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爾禪修中心 內觀禪修--
內觀智慧禪入門初步(02)
法爾禪修中心 善祥比丘(俗名張玄祥)撰
三、內觀智慧禪方法論
(一)、慧觀禪所緣目標
1.單緣與雜緣目標
內觀智慧禪中所要觀、要緣的對象是身、受、心、法,緣二種以上者稱為雜緣,如止禪觀呼吸進出於人中穴處,是緣一處,同時亦緣空氣(色法),這也是屬於雜緣。所以仔細論雜緣時,觀四念處(身、受、心、法)之觀法中,坐中、行禪、動作中,混合二種以上為對象而觀照者,稱雜緣。
所以如此雜緣即有二合觀、三合觀、四合觀之不同。二合觀尚有身受二合觀、身心二合觀、身法二合觀、受心二合觀、受法二合觀、心法二合觀等六種。三合觀有身受心三合觀、身受法三合觀、身心法三合觀、受心法三合觀等四種。四合觀則唯一將四境身受心法合觀於同時之一種觀禪。
2.所緣主要為身受心法四境
(1)色法
內觀智慧禪所要持的行法是何?經云是身受心法等四:「云何身念處,謂十色入,及法入中所攝色,是名身念處。」
十色入者是指:眼入、耳入、鼻入、舌入、身入、色入、聲入、香入、味入、觸入。」即五根入五塵境是為十色入,又稱十色處。微塵積聚之色,指六根之眼、耳乃至六塵味、觸等十色入。佛法將色分為有見有對、無見有對、無見無對三種。
(a)有見有對─又作可見有對。因其可示現彼此之差別相,故稱為有見;以其有障礙,故為有對;即指極微所成,眼根所取之色境。
(b)無見有對─又作不可見有對。雖有障礙而不可見,即指五根及聲香味觸之四境。
(c)無見無對─乃不可見無障礙之法,即指無表色。
(2)受法
經云:「云何受念處?謂六受身─眼觸生受,如是耳、鼻、舌、身、意觸生受。」根、塵、識三和合是為觸(梵文 sparśa,對境觸知之作用,touch , sense of touch),即是六根入六塵生六識為觸,是為六受。
觀苦樂等感受悉皆是苦,如觀諸受實苦,於受不生染愛,不起瞋恚。也要觀於欣求樂受中反生苦之原由,並觀無常、苦、空、無我等共相,以對治樂顛倒。
(3)心法
經云:「云何心念處?謂六識身─眼識、耳鼻舌身意識身,是名心念處。」六識身為用慧觀分析何塵境,再依具有依七識起名法,此名法起是因緣起法,固要觀心為無常。心念處為眼耳鼻舌身意等之心識,念念生滅,更無常住之時,故觀之為無常,破常顛倒。
(4)法法
經云:「云何法念處?謂受所不攝,非色法法入攝,是名法念處。」非微塵積聚之色,指無教色(無表色),為法入之所攝。一切法皆因緣所生而無自性,然眾生顛倒,常於善、惡法中,妄計有我,謂我能行善行惡。要觀諸法無我,一切有為、無為法中,並無「我」之實體。即一切法皆依因緣而生,相互依存,無實體性。有為法雖有作用,然不常住;無為法雖常住,然無作用。經云:「復次身增上,彼道生善有漏及無漏,是名身念處。受心法增上,彼道生善有漏及無漏,是名法念處。復次緣身慧,是身念處。緣受心法慧,是法念處。」
(二)、內觀慧禪行持法名相解釋
(1)一心或專注---eka-citta/ekagga(devote one's mind to)
一心梵文eka-citta,悉曇字義為─依真如自性ta起有為法成不空如來性ta緣起法tta,此法以遷變ca為根i,當此行者希望e能有所作為ka時,即是是專注、一心。一心於世間義,說是專注要做一件事。所以,一心專注是於某一種對象,專注一事,使心不散亂、動搖之義。且能長期不放鬆於此一所緣對象中,也不起任何妄念,稱為一心或專注。最後將得正念,獲得大寂定、大涅槃、大滅度,使心專注於一境而不散亂之狀態。如此即能遠離有為、生滅等諸法,而居於究竟空寂之大寂靜處。
內觀智慧禪行者過程中一心或專注於止、觀二法上,於座中專注、一心,於行禪中專注、一心,於飯食中專注、一心,行住坐臥間專注,一心不亂是為專注、一心。如是漸進,即能如實憶念諸法之自性svabhāva與自相svalakṣaṇa 或共相(sāmānya-lakṣaṇa)而不忘失。自性本無性性,無性之性所緣生之有為法,其共相是為無常、苦空、無我,又能洞悉色法與心法之自相,了知四大、五蘊、六根、六塵、六識等十八界之法,其自相與共相。
當下現證或證得諸法實相觀,現證梵語 adhigama 或 abhisaṃbodha,為證悟體得之意,即由內觀禪修入道而證悟真理,並體達果位、智慧、解脫及功德等。
例如禪坐中守門員之觀照,或觀安般入出息,求能專注一心不亂於定點(鼻孔)與入出息。或經行中專注一心於所緣之目標─腳與動作,或是所緣目標之標記(上下起伏),或是專注一心標記之微分(直縱向細緻標記)等等,都是以專注一心為方法。行者未得正念前,要隨時提醒自己要用專注、一心,以此要法來作內觀之精神作用工具。
內觀所探討的色心二法,都要用心來體會,理論上雖然內容是抽象的,但經過色心二法─身受心法,我們能在色身與心法中覺察到它,是有形體的東西(色法),與無形體之心法(疼痛與快樂)。色身易理解,而樂受或苦受,也能確實去感受到,只是要求以正知、正念來觀照它們,無有好惡、苦樂分別想!
(2).覺知─vitarka/vitakka/Awareness
覺知vitarka是煩惱法裡的不定法,心識運作微細難警覺,有時只有對心意覺而無煩惱,無智慧做慧觀者無從察覺初起覺知剎那。吾人之見、聞、覺、知進行中,見色、聞聲、覺鼻舌身、意知,見聞是外緣,覺知是內緣,觀安般入出息是覺,知息長短是知,這是於欲界修,頂多也僅侷限於色界之初禪境界。
覺知梵文vitarka/巴利vitakka─vitarka─舊譯作覺,新譯作尋、尋求。英文為consciousness譯為意識。尋vitarka有翻譯為尋,尋求事理之粗勝作用,用意識覺知,可以說是最初剎那之覺知。覺,覺後思惟、考想,是最初的心專注(尋)或是念頭的開端initial application。尋此心所於欲界及初禪現起,中間定及二禪以上則無,通於定、散及無漏,攝於不定地法。
尋而粗覺vitarka悉曇字義解,依真如ta自性所起之法塵ra來造業處,此等業處都能以清淨潔白法va為根本i,能覺而不住一切法。覺或尋是為尋求推度之意,即對事(相)、理(空)之粗略思考作用。
《俱舍論》云:「心之麁性名尋。」《成唯識論》云:「尋謂尋求,令心怱遽,於意言境,麁轉為性。」粗之思惟作用則稱為尋,反之,細微之思惟作用稱為伺。
覺知既然是念頭的開始,是見聞覺知之簡稱,乃六根接觸色聲香味觸外境,與內境心之法,所認知諸境界之法總稱。即眼識之用為見,耳識之用為聞,鼻舌身三識之用為覺,意識之用為知,總稱見聞覺知。
行禪時面對正前方,視線要往下二公尺處看,是為見覺知。止禪、動禪中有聲音響起而入耳,是為聞覺知現起。止禪或動禪中呼吸或有異香臭味現起,是為聞覺知。當左腳、右腳步行之方式邁進時,身覺知現起。心眼專注觀照左腳移動,跟右腳移動。過程當中如實了知,是為心「覺知」現起。
(3).正知─saṃprajanya /sampajañña(英文Sampajabba)
正知saṃprajanya是何義?依悉曇字義解釋─以實乘ya生起ja了名法、名相na之法塵ra時,能以第一義諦pa空性來面對世間實諦sa諸法,此一切法(色法、名法)中能以菩提智慧aṃ來認知即止,離相觀知後,不再有妄想分別故,稱為正知。所以坐禪、行禪中,只能於見聞覺知中僅止於了知,無有其他妄想起念分別之法。
世間字義,正知梵文saṃprajanya─full consciousness,正知、正智、正心。巴利sampajañña─consideration, comprehension, circumspection。正知為透過直觀而得的現量智,又稱明覺、辨別、理解。
行者還具有見聞覺知時,還是欲界所具有的色心二法,眼、耳、鼻、舌、身等五識身起用,加上第六意識來對色、聲、香、味、觸等產生「知」。所以禪修中眼見、耳聞、鼻舌身等覺,僅止於如實知而無善惡、無好壞、無可意、不可意、疼痛、愉悅等分別想時,是為正知。
(4).正念─samyak-smṛti/sammāsati(Mindfulness)
上述初禪有眼、耳、身與意識等四心,亦具有見、聞、覺、知,眼見、耳聞、身覺,加上第六識心是為「識知」。於五識身作用中有正知後,也不再有任何思想起,是為正念。
一般八正道之正念是出現於二禪以上,只有覺與知,無有任何意念。因行者入於第二、第三、第四禪時,是僅具有意地,意地是具有第六識、第七識作用,是第六識先「覺」,後依第七識起「知」─名法,禪修者能於名法中無善惡、無好壞、無可意、不可意,疼痛、愉悅等身受心法之分別想時,如此才是有正念正式會引發生起,因正念是指真正之念,只覺知而不思慮,故稱作諦意之實法。
(5).伺vicāra/巴利語同(inspect)
伺vicāra舊譯為觀,悉曇字義為法塵ra變遷中,能寂靜ā來善分別vi,所以善用於觀照自性內所起諸法遷變,可說觀自性之用。伺(vicāra),即伺察之意。謂心忽爾在第六識之境,對境予以微細伺察。此二者於推求外境之際,若與心相違,則身心不安;若順益,或既不相違亦不順益,則身心安穩。
用在禪修中是有inspect,look at (someone or something) closely。大略講是有即細心伺察自體分別起覺知後,思惟諸法名義等之精神作用。英文就有調查、審查、審慎思議之義,investigation, examination, consideration, deliberation。
什麼叫做「伺、伺察」?巴利文解,凡是1.偵查cāro、2.伺察vicāro、3.隨伺(anucāro緊跟著伺察)、4.近伺(upacāro靠近伺察)、5.心的隨屬(cittassa anu- sandhanatā)、6.熟慮(anupekkhanatā),這都可稱為「伺」。以此等已賦予尋、伺之意。…成就…有尋、有伺。以上六個同義詞中,最能表達「伺」的性質及作用的是「心的隨屬」,即專注在所緣上,「伺」緊接著「尋」之後。「伺」不包括在在第三禪以上的禪那。
伺vicāra是心所之名,伺之心所起於欲界、初禪及中間定,二禪以上無之,以其不於一切心,又不起於一切時,故大小乘共攝於不定地法。其性雖遲鈍,然深入推度名身等,與「尋」皆有等起語言之用。又小乘有部謂伺有別體,即主張伺為使心深細伺察之法,經部及大乘則以伺與尋皆為假立之法,唯以心之粗、細而名,心之粗為尋、心之細為伺。
又據《大毘婆沙論》所載,譬喻者說心之粗性稱為尋,心之細性稱為伺,而其粗細之性由欲界乃至色界有頂天皆可得,故謂三界皆有尋、伺。又因尋求伺察久之,便身疲念失,心亦勞損,是故尋、伺皆為隨煩惱。又《俱舍論》與《瑜伽師地論》尋伺、睡眠、惡作等四項之外,另加貪、瞋、慢、疑等四項,共為八不定地法。
(6).觀照─vipaśyanā/ vipassanā(insight)
直接地觀察,即稱為觀,且要永恆照,即成為觀照或內觀。觀照、內觀梵語 vipaśyanā,音譯毘婆舍那,意即以智慧專心觀照色心二法等特定對象,而致力於證悟實相。即是觀、觀法與正觀等,都是不向外求而深自內省,使內心趨向於色心二法之實相觀。
用內存在的洞察力,經心光明亮直觀、客觀於色身與心念等存在的真相,這就是內觀、觀照之義。英文解─'insight', is the intuitive light flashing forth and exposing the truth of the impermanency, the suffering and the impersonal and unsubstantial nature of all corporeal and mental phenomena of existence.
因毘婆舍那(觀)名為能見、正見、了見、遍見、次第見、別相見,為慧之義,所以稱為慧觀禪修。觀照即是細心伺察色心二法等名義之精神作用。結論是能直觀覺照一切名色法(身心現象)的無常、苦、無我本質,以無常等不同的行相觀照為觀,亦即培育智慧的修行法門。
現稱為內觀梵語vipaśyanā,其與修觀、觀心、觀念、觀想、觀行之語大同小異,然實質重心是有所不同的。
(7).經行─caṅkramana/caṅkamana(walking meditation)
經行又稱為行禪,梵語caṅkramana,巴利語 caṅkamana。經行、行禪caṅkramana─用悉曇字義解釋 ṅa是身體支分、支體,ca是遷變,ka是所造業處,ra是諸塵相,ma是我,na是名法、名相,意指我在遷移身體中所造一切色法、名法中,能覺知、觀照、標記來修行,達離法相得涅槃之境界,既然能得解脫即是行禪,禪者能斷諸縛故。
所以凡在一定的場所中往復回旋轉之行走,仔細覺知、觀照、標記來修行是為經行或行禪。或有時在食後、疲倦時,或坐禪昏沈瞌睡時,即起而經行,為經行是一種調劑身心之安靜法門。
據《大比丘三千威儀經》所載,適於經行之地有五,即閑處、戶前、講堂之前、塔下、閣下。另據《四分律》所說,時常經行能得五利:(1)能堪遠行,(2)能靜思惟,(3)少病,(4)消食,(5)於定中得以久住。
(8).標記─abhilakṣaṇa/abhilakkheti(marking on action)
內觀智慧禪觀照色身與心法後,要知標記,標記也是微細心行之一,攝心於色法與名法上,遠離憂喜苦樂等覺受,制一心於捨受平等覺中。世間義lakṣaṇa是相,appearing , visible。相─lakṣaṇa漢音譯為邏吃灑、邏乞洒、攞叉拏,意譯為相、特徵,即事物之諸相、法相。諸法雖無常、無我,而有各各相,如地堅、水濕、火熱、風動等,性言其體,相言可識。織作生死為世間相,無織為涅槃相。
abhi是表示、顯示,expresses the notion or going towards , approaching。abhilakṣaṇa是一個標記的動作或行為,the act of marking (with signs)。一個標記、符號、象徵、特徵、特性a mark , sign , symbol , token , characteristic , attribute。而abhilakṣya是可識別的,recognisable by。
abhilakṣaṇa之出世間義為依本不生自性a所產生bha之相la為根本i,對於此所造ka之有為相la能以鈍性ṣa顯其法相無諍言ṇa,默默覺知、觀照、靜標記其相,此種內觀行法是為標記。
巴利文標記Abhilakkheti (abhi全面+lakkh標記+e)標記、設計,marks; designs。abhilakkhita─having signs or marks, being characterised, characteristics。
(三)、標記─內觀智慧禪行持法中極重要的工具
1.前言
修學止禪中,行者止於心行處滅,如是當得寂靜。現為求慧觀身受心法,當得有緣起法使心行處滅之止境界,反過來而緣起色心二法始能觀身不淨、觀受是苦、觀心無常、觀法無我。如是,主動或被動地建立緣起法,這是慧觀禪行者要做的事。
行者於外緣境來時,起見聞覺知法,法中有覺則以慧轉,若由此起染或復起淨,是為無慧離相,無智慧故。若於見聞覺知時無念相應,於諸法中無覺則不必用慧轉,離相本無染淨分別法故。
慧觀禪修者當建立內緣境,即於無中生有,用動機、指令、示意motivation、instruction、intention來建立緣起法。然後加以覺知、觀照、標記…等等慧觀。覺知、觀照是較粗糙的禪修,慢慢能進入標記、微分標記,高級慧觀禪修者可入極微標記,體知諸法自性與自相之根本。
2、標記的內涵
標記abhilakṣaṇa是內觀智慧禪禪修中佔有極重要之地位,光有覺知、觀照,沒有標記或更微分地再作標記,行者是不能實悟真實法的。所以內觀智慧禪行者要能深入體會此標記法之真實現象,才能真正獲得實質利益。
再說要能用上標記,得對於「相」一名詞,作更深入之體會。《大乘入楞伽經》剎那品云:「此中相者,謂所見色等形狀各別,是名為相。」相梵語lakṣaṇa即是形相或狀態之意;是相對於性質、本體等而言者,即指諸法之形像狀態。在禪修色心二法中,都要努力以赴地掌握其相貌或狀態,不能失於覺照─覺知與觀照。
無常、苦空、無我─諸法之共相要能深刻地把持住,各別法相的色心二法要能各別體會其特有的「性」與「相」。色身與物體之本體為性(svabhāva),相(lakṣaṇa)則為可識可見之相狀。《大智度論》所載,一切法有總相、別相,也可說有共相、自相二種。總括而言,無常等為其總相;別而言之,則地為堅相,火為熱相,乃至色等之形狀各別,而皆有其特殊之相。
體、相兩者外,還有其「用」,其用者是緣起法,無緣起因緣法,一切性(體)與相都不能現起。所以覺知、觀照、標記都是緣起法的根本,色身與心念要能起法相,也是要緣起,所以內觀智慧禪修持中動機、指令、提示…等等都是緣起的動能與力量。
再觀《大乘起信論》言,真如有體、相、用三大,所說相大者,謂真如之自體(svabhāva),有大智慧光明、遍照法界、真實識知等諸功德義,故稱為相大。而《大毘婆沙論》稱云,一切有為諸法皆具有生相、住相、變異相、滅相等四種變化,稱為四相。內觀智慧禪行者,都要能善於標記,標記此等色心二法諸性與諸相,從生、住、異、滅之過程,體會諸法相後,能更微細的體會生生、住住、異異、滅滅諸法相,無常法都有緣起之剎那及緣起後之住相,所以就有生生、住住、異異、滅滅諸法相,禪修者對於此等微細相之中,能再標記、微分標記,從中體悟無常、苦空、無我等諸法的共相,當然也能體會諸法的自相、別相,終致超越身心二法而悟得諸法無我,悟得解脫涅槃之境地。
3.標記的粗細程度
覺知、觀照僅止於粗略狀態之掌握,而標記是連續性動作狀態的細部分解,所以標記就有粗、中、細之別,可大略分為標記mark、微分標記Differential mark、極微標記(訊息)Extreme differential Signal。
一般粗略標記就稱為標記mark,如覺知觀照小腹起伏高低至終點處標記,是為粗標記;若能以意念與小腹同步進行,知悉小腹起伏過程微細,每經歷一公分等都能如實知、如實標記,這可稱為微分標記Differential mark。
若只知有指令心意來作起伏,而失去小腹上升、下凹動作之覺知與觀照,而小腹自己也確實能如其意念指令作起伏配合無間,此時行者只有體知意念指令發起於起伏間,而無有體知身體小腹在起伏之感覺,這行者已是進入極微之標記,此時標記可轉稱為訊息,故稱為極微標記(訊息)Extreme differential Signal(message)。
4.善用標記
同樣的,一個人於行禪中要用覺知、觀照法門外,時時要用標記法於行禪中。當他進入極微標記(訊息)時,只能知道意念有左腳、右腳、舉起、前推、放下、觸地、腳根著地、腳掌側著地、五趾依次著地、下壓、腳重心移轉、…等等意念之進行,而此時行者已無有覺知身體之動作,但身體支分確確實實地依著心念指令在進行著動作。
前言欲界有五識身相應,初禪三識身、四心(眼、耳、身與意識)相應,行者若達中標記功夫時,還是有身心二法,有覺有知在。二禪入定時僅有憶念分別(意地)相應,若是入三禪以上也是僅有意識(心念)相應。
所以內觀智慧禪行者,若能用標記方法禪修,達到入禪定中時,就只有意念覺知指令下達,而已經沒有身體的覺知、觀照之法,如此可說是已入初、二禪境界。當然行者要斷盡五蓋惡習性,貪蓋、瞋蓋、惛睡蓋、掉舉蓋、疑蓋,如此始能真正得初禪、二禪之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