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002.gif (10734 bytes)Exclaim.gif (1443 bytes)修心小參 --

             受菩薩戒後要知罪相、如法布薩,才能堅定菩提心!


一O三參問

頂禮善祥上師、法爾諸位菩薩!

 阿彌陀佛

 問題一,末學2009年依道海律師受五戒、菩薩戒(628),受菩薩戒得戒體時,有如法觀想,發大菩提心,並不自主落淚。但維持不了幾天,習氣一一現起,心非常散亂,如何讓菩提心堅定,念念精進。

問題二,末學有一論及婚嫁的女友,因目前尚無經濟能力,故尚未結婚,末學問了很多法師,都說非正式夫妻行淫即是邪淫,如有夫妻之實,但沒有辦理公證登記,如此行淫還是算是邪淫犯戒嗎?如果是,是犯重罪或輕罪?如犯要如何補救。

問題三,菩薩戒雖無不食肉戒,但受菩薩戒者皆素食,末學還未斷肉食,是否有犯戒。

問題四,末學覺得福德資糧不夠,很難修行,所以想先累積資糧,想學供曼達,但又無上師傳授,不知道善祥上師有何建議,或有其他可行辦法。

問題五,末學有幸親近法爾,得聞心中心法,非常想學,目前沒有辦法雙盤兩小時,想先學前加行,懇請善祥上師慈悲,能為弟子灌頂傳授。

感謝善祥上師慈悲解答

 

師答:

郭大德:

阿彌陀佛!2011519mail收悉,您所提問題回答如下。

1.     問題一,末學2009年依道海律師受五戒、菩薩戒(628),受菩薩戒得戒體時,有如法觀想,發大菩提心,並不自主落淚。但維持不了幾天,習氣一一現起,心非常散亂,如何讓菩提心堅定,念念精進。海律師可說是台灣弘律的先驅,您能在他所授的戒會中受戒,應該是很殊勝的。您是發了菩提心,但這僅是種了菩提之因而已,心還本不淨故然,還是要藉因緣來修斷,所以您於戒期中數天受諸佛菩薩加持,當然覺得心安祥寂靜,而所謂維持不了幾天,那是理所當然,因一切法無常,不能全靠佛菩薩或上師的加持,所以心淨要靠自己不斷地用功、修行,常常親近正法道場、善知識。若是心不正常散亂,不是操勞過度、生病,就是有非人干擾。經仔細簡擇分別後,當能知悉因原。若不能知其因,那就多多念佛、打坐、運動,即能把身體氣機打通,這樣就能安住自心了。要常常自己保持心安祥,就只有打坐、禪修或念佛一途,這就是要天天做修行的工作,直到您妄想心現起,才能真的進入修心養聖性的階段。既然您已受了菩薩戒,就要半月半月布薩誦戒(upa=adha),若沒有布薩,錯過一次就是犯惡作一次。同時不布薩,不知依戒而「修戒」,有犯不知要反省、懺悔,所以就常有違犯戒律事發生。若本有護法神護持您,見您毀戒已多多,也不知要懺悔,可能因此就遠您而去,這時惡神就可能隨便作怪於您了,所以難怪您心會散亂。若要布薩的戒本儀軌之法本,可以把姓名、地址mail過來(大陸人士要有姓名、地址、郵編、取件通知電話等詳細資料),我們當會為您寄去。我們寄戒本給您時,會附上本中心布薩的儀軌DVD片。若您今後第一次要再重新開始布薩時,就要先自己懺悔清淨,以前不布薩所犯的惡作及其他廿八輕垢罪都得懺淨,要一一地於佛前懺光,或找一法師去一一發露懺悔,懺悔後就清淨,清淨後才能重新於黑白月十五日行布薩(黑月有時是十四日,月底29日時就是黑月十四日)。若無參加團體誦戒,就只要自己依戒本唸誦就好了,記得重新誦戒時,您要懺悔清淨才能誦戒。

2.     問題二之1,末學有一論及婚嫁的女友,因目前尚無經濟能力,故尚未結婚。末學問了很多法師,都說非正式夫妻行淫即是邪淫,如有夫妻之實,但沒有辦理公證登記,如此行淫還是算是邪淫犯戒嗎?若是您已受戒,且於未婚前已再行淫,不管何因緣,都是已犯重罪,是已失菩薩戒體,是故已非菩薩了。所以上述布薩事也就暫不用布薩了。談到非有正式結婚而男女朋友間行淫,現在社會上似有很多這種現象,這是末法時期眾生的業力使然。不知雖未受五戒、菩薩戒,胡亂行淫欲,還是犯「性罪」,其果報如經上所述是:「善男子!若復有人樂為邪婬,是人不能護自他身,一切眾生見皆生疑,所作之事妄語在先,於一切時常受苦惱、心常散亂,不能修善,喜失財物,所有妻子心不戀慕,壽命短促,是名邪婬「現在」惡果。捨此身已處在地獄,受惡色力、飢渴長命無量苦惱,是「後世」惡業果報。若得「人身」惡色、惡口,人不喜見,不能守護妻妾男女,是一惡人因緣力故,一切外物不得自在。以上這是一般凡人犯「邪淫性罪」之果報,不是不受佛教戒律就沒有果報,這是凡聖都一樣地一犯都要受的「性罪」果報。若今生不能知道要學佛法,就不懂今生犯錯要趕緊懺悔、修行,所以果報就隨身而受現世報、後世報。那有受五戒、菩薩戒者,犯了淫戒,除上述之「性罪」外,還加一與佛約定的制戒罪─「淫戒根本罪」,也就是犯此罪有兩重的「重罪」。所以您這種情形不光是犯邪淫,而是犯了「六重」之第四根本重罪淫戒無誤,且還是性罪與制戒同時犯,是故諸多法師所解釋的是正確無誤,您是已失菩薩戒體。若是您受戒後不久即與女朋友行淫,當然就破了菩薩戒體,犯了性罪(凡聖都同)與制戒(佛所制約罪)等二重罪,若不知懺淨,就這麼死後就會墮入惡道,所以要知道趕緊做有效地懺悔。上面第一問題您所述受戒時是感覺得好好的,還能流出感動的眼淚來。但不久日子後自心就亂了,可能就是犯此大戒因由也。而所謂犯「邪淫」輕罪者,是與自己另一半(已正式結婚)行正淫時,卻不知地點、不知時節、不知有無齋日,不知「道」(除陰道外,口交、肛門都是非道),也還不知節制等等,這些才算是犯「邪淫」。這「邪淫」是廿八輕之第二十條戒,這是可以用責心懺來懺悔的。但若是知而故意又再犯,或是屢屢懺而屢屢犯(即第二次有意、故意犯同一罪),這輕垢罪會再加一級,即是成為「單墮罪」,這就是要對一清淨之「出家僧」發露後懺悔即可清淨。單墮意思也就是說單單做個懺悔就可以清淨了,所以要對至少一個清淨者做發露懺悔,即是有個懺悔的對象,自己所造之業就能清淨。

3.     問題二之2,末學有一論及婚嫁的女友,因目前尚無經濟能力,故尚未結婚。看到第二問題,才知道您第一個問題─堅定不了菩提心的罩門、死角。此點我就不能理解,是您智慧比較不夠呢?還是不想化解此不是問題的問題?這是否您們兩者之間,真有一個人有所私心所持藉口之言嗎?就只有當需要時,想要如此解決兩者的「熱惱」就好,不想真的永遠在一起?若真是「冤家」的話,那經濟有什麼問題呢?就先去法院辦理登記結婚,要不讓人知道也好,然後有住一起也好,沒住在一起都可以,各住自家,然後只要有熱惱起來,兩個就去解決一下,這雖是凡夫的行為,佛法說這就是肉體的觸食,肉體不食就會肌餓,跟肚子不吃飯會餓是沒兩樣的。若您們不去辦理登記結婚,雖您已破戒還沒再次受戒,但兩人只要再行淫,雖是兩人意有所屬,是意合自行行淫,還是犯了「性罪」,只是少一條不犯佛的制戒而已耶。

4.     問題二之3─如果是,是犯重罪或輕罪?如犯要如何補救。您是犯輕罪或重罪已如上述,性罪、制罪已成,但還是要多學習,以免以後再犯錯。所以現在我還是要不厭其煩,仔細來說明其他罪相,然後再談您要如何做補救。下面所述,千萬不要以為是出家人的標準在說戒,若您這樣想,那您就大錯特錯了,因我們出家人連跟一異性,同處於一無人能見的地方都已犯戒,或是有人能見但不能聞在說什麼都是屬嫌疑犯,更不要說是觸摸一下下異性了;而且我們懺罪也是要大張旗鼓的,沒有那麼簡單哩。先談談輕垢罪,輕垢罪有遠方便罪、次方便罪、近方便罪等三,也就是法律所說的「未遂罪」。但「未遂罪」對於學佛的人來講,要知道還是有其各別果報在的。若是不知罪、不知懺悔,以後就可能會犯到根本罪,所以「未遂罪」在佛學上是更形重要,居士們大家不得不要好好來學習。談論犯輕垢罪時,是要依已受五戒或菩薩戒等之不同而言述。受五戒的人是以行為真實已做了,才算犯戒─即是犯「根本罪」,即是正式行淫(只要生殖器一接觸到對方生殖器),或是異性口交,或是自慰,有衣隔、無衣都一樣,就是正犯「淫戒根本罪」。但很多居士不學戒律,不知還有「未遂罪」在,出家師父有時也難以啟口,欲言還止,所以居士犯了也不知要懺悔,以為自己行為是沒達犯戒標準,真是可嘆!先從未遂罪─遠方便罪談起,受五戒者之遠方便罪,即是已採取要實現淫欲心的第一步行動(已有行動),舉如走到異性對象(同性戀者此處不談,不然會扯得太遠)前,不管認識、不認識(認識─男女朋友,不認識─一夜情或逢場作戲或花錢買春等)之異性面前時,開始搭訕、說粗惡語(淫欲語、輕挑語、誘逗話、黃色笑話、…等),即是犯「遠方便罪」,警覺時即要止阻欲心繼續發作。若是此時不覺,自己雖穿著衣服進而互相擁抱、接吻,即是犯「次方便罪」,警覺時即要止住欲心繼續發作。若是此時不覺,單方手或互相手伸入上衣、褲內觸摸上身、下身禁地,是為「近方便罪」成立。修戒、修行不怕犯錯,就怕犯而不知錯,知錯而不知要趕緊懺悔,這樣就會有現世受報、後世受報之因在。知慚、知愧後,佛弟子要馬上實行懺悔法,這就是學佛的好處,甚至於我們還沒學佛前所犯的各種罪業,也要趕緊懺淨才能去受戒,不然於戒會上諸法師也會帶大眾懺罪,是稱為懺摩(懺摩者k=ama,讀k=am ma懺摩,意譯為懺悔、請恕,乞請諸佛菩薩以其威德力加持免除自己無知不學犯錯之罪過)。若是犯遠方便罪者可要用責心懺,就是自己於佛前微聲、輕語,自言發露事實,然後從心中自責懺悔,並發願永不再犯。若犯次方便罪,要找一「耆宿」且「清淨」之菩薩戒者,或一比丘尼發露懺悔,並發願永不再犯。若是犯近方便罪者,要找一清淨比丘僧發露懺悔,並發願永不再犯。現在談您的事,您是已受菩薩戒者,菩薩是以心戒為主,就是從起心動念即開始起罪業,所以就會比受五戒者加一級罪。犯根本罪者是與五戒者相同,是正式已犯淫戒(只要生殖器一接觸到對方生殖器),有衣隔無衣都一樣,口交、自慰等也一樣,就是正犯「淫戒根本罪」。菩薩疏於防犯自己心意念,不知常攝心在定,當有幻起淫像念(因過去做過的)、或看影片熱烈鏡頭同生起淫欲念,或私心熱惱淫欲心思起,如此即是已犯遠方便罪,馬上要知道警覺,再如上述用責心懺。若菩薩戒者一見異性美麗或英帥,或過去世有深緣者(此是自己的潛意識知道,本人不深修者是不會知道的,這點就比較危險、麻煩,但常不為人注意到)欲向前去搭訕、說粗惡語,因已採取實現淫欲心的第二步行動(已有實際行動),即是犯次方便罪,最好要馬上警覺,止住欲心繼續發作。若是自己不覺,繼續說粗惡語,然後穿著衣服動手動腳,摸摸對方手、髮等處,進而互相擁抱、接吻,即是犯近方便罪(下品偷蘭遮)成立。若還不知警覺止住欲心,讓無明心繼續發作,單方有手或互相手伸入上衣、褲內觸摸上身、下身禁地,是為極近方便罪(中品偷蘭遮罪)成立。菩薩戒子犯「次方便罪」時要向一比丘發露懺悔,並發願永不再犯。菩薩戒子犯「近方便罪」要同時向三比丘僧發露懺悔,並發願永不再犯。犯「極近方便罪」者要同時向五比丘僧發露懺悔,並發願永不再犯(或參閱《梵網菩薩戒經註疏》所述)。以上是受五戒、菩薩戒者毀犯輕垢罪之懺悔法。若是已犯根本淫戒罪者,即是不管穿不著衣服,兩者生殖器接觸生殖器就是已犯此戒,即已失菩薩戒體。當然重要的是要知慚愧,然後先求不墮三惡道,此懺法是有很多,如持唸八十八佛洪名寶懺,或其他大乘懺本,但要懺至好相現起,即是於懺中出現佛像、蓮花像,或於睡夢中見佛像、蓮花像等,如此即是依佛之威德,除去我們所造無明業之證明。或是您可以依《佛說佛頂尊勝陀羅尼經》所說,於農曆初一至十五日止,每天連續持此經與咒,每天至少經本一部,另含咒語21遍或更多,直到十五日止,若此中有現起好相,即是懺淨。若是還不見現好相,得繼續再做下去,本月不現好相,次月再繼續修懺,如此直到好相現起為止。若是兩人真的結婚後,有機緣還是要再一次去受菩薩戒,這是不退菩提心,這時重受戒後,因已學應該不會再犯此重戒了。

5.     問題三,菩薩戒雖無不食肉戒,但受菩薩戒者皆素食,末學還未斷肉食,是否有犯戒。我不知海律師有無於講戒中提到這一點,還是您自己不注意聽?犯不犯戒,要依當時戒師有無明示而做論處,若戒師有明示就是犯,若是沒明示或有講到您沒聽到?您可當犯無知之罪。還好這是屬輕垢罪,不是直接惡意殺生罪(根本殺罪),所以不犯根本戒,您可以用責心懺就可以了。五戒行者是不遮食肉,但受菩薩戒者,應該是不要食肉。請看《大般涅槃經》云:時,迦葉復白佛言:世尊!諸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因他而活。若乞食時得雜肉食,云何得食應清淨法。佛言:迦葉!當以水洗,令與肉別,然後乃食。若其食器為肉所污,但使無味聽用無罪。若見食中多有肉者,則不應受。一切現肉悉不應食,食者得罪。我今唱是斷肉之制,若廣說者即不可盡。涅槃時到,是故略說,是則名為能隨問答。這是佛陀臨涅槃時最後所提示,不是只有出家眾不應食肉,連在家優婆塞、優婆夷都一樣不應食肉,因末法時期魔類、魑魅、魍魎眾多故,學佛人不易成就,故要避邪因緣故,一定要食用素食。您所說您的菩提心不堅固,可能與此食肉也有關係也。

6.     問題四,末學覺得福德資糧不夠,很難修行,所以想先累積資糧,想學供曼達,但又無上師傳授,不知道善祥上師有何建議,或有其他可行辦法。現在已知您修行何以會這樣跌跌撞撞了,原來您是受北傳的菩薩戒法,卻不好好依戒律而修行,來廣積福德,自有護法神守護,可能要錢就有錢,偏偏您又犯大戒。所以現在就是想要貪便宜地,想要用藏密的修供養法來積福。解脫道是由自理,是求人不得,所以求福不能得解脫。那求福是要做什麼,本來守戒清淨,自有善神來就,您卻無知此道理。所以現在要依密法來供養三寶,供養三寶是不如供佛。那供佛就這麼簡單能辦得到嗎?您能如法依悉曇咒語持咒嗎?密教手印能如法結嗎?心有能力起觀想嗎?能觀起諸佛、菩薩三昧耶形而後現本尊嗎?知道心意念觀法次第嗎?若這些都具足了,那您的心地夠清淨無所求嗎?若此四者缺一,即不能成就祈福法,何況您這四種法都不具足,怎能依修密法而成就?佛陀言求福不如多行布施,福報是從布施來的,這是最簡單易行的,有錢就布施錢,無錢就布施勞力,或用嘴巴讚嘆人家做好事也行。再說您用密法修什麼「供曼達」是為自己求,更不會有大成就,因有貪欲心在。密教人說此法很好,若懂真密法的人,就知道為別人作福修供曼達是很好,若為自己作就不是好,若真為自己做了有「善果」,也是鬼神當道,賜給一點福報而已,這種無知的密法會使人迷失人的。過去生不知修福、不知供養三寶,今生果報就是如是,已擺明了是無大錢了,所以還是老實點、節省點,早點成婚後,共同過少欲知足生活,快樂地不再造業地過此一生吧!

7.     問題五,末學有幸親近法爾,得聞心中心法,非常想學,目前沒有辦法雙盤兩小時,想先學前加行,懇請善祥上師慈悲,能為弟子灌頂傳授。要從法爾禪修中心學到密法者,是有條件的,因為此密法是真密法,故不能隨便傳、廣傳。所以法爾道場修密法者是有次第的,也是要夠資格者,才能把真密法傳教給此人,所以要學習本中心的密法,當先要受本中心的三昧耶戒。而要在本中心受三昧耶戒者,當要從參加本中心的打坐班開始。於打坐禪修班中經過觀察、考核,若是能完成學業,再也是適合修密法時,才能接受其受三昧耶戒。受三昧耶戒後才能要求學其他的各種密法,包括心中心法在內。所以台北道場八月份有新打坐班要開班,若您是北部的人可以報告參加此班。若是中部的人,是可以參加七月份的后里班,詳情請看網上公告。謝謝您的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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