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4WLOTUS.JPG (4513 bytes)《楞严经》色阴魔境(1-5)
                     - 抑按逾分相


5、抑按逾分相:

(1). 经文:

又以此心,精研妙明,观察不停。抑按降伏,制止超越。于时忽然,十方虚空.成七宝色,或百宝色。同时遍满,不相留碍。青黄赤白,各各纯现。此名抑按,功力逾分。暂得如是,非为圣证。不作圣心,名善境界。若作圣解,即受群邪。

(2). 释解:

碰到上面所言魔相,行者心可以遍入十方世界,觉得外放也不对,若是内溢也不好,现在讲的魔相是-抑按逾分相:压抑按捏,压得太过份了,所显出来的一种魔相。各种魔相与每人个性不同而化现,有的人个性喜欢发光往外照,有的就不喜欢外放,就从内去钻研,这样压来压去的也会现一种魔相。

「又以此心,精研妙明,观察不停」:我们此心的力量很大,每一个魔相都可以现一种境界,你很用心的去钻究此微妙精明的本体,可现种种的功用,如果心可以起心动念,利用其意志力,就有无上的心力发挥出来。此时将此心研究来、研究去,就会懂得这个心的力量实在很大。观察此心能幻想成境,现出色相影像,可显现出五颜六色。观察空中化有,有中亦能化无,一切均是心识之作用耳。有时化境形成,心有挂碍,拟用自心抑按降伏乱变化的意境。有的人观察自心本来是清净、光明无量,但是还有习气,难免会随着境起邪心、邪念,所以才会害怕、会压抑它。以前常讲的,有的人心还不清净,若有那个人得罪你了,您就起邪念头,要那个家伙好看、要他怎么样?有的人就很怕这个无上的心力,很怕它就要压抑它,其实要降伏的是你习气毛病,这一部份不要让他去发展,而心能发光、能成就一切幻化事,只要是为众生,这当然是好现象。千万不得自利、自肥,己有好处不能动心。看到不如意的别人对不起你的,习气就会起来,这跟妙明的心是不相干的,这是久存的习气。但是这个心很难划分清楚,所以要有智慧分别,不清净的习气、邪恶的心,要把它控制住,那时难免要压抑。 

「抑按降伏,制止超越」:不管心能化境,或识心起幻,现种种境。或者习气不灭,邪心自起等毛病,行者欲制止它,欲降伏它,制止自心不要有邪心意念,要超越它,使自心清净,就要用真心实性去压抑邪恶心、去超越灵异习气等。有的人为什么做不到?我知道那境况呀!但那个邪恶的心一直冒出来,控制不了它,所以它超越你,那邪心就成就害了人。一次体会之后,自己就有罪恶感,要压抑它、制止它。若行者能以自性本空的认知,来超越你的习气毛病,要这样地用功才是正理,不是光压抑自心幻化或习气。

「于时忽然,十方虚空.成七宝色,或百宝色」:压抑得太过分时,吾心可观到十方世界现出一切的颜色,行者不透过眼睛,用其见性照样可以看到十方虚空。本来自性透过眼睛是可以看到物境,若行者压抑自性太过份时,忽然间见性可见七宝颜色、百宝颜色现于十方界中。这个体性之见力比眼睛大得多,故能见到百宝光明。所以见性可不用透过眼睛就可看,瞎子可以修眼通,用唯识的见性去观十方虚空一切物相。

「同时遍满,不相留碍。青黄赤白,各各纯现」:在抑制按捺降伏吾心之间,会现出这个魔相出来,同时可观到十方虚空中具七宝色、百宝色,可同时现出来,而且遍布各个虚空角落,不相留碍。普通世间基本颜色有红、橙、黄、绿、蓝、靛、紫等七,那种颜色加上别种颜色就成另一种颜色,像我们在调色一样,黑的跟白的搅在一起变成灰的,蓝的跟黄的搅在一起就变成绿色等。在修行过程之间虚空现七宝色、百宝色同时遍满,且能不互相的阻碍其原清纯的颜色,一种光还是留存原来的颜色,不怕它们搅和在一起,会失掉它原来的颜色,青色青光,黄色黄光,白色白光等等不相阻碍其本色。

「此名抑按,功力逾分」:这个魔相是因要压抑妄识起神变,压抑其邪心邪智等不清净心。在压抑过程之间,用功太过份了,拨动了可见的自性一样,始会现出可见虚空百宝光明。我们说自性者有见性、闻性、嗅性、味性、触性、心性等六,现在身体气如果冲到我们色身某部位,例如可控制见性的部位,它就显现出这个能见虚空百宝光的现象。宝色是不互相留碍的才叫做宝色,如果所有的颜色搅在一起变另一个颜色,那就不成为宝色,此要了解一下。

「暂得如是,非为圣证,不作圣心,名善境界。」:修行过程中气压至某部位,诱发见性神变,暂且得此境界。不要说证到圣人的境界了,可以看到十方虚空百宝、七宝颜色,不相留碍,这个可做到就认为成圣人了,那是错认成圣的境界是什么!没有证圣!这些都是你本身体性突然间现出来的功能,和成圣没有直接关系的。圣者是得解脱知见的行者,光可看到七宝、百宝光,与证得解脱与否是没相关的。光有这些现象不能成为圣人,故心里不要作圣心解,但可以说是修行之间的一种善境界而已。

「若作圣解,即受群邪。」:如果把这种可见七宝、百宝光的现象当做证得圣人的我执、法执灭等解脱智慧,那很容易因认识不清,而会受群邪来控制您的。

( 88 3 14 日 讲于 法尔 )


[ 《楞严经》选读 ] [ 经典选读 ] [ 首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