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4WLOTUS.JPG (4513 bytes) 《大般若经》卷四
            初分学观品第二之二(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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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大般若法相总整理(5)


法相总整理(续)

十六、四无色定:空无边处定、识无边处定、无所有处定、非想非非想处定(无色界四空处定)

前色界四禅悉依色法故有,现四无色定,悉依无色法,从境得名,故云无色定。又因四空灭色道,心心互相依,无形无质,义同虚空,故又名四空处定。此四空处名为空无边处、识无边处、无所有处、非想非非想处等四处,又称无色天、四无色处、四空天。

依定之性质来说,空无边处、识无边处、无所有处等叁定,含有味定(又称味等至,即对诸欲、诸禅乐执着)、净定(又称净等至,相应於有漏善心所起之定)、无漏定(又称无漏等至,即圣者所依,得无漏智慧定)等叁种定。而馀之非想非非想处定,则因其定相昧劣之故,仅有味定及净定两种,而没有无漏定。

吾人现世中由於摄受想念入专一境界,可得无色定,属於修得,属於善净之无色定;另有众生因果报而生於无色界者,称为生得,属於异熟之无色定。除此二种外,尚有证成圣道圣果之无漏无色定,及现法乐住之阿罗汉,其所得之定为「唯作无色定」,亦即远离一切妄想,身心止息等无色定。行者若欲超离色法(物质)系缚,由思惟对治色法之过,灭除一切对外感受与思想,证入净无漏、虚空、境寂之境界,而得四无色界之定。此界众生因无质碍之色身故,仅以众同分(有情无差别类似分)、命根(有情心身在一期相续者)等假合为体,其无色界之有情均为男身,但不具男根。修佛禅求解脱行者,应知四空处定之无所有处,为圣者在世间禅定之最後境界,而不是非想非非想处定;行者证至无所有处後,即应转修五蕴无漏智慧,观空、有等,体会事、理不二,成就菩提道。兹依《大智度论》及《 婆沙论》等,略述修四空处定之法门如下。

(一)、空无边处定

此空无边处定,超越色界之第四禅定,灭除障碍禅定之一切想,思惟虚空为无限大,入空无边之相。

1.以加行证入

行者离第四净虑染时,不应思惟种种想,如是便能速离此染入无边空处。因此地行者均依四蕴(受、想、行、识)为自性,又虚空本无择灭可言,行者不能以自性或所缘证入空无边处。故行者但知不以自性、所缘,得入空无边处,但以加行故,名入空无边处。

由何加行入空无边处定,初行者先应思惟墙上、树上、崖上、舍上等诸虚空相,取此相已,假想胜解。观察照了无边空相,以先思惟无边空相,而修加行,辗转引起初无色定故。法尔初远离色地,名空无边处。行者入空无边处定後出定,必起相似空想现前,双手扪摸虚空,犹如触摸己身,此想可谓前定等流。如此,具足住者,谓获得成就空无边处善四蕴,於获得成就说具足住声,是故名空无边处。

2.破色身束缚方法

(1)灭一切色相:

行者於第四禅中,断一切苦乐,但却体认一切阻碍禅定上进之过错,即在一切色相,不念别相。若能灭有对待之色相,即可得入无边虚空处。

(2)作色身苦想:

行者欲突破色身束缚时,应作是念:吾若无此色身,则无饥渴寒热之苦。观此色身本粗重弊恶,虚诳非实,乃先世因缘和合,报得此身,种种苦恼之所住处。

(3)观身如虚空:

行者欲得免此身患,当观此身,身中虚空,常观身空,如笼如甑(瓶),常念不舍,则得度色,不复见身。

(4)观无量无边空:

行者观身内如虚空无有一物,外色亦尔。得此观已,是时能观无量无边空。得此观已,此时无苦无乐,其观身空心转增,如鸟闭於瓶中,瓶破得出,是名空无边处定。

(5)属舍俱定:

无觉无观,圣默然定及舍俱(喜乐与忧苦等观)等所统摄。

3.得空无边处果报

行者证得空无边处定,内外通彻,一心念空,无诸色相,其心明净,无碍自在。如鸟出笼,飞腾自如。行者依受想行识四蕴,翱游於无量空处。此处地天众得寿二万大劫,因空无边处有无边行相,亦有馀行相。故空无边处行相招万劫寿,馀行相亦招另万劫寿,共为二万大劫寿命。

(二)、识无边处定

此识无边处定,超越空无边处定,而思惟识为无限大,亦即思惟识无边之相,则证入识无边之相。

1.加行证入

行者厌离空无边处时,超一切空无边处,得入无边识。识无边处具足住,是名得识无边处。此地行者本以四蕴为自性,若以自性识无边处,不应但名识无边处。若以所缘识无边处,缘四圣谛及虚空本空,非择灭,故亦不应但名识无边处。故行者但知不以自性、所缘,得入识无边处,但以加行故,名入识无边处。

由何加行入识无边处定,初行者先应思惟清净眼、耳等六种识相,取此相已,假想胜解。观察照了无边识相,以先思惟无边识相,而修加行,辗转引起第二无色定故,说此名为识无边处。

复次,依等流故说此定名为识无边处。行者从此定出,必起相似识相现前,谓於识相欢悦而住。具足住者,谓得成就识无边处善四蕴,於得成就说具足住声,是故名识无边处。

2.舍空缘识而定

(1)舍虚空缘:

行者观虚空时,以识缘之,缘多则将破於定。行者观虚空,缘受想行识,如病如痈,如疮如刺。无常苦空无我,欺诳和合则有,非是实也。如是念已,舍虚空缘。

(2)缘识而定:

行者舍虚空缘,但转而缘识。云何而缘?行者现前识,缘过去、未来无量无边识。是识住无量无边处,如虚空无量无边,是名识无边处定,又名识处定。

(3)缘识破定:

行者处缘识无边处,以识缘之,识缘多则散,能破於识无边处定。行者观是缘识,缘受想行识,如病如痈,如疮如刺。无常苦空无我,欺诳和合则有,非是实也。如是观已,则破识相。盖以心缘心入定者,此定依叁世心生,终非究竟。是故呵识处,赞无所有处。

3.得识无边处果报

行者证得识无边处定,此定无碍无灭,其中唯留阿赖耶识,全於末那识半分微细,安定清净寂静。行者依受想行识四蕴,翱游於无量识处。此处地天众得寿四万大劫,因识无边处有无边行相,亦有馀行相。故识无边处行相招二万劫寿,馀行相亦招另二万劫寿,共为四万大劫寿命得寿四万大劫。

(叁)无所有处定

无所有处定,又称不用处定。此定因厌患而超识无边处,舍一切法入无所有处,故能超越识无边处。观所缘皆无所得,行者思惟一切法无所有之相,因与无所有相应,即思惟无所有相而安住之,行者依此行力所生之处。

1.舍习气入无所有处

一切习气者包括我、我所等诸法,行者在诸地中,均在去除我、我所等一切法,何以至此地始名无所有处?因其他诸地所修之去我执及我所执,无有此地来得真确,彻底使其势力薄劣不生作用故。

此地无有真实常恒不变易法,损伏常见胜诸馀地,故此独名无所有处。复次,此地无有所趣、所归屋舍、室宅能为救护,摧伏 慢、懈怠、放逸胜诸馀地,故此独名无所有处。复次,此地中,无无边行相,初舍彼相,故此独名无所有处。

行者证至无所有处时,於此定中,无能让所摄行相转故。如说非我有处,有时有所属物,亦无处时,物属我者,故此独名无所有处。具足住者,谓获得成就无所有处善四蕴,於获得成就说具足住声,是故名无所有处。

2.舍识入无所有处定

(1)破识缘相:

行者破诸识相,系心在无所有中,是名无所有处定。识无边处缘受想行识,如病如痈,如疮如刺。无常苦空无我,欺诳和合而有,非实有也。如是思惟,则破识相。

(2)系心无所有入定:

行者破识相已,呵识处後,系心在无所有中,舍离一切我、法执等,是名无所有处定。

(3)不依内外境:

行者修此定时,不用一切内外境界,外境名空,内境名心,舍此二境,因初修得名,又名不用处定。前缘空入定为外定,後缘识入定,名内定,而依内依外,均非寂静。

3.得无所有处果报

无所有处定与其馀之空无边处等,同为所系无覆无记之受、想、行、识四蕴为体,惟行者证得无所有处,一心内净,空无所有,不见诸法,寂然安隐,心无动摇,即证得无所有定相。行者识心都灭,十方寂然,回无攸往。此处众生天寿六万大劫,为何此处地天众寿不如色界诸禅天寿倍增?只因异熟因有尔所力,故还受尔所异熟果故。因此处地天众已没有无边行相,唯有馀行相,故无所有处天众寿命不倍增。故无所有处天众已离下二无色地染,招四万大劫寿,并本馀行相所感得受二万大劫,共六万大劫寿。

4.圣道最後地

无所有处因能舍一切法,符合圣道能尽舍故。佛尚因此而将无所有处独名舍,故有圣道地者认为此地为最後地道,於此地独立舍之名。又此地近舍假想、胜解、无边行相,粗观解故独立舍名。故佛曰:此地弃舍作意、功用、无边行相心、心所法,无功用住,故独名舍。

《 婆沙论》卷百八五曰:「契经说:有七(种)依定,我说依彼能尽诸漏,谓初静虑,乃至无所有处。比丘当知想定,能达圣旨。想定者,谓四静虑、叁无色能达圣旨者,谓能起智断烦恼、修道、尽漏。或有生如是疑,非想非非想处,既非圣道,若世尊弟子生彼处者,依何能尽诸漏?将无彼类不由圣道得阿罗汉耶?为令此疑得决定故,说彼依无所有处得阿罗汉果。」

(四)非想非非想处定

非想非非想处定,又称非有想非无想定,又称有顶天。此定超越无所有处定,思惟非想非非想之相,具足而安住之。因此定无有明胜之想,故异於灭尽定;亦非无想,故亦异於无想定。

1.不住有想不住无想

契经说超越一切无所有处,入非想非非想处具足住,是名非想非非想处。此地中行者无明了想相,亦无无想相,故名非想非非想处。无明了想相者,非如七地有想定故。亦无无想相者,非如无想及灭尽定故。因为此地想 钝赢劣,不明了不决定,故名非想非非想处。具足住者,谓获得成就非想非非想处善四蕴,於获得成就说具足住声,是故名为非想非非想处。

2.入非想非非想定方法

(1)破无所有相:

行者观无所有处,均缘受想行识,如病如痈,如疮如刺。无常苦空无有,欺诳和合而有,非实有也。如是思惟,无想处如痈,有想处如病如痈,如疮如刺,故不住有想,亦不住无想。

(2)依非想非非想入定:

行者依非有想非无想处,缘有受想行识,云何言非有想非无想?答曰:是中有想者,但微细难觉故,故谓非有想。另有想故云非无想。又可言依於识处,是为有想。依於不用处,是为无想。

(3).得非想非非想处果报

此地天众识性不动,以灭穷研,於无尽中,发宣尽性。如存不存,若尽非尽,故证得非想非非想处。非想非非想处天众,已离下叁无色地染,招六万大劫寿,并本地异熟报得寿二万大劫,共为八万大劫寿。

(4)非修无漏道地

契经云:五趣杂居地(欲界)、非想非非想处地二地没有无漏道,何以故?因二地有根本,诸无漏道断有根本,故无漏道在此二地中无。复次,诸无漏道能断二边住於中道,而此二地处於下上边,故无有无漏道。另欲界无定亦无修地,非离染地,而有顶地 钝不决似疑。诸无漏道必依定界修离染地,明利决定故,而此二地无。复次,欲界地中掉举增上,有顶地中,寂止增上,故非无漏道所止处。

(五)、四禅八定非究竟

色界四禅与无色界四空处定,合称四禅八定。行者修证至其中任何一定,可谓难能可贵,惟行者纵使证得非想非非想定,寿命八万大劫,但寿命将尽时,定力退失,仍与凡夫无异,还受轮回。盖因四禅八定是依有漏、有为、有我等之五蕴法而修,犹未脱离叁界生死,故言非究竟。

 

十七、五蕴(色、受、想、行、识)

1.五蕴与叁界之关系

五蕴本通有漏、无漏及善、恶、无记等叁性。惟众生不知无漏五蕴实相,偏执五蕴为我,故称五取蕴,是为有漏法。诸如生得善阴、方便善阴、不善五阴、秽污五阴、报生五阴、威仪五阴、工巧五阴、变化五阴等均是有漏法。前二者为善法,第叁为不善法,後五为无记法。

叁界众生未知五取蕴(色、受、想、行、识)覆盖自性,总执迷五蕴身为自我,颠倒迷误而沉沦,永无出期。现行者应当来认识,叁界与五蕴之关系。

(1)叁界与五蕴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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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五蕴虚妄

《方广大庄严经》卷十二曰:「尔时世尊告频婆娑罗王言,色是无常苦空无我,受想行识亦是无常苦空无我。色如聚沫,不可撮摩。受如水泡,不得久立。想如所梦,为虚妄见。行如芭蕉,中无有坚。识如幻化,从颠倒起。叁界不实,一切无常。」

世尊告诉王等,五蕴无常、苦、空、无我。世间诸物质形相之色,均因假合而成,就像泡沫被风吹聚在一起,却不可触摩,一触摩即破散。受阴感受领纳作用,亦如水中泡沫,受外境左右为甚,却也不能久存。想阴犹如作梦,均是虚妄,见、思惑地所引致,本非真实。行阴微细深沉,一切落谢影识业,均如芭蕉茎,空而无实,不值执为真实。识阴善於幻化,一切执外境生心,对生灭法执为真实,而不知真识无生灭,对外境起颠倒想。

2.五取蕴之概说

(1)色蕴:

色者指一切形质,占有一定空间,且会变坏者,如五根(眼、耳、鼻、舌、身)及器世界等,与一切虚妄不实现象之五尘境(色、声、香、味、触)及无表色等,皆覆盖真实自性也,故又称色盖。

色尘有青黄赤白黑等十二种显色,亦有长短方圆等八种形色。

声尘分为有执受大种声(由内自发)、无执受大种声(外境所发)。声可由五种因形成十一种声,即如相、损益、因差别、说差别、言差别等。

香尘有好香、恶香、等香、不等香四种之别。

味尘有甘、醋、咸、辛、苦、淡等六种。

触尘有地、水、火、风四大种,及滑性、涩性、重性、轻性,冷、饿、渴等十一种。

无表色者谓意识缘於过去所见之境,虽分别明了,而无表对,故无表;虽无所表,而於所缘之境,执着不忘,故乃称为色,为色阴所摄。

(2)受蕴:

受蕴系指诸色根缘境起识分别,而诱发情绪感受者。对前五识而言,具有苦、乐受等色身之觉受相应。对第六意识而言,具有忧、喜、舍等叁受等之精神相应,合共五受,皆覆盖真实自性也,故又称为受盖。

受蕴亦是根、尘、识叁和合而生之感受,有领纳违(不利)、顺(有利)、俱非(无利害者)等之触境,以及对外境,以此而感受苦、乐等精神作用。故受可作为外界影响於生理、心理、思想等所产生之痛 、忧喜、苦乐、好恶等感受。

(3)想蕴:

想蕴为五根对五尘境所生诸想,人有想像事物善恶邪正,或想像眼、耳、鼻、舌、身、触之种种想见,并对所缘境取像後,於识田中留存有种种影相、念头,并因憎或爱之念,遂起叁毒,造诸不善业。

(4)行蕴:

行蕴乃指造作、迁流不息诸法所聚集者,含盖一切有为、无为诸法共七十五种,即心所法四十四与十四种不相应法,约合五十八法,总称为行蕴。吾人依上述心相应行及不相应行等诸法而起,妄心迁流不息,前、後、中间,念念相续,且进而依虚妄诸缘,更进而造诸有漏业。

(5)识蕴:

识蕴乃指一切心、意、识差别所生之心相,前六识总现为识,第七末那识为意,第八阿赖耶识为心,是为识蕴所含盖。意即眼识身、耳识身、鼻识身、舌识身、身识身与意识身,各各了别各别境界。而阿赖耶识为真如之如来藏与无明和合而成,能变现一切万法,故称如来藏为识藏。

第八阿赖耶识,储藏有为法所造诸善、恶业种子,此善恶业种子,随因缘异熟而舍生、受生,成为命浊,轮回六道,永无出期。

3.五蕴非我证明

行者当知五蕴、六根、十二入,至十八界等诸现象,均是自性本体之浮尘光影。自然界诸幻化相,时现时灭。其生灭者乃因缘和合,虚妄有生。若因缘别离,则虚妄又灭。尽管诸现象生灭、去来,而如来本性真如不动,本非生灭相。

所言五蕴非我,因非如来藏妙真如本性之心,本能所作之反应耳。故五蕴所呈,均非因缘法则,非自然体性所应者,即是经中所谓:「非因缘,非自然性。」故知五蕴非我,均是妄习所造之法。

兹举《楞严经》经教说明五蕴作用真实,均是生理、心理暂有现象,本非因缘,非自然体性之本能反应。

(1)色蕴非我证明

「阿难!譬如有人,以清净目,观晴明空。唯一晴虚,回无所有。其人无故,不动目晴,瞪以发劳,则於虚空,别见狂华。後有一切,狂乱非相。色阴当知,亦复如是。阿难!是诸狂华,非从空来,非从目出。如是阿难!若空来者,既从空来,还从空入。若有出入,即非虚空。空若非空,自不容其华相起灭。如阿难体,不容阿难。若目出者,既从目出,还从目入。即此华性,从目出故,当合有见。若有见者,去既华空,旋合见眼。若无见者,出既翳空,旋当翳眼。又见华时,目应无翳。云何晴空,号清明眼。是故当知,色阴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2)受蕴非我证明

「阿难!譬如有人,手足宴安,百骸调适。忽如忘生,性无违顺。其人无故,以二手掌,於空相摩,於二手中,妄生涩滑、冷热诸相。受阴当知,亦复如是。阿难!是诸幻触,不从空来,不从掌出。如是阿难!若空来者,既能触掌,何不触身。不应虚空,选择来触。若从掌出,应非待合。又掌出故,合则掌知,离则触入。臂腕骨髓,应亦觉知,入时踪迹。必有觉心,知出知入。自有一物,身中往来。何待合知,要名为触。是故当知,受阴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3)想蕴非我证明

「阿难!譬如有人,说说酢梅,口中水出。思蹋悬崖,足心酸涩。想阴当知,亦复如是。阿难!如是酢说,不从梅生,非从口入。如是阿难!若梅生者,梅合自谈,何待人说?若从口入,自合口闻,何须待耳。若独耳闻,此水何不耳中而出?想蹋悬崖,与说相类。是故当知,想阴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4)行蕴非我证明

「阿难!譬如瀑流,波浪相续,前际後际,不相逾越。行阴当知,亦复如是。阿难!如是流性,不因空生,不因水有,亦非水性,非离空水。如是阿难!若因空生,则诸十方,无尽虚空,成无尽流。世界自然,俱受沦溺。若因水有,则此瀑流,性应非水,有所有相,今应现在。若即水性,则澄清时,应非水体。若离空水,空非有外,水外无流。是故当知,行阴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5)识蕴非我证明

「阿难!譬如有人,取频伽瓶,塞其两孔,满中擎空,千里远行,用饷他国。识阴当知,亦复如是。阿难!如是虚空,非彼方来,非此方入。如是阿难!若彼方来,则本瓶中,既贮空去,於本瓶地,应少虚空。若此方入,开孔倒瓶,应见空出。是故当知,识阴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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