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密小參 --
密教中的煙供是什麼義理?
四十 二 、參問:
老師好
學生在幾年前開始參加某一寺院法會時,在晚上寺院都會舉行菩提煙供法壇。雖然已參加了幾次,但對煙供法確不是很了解。只知道師父說這個功德力很大,不知老師是否可以解說其原因呢?感恩老師。阿彌陀佛
學生 吳xx 敬上
師答:
吳大德:
阿彌陀佛!2007年5月8日mail收悉,您所要知道的煙供說明如下。煙供也就是火供,也就是護摩( homa),音譯為護摩,本意即焚燒、火祭,意譯作火祭祀法、火供養法、火供養、火供、火法、火食,這本來是印度婆羅門教(拜火教)祈福所用的,佛教密乘從世尊滅後五百年後興起,乃延用婆羅門教之火供,作為供養之用。
煙供是近代人講的名詞,其實不是叫供煙,又不是供養煙,怎麼能叫煙供,要講火供才是,是藉用火把食物供品燒化後,達到化有形為無形,讓火神、天神(天龍八部等)之類所攝食,以此供養達到賜福等目的。真正修行人、修解脫道的人,是不能去做這種祈福儀軌的,若有密教人士,以此行布施供養鬼神之實,那又另當別論了。
仔細進一步說明護摩意義,護摩即於火中投入供物,以作為供養之一種祭法。亦為密教一般修法中之重要行事,用以譬喻以智慧火焚燒迷心之意。原係印度古代供養火神阿耆尼(Agni)以為驅魔求福之作法。蓋此法於印度太古印伊時代之宗教儀式即已產生,又於梨俱吠陀、夜柔吠陀、百道梵書等之早期文獻,亦有設立三種火壇而修法之記載,此外家庭儀式經(grhya sūtra)中亦詳載種種複雜之護摩法,可知此法早已風行於重視祭典之印度。於吠陀時代之諸神中,最重要者即阿耆尼(火神),供養此神之祭式盛行於當時之事火婆羅門之間,彼等投供物於祭壇之爐中,待火焰上昇,則以為已達於諸神之口中,諸神依之得力以降伏諸魔,而予人類福祉,故又將火視為諸神之口,亦即天神之口。
此一祭法,後為密教所採用,並逐漸成為密教之重要修法。然密教之護摩與婆羅門教所行者,其意義有極大不同。佛陀未成道前,不能了知火之自性,故依據印度吠陀典籍而說四十四種護摩法;至佛陀成道後,既已了知火之自性,則宣說十二種護摩法,此即真護摩,為如來一切智光之表徵。
密教所行之護摩,又可分為內外兩種,實際在護摩壇所行之修法,稱作外護摩。亦即行法時,具足本尊、爐、行者等三者,以為行者三密之表徵。其中,本尊不限於何種如來或明王,概視所宗之部門而定,用表行者之「意密」;爐代表行者之「口密」;行者自身則表「身密」。其行法方式,先擇地、造壇、設爐,口誦真言,投乳木、五穀等供物入於爐中,以淨行者之三密,並成就息災、增益、降伏等法。此一行法,皆於心外行事作法,故稱外護摩、事護摩。
反之,不須採用實際作法,而以自身為壇場,於觀想中,以如來之智火燒除諸業煩惱,此種於心內作觀修法之護摩則稱內護摩;又因所作之觀乃屬「理法」之觀,故又稱理護摩。此種內護摩雖係密教獨特之作法,然推溯其源,可能源於考西塔基奧義書(Kausītaki-upanisad)中「內部祭火(antara-agnihotra)」之說法而來者。內護摩通常又有五法之別,即:(1)息災法,觀想大日如來之本性。(2)增益法,觀想不空成就如來之本性。(3)敬愛法,觀想無量壽如來之本性。(4)鉤召法,觀想寶生如來之本性。(5)調伏法,觀想阿閦如來之本性。
若以世間、出世間二語之相對性而別,則出世間之護摩即指內護摩,世間外道之護摩則指外護摩。然於出世間護摩中,又有內外之別,即以「觀心」為內,而以「事相」為外。另於上述所說之外護摩,由於未能與內觀相應,無法成就「悉地siddhi」,故行外護摩時必同時修內護摩三平等觀,以期內外相應、事理相融,速疾成就悉地。由是,遂成「外護摩即內護摩」之真義,此不僅為密教外護摩之迥異於外道外護摩之處,亦為密教行者修護摩時之一大要訣。
如何做呢?若單就外護摩而言,於修法時,除上記所說之本尊、行者以外,另須於本尊前設一護摩壇,壇中央設置一爐,壇之四角置橛,四橛之頂端均繫金剛線。壇前安置禮盤、脅桌,脅桌上安放護摩木、塗香、柄香爐、加持物等。此修法通常有三種、四種、五種、六種等之別。(一)最普遍者為四種法,又稱四種護摩,即:(1)息災法(śāntika),以佛部之尊為本尊,用圓形白色護摩壇、圓形爐,向北方吉祥坐,焚燒甘木。(2)增益法(pāustika),以寶部之尊為本尊,用方形白色壇、方形爐,向東方半跏坐,焚燒果木。(3)敬愛法(vaśīkarana),以蓮華部之尊為本尊,用蓮花形赤色壇、蓮花葉形爐,向西方箕坐,焚燒花木。(4)降伏法(abhicāraka),以金剛部之尊為本尊,用三角形黑色壇、三角形爐,向南方蹲踞,焚燒苦木。(二)三種法,又稱三種護摩,指息災、增益、降伏等三法,係與胎藏界三部內證相應之三種修法。(三)五種法,又稱五種護摩,指四種法之外另加鉤召法(以羯磨部之尊為本尊,用金剛形爐,向諸方半跏坐,焚燒刺木),係與金剛界五部五智之內證相應之修法。於五種法中,就其所生功德而言,每一法均含有其他四法之效益,稱為五法互具。以息災法為例,修行此法可除貪瞋煩惱或止息國家之災難,此為息災之意義。除貪瞋煩惱之闇時,又可增長定慧之功德或外在之諸種福德,此為增長之意義。諸種功德既得增長,則漸次可摧破無明、滅諸災殃,此為調伏之意義。依此等功德,而無戰亂諍鬥之事,並得諸佛菩薩之庇護,此為敬愛之意義。由此等功德,而諸善集生、萬法現集,此為鉤召之意義。其餘四法亦準此而互具功德。(四)六種法,又作六種護摩,即由上記五種法中之增益法開衍出延壽法,其修法方式僅略異於增益法。
以上已將佛教與婆羅門教對於護摩之不同處說明清楚了,若您不明了密教法,說了半天還是不明瞭,所以大略能懂得就好了,反正您也不要主動去做護摩的事業,因密教很重視儀軌的,沒人教不懂就不要亂做。謝謝您的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