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4WLOTUS.JPG (4513 bytes)律儀戒行篇--
         
《佛說淨度三昧經》

             ─受戒守齋戒之利益與行惡之果報(1)


一、前言

佛教用來說明世界一切關係之基本理論,簡單講就是「因果報應四個字,因果業報者有善惡,善有善報、惡有惡報,這是大家熟知的道理。而「因果報應」是指對一切事物來研說,皆有因果法則支配的,善因必產生善果,稱為善因善果;惡因必產生惡果,稱為惡因惡果。

誰來做此善惡果報事,這是大家都想了解的事,是佛、菩薩?是梵王、天主?這些聖人與賢者只能讓眾生學善、升天、得解脫。至於得惡報,入下三道者是惡業感招,或是地獄司卒之作怪。故《無量壽經》云:「天地之間,五道分明,恢廓窈冥,浩浩茫茫,善惡報應,禍福相承。」

然因果報應,應是先有因緣,然後有果報,若果未報就是被新善因緣所轉變,如應受死報、短命報者,若因今生能持戒、修善,自修後能樂於助人,則惡果報即會轉移,轉者不是自轉,是有善神守護,擺脫獄卒鬼神之作惡,而能不死。反之,今生福業不錯,卻為非作歹,惡因緣成熟即是會受惡報,這於《佛說淨度三昧經》有述及。

善惡基本有十,即分十善十惡,十善即十善業( daśakuśala-karmāni)乃身、口、意三業中所行之十種善行為。Daśa是十,Kuśala是對的、適當、合宜、福報,karm2ni是業。反之,身、口、意所行之十種惡行為,稱為十惡,十不善業道(daśākuśala-karma-pathāni),daśākuśaladaśa+akuśala而成,akuśala是對的、適當、…,加上a是為否定詞,即不對、不適當、惡的。karm2ni是業,path2ni是途徑,合稱為不善之業途。

十善者是遠離十惡行,犯著即成十惡,此十業者是:(1)殺生。(2)偷盜。(3)邪淫。(4)妄語。(5)兩舌。(6)惡口。(7)綺語。(8)貪欲。(9)瞋恚。(10)邪見,愚癡。離以上十惡,則為十善。依此順序,屬身業者三,屬口業者四,屬意業者三,稱為「身三、口四、意三」。除意三外之七支,稱為七支業(口四亦稱語四)。

十惡係由貪、瞋、癡三不善根中任一者之加行(預備之行為)而起,當其顯現成為業道,即依三不善根中之特定者或任一而引起。造業之經過可分為加行、根本與後起三個階段,此十業道屬根本者,故立為根本業道。此外,十惡之中,以殺生及邪見為最重。據《新華嚴經》卷三十五稱,行十善十惡者,依善之弱強程度而得人、天、三乘、佛果;依惡之程度而墮三惡道,即惡性強則墮地獄,次則為畜生,再弱則為餓鬼;或生於人間,亦遭短命、多病及其他之不幸。

發下品十善心果招阿修羅道,下品,指於作善之時,即生後悔心。十善,即指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兩舌、不惡口、不綺語、不貪欲、不瞋恚、不邪見。眾生念念生起欲勝人之心,輕他重己而外揚仁義,植阿修羅道之種,稱此為發阿修羅道

五戒pañca śīlāni指五種制戒。(1)為在家男女所受持之五種制戒。即遠離:(1)殺生,(2)偷盜(不與取),(3)邪婬(非梵行),(4)妄語(虛誑語),(5)飲酒。五戒是優婆塞五戒、優婆塞戒。在小乘經量部中,受三歸依即成優婆塞,准許五戒分別受持;說一切有部則須先受三歸依,後具受五戒,始名優婆塞,故不許五戒分別受持。五戒之中,前四戒屬性戒,於有情之境發得;後一戒屬遮戒,於非情之境發得。又前三戒防身,第四戒防口,第五戒通防身、口,護前四戒。我國古來以五戒配列於仁、義、禮、智、信五常,復以不殺配東方,不盜配北方,不邪婬配西方,不飲酒配南方,不妄語配中央。
  《灌頂經》、《優婆塞五戒威儀經》、《四天王經》等舉五戒即是十善行中用其語業四合成一戒,即(1)殺生,(2)偷盜,(3)邪婬,(4)飲酒,外妄語中又含容兩舌、惡口、綺語成一戒,此是在家男女所受持之五種制戒。即:(1)殺生,(2)偷盜,(3)邪婬,(4)兩舌、惡口、妄言、綺語,(5)飲酒。故知此五戒中,第四戒總攝口業之惡,蓋由十惡之說轉來者。

另有為在家菩薩所受持之五種制戒,即禁絕:(1)奪生命,(2)不與取,(3)虛妄語,(4)欲邪行,(5)邪見等。此是密教《大日經》受方便學處品,《大日經疏》卷十八等說之,即於通途之五戒中,除去飲酒戒,另外加上邪見戒。

 

二、粗略認識因緣果報

因緣hetu-pratyaya為因與緣之並稱。因者motive , cause , cause of , reason for,指引生結果之直接內在原因;緣,狹義而言,ground , basis , motive or cause of anything。乃指引起結果之直接原因(內因)外之間接原因(外緣)。廣義而言,係合因、緣兩者之稱。因緣係指由外來相助之間接原因。依此,因緣又有內因外緣、親因疏緣之稱。廣義而言,因即意謂因與緣,包含內因與外緣。

果報 vipāka。即由過去業因所招感之結果; ripening , maturing (esp. of the fruit of actions) , effect , result , consequence (of actions in the present or former births pursuing those who commit them through subsequent existences)。有二種:(1)總報,即由引業(總報業)而來之果報,如人之生存即由前生引業而來。(2)別報,即人人個別之果報,係由滿業(別報業)而來,又稱滿果,如同生而為人,則有男、女、貧、富之分,此即為別報。

就時間而言,則有三時業之三時報:

(1)順現報,即今生造業,今生報應之果報。又作現報。

(2)順生報,即今生造業,來生報應之果報。

(3) 順後報,即今生造業,再來生報應之果報。六道中,人、天二道係由持五戒、行十善而得之果報,故稱為善果。然此善果仍有迷惘煩惱,故又稱為顛倒善果。
   
善業得人、天、三乘、佛果十惡果報招感餓鬼、畜生、地獄三惡道報,其後若生人中,以餘業未盡,於每一惡中復受二種果報,稱為十惡果報。據《新華嚴經》卷三十五「十地品」載,十惡果報即:

(1)殺生果報,於人中得短命、多病二種果報。

(2)偷盜果報,於人中得貧窮、共財不得自在二種果報。

(3)邪婬果報,於人中得妻不貞良、不得隨意眷屬二種果報。

(4)妄語果報,於人中得多被誹謗、為他所誑二種果報。

(5)兩舌果報,於人中得眷屬乖離、親族弊惡二種果報。

(6)惡口果報,於人中得常聞惡聲、言多諍訟二種果報。

(7)綺語果報,於人中得言無人信、語不明了二種果報。

(8)貪欲果報,於人中得心不知足、多欲無厭二種果報。

(9)瞋恚果報,於人中得常被他人求其長短、常被他人所惱害二種果報。

(10)邪見果報,於人中得生邪見家、其心諂曲二種果報。

 

三、人天果報之基本德行─五戒、八王齋日

優婆塞、優婆夷修行之基本的從五戒、齋戒入,如《提謂波利經又稱《提謂五戒經》,係記述佛陀成道後至鹿野苑,於途中為提謂、波利等五百商賈說人天之五戒、十善法,提謂得不起法忍,二百商人得柔順忍,三百商人得須陀洹果。本經佚失不傳,然諸書引用頗多,可窺其大意。提謂波利者提謂、波利之並稱,為佛陀成道後,最初供養、歸依之二商人。提謂,全稱帝梨富娑、帝履富娑(Trapusa),意譯作黃瓜、胡瓜、瓜。波利,全稱跋梨迦、婆梨迦(Bhallika),意譯作金挺、村落。據《方廣大莊嚴經》卷十商人蒙記品載,世尊成道第四十九日,於多演林樹下端坐;時有北天竺提謂、波利兄弟二人,為眾商主,載五百乘之珍寶將返本國,相遇於此,共供養世尊,聽講人天之法,並歸依世尊,為佛弟子。此即佛門有優婆塞之始。大唐西域記卷一縛喝國條載,大城西北五十餘里有提謂城,又城北四十餘里有波利城,城中各有高三丈餘之窣堵波,是二長者受如來之髮爪,返其本國所建,為釋迦法中最初之窣堵波。

本世紀初敦煌發現抄本提謂波利經》,其內容為勸人信仰佛法,持戒行齋,並於夏曆(即陰曆)正月、五月、九月之初一至十五奉行三長齋,八王日(立春、春分、立夏、夏至、立秋、秋分、立冬、冬至)持戒念佛,即能延年益壽,往生天上。

    八王日亦稱春秋八王日指立春、春分、立夏、夏至、立秋、秋分、立冬、冬至等八日,以此八日為天地諸神與陰陽交替之日。若於此間能持齋,自得增壽獲益。《淨度三昧經》亦云:八王日諸天帝釋鎮臣三十二人、四鎮大王、司命司錄、五羅大王、八王使者,盡出四布覆行復隨。四王十五日三十日,所奏案校人民立行善惡。地獄王亦遣輔臣小王,同時俱出,有罪即記。前齋八王日犯過,福強有救,安隱無他,用福原赦。到後齋日,重犯罪數多者,減壽條名,剋死歲月日時,關下地獄。地獄承文書,即遣獄鬼持名錄名,獄鬼無慈,死日未到,強催作惡,令命促盡。福多者增壽益算,天遣善神營護其身,移下地獄拔除罪名,除死定生後生天上。」

   據《法苑珠林》引《提謂》經載,春秋八王日係指天地陰陽交替之日。於此八日之時,帝釋輔臣案行於天下,比較善惡而定生註死,增減罪福。善者若於此八日能持齋修道,則能致福。八日即:

(1)立春,立春則三陽交泰,天氣下降,地氣上升,萬物萌生。

(2)春分,春分則天地和煦,萬物長茂。

(3)立夏,立夏則草木盛長,百物孕育。

(4)夏至,夏至則日長之極,生物繁盛。

(5)立秋,立秋則秋令之始,生物將遂。

(6)秋分,秋分則秋律平分,萬物成遂。

(7)立冬,立冬則天氣始肅,萬物歛藏。

(8)冬至,冬至則一陽初生,冬日之始。

 

四、《淨度三昧經》介紹大內文雄、齊藤隆信兩大德整理

    〔題解〕

在諸經錄中,最早著錄《淨度三昧經》的,是梁僧祐的《出三藏記集》。在《出三藏記集》卷四的「新集續撰失譯雜經錄」中著錄了二卷本;卷五的「新集抄經錄」中著錄了南齊文宣王蕭子良的四卷本抄經與闕本的一卷本抄經。此外,在卷十二的「法苑雜集原始集目錄‧法寶集上卷第二」中作為「八王日齋緣記第十一」的出處,也著錄了該經。即在五、六世紀之交,人們已經知道有三種《淨度三昧經》:一種是譯者不明的二卷本;一種是四卷本抄經;還有一種是一卷本抄經,但僧祐撰錄時為闕本。僧祐曾特別注意到該經中有關於「八王日齋會」的論述。

上述諸種經本,都沒有留下譯者的姓名。隋唐時期,這一情況發生變化。該經隋代曾入藏,同時又被判為疑偽經。入藏的是法經撰《眾經目錄》卷一,所收為三卷本;費長房撰《歷代三寶紀》,所收為二卷本。判為疑偽經的是《法經錄》卷二將蕭子良的四卷本抄經歸為「偽妄」;彥琮撰《眾經目錄》卷四的「偽妄」中則記錄了蕭子良的一個三卷本的抄經。

此外,《歷代三寶紀》記錄該經有四種譯本,即北魏曇曜翻譯的一卷本、劉宋智儼翻譯的一卷本、寶雲翻譯的二卷本、求那跋陀羅翻譯的三卷本。到了唐代,情況又發生變化。由武周明佺等編撰的《大周刊定眾經目錄》卷十三之「見定流行入藏錄」將三卷本著錄為真經,同時在卷五將費長房著錄的四種有譯人的經本一律著錄為「同本別譯」。而智昇的《開元釋教錄》將上述四種有譯人的經本著錄為「同本異譯,並闕」,在卷十八的「疑惑再詳錄」中著錄了三卷本的《淨度三昧經》,在卷二十「入藏錄」的末尾特意附注:「《淨度經》下十部十五卷,並是古舊錄中疑偽之經,周錄雖編入正文,理並涉人謀,故此錄中,除之不載。」

圓照《貞元新定釋教目錄》的《不入藏目錄》繼承了智昇的著錄,由此,一般的大藏經都把該經排斥在外。但《淨度經》曾被權威的敕撰目錄《大周刊定眾經目錄》作為真經著錄,影響想必很大。

現存的七寺本、敦煌本都是三卷本,其原因大約就在於武周時曾廣為流布的入藏真經就是三卷本,而那個三卷本後來成為七寺本、敦煌本的祖本。武周時的三卷本源于隋代的三卷本或二卷本。雖然我們現在無法知道隋代該經的內容,但是,正如以下所要敘述的,梁代以來許多典籍引用的文字與現存三卷本內容完全一致,這證實它們是根據梁代失譯的二卷本、或者《出三藏記集》之「法苑雜緣原始集目錄」所傳的《淨度三昧經》傳本編撰成的。

如前所述,《出三藏記集》記載了在「法苑雜緣原始集目錄」中保留著《淨度三昧經》中有關於「八王日」的敘述,這部分內容現在七寺本卷二之開頭,敦煌本卷上之末尾。與此類似,在梁《經律異相》、唐《法苑珠林》、《諸經要集》等類書中也保留了若干引文。《經律異相》的引文全部集中在卷四十九之「地獄部」,在此列舉這些目錄,並擬與唐代類書中的引文作一個簡單的比較。

《經律異相》引用《淨度三昧經》目錄:

上述引文中,第五條被《法苑珠林》卷六十二之「祭祀篇祭祀部」所引;《諸經要集》卷十九「送終部捨命緣」及「祭祀緣」則轉引了上述第四條、第五條。此外,第三條被《法苑珠林》卷二十三「慚愧部引證篇」所引,引文與七寺本卷二的文字基本一致。上述這些引文已足以說明,這部經典在類書中通常被人們認為是一部論述死後報應、特別是下地獄問題的經典,它還論述了人死後所得境遇的好壞,完全由對其生前行為的詳細調查與報告來決定,這使我們想起後代出現的所謂「功過格」。類書並不以宣揚特定的教義為目的,從諸類書對該經的摘引,我們也可以明白智昇以前的佛教界對該經的一般評價。

另一方面,我們也可以看到,從北朝末年以來,隋唐諸家著作引用該經典時有兩種不同的態度。有的持肯定的意見,如三階教信行的主要著作《三階佛法》、淨土宗道綽的《安樂集》卷下、善導的《觀念法門》及初唐護法僧法琳的《辯正論》卷一等。上述著作都把《淨度三昧經》作為經證來引用,對《淨度三昧經》的評價都是肯定的。有的持否定的意見,如道宣的主要著作《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卷上之三「師資相攝篇」這樣說:

「又有愚師,引《淨度經》三百福罰。此乃偽經,人造。智者共非。縱如此經,不起三毒者得依而福罰。今順己煩惱,何得妄依?律中嗔心呵責尚自犯罪,乃至畜生不得杖擬,何況杖人?」

道宣進而引述《地持論》中的「上犯罰黜,中犯折伏,下犯呵責」,稱佛教「亦無杖治」。亦即針對上述《淨度經》的引文,道宣指出佛教的處罰原本只有折伏、呵責等,「本無杖打人法」。儘管如此,可當時的大德、眾主等還施行杖責、拘禁等處罰。所以道宣對這一現狀提出批評,並將《淨度經》作為批評的具體事例。這說明,在唐初,至少在道宣見聞的範圍內,在教團、寺院內部還廣泛流行杖刑等體罰,其依據就是《淨度三昧經》。

宋元照《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卷上之三中提到「《淨度》偽經,如序所列」,是指在《行事鈔》的序中,作為「世中偽說」或「世中偽經」,從《諸佛下生經》到《提謂經》,共列舉的24部偽經。在這24部偽經中實際並沒有《淨度三昧經》的名字,但對道宣來講,凡宣揚《淨度三昧經》「三百福罰」之類觀點的那些偽經,都是與自己所主張的正確的戒律相抵觸的。正因為如此,他特別注意到《淨度三昧經》。

對這裏所謂的「三百福罰」,《資持記》中接著是這樣說的:「舊記云:彼明重罪打三百,中罪打二百,下罪打一百。皆得福也。」這與七寺本卷二靠近末尾部分所說的小過笞一百,中過笞二百,大過笞三百,且「福罰之」的說法正好相應。

與其他中國所撰佛典相比,《淨度三昧經》的卷數、字數都較多。下面略述各卷中值得注意的內容。

卷一的特點是列舉了三十地獄,這已為上述類書所引用。其末尾有一段文字論述「八王日」,一直延續到卷二的開頭。

卷二的分量與內容都很豐富,或許正因為此,以類書為首的各書的引用也較多集中在這一卷。特別值得注意的是淨度菩薩出場的那些部分,該菩薩的名字與本經典同名。道宣《行事鈔》所引的正在這一部分,只要略微閱讀,便可以感覺到該經典反映當時佛教教團具體狀況的色彩很濃。

卷三論述自度思想,有一些極具特徵性的文句,例如「佛實不度人,人自度耳」。另外,其中反映出的在家信徒對佛教教團的批評也值得注意。

但是,貫穿全經的最基本的要素是從地獄的輪中解脫出來,這種輪以持齋、五官伺察、二十五善神之守護等事項為象徵。這像車的兩輪那樣支撐著經典的全部內容。其次的要素是作為指導僧的明師的存在。這些明師不屬於教團上層,他們在傳教實踐的層面上與在家信徒保持著經常的接觸,支撐著佛教教團的基礎。

本經大約正是在這些僧人的實際活動的基礎上撰寫成的。這說明佛教正在逐漸普及,還沒有能夠完全滲透到民眾的最底層。換句話說,這反映了本經產生的時代背景是佛教的中國化還沒有完成。

此次錄校的底本,卷一為日本京都大學附屬圖書館所藏本,該本原為法隆寺所有,亦即為《卍續藏》的底本。卷二及卷三為日本市名古屋七寺所藏本。七寺本卷二的首部殘缺若干行,據斯4546號(斯乙本)補足。另外,經調查,現知敦煌遺書中共有斯4546號等十二號《淨度三昧經》寫卷,今均作為校本。各校本的略號如下:

 

五、《佛說淨度三昧經》錄文

   佛說淨度三昧經卷第一

聞如是。

一時佛在羅閱祗(Rājagrha王舍城)神鳥山(靈鷲山)中,與大比丘眾俱。比丘二萬五千,皆阿羅漢。神通已達,脫於恐畏,已過諸畏,畏無所畏,三脫無礙。空無三昧、無相三昧、無願三昧,其心空寂,皆入空慧,辯才無礙。菩薩七萬八千,皆住無畏三昧、普光三昧。有還淨戒三昧者、已得不動三昧者、已得了生三昧者、有得法雨三昧者。

大尊明士漚和拘舍羅智積無限,辯才無侶,智度無極(般若波羅蜜),已藏七寶。心空無礙,淨如水月。無心意識,已脫死地。度無恐畏,畏無所畏。五眼明達,觀三界五道,轉化受形顛倒。羅網圍繞,罪福自追,圍繞其身,流不絕。人物之屬、有識之類,沒溺愛海,苦痛愁惱都無覺知,而自謂為樂。

(註:漚和拘舍羅智upāya-kauśalya意譯方便善巧、方便勝智、善巧方便、善權方便、妙。方便upāya,音譯作漚波耶,kauśalya 為聰明智、善巧慧cleverness , skilfulness , experience,即菩薩為攝化眾生,而善巧方便涉種種事,示現種種相。)

遭逢苦厄不知迷行,致之而反怨天。遂益愁憂,毒心亂起,噁心滋甚。沒命經入三塗,考治萬端,五毒兼備,受罪數千億劫。形罪雖竟,化成惡形,更受百畜之身。出一身入一身,出一識入一識。忘本識,周旋五道,終而復始。輪轉無際,流不絕。目視三界生死苦畏,為六欲所溺,甚於須彌山。沒溺大海,無有出期。雖爾天地衰老,劫盡大燒,海水幹竭,須彌山猶有出期。三界之群生,為六欲所溺,甚於須彌山。

菩薩大士,觀見審諦愍傷愚(憃)凶騃之人,未見生死參差。世尊開演正法,恤化三界,齊渡五道。斷諸徑路,滅生死火,開虛無門。安入泥洹宅(nirvāna涅槃),現自在之制,無我結解。見生死之縛、十二癡本、六十二見,令眾結解脫無罣礙。

(註:十二癡本─十二因緣dvādaśāvgapratītya-samutpāda。十二種因緣生起之意。又作二六之緣、十二支緣起、十二因緣起、十二緣起、十二緣生、十二緣門、十二因生。即構成有情生存之十二條件(即十二有支)。即:無明(avidyā)、行(sajskāra)、識(vijñāna)、名色(nāma-rūpa)、六處(sad-āyatana)、觸(sparśa)、受(vedanā)、愛(trsnā)、取(upādāna)、有(bhava)、生(jāti)、老死(jarā-marana)。故知緣癡有行,緣行有識,緣識有名色,緣名色有六入,緣六入有觸,緣觸有受,緣受有愛,緣愛有取,緣取有有,緣有有生,緣生有老、死、憂、悲、苦惱大患所集,是為此大苦陰緣。)

(註:六十二見dvāsasti drstayah指古代印度外道所執之六十二種錯誤見解。《長阿含經》卷十四梵動經:有十類六十二見之說,而對外道所執之諸論大別為本劫本見、末劫末見二種。本劫本見即依過去前際而起分別見,凡有五類十八見,包括常論四種、亦常亦無常論四種、邊無邊論四種、種種論四種、無因而有論二種;末劫末見即依未來後際而起分別見,凡有五類四十四見,包括有想論十六種、無想論八種、非有想非無想論八種、斷滅論七種、現在泥洹論五種,總計十類六十二見。)

(註:眾結解脫九種結縛,即九種結縛眾生令不得出離生死之煩惱。為:(1)愛,(2)恚,(3)慢,(4)無明,(5)見,(6)取,(7)疑,(8)嫉,(9)慳。即六隨眠之根本煩惱加以取、嫉、慳三者,以繫縛之義強,故特稱為結。果斷二種解脫法之一。斷除惑業,稱為子斷;斷離生死束縳之苦果,即稱為果斷。有餘涅槃之阿羅漢斷除子縛而未斷除果縛。《北本涅槃經》:「解脫二種:一者子斷,二者果斷。言子斷者,名斷煩惱,阿羅漢等已斷煩惱,眾結爛壞。」)

世尊導化,善安利業。諸天、人民、菩薩大士,輔佐世尊。蕩除三界,閉絕三塗,開三善路。世尊現變,感動魔眾。盡一佛境界,天地六返震動。人天易色,魔眾、一切鬼神、龍、阿須倫、官屬,悉感動不安。諸天、龍、鬼神、阿須倫等,各各官屬,皆自於所惶怖,自歸命佛。

佛悉愍傷,放白毫相光,往而安之。光明徹照三十二天,下照十八地獄,極佛境界。薑場左右,莫不歡喜,尋光即到佛所。諸天、帝釋、天子、王女、天上諸大尊、神妙諸天神、魔王,及諸官屬、司錄、司命、三十二鎮王、柱天將軍、特進兵王、律法義都、曰公科車赤符郎、功曹使者、天侯太一、四天大王、太子、使者,一時悉皆尋光至佛所,稽首歸命,皆禮佛足,繞佛七匝。

(註:司錄。主錄人命。司命─指司掌人類命數之神。又作伺命。司命乃受帝釋天之命,職司人類日常言行善惡而增損其年壽之神。依抱朴子內篇卷六所載因犯過惡輕重,奪壽亦有等差之說,與上述四天王經等說旨趣相同。)

禮佛訖,懸住空中。諸龍王、阿須倫王、將官屬尋光而至,稽首歸命,禮佛畢訖,侍佛後面。諸天神王、釋、梵、四天王,上至三十三天,及諸天子、輔天將軍,皆持天上華香寶玉、赤真珠、摩尼珠、辟玉、金、銀、水精、流離、車渠、馬瑙、幡彩、琦珍、寶蓋、名香、雜香、澤香、搗香、珍琦寶物,盡天上所有,持供養世尊及諸尊、菩薩、大弟子。

八地獄皆悉休息,監官屬皆尋光而至,歸命稽首,繞佛百二十匝,叩頭悔過。禮拜畢訖,住佛右面。地獄監官玄都王、聖都王、廣武王、晉平王、玄陽王、武陽王、公陽王、平陽王、廣進王、都陽王、延慰王、平胡王、璉石王、水官都督、鐵官都督、天官都督、仙官都督、土官都督、十八使者,各將諸官屬尋光而至,頭面禮佛足,三自歸命,悔過拜謝,繞佛七十匝,稽首而立。

國王洴沙 (Bimbisāra頻婆娑羅,王舍城王)將十億眾,來詣佛所。清信士(優婆塞)、清信女(優婆夷)二百萬五千人,皆來會坐。凡人數千萬,皆來會坐。別坐左面,聽佛說經。時國人皆疾疫,及臣民行惡凶危。佛慈愍之,恐墮三塗,沒溺苦毒,欲度脫之故,還處靈鷲山,現變感動,無不蒙度。

佛告四部眾,及諸天、龍、鬼神、阿須倫、閱(夜叉)、真陀羅(Kijnara緊那羅─樂神、歌神)、摩(mahoraga大蟒蛇、大胸行、大腹行)、鬼神,及閻羅、官屬:「悉皆明聽。」

各言:「唯諾,唯諾,今受佛教。願聞聖化,重哀教戒。當奉行之。」

佛言:「三界眾生,食福無行,還墮地獄。

(1)含毒害生,死入地獄。

(2)論諂欺誑,死入地獄。

(3)貪利不止,心懷嫉妒,憍慢自用,更相伺侯,共相中害,死入地獄。

(4)中正相嫉,佞諂相讎,邪常自正,死入地獄。

(5)殺、盜、婬、欺、妄言、兩舌、惡口、罵詈、咒咀,死入地獄。

(6)飲酒迷亂,食色嗜欲,害生可口,死入地獄。(以上入地獄報)

(7)慳食獨食,死入餓鬼。

(8)多諸瞋恚,喜怒無時,死為賤人。

(9)負債不償,借貸不歸,持頭抵觸人,後為畜生。

(10)論諂,後為鬼神。

(11)無所倚屬,種福多怒,含毒瞋恚,後則為龍蛇。

(12)戒羸自尊,好為人主,五度不純,死主地獄。

(13)五戒完堅,死則為人。

(14)十善行羸,生忉利天以下。

(15)十善堅強,好欲,生六天以下。

(16)一禪生色天(色界天),

(17)二禪生無色天(四空處定),

(18)三禪不解空,生二十四天以上,不離於地獄苦。

 

切諸身形類之屬,各自從心生,種行得之。

(1)   諸天、人民,作天行則得天身。

(2)   作人行則得人身。

(3)   龍、鬼神,平生為人時,含毒瞋恚,好著巾角叉樹,是為龍行,死則為龍。

(4)   作鬼神行,則墮鬼神中。

(5)   作畜生行,墮畜生中。

(6)   作奴婢行,墮奴婢中。

(7)   作餓鬼行,墮餓鬼中。

(8)   作地獄行,則墮地獄。

(9)   忍辱得端正,人所樂見。瞋怒得醜陋,恭敬得長且尊,憍慢得矬小且賤。

 種苦得苦,種樂得樂,作是得是,不作是則不得是。汝等各自種行,隨行受報。乃今有若干種類,受形各異。尊卑、貴賤、好醜、長短,不等者何?由心所生。心念不同,故致是報。」

諸天、龍、鬼神、地獄王、人民、四輩、菩薩摩訶薩,聞佛所說正真大法。罪福證驗,實如世尊慈化之教。形類各異諸神等,無量各自本來身心。各言:「受教奉行,原除愚癡。從今更始,立行為本。」

 佛言:「能行四恩、四等,無相、無願,入空,立八正行、八維務禪(聲聞八寂靜)、九次第禪,除九思,行十定法者,則離生死,得出三界,不畏三塗之難。履刃不傷,蹈火不燒,處欲不汙,在禍不殃,致平等覺。」

(註:四恩─父母恩、眾生恩、國王恩、三寶恩或指母恩、父恩、如來恩、說法法師恩。四等是慈maitrī、悲karunā、喜muditā、捨upeksā等四無量。無相、無願,入空定是三三昧─空三昧、無相三昧、無願三昧。八正行─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等八正道。)

(註:九思、九想─白骨觀,又作九相、九想門、九想觀。即對人屍體之醜惡形相,作九種觀想。為不淨觀之一種,行之可斷除我人對肉體之執著與情執。九想為:(1)青瘀想(vinīlaka-sajjñā),又作想相壞、青想。觀想風吹日曬,死屍變黃赤色,復又發黑青。(2)膿爛想(vipūyaka-sajjñā),又作想相爛、絳汁想。觀想死屍皮肉糜爛,自九孔出膿生蟲。(3)蟲噉想(vipadumaka-sajjñā),又作想相蟲啖、食不消想。觀想蛆蟲、鳥獸之食屍。(4)膨脹想(vyādhmātaka-sajjñā),又作想相青。觀想死屍之膨脹。(5)血塗想(vilohitaka-sajjñā),又作想相紅腐、膿血想。觀想死屍之膿血溢塗。(6)壞爛想(vikhāditaka-sajjñā),又作想相蟲食。觀想皮肉之破裂、腐爛。(7)敗壞想(viksiptaka-sajjñā),又作想相解散。觀想皮肉爛盡,僅存筋骨,七零八落。(8)燒想(vidagdhaka-sajjñā),又作想相火燒。觀想死屍燒為灰燼。(9)骨想(asthi-sajjñā),又作想相生、枯骨想。觀想死屍成為一堆散亂之白骨。)

(註:十定法─即十大三昧、十三昧。十,乃表示數之圓極;大三昧,表示行願滿稱法界之定。即說普賢之深定妙用無盡。據《新華嚴經》卷四十,如來令普賢菩薩為普眼及會中諸菩薩眾說十種三昧,令得善入,成滿普賢所有行願。十定即:(1)普光大三昧,身心之業用周遍全包,稱為普;智照自在,稱為光。(2)妙光大三昧,勝用交映,稱為妙;身智遍照,稱為光。(3)次第遍往諸佛國土神通大三昧,十方無餘之剎皆至入定,稱為遍往;往無雜亂,不礙時節,歷然分明,稱為次第;即能起用,稱為神通。以智用如理,本自遍故。(4)清淨深心行大三昧,明達諸法本自清淨,離於想念,契理深心,依此起用,遍供諸佛,請法起說,稱之為行。(5)知過去莊嚴藏大三昧,又作過去清淨藏。佛出劫剎等事,稱為莊嚴;於過去門中,含藏此無盡莊嚴之事,稱為藏。入定能入劫,一念無緣;起定能受法,三輪(佛之身、口、意業)無著,皆稱清淨。即了知過去諸佛之出現、劫剎、度生、壽命之次第。(6)智光明藏大三昧,未來藏中,包含諸佛及佛法等,稱之為藏;智慧徹照,稱為光明。即能了知未來劫中諸佛已說法與未說法。(7)了知一切世界佛莊嚴大三昧,現在諸佛作用,眾會身相益物,皆稱莊嚴;橫遍十方,故稱一切;現可目睹,故不稱藏。即能遍入十方世界,見一切佛之教化莊嚴。(8)眾生差別身三昧,於差別眾生身內外,入定、出定皆自在故,雖通三種世間,從多但稱眾生,前後諸定皆從多說。(9)法界自在大三昧,於十八界(六根、六境、六識)自在出入,又知事法界邊際與理法界,無礙自在故。(10)無礙輪大三昧,三輪攝化皆自在故,又得十無礙滿佛果。故無盡大用一一無礙,皆悉圓滿能摧伏,故尋初後際不得邊。即住無礙三業之佛土,成就眾生之教化,轉淨法輪,續諸佛之種。)

 舍利弗(Śāriputra意譯鶖鷺子、秋露子、鴝鵒子、鵒子)離坐,正衣服,叉手長跪,白佛言:「諸天、人民、鬼神、龍、阿須倫、閱叉、真陀羅、迦樓羅、甄多羅、摩勒、餓鬼、地獄、飛鳥、走狩(獸),識神一等,行地不同,志趣不齊,罪福所應云何?」

佛言:「眾生受形,隨行獲其果報。所墮之處,各隨所習,以致殃福。」

文殊師利白佛言:「諸法本淨,何因有罪有福?法本無二,心本本無,寧有三也?二千本無,尚無一,何況二也?

「心無本,心無男女,心無大小,心無尊卑,心無若干。心空空,如泥洹空。心如本無空。心之無形,其心為神舍。神亦無形。神神去,法空空,如神空,神空如本無。三界空,五道空,萬物空,四大空,地水火風空,等無有異。吾我空,眼耳鼻口身心意識,此八本空。

「本來空,本清淨。色本空,清淨。痛癢思想生死識本空,清淨。吾我本清淨,身心本清淨,三界本清淨,人物本清淨,眼耳鼻口身心六事本清淨,地水火風空本清淨,青赤白黑本清淨,文字亦空本清淨,一切諸法空清淨,般若波羅蜜本清淨。

「三界如幻,人亦如幻。色痛癢思想生死識如幻,五陰、六衰亦如幻。色生色死,色起色滅,無常如幻。痛癢思想生死識,識生識滅,無常如幻。生老病死,無常如幻。饑渴寒熱,無常如幻。四大非真,色滅速朽,皆歸無常。

「計本來無色,痛癢思想生死識亦本無。吾我本無,五陰、六衰本無。地水火風空本無。諸法本無,三界本無,人物本無。有我世、無我世、我所、非我所本無。有想、無想本無。有佛想住,如故本無。

「佛哀世故,化現佛身,欲還眾生,使還神本無。本無無住,無來無去,無捨無取,無著無縛,無生無死,不存不滅,寂若虛空。不起不滅,無增無減,無苦無樂,無憂不憂。心法本無,是為還神,還歸本無。

「譬如人遠客遊,在他邦窮困,積有年歲。數在他邦犯事,閈繫牢獄。獄吏難惡,酷毒掠治,五毒兼備。冀望意氣,孤獨一身,僑在他鄉。身在獄中見閈,保身無賈用,外無知識、父兄、妻子。遠在故,鄉里既無知者。受罪窮厄,饑不得食。困得脫出,今復歸家,身得安隱,不乏衣食,快樂無極。

「人從生死,恐畏生老病死,痛地獄之苦。而得歸還本無,休神泥洹,寧不喜耶?」

 佛言:「如是,如是。眾生從苦得樂,從痛得愈,從饑得飽,從寒得溫,從熱得涼,從死得生,從貧得富。其人乃更諸苦,各若干返,然後脫此諸苦,事事快樂。其人寧喜不?」

文殊師利白佛言:「其人前苦今樂,甚大歡喜不可言。」

佛言:「人出大生死得度,至泥洹無為,快樂無極,所願已得。心即從計:『所作已辨,離諸熱惱,無復生死。神存自在,長得解脫。』」

 (註:所作已辨,已辨 krtāvī-bhūmi又作所作辨地、已作地、已辦地。三乘之行者,斷盡色界、無色界之思惑,發起真無漏智,斷盡五上分結七十二品。智斷功畢,故稱已辨。然於此位,雖已斷盡正使(煩惱之主體),而尚未能除去習氣。相當於三藏教中之第四果。又於三乘共位中,聲聞位終於此地,故就聲聞而立已辨之名。另據大品般若經卷六發趣品載,七地中之菩薩,必須不著二十法,而另具足二十法始可。所不著之二十法為:(1)不著我,(2)不著眾生,(3)不著壽命,(4)不著眾數乃至知者、見者,(5)不著斷見,(6)不著常見,(7)不應作相,(8)不應作因見,(9)不著名色,(10)不著五陰,(11)不著十八界,(12)不著十二入,(13)不著三界,(14)不作著處,(15)不作所期處,(16)不作依處,(17)不著依佛見,(18)不著依法見,(19)不著依僧見,(20)不著依戒見。所須具足之二十法為:(1)具足空,(2)證得無相,(3)了知無作,(4)三分清淨,(5)具足對一切眾生之慈悲智,(6)不念一切眾生,(7)平等觀一切法,(8)了知諸法實相,(9)無生法忍,(10)無生智,(11)宣說諸法一相,(12)破除分別相,(13)轉憶念,(14)轉見,(15)轉煩惱,(16)等定慧地,(17)調意,(18)心寂滅,(19)無礙智,(20)不染愛。)

 爾時,大眾在坐者諸天、人民,聞文殊師利說本無,時千比丘意解漏盡,皆得應真。八千菩薩皆得無所從生法忍,八萬天人皆得不起法忍,五千天人發無上正真道意,八百清信士皆得歡喜忍,五百比丘發無上正真道意,六十比丘尼漏盡意解,百萬天人得諸法法眼淨,二百清信女皆得道

說是法時,大人八種聲,上至梵天,下聞三塗。地獄、餓鬼苦痛休息,聞法寶音,盡發無上正真道意。畜生、飛鳥、走狩(獸),聞法之音,心發善念:「畢此一身得人道者,我當作沙門行佛道。」地獄王監、官屬,皆發無上正真道意。天、龍、鬼神盡發慈心,國中人民,其得病者,即皆歸命,亦發無上正真道意。

文殊師利白佛言:「諸天、人民、群萌之類,皆更三塗之苦,今皆發慈心。因其善心,盡可得度?」

佛告:「天人、雜類心意識淨者,便可盡度也。」

 佛即放身相光。五色曄曄晃晃,盡恒邊沙佛剎。其見光者,諸法法眼淨。尋光得六法證,盡入律行。地獄、餓鬼、走狩、飛鳥,尋光發意,願畢形壽,得為沙門,奉行清化,當求佛道。諸天、人民,皆得清淨戒。凡人二萬二千,皆得道,求五戒,為清信士女。佛即許五戒。

 地獄王閻羅起正衣服,正心正意頭面著佛足,長跪叉手,白佛言:「我所典治百三十四獄,其一大泥犁中,有數千億百萬罪人男女,不可計數。大泥犁有八中泥犁,中泥犁有三十小泥犁,小泥犁有九十六小泥犁。有千里、二千里、四千里、八千里、萬六千里者、數千萬里者,罪人滿中。復有監官、小王、令長、都督、五官、使者,盡屬我。天中天世尊,大赦大千蒙度。我壽未盡,當何所統攝耶?」

 佛告泥犁王:「盡赦百三十四獄!因並諸餓鬼、鬼神、龍、阿須倫、飛鳥、走狩,盡放之。如是不久,王獄隨滿,不過一日。

「王莫愁耶?王當發慈心,愍傷眾生,不可求名。與天王、魔王、阿須倫,共諍求名。不可以主民多為尊,欲求累劫尊貴。約五從戒,行六度、四恩、四等、四禪、四諦,忍辱、柔和、布施、調意、寬仁,慈愍眾生,救濟苦人,卑下天下。捐棄強粱憍慢之心,滅除貪婬,斷絕婬鬼之種,立清潔之行。王當觀察泥犁中罪人。坐何等而見考治?泥犁中不治善人,但治惡逆無行,無義無仁,無慈無禮,無信慳食,不信三尊,無反復。唯治貪婬嫉妒愚癡人耳。不問豪尊卑賤,罪同一統。不問男女少老好醜,有識之屬,作罪得罪,作福得福,為罪福所錄。無有地方所、海水山石間,脫止不受死。」

王言:「唯唯,受教!輒奉持之,不失尊教。常宣正法,教化罪人,令發善心,使得解脫憂苦。」

法自在菩薩白佛言:「三界眾生,豈得自在?欲至無上正真大道以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斷滅三塗生死之熱惱,欲求除己之殃,拔地獄之罪名,削棄五官之赤籍,濟度三界往來之難,拔生死之根,滅除五處名籍,還神本無,蕩除三界之想垢,淨六神宅,平治泥洹之徑路,為眾生開泥洹門,閈塞三流之川,斷絕生死之徑,難易云何?」

佛告法自在菩薩:「汝慈心多愍,能為一切眾生重任。憂念天下人、雜類,乃作是問,欲度人故耳。」

佛告法自在菩薩及眾生:「大士,皆悉明聽。善思念之,內著心中!」

佛言:

   「愚夫樂生死,如豬居溷中。
      恣情放心意,自種生死根。
      輪轉更五道,因立五處籍。
      繫綴在五道,
行不休息,
      皆由心所種。貪婬為死徑,
      愚癡為泥塗,沒溺不得出。
      嫉妒為罪本,貪利為自衰。

「老不止婬,夙夜不學,有財不施,不受佛言。有此八者,為自侵欺。放逸入三塗,百罪從心生。心為泥洹君,道在身中。自心致之,不從他人求,何有難乎?從他人得者,爾乃為難。心之出入,往來無門。周流遊洋,住止無處。心無端底,亦無端緒,無形無像,無遠無近,無彼無此,無大無小,無老無少,無好無醜,無男無女。心之自然,生死自然,罪福自然,道法自然,泥洹自然。自然者,自爾也。自然從心生,故謂自然。高士制御心意,法自然泥洹,順敘聖諦。入八正行,卻八邪業,除九思,求十慧。致十神力、四無所畏、十八不共。積功致泥洹寂然無為。不動不搖,無生不生,無死不死,獨拔特出,滅三界苦,除五處籍,獨步無畏,得無比行,入大總持門,得無邊底三昧,則得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法自在菩薩白佛言:「心得自在,何因有若干種類,為五道主所見錄籍,生死名不除?」

 佛言:「心者,心不見心,有心不知心。心之自然,心尊心使。中心念善,即言即行;中心念惡,即言即行。心無黠計,心迷行惑,心癡意愚。計身有常,親愛是身,謂是我許。沭浴、櫛梳、好衣、美食,先欲與之。東西走作,勤苦思慮,求索財寶、官爵、奉祿,香華、瓔珞莊是身,以求榮名。名字定空,空無所有。三界不了空,怨求空名,為名色、六入、更樂、痛癢、思想、生死、識、五陰、六衰所誤。種生死惑,生沒迴旋,往來不絕,繫名五道。皆求貪欲恩愛,為生死本。是法無常,人亦不住,如水常流。猶如幻化,忽生忽死;亦無常形,又無常名。

  放心在欲行,嗜欲增其惑。
    貪色日夜長禍,離愛則無患。
    貪欲意為田,無厭行為種。
    斷貪除利業,離愛無憂患。
    從是拔苦根,棄苦昇紫堂。
    永離生死惱,終始不復更,
    長存得自在。
    五處為都滅,神籍不復用。
    制命為人尊,宗仰如帝王。
    尊獨無能過,是故稽首禮。」

佛說是時,坐中萬菩薩皆得阿惟顏(一生補處);八百比丘皆得無所從生法忍;七萬天人皆得法樂忍;三十萬天人發無上正真道意;三十萬清信士皆得柔順法忍;十萬清信女皆得歡喜忍;五千比丘尼皆發無上正真道意;六十萬鬼神、龍王皆逮總持門;司隸、司命、三十二鎮臣、特進兵王、輔天將軍、太子、使者皆得淨光三昧;侍從盡得不還道(阿那含果);五道大王與眷屬具足得往來道(一來果);地獄王、小王、凡有百三十七人,意平等,悉得阿惟越致(不退轉);官屬臣下,凡十億得信忍;凡士、凡女合十億,皆得道(見道位),莫不過度。病疾除愈,盲者得視,聾者得聽,痾者能語,拘躄者得手足,女人懷妊,母子俱安。飛鳥、走狩,其聞法者,盡其壽命,皆生天上。諸天、帝釋,皆持七寶蓮華、名香、搗香、澤香、雜香、繪彩、華蓋、天幡綩綖,以為供養。天人、天子、玉女,各各持華香,幡彩、珍琦、雜寶,皆散佛上,及諸菩薩大比丘上。天尊威變,化成大殿。莫不歡喜,發於無上正真道意,皆禮佛足。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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