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爾禪修中心 內觀禪修--

 

善用內觀禪修或內觀智慧禪禪修!

法爾禪修中心 善祥比丘(俗名張玄祥)撰 


一、毘婆舍那是何意義?

內觀或內觀智慧禪是何禪法,其實都是屬於止觀二法,禪修法有止觀二法,止為梵語 śamatha(奢摩他),觀為梵語 vipaśyanā(毘婆舍那)之音譯,稱為止觀,即指定、慧二法。

止是寂照,止息一切外境與妄念,而貫注於特定之對象之寂靜。或觀是為明靜生起,以正智慧觀此一對象,認知四法─無常、苦、空、無我,於四念處中得四念住智。

以上止觀二法對於內觀或內觀智慧禪修者,是偏向於觀法,一般人還是很難懂得何為觀法?若用梵字悉曇字義來解釋就清楚得多了。

觀(毘婆舍那)vipaśyanā是依莊嚴清白自性va為本、為根vi,住第一義諦中paḥ,對於一切法無執;śya是依真性śa(虛空性)緣起法以實乘ya住法中,是為śya;當依此等實性śa、實乘ya所緣起產生的名相na,雖能感覺身體與內外境界諸法,覺知時要讓此等名相住寂靜相nā,僅有其名相在,其他以外心意處無分別、無妄想等緣起,能如是觀所覺知之境相,善知─觀身虛幻、觀受是苦、觀心無常、觀法無我,此即是禪修中的智慧禪觀法(毘婆舍那)要點,是為內觀智慧禪。

 

二、毘婆舍那之目標─離世間之貪嗔二法

內觀梵語vipaśyanā,漢音譯又作毘婆舍那、毘婆遮那,即觀、觀法與正觀,南傳禪法稱正念、正定,即不向外求而深自內省,使內心趨向於真理(無常、苦空、無我)之觀察,亦指佛教一般之實踐修行要法。其與修觀、觀心、觀念、觀想、觀行之語大同小異,然實質重心有所不同。觀者內容有多種,離不開身心二法,對此二法離相觀,所以毘婆舍那即名為正見、了見、能見、遍見、次第見、別相見,為慧觀照之義。

「觀」原意為專心於一,心定於一,以智慧來觀察佛之理法等一定對象,俾便開悟。經云:「何謂為四念處?一者內身觀,精勤不懈,專念不忘,除世貪憂。外身觀,精勤不懈,專念不忘,除世貪憂。受意法觀,亦復如是,精勤不懈,專念不忘,除世貪憂。」

無常、苦空、無我是觀過程中要體知的法,最後證知諸法無我,如經云:「內身觀已,生他身智;內觀受已,生他受智;內觀意已,生他意智;內觀法已,生他法智,是為如來善能分別說四念處。」

對自己觀察身體,在自我身內及外部,於此,持續地觀察身體。在身體這裡、那裡,在不同的地方隨身觀。於是將產生正見觀,適當地、正確地、徹底地離相觀此身內外狀態,僅止於狀態了知,別無意念、妄分別。

如此觀照中,心被平靜下來,入定中成就正靜慮、正心和平。心地變成清楚,變得明亮,心生歡喜。如此禪觀者對於自己身體與身外部,將得固定心,即能入定, 入定者即能等持觀內外境界。

得定者已鎮定,已安頓,已安定,已集中精神。心能入明浄、清浄,心地已非常清楚,已純粹無雜,已明亮。

 

三、過程中體悟十六種觀智

禪修者用智慧觀照中,心將達到彼岸,靜觀此身、此受、此心、此法等都似與我無關,次第達到寂靜之彼岸,過程將產生諸智,即悟十六智見之相,十六聖法巴利文是ñāṇadassanaṃ。

體悟有十六觀智:

(1)、名色分別智─名色攝受智,或稱為「名色差別智」。

(2)、緣攝受智。

(3)、思惟智。

(4)、生滅智。

(5)、壞滅智。

(6)、怖畏智。

(7)、過患智。

(8)、厭離智。

(9)、欲解脫智。

(10)、審察智。

(11)、行捨智。

(12)、隨順智。

(13)、種姓智。

(14)、道智。

(15)、果智。

(16)、省察智。

 

四、內觀初生智─名色識別智

名色二法於色身上體會,名色識別智 (nāma-rūpa pariccheda ñaṇa),nāma-rūpa是名與色,pariccheda 原詞是pari-chid,是限界、限定、制限,pari是完全、全部的,chid是切斷,全部切斷隔離。ñaṇa 是慧,有能力來限定、切斷(pariccheda)的對象,是色、是名,包括自身內外境界與外境他身,除此之外無有其他妄想習性相應者,是為有智慧禪觀者。

此南傳內觀智慧禪是修行者體會到身體當下的內外狀態,是為實相,實相是指身心自然的真實狀態,此智慧恆定時將改變我等妄執身心是「我」的邪見。因為妄執身心為「我」的邪見,已經是與生俱來,存在非常長久的時間了,所以此用智慧觀照,能見到身心無我的智慧產生,對於初修行者而言,是非常難以在當下掌握到此智慧。

想要成就此觀智的修行者,必須要逐漸增強思慧、觀慧,常常在當下觀察身心,直到正念、正知能生起猛利離相之觀照智慧,然後引發正見(無常、苦、空、無我)。例如,正見生起的時候,修行者會知道當下正在觀察什麼是色身狀態(坐的色身)、什麼是心思維(心在聽聞等等),而他也能清楚是心正知道這是坐的色身、正聽聞等等。

進一步他會瞭解到世間萬物也只是色法和心法而已——但是色非男、非女,受心法中無我——而修行者現在知道這一點後,甚至是由他內心深刻體會的深層義理,知自性隨緣起,我能不理照樣諸法還是在進行。當此正知自我的邪見破除時,修行者會感到非常驚訝,因為從出生以來他從來就沒有過這種「無我」的感覺。

由於猛利的實相智慧將我的邪見從自己的感覺中根除,現在他就能體會到身心自然的真實狀態了,此時實相觀即成就。修行者成就此智慧時是自知的,就像喝水一樣,冷暖自知一樣,用不著別人來告訴他喝水的真正滋味如何。

 

五、佛教三階段參學諸法

南傳內觀智慧禪善於體證五蘊(色、受、想、行、識)非我之法,佛法中有三個層次的智慧,未知當知(知遍知),已知當證(審察遍知),未斷當斷(斷當知),已斷當永斷(永斷遍知)。

「知遍知」屬於第一名色分別智與第二緣攝受智,初習內觀智慧禪者善於此中用功,體知色法與緣起法則。「已知當證」屬於第三思惟智與第四生滅智,能洞察自己內心習性。毘婆舍那(觀)作用是從第一觀智開始,逐漸斷惑至第十二觀智為止,但此等智仍屬於世間禪做用——因都是屬世間智的作用,尚未有果證。

斷法部份是從第五壞滅智以後至第十四斷遍知,此部份非現在常人所能做到,除非專心於叢林禪修行者始能辦到。

 

六、隨順智發起─能善觀無常、苦空、無我

第十二隨順智以三相為所緣,隨順智由觀行法的三相(無常、苦、無我)體證了前二個聖諦(苦諦和集諦),自此以後就不再以身心為所緣,也是最後一個觀智。

隨順智行法三相(無常、苦、無我)的任何一相,將可引發聖道剎那(主宰道識的心),此順智行法是行蘊所生之一切有為、無為諸法,俱舍宗概分為七十五法,其中,有四十四種心所與十四種不相應法等,共計五十八法,總稱為行蘊。此係於全部五蘊中,除去色、受、想、識等四蘊之外,將其餘一切諸行皆統攝於行蘊。

所以見第十一觀智行捨智的最後三段,這整個過程僅在生起三個速行心極短的時間內完成。十二觀智隨順智源於行捨智(第十一觀智),並且是第十三觀智種姓智生起的資助或助緣。

 

七、內觀智慧與世間智差別

以上是初習內觀智慧禪行者當略知之概念,靜觀其變是內觀禪的特質,不得誘導或續念(引發妄想)。

中國大乘禪者都是知道般若離相之知是為慧知,那內觀智慧禪之慧是何所指?以了知之無執義為慧。這「了知」、「無執」義是什麼?是和「想知」及「識知」的行相有別的各種知。想、識、慧雖然都是以「知」為性,但細分別如下。

1. 想知(primitive perception)是指原始的感知,也可說是直覺所起想的知識,這種知是透過動物本能的基本認知,就像一個幼稚小孩所知道的一些事情,僅止於表相。所以想知,只能知所緣是人、是物,這是色法的法相而已,不可能通達「是無常、是苦、是無我」的特相。

2. 識知(consciousness cognition)是意識的智慧,即一般成人心識的認知,這已是安個「名字」,也僅止於對假名或施設之某種程度的認知。識知是知所緣「是人名、是物名」,亦得通達其法相特質,但不可能努力獲得道證的現前。

3. 慧知(wisdom cognition)是智慧之知識,此慧既知前述的是人是物,是何人是何物(安名)等為所緣,亦得通達各自特相,若有可意、不可意,當能遠離種種分別妄執,因此能努力獲得道證的現前。

由上述要點,法(dharma、dhamma)的智慧歸納為:世俗識知(secular knowledge known)和心靈慧智(spiritual wisdom known),慧知能證得法住智,是無妄執分別以上的智慧,而這二種智慧的差距乃在於心與煩惱、可意不可意等覺知的滅除訓練。

我們世間智雖能設想周全,能得到很多推理證論,能完成很多偉大的事情,但卻無法控制自已的煩惱。而深思熟慮下當知,主控世間識智思慮過程的主要力量,卻是隱藏在幕後的煩惱心—貪欲、瞋恨和無明在作祟。因此,世間識智如果被濫用,那是非常危險的禍害。

 

八、南北內觀禪法異同

談到這裡,要能符合現狀,略述南北佛法、大小乘禪,禪法無一不是能得究竟解脫為目標。小乘禪法是以六識(梵語ṣaḍvijñāna)緣十八界為修因,六識界是指眼、耳、鼻、舌、身、意等六種認識作用,即以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為依緣目標,對色(顯色與形色)、聲、香、味、觸、法(概念識知及直感慧知之對象)等六境,產生見、聞、嗅、味、觸、知等了別作用之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等。識、境、根三者必須同時存在,用慧知其十八界。《阿毘達磨論》認為此六識乃心之作用,其體乃唯一之心,六識不同時作用。

而大乘唯識家則在六識之外,另立末那(manas)、阿賴耶(ālaya)二識,而認其均能同時作用。處於大乘佛法地區之佛弟子所修禪法,可溯源自像法之時期,震旦中國禪宗初祖菩提達磨Bodhidharma 尊者(?~535)來到震旦,直述:「直指人心,見性成佛」之要法。菩提達磨祖師誡述要直搗心源,這時就是能要觀六、七、八識之作用與習性而修得心清淨。

 

九、八識心與七轉識認知

先來認識七轉識,七轉識是指八識中之前七識,此七轉識緣起法都從八識真心所現而轉移,所以稱七轉識。大乘瑜伽行派與法相宗都主張八識之說,將依止阿賴耶識生滅轉變之前五識、意識及末那識稱為七轉識,略稱七轉、轉識、轉心。

前五識又作五轉識,緣阿賴耶識所變之色、生、香、味、觸等五境,行相粗動,轉外門,了別現在之境;第六意識緣過去、未來等一切境,轉內外門,審別境相,通善、惡、無記等之三性,與六位之心所相應;第七末那識緣阿賴耶識之見分,為有覆無記性,與捨受(無憂喜苦樂)相應,又與無明等四根本煩惱相應,恆審思量我相,微細任運相續。總之,七轉之諸法具「能薰四義」,具有薰成阿賴耶識種子之條件,現行法薰習成種子,儲藏入阿賴耶識耶識中。

第六意識十八界無有別依,為成立此依故說意界。由如此安立依能依境界三六故,界成十八(六根六塵六識)。但第六意識也具有妙觀察智,轉意識得作用寬廣,故能任持一切功德。此智相應第六意識,普與一切功德相應,及能引發諸功德故,說能任持。

 

十、禪法無南北認知有差異

所以南傳禪法只偏重於六識心於十八界中之運作修行,而大乘禪法言及六、七、八識,用大乘內觀智慧禪禪修者,要用此法當知各識之作用。本來走路是阿賴耶識自性本能之功用,透過第六意識無絲毫警覺性地、無間歇性地運作著,凡人很難察覺此過程,因此會認為我在做、我可意、我不可意……。

第六意識俱有所依唯有二種,謂七、八識,隨闕一種必不轉故。聖教唯說依第七者,染淨依故同轉識攝,近相順故,第七意識俱有所依但有一種,謂第八識。藏識若無定不轉故。

現要禪修中要走路(經行)、要吃飯、要觀安般入出息等,都要能放棄原有與生俱來的走路功能,改由第七思量識來誘導,轉變第六意識動身發語之特殊作用,用此二心識來誘導慢步走路、吃飯,當然就容易攝心,因分別與思量意識都在忙著指揮與走路、吃飯、觀安般,所以是沒有機會去打妄想故,達置心一境,洞見本來,然後除習斷除我法二執,成就解脫的菩薩覺境。

藏識(第八識)若無定是不能轉其習的,故禪修時由六、七識來漸轉,當有定生起時,才能轉藏識根本餘習,這是大乘禪者所要認知的修行方法。

此大乘內觀禪法已除去阿賴耶識自性本有功能,改用六、七妄識來運作。第六識具染淨緣、根本依緣,第七識僅具根本依緣,第八識以染淨依為俱有依。禪修同時是用第七識緣攝第八識為根本依緣來禪修。這樣以六、七識之妄來修真(八識),是由第六意識向上、向善之功用,同時攝住第七識染淨依緣,與第八識同步而修,如是即可達攝心之作用,第七識淨則第八識同時淨化。

一般人不易察覺第六意識心之動身發語之功用,禪修中無間隙地指揮第七意識思維心發念,或透過第六意識心起動作。現要放棄原有八識、七識、六識走路等諸識之運作功能,改由第七思量意識發念頭來誘導,動身發語是第六意識之特殊作用,用此二心識來誘導慢步走路,當然就容易攝心,因分別與思量意識都在忙著指揮與走路,沒有機會去打妄想故。

此法已除去阿賴耶識自性本有主動功能,這樣以妄修真,是第六意識向上、向善之功用,能任持一切功德之特性,是可達攝心之作用,轉移阿賴耶識無始來之習性,回到無黏無執之清淨境界,雖不能成佛道,起碼能體悟解根脫黏是什麼樣子。

 

十一、內觀體證名色識分別智

南傳內觀智慧禪修行者於十六種觀智中,先要體會到第一觀智─名色識分別智時,如果他持續地在當下觀照身心,於十八界(六根、六塵、六識)法中,他將體會有很多種色身和很多種心(受想行識)之了知境,並且於觀照時,不會將色心兩者混淆在一起。譬如說以前當你坐得色身產生痛時,他已注意到痛,但你只知道是坐的色身痛,並沒有體會到這個苦是心受之痛。但現在你不但知道坐的色身痛,而且也體會到心受知色身之痛。

因此在此名色識分別智修證時,你會體會到身心兩者皆從因緣而生,並且身心是互為因緣,因為心要作用需要有意根、其它諸根(器官)和所緣才能起作用。相反地,色身也要依靠心才能動作——走路、移動、吃飯等等。修行者當下體會到身心皆從因緣而生,並且互為因緣(緣起法體悟)。

 

十二、緣執受智(攝受因緣智)(paccaya-pariggaha ñaṇa )

十六觀智第二為緣執受智paccaya-pariggaha ñaṇa,初習內觀智慧禪者要能體悟諸法緣起諸因緣法。paccaya是緣、縁相、縁行相、助緣、動機、資具、成法所須要。pariggaha是遍取、執持、執著、攝受,pariggaha梵文是pari-grah,pari是完全的,grah是執取,完全的執取就會形成一個法相(緣起),paccaya pariggaha翻譯成是有緣執受或緣攝取,Pariggaha著手進行、擁有、獲得、掌握、攝受…。ñaṇa是智慧,慧知身體內外境界與外緣境界諸緣起法,都能如數了知。

一切有為諸法,皆因種種條件(即因緣)和合而成立,此理稱為緣起。即任何事物皆因各種條件之互相依存而有變化(無常觀),為佛陀對於現象界各種生起消滅之原因、條件,所證悟之法則,如阿含經典多處所闡明之十二支緣起,謂「無明」為「行」之緣,「行」為「識」之緣,「識」為「名色」之緣,「名色」為「六處」之緣,「六處」為「觸」之緣,「觸」為「受」之緣,「受」為「愛」之緣,「愛」為「取」之緣,「取」為「有」之緣,「有」為「生」之緣,「生」為「老死」之緣,「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以明示生死相續之理,同時亦由「此無則彼無,此滅則彼滅」之理,斷除無明,以證涅槃。

現在禪修者的身心,事實上是從過去的無明、愛、取和業而來,身心需要食物賴以維生。修行者以智慧體會到這種因緣關係,過去如此,現在如此,未來也是如此。他體會到此世是由由因緣而生,因此對於過去也是由此而生,未來也要由此而生是確信無疑了。

若是要證得緣起法、因緣法,又能細分為各種緣起法共有二十四緣起。此二十四緣係錫蘭分別上座部特有之名數,此即:

(一) 因緣。(二)所緣緣。(三)增上緣。(四)無間緣。(五)等無間緣。(六)俱生緣。(七)相互緣。(八)所依緣。(九)依止緣。(十)前生緣。(十一)後生緣。(十二)修習緣。(十三)業緣。(十四)異熟緣。(十五)食緣。(十六)根緣。(十七)道緣。(十八)靜慮緣。(十九)相應緣。(廿)不相應緣。(廿一)有緣。(廿二)非有緣。(廿三)去緣。(廿四)不去緣。

十三、內觀度疑清淨智

此第二觀智稱為度疑清淨,度疑清凈是辨識那些名色的諸緣。度疑清凈是因為它去除對過去、現在與未來之三時名色法的諸緣之迷惑而得其名。

通過緣起觀照之智,禪修者辨識現在的名色組合并不是無端端地生起,而是因為過去的無明、愛、取、(行)與業而生起。他也運用相同的法則辨識過去與未來(名色的諸緣)。這階段也名為「緣執受智」(paccaya pariggaha ñāṇa)。惟有在見清凈的基礎上,才培育度疑清凈。亦即在名色識別智的基礎上才培育緣執受智。

以把握名色之緣,而越度了關於(過去、現去、未來)三時的疑惑所建立的智慧,名為「度疑清凈」。希望完成它(度疑清凈)的禪修者,如是憶念而求名色的因緣,猶如名醫,見疾病而求其起因相似。

「法住智」、「如實智」、「正見」也是這度疑清凈的同義語。即所謂:「由無明之緣而有行為緣生。這兩者都是緣生,把握此緣的智為法住智」。由此,如實之智而具觀者,於佛教中名為得入休息者,可名聖果、得建立聖道、決定至者及小入流,此則能得小初果。

 

十四、內觀智慧禪要懂得八識心

內觀智慧禪行者,不懂心識作用,此內觀智慧無從發起。所以要來認識諸識之緣起所具有諸緣、根本依緣與根本種子緣。一切非真實法之心法,都是由作意而起緣起法,五根(眼耳鼻舌身)面對五塵諸境(色聲香味觸)之認知,亦是由五作意緣所緣起,所以此作意緣,即是心所法之一,有警察、覺知之義,謂如眼初對色時,便能覺察引領趣境於色相,再配合第六識起分別後,知是何塵境之一,是單純了別之義。

若是依第六意識心起分別善惡之念,即入煩惱境。如是,六識同與耳、鼻、舌、身等,初對諸塵境時,亦都能如是覺察引領,是以遍行一切識境,皆由此作意故成辦。「作意」為眼、耳、鼻、舌、身、意等六識之緣也,此所謂心所者,是色、受、想、行也,六識者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也。

內觀智慧禪行者要進一步認知真心本來,真心即是阿賴耶識,此識是諸識之根本依,無此識熏習即不能成就緣起法。眾生依阿賴耶識根本依緣而生死輪迴,諸識依此識而成一切法緣起,所以此根本依緣是指第八阿賴耶識。

因為此識為緣起諸識之根本,其中,前五識具四依─同境依、分別依、染淨依、根本依四種。第六識具染淨依、根本依兩種緣,第七識僅具根本依緣起,由第八阿賴耶識而緣起。

所以梵語阿頼耶識─華言藏識,是具根本依緣,所謂「根本」者即第八阿頼耶識,「依」即倚託此而成一切法緣起也,故說第八識是諸識之根本,即是眼、耳、鼻、舌、身、意等六識依此第八識相分而得生緣起法,第八識相分託眼、耳、鼻、舌、身、意等六識而得起緣起法,故「根本依」為六識及第八識之所緣也。

 

十五、內觀智慧禪者要善用八識心

阿頼耶識(藏識)累劫所熏習之種性,本無所謂染淨之別,只是過去世熏習成性,加上今生熏習成性,都還有黏著善惡之法,即是染法,是為凡夫;禪修者不具善惡分別諸法,而能真自在脫黏解縛者,有所法即是淨法。故說法無染淨,因餘習而斷定,經云不究竟者有染淨法之別,究竟解脫者無染淨之法別。

論云:染淨依者即第七末那識也,謂一切染淨諸法皆依此識而轉也,謂眼、耳、鼻、舌、身、意等六識於色、聲、香、味、觸、法等六塵境上起諸煩惱惑業,則轉此煩惱染法歸於第八識而成有漏種子(儲存起來)。若依六識心修諸道品白淨之業,則轉此道品淨法歸於第八識而成無漏故(回歸清淨自性),名染淨依也。

然而此第七識亦依第八識而能轉,第八識依第七識而隨緣更互為依遞相倚託故。染淨依為眼、耳、鼻、舌、身、意、末那、阿賴耶識等八種識之緣也。(梵語末那,華言意。八種識者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第七識、第八識也)。

 

十六、內觀諸識產生智慧禪修

所以不具淨心性的人,依此染淨依緣而來作禪修,而禪修的工具是依第七識所能的根本依緣(緣依阿賴耶識清淨自性之本來),另第七識所緣者亦具有染法為其所依緣,此染法為依緣第八識不淨心法(餘習)。禪修中要依阿賴耶識淨法為其所依,只有依其真性、實性、空性,而不依其不淨之煩惱種性也。

內觀智慧禪行者,除用第七意識誘導第八阿賴耶識自性產生作意、念頭、指令…等等,來達到能掌握第八阿賴耶識根本依緣之種種緣起法,此種不待熏習已具成就的自性動能之力量,禪修中能用第七末那識,反倒過來屑弱阿賴耶識習性之功能,可以稱為以妄修真之要法。

此智慧禪法與南傳的靜觀五蘊、十八界等內觀法,禪者默默地體認此五蘊真實要法,是稍有不同的,南傳內觀善於觀照五蘊、六根、六塵、六識諸法,而能讓禪修者客觀地遠離貪與瞋諸法,不貪禪修中善境界,亦不嗔於禪修中之苦受等心法,甚至於能遠離愚癡諸法。

 

十七、內觀二法殊途同歸

此點內觀禪與內觀智慧禪者應無有別,內觀智慧禪者當於分別依緣中,遠離一切法之分別想,斷除第六意識之分別苦樂等覺受分別。分別依緣者即是第六意識也,此識能分別苦樂、善惡、有漏無漏、色心諸法,以眼、耳、鼻、舌、身等五根雖能取境,然皆依此第六識而有分別也,再依根本習性而產生可意、不可意之覺受,是故知五根境之好惡,由此六第識分別而生第七識之染淨法想。

兩者同樣都是要體會身受心法等諸法相,諸法都是無常、苦空、無我,於禪修中在身心二法悟得諸法無我印。一切世間有為無為諸法概皆無我,眾生不能了知,而於一切法強立主宰,故佛說無我以破眾生之我執,以無常、苦空等破一切法執。

智慧禪禪修中要能善用第六識心分別功能,亦由此六識本能,善知第八識之相分而緣起,是透過第七識轉第六識來成就諸法,第八識相分有動身發語之緣起法相時,由第六意識來成辦業處。

唯識學者言說,第六意識具「動身發語獨為最」之功能,禪修中上座、下座、安坐、內觀安般、經行、飲食…等法,都得由第六識心來執行,由第六識分別而顯故,才有要坐、要臥、要張眼、要閉眼、要站、要轉、要經行、要舉左腳、要舉右腳、要推前、要放下、要按、要觸地等等動作,都得由第六識心來驅使。

但智慧禪禪修中,可以再善用第七意識心來發號指令,驅使第六識心動身,此時身體動作皆會緩慢進行。這與南傳內觀行者,以為僅用意念說:「放慢動作、放慢動作」,於放慢動作中禪修者始能善於觀照,其兩者理念似有不同,道理有別,結果應不會有所差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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