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教經疏--
《佛頂尊勝陀羅尼經教跡義記》轉載(1-8)
(本篇文章為張玄祥居士所撰,未經同意,請勿引用轉載,以免犯戒。)
四、佛頂尊勝陀羅尼經疏并釋真言義卷下(續完)
【爾時,閻羅法王,於時夜分,來詣佛所。到已,以種種天衣妙華、塗香、末香,莊嚴供養佛已。】者
述曰:第九靜息護持,此大節中有五段經文。第一靜息嚴供,第二修敬歸依,第三述詞稱讚,第四隨逐守護,第五歎人護念。此即第一靜息嚴供,以種種天衣妙華,種種供養也。問曰:既是鬼主,云何得衣以為供養?答曰:《大智度論》云:由方便,見敬物皆言天衣,為此妙衣,故名天衣。又云:為佛說法,諸天雨衣散華,供養如來,所以一切眾,及諸鬼神,皆悉得之。既得衣已,還用獻佛,故言種種天衣,而以供養。
【遶佛七匝,頂禮佛足。】者
述曰:第二修敬歸依。文中有二意,一行道,二禮拜。言行道者,即遶佛七匝也。《提謂經》曰:行道七匝者,以應七覺分度七世父母也。禮拜者,有其三品,如上所述。
【而作是言:我聞如來演說讚持大力陀羅尼。】者
述曰:第三述詞,稱讚也。
【我常隨逐守護,不令持者墮於地獄。】者
述曰:第四隨逐守護也。
【以彼隨順如來言教而護念之。】者
述曰:第五歎人護念,上來雖有五段不同,總是第九靜息護持竟。
【爾時,護世四天王遶佛三匝。】者
述曰:第十天王更請,此大節中有其兩段經文,第一天王修敬:初標天,後修敬。言標天者,即是四天王也。《俱舍》云:在須彌山第四層級,亦云住持雙山須上,其四天王在須彌山四面而住。
《樓炭經》曰:須彌山東面有提頭賴吒天王城,以七寶莊嚴,七重城壁,七重行樹,其城四面有七寶池,此天身量長五百尺,壽命五百歲。人間五十年當彼天一日一夜,三十日為一月,十二月為一年,如是壽命五百歲。修中下品十善得生其中,其提頭賴吒天王管二部鬼神,東弗婆提不令鬼神損害。言二部者,一乾闥婆,二毘舍闍。須彌山南面有毘樓勒叉天王城,亦以七寶,亦有七重城壁七重行樹,其城四面亦有七寶池,此天身量長五百尺,壽命同前。修中下品十善得生彼天,其二部眾者,一鳩槃荼,二薛荔多。其毘樓勒叉管此二眾,於南贍部洲,不令鬼神侵損,須彌山西面有毘樓博叉天王宮,亦以七寶所成,池樹城壁亦復如是。修中下品十善得生此中,亦管二部鬼神眾,擁護西衢那尼,不令鬼神侵害。二部者,一龍,二富單那。北方毘沙門者,城壁身量壽命日月歲數並同,亦管領二部鬼神,擁護北欝單,不令鬼神侵害眾生。言二部者,一夜叉,二羅剎。言修敬者,即是遶佛三匝也。《提謂經》云:三匝者,應三界滅三世罪,除三毒,應三業也。
【白佛言:世尊!唯願如來,為我廣說持陀羅尼法。】者
述曰:第二請宣持法。上來雖有兩段不同,總是天王更請文竟。
【爾時,佛告四天王:汝今諦聽!我當為汝宣說,受持此陀羅尼法。】者
述曰:第十一如來正答。即此大節中文有六段經文,第一如來許說,第二顯短命位,第三潔淨剋時,第四明誦神呪,第五增壽除病,第六滅障壞苦。此即是第一,如來許說。
【亦為短命諸眾生說。】者
述曰:第二,顯短命位者。有其三種,一慧命,二戒命,三壽命。言慧命者,《般若經》云:有為無漏聖慧修空不絕,以慧為命由不放逸生。《十地論》云:修空聖智生,戒命者,亦名淨命。《勝天王般若經》云:離四邪命故名淨戒,淨戒者由不破戒故。言壽命者,為識所持故名壽命。
【當先洗浴,著新淨衣,白月圓滿十五日時。】者
述曰:第三,潔淨剋時。
【持齋誦此陀羅尼,滿其千遍。】者
述曰:第四明誦神呪。
【令短命眾生,還得增壽,永離病苦。】者
述曰:第五增壽除病。
【一切業障悉皆消滅。】者
述曰:第六,滅障除苦。上來雖有六段經文不同,總是第十一如來答說竟。
【一切地獄諸苦,亦得解脫,諸飛鳥、畜生、含靈之類,聞此陀羅尼,一經於耳,盡此一身,更不復受,】者
述曰:第十二略顯威嚴。此大節中有十七段經文不同:第一捨畜生身,第二現病得除,第三當病消滅,第四不墮惡道,第五得生淨土,第六不受胞胎,第七蓮華化生,第八常識宿命,第九呪土遺骸,第十誦持消供,第十一得生極樂,第十二證大涅槃,第十三延命受樂,第十四生十方國,第十五奉覲如來,第十六得飡妙義,第十七蒙尊受記。此則第一聞呪,捨畜生身也,即顯陀羅尼大神力也。
【佛言告天帝:若遇大惡病,聞此陀羅尼,即得永離。】者
述曰:第二,現病得除。
【一切諸病,亦得消滅。】者
述曰:第三,當病消滅。
【應墮惡道,亦得除斷。】者
述曰:第四,不墮惡道。
【即得往生,寂靜世界。】者
述曰:第五,得生淨土。
【從此身已後,更不受胞胎之身。】者
述曰:第六,不受胞胎之身。
【所生之處,蓮華化生。】者
述曰:第七,蓮華化生也。以陀羅尼力故,得清淨化生之身。問曰:若化生者,何故後身菩薩而受胎生?答曰:為大利益而受胎生命,一切寂滅智菩薩是輪王種故,又為導引釋種令住正法故,又令一切眾生心起敬慕,捨邪歸正來趣佛道,亦令眾生起增上身,彼既是人我亦應爾。云何而不能得如是佛身修正法邪?若無姓族,眾生咸疑,將為幻術,為鬼為天不可知也。如外道矯言:過百劫後,有大幻出,食噉世間,是故菩薩息諸邪謗,而受胎生也。又餘師說:為留身分故,而受胎生,若受化生,纔生即滅,即無如燈焰滅無所見,是故受胎遺形,令其供養。若作此釋,恐將不當,何故《契經》說:有化生金翅鳥,取化生龍食之而充飢也?又云:此鳥取已,唯有心存,大如人體,云有遺形,應更詳之,食化生龍時,由不死暫充飢也。
【一切生處,憶持不忘,常識宿命。】者
述曰:第八,常識宿命。此陀羅尼一聞已後,生生之中常識宿命也。
【佛言:若人先造一切極重罪業,遂即命終,乘斯惡業,應墮地獄,或墮畜生,閻羅王界,或墮餓鬼,乃至墮大阿鼻地獄,或生水中,或生禽獸異類之身,取其亡者,隨身分骨,以土一把,誦此陀羅尼二十一遍,散亡者骨上,即得生天。】者
述曰:第九,呪土遺骸。初標惡因,後顯惡果,惡因極重。《準薩遮尼乾子經》云:為破塔壞寺,焚燒經像,費用三寶財物,謗三乘法言非聖法,障礙留難隱蔽覆藏,臨一切出家人所,若有戒,若無戒,持戒,破戒,打罵訶責,說其過惡,禁閉牢獄,或脫袈裟,逼令還俗,策役驅使,斷其命根,殺父害母,出佛身血,殺阿羅漢,破和合僧,起大邪見,謗無因果,長時當行十不善業云云,至貪瞋等,污父母比丘尼,污僧迦藍,破齋戒,飲酒食肉,惱亂眾生,輕毀三寶,此等諸罪,後輕初重,從初為因,總說重名,講者詳之,惡果之中,不越三趣,地獄、餓鬼及與傍生,輕重雖殊,同名惡果,翻此生天,持呪修善也。
【佛言:若人能日日誦此陀羅尼二十一遍,應消一切世間廣大供養。】者
述曰:第十,誦持消供。真諦三藏解云:若無戒定慧,而受他供養者,名劫奪食;若有戒,而無定慧,名舉債食,由須還他;若有戒定無慧者,名聽許食,具三學者,名家法食。又《解脫論》云:四種受用,一盜受用,謂犯戒人。二負債受用,謂邪命人。三家財受用,謂精進人。四主受用,謂聖人受用。今持神呪人,每日讀陀羅尼二十一遍,應消一切世間廣大供養,如聖人受用,堪為勝因也。
【捨身往生極樂世界。】者
述曰:第十一,得生極樂世界也。其極樂國者,即是阿彌陀佛國也,或云安養,或云安樂。其國乃地瑩七珍,池通八德,風搖樹響,與天樂而齊鳴,水激波清,將法音而同韻,是以十方調御,金口讚揚,三世如來,留心護念,總斯多義,因以為名,故名極樂國也。《觀經》曰:欲生極樂要須十念,求見彌陀,修其三行,今者但有眾生,得聞此呪,即得往生極樂世界。然彌陀佛國有其二種,一為地前凡夫二乘人,現變化淨土;二為地上菩薩,現他受用報身淨土,此二種涅槃之後皆補處也。
《鼓音王經》云:阿彌陀佛國,壽命無量,八十億劫,當入涅槃,正法滅後,過中夜分明相出時,有觀音菩薩,於七寶菩提樹下,結跏趺坐成等正覺,號曰普光功德山王如來,十號具足,國土如上。《鼓音經》云:阿彌陀佛有無量聲聞,國名清泰,縱廣十千由旬,父是輪王,名月上,母名殊勝妙嚴,魔王名無勝,提婆達多名寂殆,侍者弟子名無垢稱,即明極樂國也,由斯入滅有觀音補處也。
【若常誦念得大涅槃。】者
述曰:第十二,證大涅槃顯功殊勝也。文有六種,一證大涅槃,二增壽快樂,三生諸佛國,四奉會勝人,五得飡妙義,六蒙授尊記。初明證大涅槃者,或云泥洹,翻云寂滅,或云靜息,真諦亦云大成就樂,。慈恩三藏云:波利碯嚩喃,此云圓寂,究竟離生障死囂塵動故云圓寂。問云:涅槃以何為體?答曰:《涅槃經》說:一者性淨,二者方便。又唯識第十云:有四種涅槃,一者自性清淨涅槃,二者有餘依,三者無餘依,四者無住處,皆依真如離障,建立二增壽,快樂易見云云。三若常念誦此陀羅尼,命終之後生諸淨土,從一佛國至一佛國,一切佛剎作大光明,四者常與佛俱,五者諸佛讚譽,六者而與授記,此文通講上下,罽賓國經文詳之。
【復增壽命,受勝快樂。】者
述曰:第十三,延命受樂也。
【捨此身已,即得往生種種微妙諸佛剎土。】者
述曰:第十四,生十方國也。前者,直生極樂;今者,更顯得生十方淨土。
【常與諸佛俱會一處。】者
述曰:第十五,奉覲如來也。
【一切如來,恒為演說微妙之義。】者
述曰:第十六,得飡妙義。
【一切世尊,即授其記,身光照曜一切佛剎土。】者
述曰:第十七,蒙尊授記。上來雖有十七段不同,總是第十二略顯威嚴竟。
【佛言:若誦此陀羅尼法,於其佛前,先取淨土作壇,隨其大小方四角作,以種種草華散於壇上,燒眾名香。】者
述曰:第十三,示軌令持。此大節中有九段經文,第一示軌立壇,第二一心念佛,第三作母陀羅尼,第四明誦神呪,第五壇中雨華,第六能供多佛,第七如來讚歎,第八得證三昧,第九總結其儀。此即初也,文中有三,一標人,二示處,三供養。
【右膝著地,胡跪合掌,一心念佛。】者
述曰:第二,一心念佛。顯三業齊修,言右膝著地者,身業也;一心者,意業也;念佛者,語業也。解如三密,《觀佛三昧經》云:若人念佛必得見佛。《涅槃經》又云:假使有人開王庫藏,一月布施,須者與之,所得功德無量無邊,不如有人一口念佛。《增一阿含經》曰:假使有以飲食湯藥,以衣服臥具,供養一切眾生,經一百年,功德無量無邊,不如一口念佛功德所如此辟之。又《觀經》云:若念佛者,當知此人是人中芬陀利華,觀世音菩薩、大勢至菩薩為其勝友,當坐道場生諸佛家。《法華經》云:我記如是人,來世成佛道,以深心念佛,能持淨戒故。又云:念佛眾生,攝取不捨,故今檀中,心常念佛,滅罪勝法,略而不述之。
【作慕陀羅尼印,屈其頭指,以大母指壓,合掌當其心上。】者
述曰:第三,作母陀羅尼。此云印也,此身密門中,百千契印,此之一也,以如經文。
【誦此陀羅尼一百八遍訖。】者
述曰:第四,明誦神呪或七遍,或二七遍,或三七遍,乃至一百八遍,此語密門中陀羅尼也,法如抄說。
【於其壇中,如雲雨華。】者
述曰:第五,壇中雨華也。崛多三藏云,《神呪陀羅尼集》云:有散華印、香水印,若作散華印而雨華者,此華能隨意所至,供養十方世界。
【能遍供養,八十八俱胝殑迦沙那庾多百千諸佛。】者
述曰:第六,能供養多佛。此處大數也,諸佛乃知凡夫不可測,言那庾多者是其大數也。《俱舍論》云:始一無初故名為一,十一為十,十十為百,十百為千,千千為萬,十萬為洛叉,十洛叉為度洛叉,十度洛叉為一俱低,十俱低為一末陀,十末陀為一那庾多。誦呪雨華,悉能供養如是諸佛也。
【彼佛世尊咸共讚言:善哉希有!真是佛子!】者
述曰:第七,如來讚歎也。能紹隆大乘種性,故名佛子也。
【即得無障礙智三昧,得大菩提心莊嚴三昧。】者
述曰:第八,得證三昧。言無障礙智者,即無漏正體,親證理時周遍法界,故云無障礙智。其三昧者古譯,新翻云三摩地,此云等持,不沈不舉專注一境即是三昧。言菩提者此云覺,四智為性。《成唯識論》云:菩提即是四智相應心品為體,有集生之德,故云大菩提心莊嚴。
又《華嚴經》云:菩提心者,則為一切諸佛種子,能生一切諸佛,能生一切諸法故:則為淨眼,悉能覩見邪正道故;則為勝宅,一切眾生所歸依故;則為慈母增長,一切諸菩薩故;則為大王,勝諸聲聞緣覺心故;則為大海,悉能容受諸功德故;則為蓮華,不染一切世間法故;則為善種鉗,拔出一切煩惱刺故;則為利穎,能刺一切煩惱賊故;則為斤斧,能伐無智諸苦樹故;則為善友,能度無量生死難故;則為法鼓,覺悟長夜寢眾生故。善男子!譬如有人得解脫藥,終不橫死,菩薩摩訶薩得菩提心妙智慧藥,生死過患終不能害。善男子!譬如有執翳身藥,一切眾生所不能見,菩薩摩訶薩亦復如是,得菩提翳身藥者,一切諸魔所不能見。善男子!如瑠璃寶,於百千歲處不淨中不為所染,菩提心珠亦復如是,於百千歲住欲界中,不為五欲所染,以其性淨故。善男子!譬如一兩訶羅沙藥,變千兩銅以為真金,於彼藥分無所損減,菩提心藥亦復如是。除滅一切煩惱業障,得一切法同薩般若,煩惱惡業不能損減,譬如有人學大伎術,雖未究竟,諸餘工巧所不能及,菩薩摩訶薩亦復如是。學菩提心雖未究竟,聲聞緣覺所不能及。善男子,譬如太子生已即為大臣之所尊重,菩薩亦復如是,發菩提心已,即為一切聲聞緣覺所共尊重,為大悲故。譬如王子年雖幼少,一切大臣皆悉敬禮,菩薩亦復如是。譬如金剛,雖破小令,一切眾寶猶不能及,菩提心亦復如是。雖小懈怠,聲聞緣覺諸功德寶所不能及。譬如金剛猶能除滅諸貧窮苦,菩提之心亦復如是,雖小失威儀,猶能除此貧窮之苦,譬如金剛非常人之可得,菩提之心亦復如是,非小心眾生之所能及故,云得菩提心莊嚴三昧。
【持此陀羅尼法應如是。】者
述曰:第九總結其義,上來雖有九段不同,總是第十三示軌令持竟。
【佛告天帝:我以此方便一切眾生,應墮地獄道,令得解脫。】者
述曰:第十四標功授與。此大節中有五段經文不同:第一總結功能,第二惡趣清淨,第三現增壽命,第四付囑天帝,第五授與善住。此即第一總結功能,文中有三,一除地獄,二除餓鬼,三除畜生罪。
【一切惡道,亦得清淨。】者
述曰:第二惡趣清淨也。
【復令持者,增益壽命。】者
述曰:第三現增壽命也。
【天帝!汝去將我陀羅尼。】者
述曰:第四付囑天帝也。
【授與善住天子,滿其七日,汝與善住俱來見我。】者
述曰:第五授與善住。上來雖有五段不同,總是第十四標功授與竟,上來雖有一十四段經文不同,總明第二聖教所說正宗分竟。
【爾時,天帝於世尊所,受此陀羅尼法,奉持還於本天。】者
述曰:此是第三依教奉行流通分。此大節中有十一段經:曰第一天帝釋還宮,第二授與善住,第三奉持願滿,第四解脫眾苦,第五住道增壽,第六讚其神力,第七持供報德,第八歡喜聽法,第九如來授記,第十正顯經名,第十一大眾流通,此則第一還宮也。
【授與善住天子。爾時,善住天子授此陀羅尼已。】者
述曰:第二授與善住也。
【滿六日六夜,依法受持,一切願滿。】者
述曰:第三受持願滿也。
【應受一切惡道等苦,即得解脫。】者
述曰:第四解脫眾苦也。
【住菩提道,增壽無量。】者
述曰:第五住菩提道增壽。
【甚大歡喜,高聲歎言:希有如來!希有妙法!希有明驗!甚為難得,令我解脫。】者
述曰:第六歎其神力。
【爾時,帝釋至第七日,與善住天子,將諸天眾,嚴持華鬘,塗香、末香、寶幢、幡蓋、天衣、瓔珞,微妙莊嚴,往詣佛所,設大供養,以妙天衣及諸瓔珞,供養世尊,遶百千匝。】者
述曰:第七持供報恩。文中有二意:一持供,二旋遶。《提謂經》云:行道有其三品,謂上中下,上者百匝,中者三十匝,下者十匝,以應百年。
【於佛前立,踊躍歡喜,坐而聽法。】者
述曰:第八歡喜聽法也。
【爾時,世尊舒金色臂,摩善住天子頂,而為說法,授菩提記。】者
述曰:第九如來授記也。
【佛言:此經名淨一切惡道佛頂尊勝陀羅尼,汝當受持。】者
述曰:第十正顯經名也。
【爾時,大眾聞佛所說,皆大歡喜,信受奉行。】者
述曰:第十一大眾流通也,良為調御弘宣人天信受故得深心,歡喜頂禮奉行。
佛頂尊勝陀羅尼經疏卷下(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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