变现认识对象之相状,且直接认识之对象,此称为影像。反之,影像之实质根据及所依物之自体,即为本质,乃系间接认识之对象。如眼识攀缘色境时,除眼识所现之影像外,别有第八阿赖耶识种子所生之实质色法,此即本质,乃为影像所依托者,又称带质境,故本质者即是不直接为能缘之亲缘,而却须以间隔相分之疏缘来作为其所缘,此名疏所缘缘,而相分才是亲自为心与心所之所缘者,故相分始名为所缘缘。

举例言之,当您面对一座山形时,山首先为阿赖耶识种子起现行,在阿赖耶识自体空性中现一实质的色法,此是阿赖耶识之现量;对外在山形言,山是阿赖耶识现影像的实景,称为带质境。此带有本质的山,不得为眼识直接所缘,眼识所缘者是阿赖耶识所变现的相分(影像),故说眼识所缘者是阿赖耶相分,即是疏因缘,称为所缘缘,故眼识所现的影像是依托自阿赖耶识之影像,即间接缘其相,不直接缘外在实境的山。故经云:「识之所缘,惟识之所现。」故行者应瞭知心缘心的道理,内心的境界无一是真实的,不可执妄为真。

3.等无间缘

又称次第缘,等是法法相等,无间者即不间断;故等无间缘谓心王与心所前一念之一聚,对后一念之一聚,具有能开导之作用,前念与后念之心与心所之念数,虽有增减,而各自之体用同等一样,并无一法而二体并起者,前念后念各为一而相等者称为等;前后二念之间,念念生灭,剎那不停,无有间隔,称为无间。此现像仅限于缘虑法,盖因前念和后念相同,根本无丝毫间隔,故称等无间缘。

行者证至阿罗汉果入涅盘时,毕竟不再起心法,故其最后之心已失此等无间缘之作用,否则一般人具等无间缘之心,前念与后念之间无有间隔,纵经若干时间,前念之心法直与后念之心法为生起之缘。

举例言之,当一个人入思虑妄想时,在想:「如何解决此现象?」,当「如」字当下现时,「何」字不能同时出现,因法法相等,故不可能同时出现两字两念;同样「何」字出现时,「解」字不能同时出现,此即谓「等」。当「如」字出现后,可引发「何」字继起,此两字间无有间断,随之次第而现的是「解」、「决」、「此」、「现」、「象」,故行者当知,前一字为后一字的因缘,此称为等无间缘。

4.增上缘

谓对一切法生起或结果之间接因缘,给予某种助力,使法起势强,且此力量亦不成为一种障法者,皆称为增上缘。故增上缘可分为两种,一为与力增上缘,指能促成「法」之生起者;二为不障增上缘,指不妨碍「法」之生起者。故知不含前述三种缘之一切助缘,统称为增上缘,宇宙万法无一不具此缘之功能。增上缘亦有受限制之法缘,一为某物不能影响它自己本身,亦即一物不能为自身之增上缘;二为有为法不能作为无为法之增上缘,此因无为法本是无生之法,故不属四缘之范围内,故不受增上缘所影响。

举例言之,增上缘包括一切有相及不为人觉知的心念,均有增上缘之影响力。吾人在打坐中,若主七者有心助各行者,或得诸佛、菩萨加持,各行者可立觉色身契机旺盛,此即是无形心力的增上缘;若您在修行路中,起懈怠停止上进,时有亲朋好友同参,催促提携规劝,重新共赴道场闻法或用功,此力量之缘,亦可称为增上缘,此均是顺增上缘。另增上缘尚有逆增上缘,例如人世间凡夫或师父们,造成很多逆境来令行者面对,真正实修之士,对逆境较能产生力量度过。

 

(十)、净色根及扶尘根

净色根:一切有为法的生起均有其所依缘,而五识所依的缘为内在的净色根(又名胜义根),祇能有意会的功用,不能产生有实质的尘境。脑筋内看不到的,概言神经细胞或言神经传导(就是没有那个东西让你看清楚)。脑细胞划分很多区,各司其作用,看到的是一大堆细胞有着不同的功用,但却看不出其行相,以意义上而言是为胜义根。净色根为清净四大所造,其自体极为清净微细,故才能映现外境而为五识所依止。

扶尘根:尘是外境,根是眼、耳、鼻、舌、身等五根,根与识不同,识是心,根是尘相,眼珠、耳膜、鼻腔、舌头、肌肤等等为扶尘根,扶尘根是会腐败毁掉。虽然五识生五根,然而不见得透过它才能听到、才能观看……

 

三、五识颂解

(二) 颂二曰:「五识同依净色根,九缘、七八,好相邻。合三、离二,观尘世,愚者难分识与根。」

五识同依净色根

五识乃由第八本识之种子转变而生,亦即前五识依托第八阿赖耶识所生起法相,故前五识亦叫五转识。五识之行相粗,恒与寻(觉)、伺(观)相应,初禅境界有觉有观,不离五识之故。前五识通三性,虽通于染,而无杂染,可因修而断之,在欲界有鼻、舌两识,眼、耳、身三识在色界初禅,色界二禅以上,均无五识,即五识不相应。

五识在五蕴中,亦同意识被摄于识蕴,在十二处(六根入六尘)中,亦同意识被摄于意处,但在十八界(六根、六尘、六识)中,则各立为眼识界、耳识界、鼻识界、舌识界与身识界。

五识同依附在色法中五根的胜义根上,不是直接依附在眼根、耳根、鼻根、舌根及身根的物质上。五识虽通三性(善、恶、无记),但应不会造业,一切业种均由于第六意识妄分别而熏成。五识在八识清净自性证到以后,五识心才同圆镜一样清净。修行层次要得到四个种类的智慧:

1.妙观察智:妙观察智见非功,不能有见惑,见并非只讲眼睛部份,是讲执着的意思,眼、耳、鼻、舌、身五根,面对色、声、香、味、触五尘境不起执着。见性、闻性、嗅性、味性、触性不执着色、声、香、味、触等法尘境,不要把看到的看进去、不要把听到的听进去、…… ,就有妙观察智。虽然见到但是发挥不了功用,舍去分别心,才能得到无分别智。

2.平等性智:平等性智心无病,心无病才有平等性智,譬如喜欢顺利的境界,不喜欢忤逆的境界,就是心理有病,必须顺、逆等视,本来一如,才能没有分别而有平等性智。

3.大圆镜智:大圆镜智性清净,自性清净只会执着净法,没有染法之执,才能有大圆镜智。大圆镜智现起就能观十方国土,能观一切有情、无情众生的因缘果报等,其智慧不受时空的限制。

4.成所作智:成所作智同圆镜,圆镜者指大圆镜智,有所作意而能够产生诸境显现的力量。运用眼、耳、鼻、舌、身五识,只要有所作用即能让诸境显现,如此的神通变化,如同运用大圆镜智去照世界一切相的作用一样。

大乘本生心地观经所谓“五八果地圆,六七因地转”,五识同依净色根,第六意识、第七意识灭后,前五识才如同清净的体一样。

九缘、七八,好相邻

到二地(初禅天)的修行人或天神,仅余有眼、耳、身三之功用,而眼根触境生眼识,得有九缘始能生眼识。身识(包括初地欲界众生的鼻、舌二识)生起得有七缘始能生识,而耳识生起则要有八缘始能生识。

此五识因缘生起法用时,能够互相不留碍,故能成为好邻居。生起法用时,眼睛不妨碍鼻子,鼻子不妨碍耳朵,各司其功用。这是一般凡夫的作用,圣人则并非如此,入四禅后的圣人,一即六,六即一,心可当作眼睛去看,心可当作耳朵去听,故能成为好邻居。

眼识九缘生:眼识生起具九缘,空、明、根、境、作意、分别、染净、种子、根本缘等九。九缘生眼识如下:(1)以眼根为生起所依的助缘,(2)以色境为眼识生起所缘的助缘,(3)以眼识种子为生起现行的亲因缘,(4)以第六识为分别依缘,(5)以第七识为染净依缘,(6)以第八识为根本依缘,(7)以心所之作意为生起的助缘,(8)以空间做为认识色境的空缘,(9)以光明了别色境的明缘。

空、明缘易懂外,其它诸缘说明如下:

(1)根缘:以五根各别之所依,眼识以眼根为所依,缘色境。耳识以耳根为所依,缘声境。鼻识以鼻根为所依,缘香境。舌识以舌根为所依,缘味境。身识以身根为所依,缘触境。

(2)同境缘:所缘之境界为同境依,谓眼等五根为五识同境之依,即能依与所依为共取其境。

(3)种子缘:主要以五识自种子为生起现行之亲因缘。

(4)分别缘:第六意识为前五识分别之依,第六识缘第八意识相分(影像)而得生,取五尘境为分别,依第七识而能执取,第六识为明了分别之识,而前五识则无明了之用,依第六识之力,明了缘境,故第六识亦称明了依。

(5)染净依缘:第七末那识为前五识染净之依,第七识缘第八识见分(即能见之识,谓诸识能照触了别诸尘境界者)而起,转第六识染净而为依,简而言之,即五识由第七识之染净依而成就有漏或无漏之业。

(6)根本依缘:前五识之根本依缘,为第八阿赖耶识,即第八识为诸识之根本,能持诸识之种子、揽明、空照诸境而为相,经第七识而能托五根识而为相,令诸识生起,此五识皆为外门转,为物质之感官(色根)为所依,以物(色法)为对境,仅对现行之对象起作用,亦仅由直觉(现量)识知对境,而非恒常起作用。

(7)作意缘:五识对五尘境时,便能察觉、引领趣境,使第六意识即起分别之念,故作意缘为五识之所缘。

身识七缘生:二地行者身识生起具七缘,而鼻、舌二识(五趣杂居地)同七缘生。三识同具有七缘生,不需要空、明二缘,是为根、境、作意、分别、染净、种子、根本缘等七缘。

耳识八缘生:耳识需“空缘”而不需要“明”缘,因为声音不需要光明,少了一种缘,是为空、根、境、作意、分别、染净、种子、根本缘等八。

合三、离二,观尘世

此五根触尘境始能生识知者有三根:鼻、舌、身三根得合香、味、触尘,鼻子要接触香(嗅性),舌头要接触酸、甜、苦、辣(味性),身体要接触坚、湿、软、硬、冷、热,要接触才能产生对尘世的观察(触性),故鼻、舌、身要合尘始能生识。另离尘也能生识知者有二根:即眼、耳二根,离色、声二尘或不直接接触到尘境,仍然可以观照、听声起功用。故颂说:「合三、离二,观尘世。」

愚者难分识与根

愚痴者分不清何者是心的作用,何者是根的功用,譬如眼睛去看是以胜义根去看,而非眼睛(眼珠)在看,瞎子能够成就天眼通时,就不需要透过眼睛去看。而眼睛看到黑暗是看到了黑暗,并非有看到东西或者有光线才被称为看到,一切相有动、静二相(尘相),有声音是动相,没有声音是静相,有色相是动相,无色相是静相。而物质之中,分子、质子、电子都在交错的动,表面却是平静的。

一切法相有动、静二相(尘相),以眼睛而言,有光明是动,无光明(暗)是静,因此可以同时看到动、静二相。譬如观头顶的黑暗(窠臼未突破就一片的黑暗)不透过眼睛,以内在自性的见性(眼识)可看到。释尊的弟子阿律那陀因此而开发出半头天眼,所以透过胜义根照样可以看见,不一定要透过扶尘根的眼睛。愚痴者就是分不清可以看见的是眼睛或者是眼识,可听到的是耳识在听或者是耳朵在听,耳朵在听只是声音接触到耳膜,可听可不听,当器官正常时却听到声音,因为耳识没有作用,所以要明辨是心识在作用或者是根在作用。

用来观尘世之间一切法相,本来根与尘相合,始能生识而知之,而眼识变现的相分与眼识的见分是相对的,合此见相二分皆是眼识自证分所变起的。见分、相分、自证分、证自证分:自证分是产生一切法应缘以后所生起的一切法,没有自证分就没有见分、相分的分别,了解过程即可知道--到底是心识在听或者是根在听、在看。但是愚痴者分不清到底是根与尘境相合而知,或者是识透过根与尘境相合而知。

五根对五尘到底是谁在知?此处修行者,证到有天眼通者,其阿赖耶识现量不透过眼根亦能看见,因为眼识依托阿赖耶识之故。五识依托阿赖耶识而现,才认知一切尘境自现于阿赖耶识中,五识依托阿赖耶识而现起,故是心识去看而非根在看。愚者难分识与根:识为何?根为何?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与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愚痴者无法明辨是心识在作用或者是根在作用。(待续)

( 87 年 6 月 2 日 讲于 慧炬念佛会禅修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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