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爾禪修中心 內觀禪修--

 

內觀智慧禪入門初步(03)

法爾禪修中心 善祥比丘(俗名張玄祥)撰 


四、內觀智慧禪修持體證之過程

(一)、前言:

內觀智慧禪禪修中,行者除從四念處修入得四念住,途中同時體會身、受、心、法,以及悟得諸法之自相與共相,得證悟無常、苦、空、無我等法。但禪修中除要能專注一心於身心二法外,行住坐臥等時間內,都得於身心二法上用功,這時就攝及一切身語意(三業)與四威儀(行住坐臥) 等諸業處法,修持身受心法得住心一境不動。

《大乘阿毘達磨集論》云:「何等清淨故?謂初靜慮中邊際定,乃至非想非非想處邊際定,是名清淨。云何出世道?謂於修道中法智、類智品,所攝苦智、集智、滅智、道智,及彼相應三摩地等。」

若是打坐修行,僅止於世間色界四禪或四空處定,僅可以稱為心清淨,不能得等至或得解脫智慧。所以內觀智慧禪行者就要學習法智忍與類智忍,這是證入中道解脫的境界。所以從苦集滅道四聖諦中觀,得初步之法智dharma-jñāna與類智anvaya-jñāna。

《方廣大莊嚴經》云:「何謂中道?所謂八正:正見、正思、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是為中道」。入中道是結果,修持法得依八正道而修入。所以內觀智慧禪行者,當於行住坐臥中依八正道而修入中道觀。

中道梵語 madhyamā-pratipad,中道之意義稱中道義,中道之真理稱中道理。即離開二邊之極端、不邪執空有,為一種不偏於任何一方、一法之中正之道,或觀點、方法。又作中路,或單稱中。中道即是般若智,中道係佛教之根本修持方法及要得的境界。修持中不能有任何的立場,於大、小二乘廣受重視,故其意義雖各有深淺,但各宗以此語表示其教理之核心則為一致。

修禪行者得修八正道入,若有修淨土者,亦都離不開中道觀智,中道者曰有亦不著,無亦不空。中道者空不離有、有不離空。中道者怨親等焉,物我齊焉。中道者因果明焉,善惡分焉。中道者戒律用焉,禮義修焉。中道者近教通焉,遠理至焉,…,如是大矣哉,中道也。是謂妙萬物之名乎,稱本性之謂乎,苟達斯理,則不墮於偏,是謂得正受念佛三昧者矣。

八正道所依之行法為法智與類智,法智梵語dharma-jñāna,悉曇字義解為法界dha所現微塵ra於我ma有關係者,我ma皆能面對此法界名相na產生ja智慧ñā而安住不動ā任何心意念,是住於智忍寂靜中。此是初步智慧之一,當緣欲界之苦、集、滅、道四諦之理,而斷此等欲界煩惱,而得無漏智,即稱為法智。法智忍的者乃已徹知佛法之真理,具足遠離一切法之智慧了。

法智忍是斷內在身心二法的煩惱,從思惟苦集滅道等四諦法而得證解脫知見。若是類智忍梵語anvaya-jñāna是忍色界、無色界等諸禪修境界,此境界雖是為類似善境界,但是不能脫離輪迴的禪定修持法,所以不能要取之,而是要斷其所現善境界,不成為一境界,用中道般若智來離一切善境界,這就是類智忍要修行執持的要法。

修持內觀智慧禪、解脫道,行者當要悟得無漏智,無漏智梵語anāsrava-jñāna,指證見真理,遠離一切煩惱過非之智慧。anāsrava 悉曇字義解於世間sa微塵ra所具有諸法相、名相na能安住寂靜ā中,或諸法本不生a中,如是清淨莊嚴va。有此等修證境界就會產生ja智慧ña,於一切名相na中寂住ā之智慧,是無智ña。anāsrava-jñāna兩詞合成無漏智。

《集異門足論》云:「法智云何?答緣欲界行諸無漏智,緣欲界行因諸無漏智,緣欲界行滅諸無漏智,緣欲界行能斷道諸無漏智。緣法智及緣法智地諸無漏智,是名法智。類智云何?答緣色、無色界行諸無漏智,緣色、無色界行因諸無漏智,緣色、無色界行滅諸無漏智,緣色、無色界行能斷道諸無漏智。復次緣類智及緣類智地諸無漏智。是名類智。」

當行者禪修能悟入色、無色界禪定中時,要能以法智、類智為行持之要法,法智生起於欲界,類智生起於色、無色上二界。類智梵語anvaya-jñāna,又作未知智、無生智。觀察色界、無色界諸行之四諦,而斷其煩惱之無漏智慧。因觀察欲界四諦之智稱為法智,故以觀察上二界四諦之智為類智,意謂二者同類。

類智依梵語悉曇解,anvaya是依清淨莊嚴va之真實乘ya,讓禪修所現境界僅有其名na,此境界名相na是依真如性a而起者,起能不著名相是為類智。具有此等智jñāna生起,即稱為類智。若還不究竟達到此境界則稱為類智忍,類智忍是類智前位中所起之無間道智。小乘有部謂忍為無間道之觀智,屬因,故稱類智忍;智為解脫道之觀智,是果,故稱為類智,能自在無漏即不必有忍法俱起。

 

(二)、歷經二十二根證究竟無漏智

法智與類智要生起都要於二十二種法上體會、用功,這是內觀智慧禪禪修中要做的功課。二十二法即是: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男根、女根、命根;苦、樂、喜、憂、捨等五受根;信、勤、念、定、慧之五善根;未知當知、已知、具知之三無漏根。

根者梵語 indriya,悉曇字義是於真實法ya中,以法塵ra為根ri,給與da一名相na,依此名相na為根本i,而生起增上義,是為能生起法名之”根”,故說根為增上之義。

(1)初六根清淨

禪修行者第一階段是於六根中修,人由眼、耳、鼻、舌、身之五根各於莊嚴身、導養身、生五識等、不共事等四事能增上,故立為根。

先說初者眼根,莊嚴身者,謂身雖具眾分,餘根若闕眼根,便醜陋故。二言導養身者,謂眼能見安危諸色,避危就安。身久住故。三言生識等者,謂依眼根一切眼識及相應法皆得生故。四者不共事者,謂見色用唯屬眼根。

次辨辯耳根,一者莊嚴身者,謂耳聾者不可愛故。二者導養身者,謂耳能聞好惡聲別,避惡就好,身久住故。三者生識等者,謂依耳根一切耳識及相應法皆得生故。四者不共事者,謂聞聲用唯屬耳根。二十一根無斯用故。

次言鼻舌身根,初者莊嚴身者,如眼耳說。二者導養身者,謂此三根受用段食,身久住故。三者生識等者,謂依三根,鼻舌身識及相應法皆得生故。四者不共事者,謂嗅甞、覺香味、觸用,屬鼻舌身,非餘根故。

前言五識身功用與初二禪之關係,那些依照上述方法來修習內觀禪修的人,可以從身體體驗身體(身),從感受體驗感受(受),從心念體驗心念(心),從法體驗法(諸法)。以這方式,你可能體驗到,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等五識心怎樣運作,它們怎樣和心聯絡,甚至於心識怎樣和其他根門聯絡。

初步這樣,一個人便可以如實地知道感受,五識心其實都是無常、諸受是苦還是樂,或是不苦不樂,認識心是無常,諸受是空無、也非我能左右,所以體悟諸法無我能左右,最後把心從欲望中解脫出來。

論云言,初禪時鼻舌二識身不起作用,入二禪時五識身(眼、耳、鼻、舌、身)等都不起作用,只有意地(六七識)相應。當然此時若僅看得開五根、五識等覺受、諸法之塵境,也沒有入初禪境界。入初禪要清淨心中,諸漏不動,是為初禪,具有尋(覺)、伺(觀)、喜、樂、心一境性(平等覺)等五支。所以還是先要入男女與命根等三根修行。

五識身與意根是初禪未到地禪所必修(欲界定),即眼根(視覺器官與視覺能力)、耳根(聽覺器官及其能力)、鼻根(嗅覺器官及其能力)、舌根(味覺器官及其能力)、身根(觸覺器官及其能力)、意根(思惟器官及其能力)。

前五根與五識是不會造業,由意根第六意識來分別,若習氣重即能造善惡業。所以要造業是意根第六意識心,此意根於二處增上生根者,一能續後有(後世生),二自在隨轉(隨境念轉)。能續後有者,是能再受胎入胎再輪迴,所以意根不控制好,不能得自在解脫。大論云:「世間心所引,亦為心所勞,心若於彼生,皆自在隨轉。」

(2)男、女、命等三根

二十二根中再來是男女二根與命根,男根與女根,於諸有情分別男女,及別異形相、言音等有增上之義,同時也是男女起色欲之處。要修入梵天則於此男女二根處下手。

命根jīvitendriya即有情之壽命,命根於眾同分能續、能持,有增上之義。由過去之業所引生,有情之身心在一期(從受生此世以至死亡)相續之間,維持煖(體溫)與識用者,其體為壽;壽為 āyus,命為 jīvita 合稱壽命。壽維持煖與識,反之,煖與識亦維持住壽,二者之間有相互依存之關係。臨終時,壽、煖、識即脫離肉體。所以,依煖與識而維持一期之間者,即稱為人的命根。

此壽,由於三界六道之差別,其量有所限定,此即稱為壽量。天有天壽、人有人壽,六道眾生都有壽命。佛之壽命無限量,因此稱為壽命無量或無量壽。

此男根、女根、命根等三根都是受意根所左右,所以意根有”能續後有”及”自在隨行”,於此二事有增上之義。

若要除命根先除男女二根,此二根即是淫欲輪迴之本。娑婆世界四大部洲與六欲天與魔天等都有淫欲,《起世經》云:「諸比丘!閻浮提(南贍部洲)人、瞿陀尼(西牛貨洲)人、弗婆提(東勝神洲)人,悉有男女婚嫁之法;欝單越(北俱盧洲--意謂勝處)人,無我我所,樹枝若垂,男女便合,無復婚嫁。」

「諸比丘!諸龍、金翅鳥、阿修羅等,皆有婚嫁,男女法式,略如人間;四天王天、三十三天、夜摩天、兜率陀天、化樂天、他化自在天、魔身天等,皆有婚娶,略說如前。從此已上所有諸天,不復婚嫁,以無男女異故。」所以六欲天以下都有男女二根,二根之根本執著心不去,即不能入梵天。

禪修者再來要認識淫欲之狀態,六欲天之天界越高天,行淫心則較為微細,兩根雖不交,雙手相握成欲、相憶念成欲、相熟視成欲、相共語成欲、相視看成欲,所以要修入梵天境界者,不得不知此淫欲心態。

《起世經》云:「諸比丘!閻浮提人,若行欲時,二根相到,流出不淨;瞿陀尼人、弗婆提人、欝單越人,並亦如是;一切諸龍、金翅鳥等,若行欲時,亦二根相到,但出風氣,即得暢適,無有不淨;諸阿修羅、四天王天、三十三天,行欲之時,根到暢適,亦出風氣,猶如諸龍及金翅鳥,無有差異;夜摩諸天,執手成欲;兜率陀天,憶念成欲;化樂諸天,熟視成欲;他化自在天,共語成欲;魔身諸天,相看成欲,並得暢適,成其欲事。」

若能斷男女二根淫欲心態,再來於禪修中所要面對的是身體所產生的五受,憂、喜、苦、樂、捨,憂喜是心受,苦樂是身受,這是已入初禪、二禪境界就會產生的現象,能憂喜、苦樂平等觀之,才能對諸境得捨受平等覺,若無正確認知,即會產生執取其境,小者導致禪修境界不再進展,大者誤認這是禪修的真實境界,如此無知即會墮入梵天初禪天、二禪天、三禪天界中,天壽果報完了即再輪回,因未有體認真實佛法,不知無常苦空無我的道理,不能悟得解脫知見。

(3)、五受根

前言:

修習四念處時,不能有讓受覺隱藏之勢,若隱藏即不能修證除滅五受。所以佛陀就有說,除五受有污穢及不污穢之法別,何是污穢?何是不污穢?

《眾事分阿毘曇論》云,問四念處,幾穢污,幾不穢污?答:一切應分別。身念處,或穢污,或不穢污。云何穢污?謂隱沒。云何不穢污?謂不隱沒。如身念處,受、心、法念處亦如是。

所以禪修中不能讓苦受、樂受等隱沒,要讓苦、樂等覺受升起,然後覺知苦受、樂受後,離苦受、離樂受等覺受,是為正觀,亦不應生起憂受、喜受等覺受,憂喜苦樂皆無執,僅用自性分別,再依所緣受來認知其境,現前受能無礙,如此相應受即是受陰真實法,能無執取憂喜、苦樂等覺受,即無異熟受會受報,即悟捨受相應法,即能悟諸法無常、苦空無我、寂滅不執為真實樂。

廿二根之五受pañca vedanāḥ,指五種覺受,指隨觸之領納分為五種覺受。五受即:

(1)苦受(duḥkha-vedanā),打坐中身體依五識身之身識身起相應之身體不悅之覺受。

(2)樂受(sukha-vedanā),打坐中依五識身之身識身起相應之身體愉悅及第三靜慮意識相應之心悅覺受。

(3)憂受(daurmanasya-vedanā),打坐中意識與憂心所相應之心不悅之覺受。

(4)喜受(saumanasya-vedanā),打坐中意識與初禪、二禪及欲界意識相應之心愉悅之覺受。

(5)捨受(upekṣā-vedanā),於打坐中引起身心二法時,正知正念無有非悅、非不悅之覺受,能坦然、淡然處之,此即是捨受平等覺。

此五受於不修禪定眾生會起感覺雜染不淨法,於此法會有增上之作用,故立為五根,又稱為五受根,即苦根、樂根、憂根、喜根、捨根。

《眾事分阿毘曇論》問云,四念處幾應修,幾不應修。答:一切應分別。身念處,或應修,或不應修。云何應修,謂善身念處。云何不應修,謂不善、無記身念處。如身念處,受念處、心念處亦如是。法念處,或應修,或不應修。云何應修,謂善有為法念處。云何不應修,謂不善、無記法念處,及虛空數滅、非數滅。

五識身之身識會產生五受根,五受根如何起增上義呢?如何發展成讓人痛苦,及讓人喜悅覺受呢?經論云,分別覺受之自性與相應等法有五種─自性受、相應受、所緣受、異熟受、現前受等五。即:

(a)、自性受(svabhāva-vedanīyatā),為受之心所,即謂苦、樂等諸受。自性分別能知此苦樂受,苦樂生起時,由自性產生覺受,苦樂覺受是虛幻法,是無自性之法,所以稱為心所法,一起覺受產生分別即可,不能貪愛或厭惡,若是有貪愛厭惡分別想,即是相應受。

(b)、相應受(saṃprayukta-vedanīyatā),若是自性受相應,是自性分別之境,即之苦、知樂僅此而已。若是與心所法相應,即妄生苦、樂等諸受想,如此與觸心所相應,即是有意識相應苦樂受,是為心受。

(c)、所緣受(ālambana-vedanīyatā),上述相應受所緣受,應是執取其境,即稱境界受,於禪修中確實產生苦想、樂想,如此即謂苦、樂等諸受之境界,非真實、非自然性所現故,是無自性所生之受法。

(d)異熟受(vipāka-vedanīyatā),若不能觀苦樂是心所法,無自性之法,妄執其境,即會燻習成性而產生果報,此稱為報受,即將感應異熟之諸業,最後生梵天之初禪、二禪、三禪天等境界中。

(e)現前受(saṃmukhī-bhāva-vedanīyatā),現前受pratyakṣa即是顯現於眼前或正處於目前存在之意,又稱為現在前,正現在前的受法。禪修中色身所產生的苦、樂等諸受中之正起現行者,既然起現行,能正知觀、正念觀、正覺觀、…。禪修者不能有喜愛、厭惡等想念生。

(4)、五無漏根

二十二根超越五受根時,此時行者即能入信、進、念、定、慧之五無漏根中,產生信力、進力、念力、定力、慧力等五力。至此境界,已從四念處產生四念住,不為身受心法所左右,而得五無漏根。

此五無漏根初步發起,此五者即能降伏諸煩惱,引入聖道,具有增上之作用,故稱五無漏根初步。此為三十七道品中之四念處、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根是五無漏根,即是三十七道品之第四科。

(1)、信根(śraddhendriya),信三寶真實法,信四諦等道理,證四諦又能離相是為正信者。《阿毘曇毘婆沙論》云:云何信根?答曰:「於遠離寂靜善法生信。若信是法善,信有是分別。受其事,取其相,如是淨心,是名信根。」《蘊足論》云:「云何信根,謂依出家遠離所生善法,所起諸信、信性,現前信性,隨順印可,愛慕、愛慕性,心澄淨,是名信根。復次學信、無學信,及一切非學、非無學信,皆名信根。

大乘菩薩法亦有信根,《佛說大乘菩薩藏正法經》云:「信有四法。何等為四?謂起正見,信有世間及輪迴行,獲彼業報而為對治。由彼命根不造罪業,信菩薩行如彼修行,資身之具不生樂著,於甚深勝義及諸了義發生正解。於有情行,信一切法空、無相相,於諸見造作不樂信解。於諸佛法力無畏等,聞已離諸愛著。及餘言說彼諸佛法,悉皆積集。此說是名信根。」

《阿毘達磨法蘊足論》云:「云何信根?謂依出家遠離所生善法,所起諸信信性,現前信性,隨順印可。愛慕、愛慕性,心澄淨,是名信根。復次,學信、無學信,及一切非學、非無學信,皆名信根。」
《大方等大集經》云:「善男子!菩薩摩訶薩發菩提心亦復如是,離九種性得淨印三昧。何等為九?一者、凡夫性;二者、信行性;三者、法行性;四者、八忍性;五者、須陀洹性;六者、斯陀含性;七者、阿那含性;八者、阿羅漢性;九者、辟支佛性。離是九性入佛種性得淨印三昧,以其淨故勝於一切聲聞緣覺,施於一切眾生光明。」

信根具足成「堅信」,「堅信」是入佛法解脫道之第一步,得仔細說清楚。論典云,七人─堅信、堅法、信解脫、見到、身證、慧解脫、俱解脫等七種人。依八智而修習,八智是所謂的法智、未知智、知他人心智、等智、苦智、習(集)智、盡(滅)智、道智。

論典談到,復有四法,謂四智:法智、未知智、等智、知他人心智。若是證得即稱為智,或是修習過程中則稱為忍,所以就有法忍、未知忍、等法忍、知他人心忍。未知智即是類智,梵語 anvaya-jñāna,上界色、無色界所修,又作無生智,於名法上僅知色心名法,但不生念著。

論典云:「堅信人於此八智,成就幾,不成就幾?答曰:或一、二、三、四、五、六、七、八。」

答曰:「云何一,苦法忍,無知他人心智。一知他人心智。」解釋─堅信人得欲界苦法忍,而無有知他人心智。或是,能得苦法忍,亦有知他心智。

答曰:「云何二?二苦法智,無知他人心智。」解釋─堅信人已得一苦法忍,二苦法智,但無知他人心智。

答曰:「何云三?三知他人心智。」解釋─堅信人已得三法,一苦法忍,二苦法智,三已得知他人心智。

答曰:「何云四?四苦未知忍,無知他人心智,三知他人心智。四苦未知智,無知他人心智,四知他人心智。」解釋─堅信人已得四法,一苦法忍,二苦法智,三苦未知忍,四苦未知智,但沒有知他人心智。或是已得一苦法忍,二苦法智,三苦未知忍,四已得知他人心智。

(2)、進根(vīryendriya),又作精進根、勤根,勇猛修善法者。云何精進根?謂出要寂靜生於善法,若欲精進方便,勇猛攝心,常不懈息,是名精進根。論云:「云何精進根?謂依出家遠離所生善法,所起勤精進,勇健勢猛,熾盛難制,勵意不息,是名精進根。復次學精進、無學精進,及一切非學、非無學精進,皆名精進根。」

(3)、念根(smātīndriya),憶念正法者。云何念根?若法進根所修,是法終不忘失,是名念根。論云:「云何念根?謂依出家遠離所生善法,所起諸念隨念,專念憶念,不忘不失,不遺不漏,不失法性,心明記性,是名念根。復次學念、無學念,及一切善非學非無學念。皆名念根。」念根、念力與正念,皆攝入念覺支,據俱舍論載,念根、念力、念覺支與正念,皆以念為體。故心明記性,有時稱正念,過目不忘即是正念獲得之行者。

(4)、定根(samādhīndriya),使心止於一境而不散失者。云何定根?若法念根所攝,是法不忘不失一心不亂,是名定根。論云:「云何定根?謂依出家遠離所生善法,所起心住等住,近住安住,不散不亂,攝正等持,心一境性,是名定根。復次學定、無學定,及一切善非學、非無學定,皆名定根。」

(5)、慧根(prajñendriya),由定中觀智所起,而了知如實之真理者。觀達真理,稱為慧;智慧具有照破一切、生出善法之能力,可成就一切功德,以至成道,故稱慧根。論云:「云何慧根?若法定根所攝,是慧所觀是慧體性,內自照了不從他知自住正行,是名慧根。」

《蘊足論》云:云何慧根?謂依出家遠離所生善法,所起於法簡擇、極簡擇、最極簡擇,解了、等了、近了,機黠通達,審察聰叡,覺明慧行。毘鉢舍那,是名慧根。復次學慧、無學慧,及一切善非學、非無學慧,皆名慧根。

 

(三)、得五無漏根時已成決定智

五根決定時,才是真正得受決,是有具足基本道路。如經云:「如是五根能具足者具諸佛法,其能具者住受決地而不動移。猶如外學、五通仙人,雖視胎中不能豫別男女之根。諸佛世尊亦復如是,菩薩所學未成五根則不授決,五根已達然後受決,是為菩薩五根無盡。」

最後階段行者當長時間要修學三無漏根了,二十二根至信、進(勤)、念、定、慧之五善根,已決定成就基本解脫法,最後當入三無漏根之修證─未知當知根、已知根、具知根,是為三無漏根。此三無漏根係以意、樂、喜、捨、信、進(勤)、念、定、慧等九根為體而立,以其有增上之力用,能產生無漏清淨之聖法,故稱為無漏根。

《大般若經》云:「善現!當知是為菩薩摩訶薩大乘相。復次,善現!菩薩摩訶薩大乘相者,謂三無漏根。何等為三?謂未知當知根、已知根、具知根。」

《大般若經》云:佛言:「善現!若諸學者於諸聖諦未已現觀、未得聖果,所有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是為未知當知根。」

「善現!若諸學者於諸聖諦已得現觀、已得聖果,所有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是為已知根。」

「善現!謂諸無學者,若阿羅漢、若獨覺、若諸菩薩已住十地、若諸如來應正等覺,所有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是為具知根。」

「善現!如是三根,若以無所得而為方便者,當知是為菩薩摩訶薩大乘相。」

「復次,善現!菩薩摩訶薩大乘相者,謂三三摩地。何等為三?謂有尋有伺三摩地、無尋唯伺三摩地、無尋無伺三摩地。」

對於三無漏根,《阿毘達磨法蘊足論》中亦云:「云何未知當知根?謂已入正性離生者,所有學慧慧根,及隨信、隨法行,於四聖諦,未現觀。為現觀故,諸根轉,是名未知當知根。云何已知根?謂已見諦者,所有學慧慧根,及信勝解,見至身證。於四聖諦,已現觀。而現觀為斷餘煩惱故,諸根轉,是名已知根。云何具知根?謂阿羅漢,所有無學慧慧根,及慧解脫,俱解脫。於四聖諦,已現觀。而現觀,為得現法樂住故,諸根轉,是名具知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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