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4WLOTUS.JPG (4513 bytes)如何利用《金剛經》來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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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品   妙行無住分
          2003.
10.04.   7(之1)     張玄祥居士   講於 法爾講堂

     (本篇文章為張玄祥居士所撰,未經同意,請勿引用轉載。)


四、金剛經經文解釋

第四品   妙行無住分

(一)、前言

菩薩摩訶薩趨向之修行法是謂菩提行,在善男子、善女人發菩提心後,當做調心菩提之功法,以便達伏心菩提之境界。伏心者前品世尊已說明離四相即是調伏其心。現在當做「云何應住」之說明。

須菩提尊者問世尊:「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云何應住?降伏其心?」前品世尊先提出菩薩摩訶薩應如何降伏其心,菩薩摩訶薩能學習度一切眾生,度一切眾生已,應認為無一眾生可度者,即是學習不著一切我、人、眾生、壽者相。如何做到此境界,主要就是在調伏自心,使自心不要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等四相之心意在,如此就能真正降服其心。

本品世尊再答「云何應住?」為什麼世尊會後問先答,先問後答?修習佛法是有次第的,先修自己能離四相後,才有辦法來行六度波羅蜜多,也才是真正在修菩薩行。所以須菩提尊者雖問世尊:「云何應住?云何降伏其心?」世尊卻先回答:「云何降伏其心」,再來說明「云何應住」。菩薩摩訶薩要修的是菩薩行、菩提法,剛發菩提心的時候,以調伏自心為主,心不調伏是沒辦法做如何應住的功夫。須菩提尊者後問、世尊先答:「云何調伏其心?」一個人有我、有貪、瞋、癡、慢、疑、邪見,有種種的這些習氣毛病,與人有所對立就有人相,三個人以上成眾生相,就製造眾生顛倒因,人與人之間的因緣,善惡牽扯結了善惡緣,往後都是緣緣相牽,永遠都在輪迴之流,這是眾生顛倒因。

善男子、善女人開始知道要調伏自心,開始修打坐、開始斷淫慾心、斷睡慾的心、斷了食慾,這三種慾望進入了禪修的境界,有初禪、二禪、三禪、四禪,這就感召天壽,天壽有多長?從初禪天的半中劫、一中劫、一中劫半、、等等到無色界天的八萬大劫的壽命,你執著它是會感召壽者相,這是在第三品所說的概括。

一個修行人能夠對自心調伏,就能成為菩薩,要當菩薩摩訶薩一定要先調伏自心。剛初發心是發菩提心,那還是沒有境界。第二個是伏心菩提,要把我們自心調伏,自心不調伏,伏心菩提起不來。發菩提心到如來菩提有五個層次,第一個發菩提心種了善因,光發心不修行是沒有用的,要離四相來修。修到了伏心菩提就有了,伏心既然已經做到了,就有明心菩提,心不明就有顛倒妄想,第三個層次是明心菩提,心既然明了就能證到解脫,能得到出倒菩提,這只是小乘的解脫菩提,還要繼續修,以般若波羅蜜斷一切相、不執一切相,就能得到如來菩提,是最後的第五層次的菩提。現在,既然第三品伏心菩提講完了,假設你也做到了,能夠離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現在是菩薩了,要如何安住你的心?

修習佛法是有次第的,先修自己能離四相後,才有辦法來行六度波羅蜜多,一個善男子、善女人自心調伏都來不及,是沒有辦法來做六度波羅蜜的工作,現在修到伏心菩提就有點能力來行菩薩道,菩薩、小菩薩、大菩薩,這裡是對大菩薩來講,菩薩摩訶薩在真正修行要成如來以前,是要去度眾生也要自度,要自己在度眾生之間,能夠離眾生相、壽者相,不要因為度眾生而被眾生度走了,沒有那種功夫就又被眾生度走了,眾生五蘊具足、七情六慾種種的習氣,又要能度眾生而又能安住,不被所作所為感召一切的因果報應,要以無所住的心,來做你應該做的事,這一點「云何應住?」是很重要,做菩薩就是要這麼來做。

前品世尊先提出菩薩摩訶薩應如何降伏其心?也同時告訴善男子、善女人,還沒有成菩薩的更要先調伏其心,不是菩薩就沒有煩惱,還是有,只是多少而已。七地以前的菩薩還要學習,還要斷一切的煩惱,到八地的菩薩不動地才是無學位,才是真正的清淨自在,之前的菩薩多少都要降伏其心。菩薩摩訶薩能學習度一切眾,度一切眾卻無一眾生可度者,這樣是學習不著一切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這是在第三品中講的。

要如何離這四相呢?如何做到此境界呢?主要是在調伏自心,有心就有境,有境就有對外境的人事物,有不能夠承受的;要是在自修,可以不管別人,菩薩摩訶薩不一樣,還要管別人,管了別人還是要調伏自心。菩薩不是為自己來離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是為眾生來離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因為菩薩是要度眾生的,阿羅漢是自了漢可不理眾生,志在清淨自己就好了。菩薩在度眾生之間,難免眾生心難調伏,要學習自心清淨,眾生心才清淨,眾生心不清淨,影響到菩薩的心,菩薩的心也要間接地降伏其心,這樣互相的交往、牽扯,總是要擺平一切眾生內心的不自在,貪、瞋、癡、慢、疑種種的毛病,善男子、善女人當然要離四相,菩薩摩訶薩也是要離這四相來度眾生。

第四品講:「妙行無住分」,不要住一切法,怎麼不要住一切法?本品世尊在此提出「云何應住」之法門,大菩薩修行的方法中,已無著自他及壽命為離四相法之根本要法後,再來當要把心安住在「應無所住」中。修菩薩道第一當修布施波羅蜜多,故世尊告訴須菩提尊者說,你問善信眾等云何應住,當要把心安住在「無所住中」,即做一切善法,卻不執取一切善法,這就是修菩提道的根本法門。

()品世尊在此提出:「云何應住?」之法門,大菩薩修行的方法中,已無著自他及壽命為離四相之根本要法後,你不執著自己、沒有我相,不執著他人、沒有人相,就沒有眾生相,在這離四相之間,才能夠續繼修自己、又能度別人。在這一品之中,世尊在強調第二個部份,如何安住自心?要安住在哪裡?應無所住,這是後面的話,要安住在這裡,所講的也是無所住。

修菩薩道第一是布施波羅蜜多,再來持戒波羅蜜、忍辱、精進、般若等六度波羅蜜多,為什麼要把布施放在第一個?菩薩也要行布施,要財布施、力布施、法布施、無畏施,菩薩可以布施的很多,一般人做善行的布施,只是一種財或者力,菩薩還有法布施、還有無畏施,你心理有障礙、心不清淨,打個電話、講個電話你的事情就解決了,為什麼有這種能力?菩薩也說不出來的一種能力。

菩薩第一個要修的是布施波羅蜜,要如何布施?以下是講主要的,是要離色、聲、香、味、觸、法這六塵來布施,布施之間就有結善緣,有結因果的因緣,如何把自己從因果中跳出來,不受這些因緣所感召,是這一品所要講的,你做了很多善事,卻跳不出這因果,會被這些眾生所牽引、永遠不得自救;以第一個布施波羅蜜,所以世尊題出要離六塵境來布施,是這裡所講的布施。

在《金剛經》裡面出現的波羅蜜,以布施波羅蜜講的最多,因為與眾生之間的互相交往、互動最厲害,一直要強調不離六塵境來布施是會栽進去,大菩薩摩訶薩一定要抱著這種無所住的心來布施。為什麼不講持戒?你不去受戒,不會修到《金剛經》所講的這個階段,也不能了解《金剛經》的精髓,自心守戒不清淨,沒有辦法成就佛道。在《金剛經》裡面已經不講持戒波羅蜜多,講布施、講忍辱、講般若波羅蜜多。早上誦的《金剛經》,常常看到的波羅蜜多,其實就只這三個,其他的為什麼不講?其他的在前面《大般若經》裡已講過,在六百卷的《大般若經》裡面最後倒數六卷就在講般若波羅蜜、禪定波羅蜜、精進波羅蜜、忍辱波羅蜜、持戒波羅蜜,以及第一個布施波羅蜜,再往前來是在講第五百七十七卷的《金剛般若波羅蜜經》。

從第三品之中的調伏自心以後,把你看成已經是菩薩了,沒有調伏自心,是沒有資格來做度眾生的工作,既然要度眾生也是要保護自己,不要在度眾生之間也淪墜下去,這裡告訴你,云何應住?要當大菩薩的要這麼來住。故世尊告訴須菩提尊者,問善信眾等云何應住?當要把心安住在「無所住中」,做很多的布施工作,但沒有一法是你所做的,是像船過水無痕、鳥過空中不留影,做一切善法,卻能夠不執取一切善法,這是修菩提道的根本法門。梁昭明太子在標題是安:「妙行無住」,也是這個意思。在前言告訴你是為什麼?大略的內容已經告訴你,要怎麼來做?

 

(二)、經文

「復次,須菩提!菩薩於法應無所住,行於布施。所謂不住色布施,不住聲、香、味、觸、法布施。須菩提!菩薩應如是布施,不住於相。何以故?若菩薩不住相布施,其福德不可思量。」「須菩提!於意云何,東方虛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須菩提!南西北方四維上下虛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須菩提!菩薩無住相布施,福德亦復如是不可思量。須菩提!菩薩但應如所教住。」

 

本品在說不住色布施,不住聲、香、味、觸、法布施」,色布施你可以了解,是物質形相的布施、有形有相的布施,聲布施是講經說法的布施,四攝法、軟語,這後面都有解釋,不急著要先了解這六塵布施是什麼。總之,做一切對眾生的布施要離一切相。為什麼要這麼做,若菩薩不住相布施,其福德不可思量。這是告訴你布施有福德,有福德是好、也是不好,不好是有福德就有福德性,福德性就有受報的機會。一方面世尊告訴我們,無住相布施的福德不可思量;後面又告訴我們,不要去住在布施的法相上,這樣的福德會更大。一切法,難免都先正面的誘發出動機,先告訴布施有無量福德。但若布施者一執著,其福德量就會受限制,若能不執著,其福德不可思量。

這是告訴你,不住色、聲、香、味、觸、法布施,是第一個要去做的,為什麼要這麼做?因為有無量的福德,這個福德是要無住的,才能修菩提道;有住的是會落到天道或者是人間道的這種福德,故不可思量的福德是要成佛的一種資糧。執著有相布施,那種是天道或人間道的福德,可以當國王、可以當大臣、可以很富有,這是受世間報,卻沒有辦法成就菩薩道,不要住色、聲、香、味、觸、法布施,這樣福德才夠大,大就有機會成菩薩道、成佛。

 

(三)、名詞解釋

1.法:

法者梵語 dharma,音譯為達磨、達摩、馱摩、曇摩。第四品的名相,第一個講到法,因為在本文裡面:「菩薩於法,應無所住,行於布施。」什麼叫做法?這個法很複雜,天天在講法,一般所有的世間相也是法,要求佛法解脫道也是法,去做一些不清淨的、邪惡的也是法,世間的一切相、起心動念無非是法,這裡來做分段的解釋。

梵語 dharma這些是翻譯者找到文字後,以相近的音來音譯,而這些沒有實際意義,只是你在看經典時,看到達磨、達摩、馱摩、曇摩這些字,就要想到dharma這個字就是法,還有很多我把它刪掉,因為每一個人翻譯經典時的音譯不同,只要認識「達摩」就可以了,這應該是最通俗了。

法之義於佛典中,法之用例極多而語意不一,總括之,可類別為「任持自性」、「軌生物解」二義。「任持自性」意指能保持各自自體的本性不改變,就「任持自性」之意義而言,法乃指具有自性之一切存在;「軌生物解」指能軌範人倫,令人產生對一定事物理解之根據。就「軌生物解」之意義而言,法乃指認識之標準、規範、法則、道理、教理、教說、真理、善行等。

(1)任持自性:這個法乃指具有自性之一切存在,什麼是自性?眼睛可看的功能是見性,耳朵可以聽的功能是聞性,鼻子可以聞香、臭的是嗅性,舌頭可以接觸到酸、甜、苦、辣種種味道的是味性,身體可以觸覺冷、熱、堅實的、軟硬的東西是觸覺性,你的心對外境會相應的、對內心會起妄想,這種都來自於心性的見、聞、嗅、味、觸、心,這六種自性都是依空性而存在,一切法的存在都是離不開自性而現,是具有自性的一切存在。

我們是要了解佛性空的如來藏,是如如不動的,雖得以應緣產生一切法,但它自性是空無的,這是要了解的。凡夫應一切緣,可以加上自己的習氣毛病,以及主觀意念去思考判斷,產生無量的煩腦;聖人對一切法只有鑑照、了知,而不去真實的起一切法相應,這層次是不同的。菩提自性是什麼?你要去懂得它,保護任運能夠保持自性清淨,不受妄想、習氣、心病所愚弄,這樣才能保持各自自體的本性不改變,就「任持自性」之意義,簡單講是每一個人都有佛性,佛性本來是清淨、自在的,本來是空無一物的,凡夫也有、聖人也有,凡夫之所謂凡夫,是貪、瞋、癡、慢、疑種種的習氣毛病,矇蓋了我們的自性不清淨,聖人之所謂聖人,是沒有這些枝枝節節的習氣、毛病及種種的欲望。

(2)軌生物解:軌是規則、軌範,人與人之間的人倫,令人產生對一定事物理解之根據,這些也是法,你到底對那件事、那個物或者是佛法的道理、外道的道理、修行之間的禪定功夫等等所認知的,各有各的不同就產生一切的法。「軌生物解」之意義而言,法乃指認識之標準、規範、法則、道理、教理、教說、真理、善行等,這些雖然是一個標準,但是依個人的層次不同,標準就有不同、就有變化,譬如規範你的自性,要讓它清淨是要守戒,有的人是心甘情願,非常法喜充滿的去受戒,有的人是因緣不具足,生不起要去受戒的心,有的人是被鬼神所控制,不讓他去受戒,有的人是水準不夠,不夠資格去受戒。

懂得這些法的標準、規範等,每個人的理解又都是不一樣,譬如不妄語戒一樣,你認為說白色的謊言是無所謂,這是對戒律的標準、體認的不一樣,你的內心有這種低標準的,是不會有大成就的,雖然同樣是一個法、一句話、一個名詞,這個法演變成世間千萬億的法,我們在修行裡面講的都是規範、軌則,其實每位法師對你說戒也不見得是一樣的,每一個道場、叢林所教的,也不見得會是一樣,你可以了解軌生物解,是不會有一致的標準,只要是世間相就沒有一個標準,因為世間是有為就有差別相,只要回到第一個任持自性的空無,那才是不變,不變是能生萬法,在生萬法之間又能夠不迷糊,不去改變你的自性,這樣才是聖人的境界,也是佛法一直在強調的這個部份。軌生物解這些都是變化的,是產生世間的八萬四千法門,沒有什麼對錯,只有你的這些因緣果報,該怎麼樣就怎麼樣,有時候勉強不來的,這是牽涉到真正佛法的部份來解釋。

色法與心法:次於色法與心法等一切諸法言之,所謂法者係指所有有相之存在的現象。色法、心法等一切諸法言之,這色法、心法是不一定要修行,不一定要認識自性,不一定要有佛法規範,這是指人與人之間的應對、人與事之間的應對、人與種種萬物之間的應對;一個是色法,一個是心法,是概括世間一切相,色法是有形有相的,包括人、事、物;心法是我們內心與它相應的,色法有十一,包括五根、六塵的色法,《金剛經》裡面講的:「不應住色、聲、香、味、觸、法布施。」這些是色法,不應住的那個心是心法,一切法離不開色法與心法兩個。在觀四念處,用我們的覺知來觀色身的變化,這是色法與心法最好的對照解釋,在一般的世間相,法是泛指所有存在的一切,這是與佛法不一樣的,上面講的是佛法,下面講的是一般所有都是法,那怕你舉個手、蹬個腳都是法。

同時,諸法又分為有為與無為,這是以佛法而言,天道的善與不善法,剛剛講的色法與心法、有漏與無漏法、染法與淨法、世間與出世間法、可見與不可見法、心相應與心不相應法等二法。

同時,諸法又分為色與心、有為與無為、善與不善、有漏與無漏、染與淨、世間與出世間、可見與不可見、心相應與心不相應等二種相對法。另就諸法之分類而言,最常用以概括諸法者有俱舍宗之五位七十五法、唯識宗之五位百法等,即能代表一切法。

有為法與無為法:有為法是一切不追求菩薩解脫道的法,都是有為法,或者是追求菩薩道,卻不用空、無為的法,是謂有為法,唸佛、經行、誦咒都是有為法,以一法來修你的心,以有漏智慧來修無漏智慧是有為法,剛開始要無為,無為不起來,要以有為來修無為,用有漏智來修無漏智,這個也是法,都是對立的。在《大般若經》裡面所有的對待法,有無量無邊,在般若波羅蜜的行相之中,己經介紹過了。

善法與不善法:舉比較通俗、概括的善法、不善法,善是利己利人、不善是利己不利人的。

有漏法育無漏法:有漏是所做、所為能夠感召輪迴果報的是有漏法,所做的功德不能成就佛道,反而感召人道、天道,還是有生死輪迴,有生死輪迴就是煩惱;無漏法是清淨無為法,對世間一切相都黏不上他,這是謂無漏法,是能超越世間生死,成為阿羅漢、菩薩,甚至成佛於未來。

染法、淨法:淨法是清淨自在所做的善行都是淨法,心不清淨、煩惱法就是染法,在第七意識是染、淨具足,第六意識更糟糕,只有染法,淨法看不到,因為貪、瞋、癡、慢、疑種種毛病都沒有滅,看不到淨法,你會做善事,但沒有清淨的心,看不到淨法;要到第七意識斷了,第六意識對外界不執著,外界的執著就是色法,人、事、物、人相、眾生相這些都沒有了,你才能夠修到內心,內心還要擺脫內心業力的牽扯,才有淨法、染法的出現,也才知道內心還有什麼汚染法?有什麼清淨法?

世間與出世間:世間法是六界眾生就是世間,從地獄、餓鬼、畜牲、人、阿修羅、欲界天、色界天、無色界天都是世間法,修打坐就有世間四禪定的感召,會出生到天界,壽命盡了照樣去輪迴,你突破色身沒有身體了,但是不修佛法,修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壽命都是八萬大劫、六萬大劫、四萬大劫、二萬大劫,四空處定的壽命都是這麼長,但壽命盡了照樣輪迴,這些所修的法都是世間法。

出世間法是我們修菩提,能夠得到解脫道的,離開世間的生死輪迴的,就是出世間法,阿羅漢、菩薩、佛都是出世間,已經證到空了;還有一個出出世間法,那是圓融你的空性,是菩薩、佛的境界。嚴格講,出世間法是只有阿羅漢的自己解脫境界,出出世間法是八地以上的菩薩,以及如來地才有這種功夫,這是圓融、空有不二,可以在世間與眾生打混,但都沒有罣礙;證到出世間的,是自己解脫但不能教化眾生,因為沒有智慧說動眾生來學習佛法,菩薩、佛當然是有智慧教化眾生。

七地以前的小菩薩,有智慧但是沒有定力,也不要小看阿羅漢,起碼已經修到不再去輪迴,菩薩是以修智慧為主,從初地、二地、三地、四地、五地、六地一直到七地,都是一直在修學智慧,到八地不動地才有定與慧,七地以前定力不夠,永遠是會說不會做,或者是會講做不到,菩薩就是這樣,說得頭頭是道,才能說服別人,有時候往往自己也做不到;要修到八地菩薩才是真正的定、慧等持,這是出出世間的境界。

可見法或不可見法:可見的或不可見的心法或色法,你的心可相應或心不相應的法,這在修禪宗來講,是還沒有到出世間的境界,還沒有脫黏以前,你對一切的感都是心相應,要練到心對一切境的感都不去相應,覺而不知或知而不覺,這是在修行之間有一個敏感的心,但這個敏感的心沒有空掉對法的執著,心就常常會相應,會相應就是輪迴的根本;要練到不相應,你就可以與他不扯來扯去,這是解脫了。

其次我們常說的法是佛法若就規範、教法等含意而言,佛典中常見之用語如:佛陀之教法,稱為佛法、教法或正法,即泛指佛門中一切行為之規範、教說等。蓋真理為普遍不變之真實道理,稱之為法,闡說此真理者,即為佛之教說。又因聽聞佛法而獲得之喜悅,稱為法喜、法悅,我們常說法喜充滿。佛之教說以外的外道教法,稱為邪法。

心可相應及不可相應法:還有一個相應知道或者相不知道的法,為什麼相應不知道?是還沒有把想陰滅掉,心與眾生的心相應、感召了,但是不知不覺是色、受、想的想陰還沒有滅盡;若想陰也不胡思亂想了,心能與眾生的心感應,但不受他的影響,是覺而不住,這是菩薩的境界。在《圓覺經》裡面這一部份講得很清楚,有照、有覺還是沒有辦法脫離輪迴,能夠照而不覺,照是能看清楚眾生的因緣,但沒有感知、不相應,等等的法是無量無邊。

以下還舉很多的例子,講到這個法,經典都講不完,經典講的都是佛法、善法,何況是我們世間的這些亂七八糟的法、不清淨的法、邪法。

用在佛法的範圍名稱,若以總括聚集佛法者,稱為法聚、法蘊、法藏、法集、法寶藏。佛法之義理,稱為法義。透視佛法諸法性空緣起真理、觀察諸法者,稱為法眼。同一佛法法門系統者,猶如世俗之親友眷屬,稱為法類、法眷;繼承佛法者稱為法子、法嗣、法弟、法孫;其佛法相承次第,稱為法脈、法系、法流、法統。述說佛法之經論文句,稱為法文。底下稍為做一說明。

佛法、正法:若就規範、教法等含意而言,這是在講佛法,佛典中常見之用語如:佛陀之教法,稱為佛法、教法或正法,即泛指佛門中一切行為之規範、教說。今天我們讀誦到《金剛經》云:「所謂佛者,即非佛。」佛法、非佛法也都是佛法,正的也有佛法,邪的也是佛法,很多法的正邪都是自己在分別,證到五十一心所法中僅剩五遍行時,這些心就沒有正邪、好壞、善惡之分別。

蓋真理為普遍不變之真實道理,稱之為法,是謂正法;闡說此真理者,即為佛所說之教說。佛教經典所教的這些法,以外的有沒有法?有!這些是外道教法,外道教法是不是佛法?也是佛法,不要說外道教法就不是佛法,世間禪是外道禪,是不是佛法?要修佛法是要經過世間禪,當然世間禪也是佛法,一切宗教或種種的氣功,這些是不是佛法?也能稱這些是佛法,但是最重要的是你的心要正,若是心不正,又沒有智慧,剛剛所講的外道法就是邪法,正法邪人來學也是邪。

佛法不是很好嗎?佛法學了以後,去做壞事就變成邪法,邪法正人來學會變成正法的,因為他是用在正的。簡單一句話,分辨善惡、正邪都是一個心,心正、法就無所謂的邪,心不正、法就有所謂的正法、邪法。什麼是正?學了一些佛法、心力、心通力,去做的完全是一些偷雞摸狗、騙財、騙色這些就是邪,佛法有沒有這些?五位百法中五別境中有念力,有心的念力,善用可以幫眾生解除苦難、煩惱,惡用可以幫你造業,侵害眾生的身體、錢財或者其他種種惡行。

要承認世間的一切相,那你就自在了,不會自找煩惱,佛法是很深有三不等,從做人的道理也是佛法,從修善行、生欲天也是佛法,從修禪定入色界、無色界也是佛法,把所學的都空掉也是佛法,修空、修無相、修無願三三昧,得解脫也是佛法,修陀羅尼門用咒語來產生與佛的心相應,成就一切佛法,救度一切眾生,這是更高級的佛法,然後產生無量的智慧,這種智慧有很多、很多,這些都是佛法,一談到佛法是沒完沒了的,世間的一切都包括在佛法裡面,剛才已經講了,正、邪都包括在內。

法喜、法悅:因聽聞佛法而獲得之喜悅,這種也是法,稱為法喜、法悅,法喜充滿,這在修佛法也不能夠有法喜充滿,法喜充滿是給初學的,給他一點感應,讓他產生信心,要修出世間法不能有喜,要保持一個平常心。總括聚集佛法者,稱為法聚、法蘊、法藏、法集、法寶藏,這是正面的佛法。

法義:佛法之義理,稱為法義,法義是無量無邊的,有講初級的《阿含經》、初級跨到中級的《方等經》、講如何超越一切法的,在般若期的《般若經》、講空性證得解脫的、講心自在無礙、神通變化的大菩薩、佛的境界,故法是根據哪一 部經典所闡述的,都有不同的法意,所要講的是給那些適當的對象來聽的,譬如我們在講《金剛經》,還沒到那個程度,聽起來就想睡覺,是時機還不對,或者有聽沒有懂,喜歡聽但是不懂,是境界還沒有。

有的人很喜歡誦《金剛經》,誦了一年、十年,還是不大懂,但起碼裡面有幾個句子可以用上,煩惱來了的時候會現起來,你就可以用的上,這就是法義、法理、義理。心在煩惱的時候:「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忍耐一下就沒有了,很快的過去了。很執著哪一件事情:「凡所有相,皆是虛幻的。」看每一件事物的存在價值,原來:「如來者諸法如義」是要承認他的存在,這個壞蛋應該這樣,這個人應該那樣,這個人的業報要這樣、要那樣,你不能轉他、不能度他,也不能讓他這樣,這就是諸法如義地。

法性、法體:若說到諸法之自性,稱為法性、法體;因自性而緣起的法,其自相則稱為法相。佛法之威力、正法之力量,稱為法力。佛之自體,稱為法身,法身者無相之法相。若用真正無上佛法進入涅槃之門戶者,稱為法門;佛法其中之教理旨趣,稱為法味;受用此等法味,則稱為法樂;愛樂於其中,不能釋懷稱為法愛。

法相:透視諸法是要看諸法的法相,是要從「性空緣起」去看,我們自性本空,不起心動念的那種空性,譬如有一個人想你了,你心起了念頭也想他,這是你最真實的體驗「性空緣起」的道理,不要去講那些什麼無量無邊沾不到邊、摸不著相的解釋。性本空是沒有因緣而自性本空,有因緣來自性就會現緣與它相應,這是「性空緣起」最簡單的道理;當你專心在做一件事情,其他的心念來,從空性裡面又緣起一個法,而會讓你的心這樣牽扯,這是第六意識、第七意識與第八意識之間的複雜關係,以及與外界的因緣相關,你不聽唯識就懂不了這些,要聽唯識就懂得如何控制這些?「性空緣起」是要真的去體會,沒有到一個境界又體會不了,到一個境界時,講了你就懂。

法施、法益、法利:為人宣說此等佛法正法,稱為法施。以正法教化世人,使世人能離苦得樂稱為法化;若眾生能蒙受教化而得之利益,稱為法益、法利。又以佛法正法降伏煩惱之魔軍,故稱是法劍。

法輪、法印:佛之說法,稱為轉法輪;佛法正法之規準、象徵,稱為法印;佛陀之遺教,稱為遺法。以佛法比喻闇夜燈火,能得光明照耀,稱為法燈、法光、法炬。以佛法能滋潤一切生物心地,故以雨水為譬喻,稱為法雨、法水、法潤。又當佛教正法蒙受迫害,稱為法難;佛法聖教之滅盡,稱為法滅。

此外,尚有法海、法山、法聲、法音、法鼓、法幢、法螺、法道、法雷、法鏡、法筵、法苑、法橋、法衣、法師、法會、法具、法名、法號、法主等名稱,依文句義都有其內涵。

又就諸法之分類而言,最常用以概括諸法者有俱舍宗之五位七十五法、唯識宗之五位百法。我們講唯識學,都是以五位百法來說明,我看了很多大德所寫的五位百法,都注重在名相的解釋。很多人不上唯識,對五位百法都搞不清楚;把五位百法衍生為八萬四千法門,把八萬四千法門、宇宙的一切法,濃縮成這五位百法,你懂了、佛法大概也就懂了,要怎麼修?也知道要怎麼修了。很多大德講唯識學都在講名相,怎麼解釋名辭,但很多人聽了、看了還搞不清楚。若要再講這個唯,是要花很長的時間,有興趣的人可去參考基礎篇310頁的那張圖表。

法眼:觀察諸法者,稱法眼,為什麼我內心清淨,突然間會起這念?或者一個心念會映現在心中?你可以去觀察,可以知道很多的事情,這個人現在起了懺悔心、煩惱心、起了什麼心,世界的心都是相通的,《金剛經》云:「爾所國土中,所有眾生,若干種心,如悉知。」一切眾生的心如來皆知,為什麼?因為大家的心都是相通的,心眼開了,會知道大家是什麼心態?十方虛空心都是相通的,自己幹了什麼好事、壞事,不是只有你知道,別人都知道,只是菩薩知道太多,不想講,講了就犯了法執,永遠是坐在上面如如不動,我們不清淨的人,知道了就要生氣,對這個人有成見,見到這個人巴不得揍他一拳,很多人見到這個人就想打他,他也沒有對你怎樣了,只是在外面亂搞,這是我們的心,觀察一切心所現的法,可以看到很多事情,知道裝聾做啞就是自在,你也度不了他,要死就去死、要成魔就成魔,他有機會成就拉他一把,就是這個樣子。

佛法不是在字義上的解釋,要用你的心去與它體會一下,法眼是要證到空才有慧眼,哪一個對,哪一個錯?然後可以追根到底,心清淨的時候,可以觀一切眾生心,不要看你到底幹了什麼好事、壞事?虛空之間就可以感覺,是好人?壞人?

法類、法眷:同一法門系統者,猶如世俗之親友眷屬,我們大家一起在學習,像親戚朋友、眷屬一樣的,稱為法類、法眷。舍利弗帶了二百五十人來皈依佛陀,舍利弗本來也是外道,後來皈依釋迦牟尼佛,學正法解脫道了。目犍連尊者也有大神通力,是佛的十大弟子之一,起先也是外道也帶了二百五十人,皈依釋迦牟尼佛學正法,還有很多《金剛經》中提起的,總共有一千二百五十人,共有六、七位尊者帶著他的眷屬,來投靠皈依釋迦牟尼佛學習正法,這些外道都是追逐一些神通變化,但是,搞了半天都沒有解脫,一聽到正法,原來一切要放下、該捨的要捨、該放的要放,到最後始能得自在、解脫,這些在一起修行者都是法眷。感覺與很多的親戚朋友,以前也都是因緣很深,今生學佛了不要再迷糊下去,不要一看到前世的先生就馬上再嫁過去了;要把他轉成法眷,一起來學佛、學解脫道,不要在六道中再輪迴,不要生生死死在這裡面一直在輪迴,這就是法類、法眷。

法嗣:繼承某個佛法系統的承傳就稱為法嗣、法子、法弟、法孫;像心中心法,沒有人知道斷了法脈,現在有人 mail 過來說,大陸還有十幾個人在幫人在灌頂、修法,這是非法嗣,心中心法到元音老上師時就沒正式傳法嗣了,就像六祖一樣,反正不傳了,大家都可以學了,即使經過三代,禪宗是經過六代,願意的人都可以修,每個有基礎的都可以修,修的成、修不成,看你的福報夠不夠?但修密法較麻煩的是沒經上師灌頂者,較易著魔魅,所以要注意一下。

法是要有傳承,我要幫你們灌頂也是可以,起碼我已經代老上師灌頂兩次了,而我為什麼不幹?因為沒有傳承,我們道場的這位如來語印菩薩,去找本法師來幫你們灌頂,我是可以教你們修習,但不可以去幫你們灌頂,一個人有沒有貪?有沒有智慧?一句話、一個行動就可以知道,這個人未來能不能成為龍象?從他的行為就可以知道。有的人有智慧但自己亂搞、自我主張、自己亂來,這種人危險的是大好、大壞,沒有準則、軌則;有的人笨笨的,是沒有智慧,要有大成就很難,但起碼不會出差錯,按照戒律、佛法,該這樣修就這樣修,此兩者哪一個好?老實一點好,聰明反被聰明誤,這些都是離不開因緣果報關係,要他怎麼樣?除非他累劫修下來,有智慧、又有戒律、又有道德,又有修證、、,那是菩薩再來。

法統:其相承次第,稱為法脈、法系、法流、法統,這邊談到法有很多的名相,了解一下就好了。述說佛法之經論文句,稱為法文。諸法之自性,稱為法性、法體,這解釋起來是大乘佛法,剛才我們自性稍微講了一下,法性是無性性的,雖然有因緣來,起了法性,法性起法相,好像有一種相,但是法性是空,空所以依在法體上,法體本空、性空緣起,法體就是性空,性空因緣來就會產生法性,什麼性?是色相就產生見性,聲音就產生聞性,產生聲塵、產生色相,這些經典上,大乘佛法都在談論這些,要把它搞懂,再以你的心空,不要再用習氣毛病去印證這些,把那些習氣丟棄,用你的心空,去觀你內心清淨的心,起了什麼念?這是真正佛法的範疇,不然你學的都是三腳貓的功夫,談到那麼深的佛法,卻是聽不懂。

自相、法相:自相則稱法相,這個桌子就是桌子,架子就是架子,這是它的法相,它怎麼來的?因緣湊合的,因緣法湊合引發法性,造成這個東西,它的法體也是空,這裡是桌子,怎麼會是空的?裡面就是空,從空性裡面產生的幻象一樣,你的肉體也是一樣,裡面是空,因為你的業力湊成這個個體,你的個體煙灰毀滅了,阿賴耶識它還在,這樣去思考這些、把它搞懂,懂了很容易去看懂這些,不懂是常常會為這名相頭痛,很容易搞得頭昏腦脹。

法力:佛法之威力、正法之力,稱為法力,佛法有沒有威力?你唸:「凡所有相,皆是虛幻。」這樣一直唸一直唸,你那些冤親債主、那些煩惱,會被你把它消滅掉了;在害怕時,唸阿彌陀佛、阿彌陀佛、阿彌陀佛、、,心就清淨了,很奇怪的!不要以為只有佛法,像基督教禱告一樣也會產生法力,一切心與心之間的交通,會產生它的力量就是法力。你向觀世音菩薩祈求、求衪,衪就給你無畏施,就產生法力,你的一切苦難就斷絕了,除非你心不誠、是半調子或行為不正,所求都不應;有的同學別的不想,常只要有問題就想到我,因為想到我就能得到一點安慰,有煩也會安定一點,有的人有事情打打電話,心就安了,這種佛法的威力很難去講,但是怎麼造成這樣?是修行的人心空,影響一切的磁場或者是不好的境界,把它空無掉了,一切事情就沒有了。

說是很奇怪,最近有個女孩子 mail ,說在修六字大明咒,身體會晃,還會三百六十度的晃,因為我忙還沒有回她,她的mail是已經看了,前兩天回了 mail,今天剛接到她 mail說,她把這情形 mail 出去以後,第二次再打坐就不晃了,這力量怎麼來?搞不懂,反她是有這些現及結果。

這種佛的威德力、正法的力量,無中生有,看你心地清淨、不清淨,可以自己產生,可以自利、還可以利他,自利是可以斷自己的煩惱,利他是別人有障礙,通個電話、想你或者見個面,他就可以得到好處,當然他們得到好處,我們功夫還不夠的,就有一點壞處,當然也不是真的壞處,因可以學到很多的佛法。

身要產生佛法的威力,要打坐、修行,一個身體氣要通、一個心要正,不要去想那些亂七八糟,人世間的貪愛、人世間的情、人世間的什麼、、這些有的沒的,自己不清淨,還影響到別人,搞得大家都不清淨,甚至搞得整個道場都不清淨,這是最糟糕的。佛法是無所不在,心不淨就影響虛空、影響大家,要特別注意,自己要想根源來自哪裡?煩惱要斷掉!

法身:佛之自體是稱為法身,我們也有法身,剛剛所講的空、無,能夠打開色身來就有法身,法身本清淨,為什麼剛剛說有人打個電話、或意想著某個人,他自己的問題就解決了?這是修到三地菩薩有一個化身,五地菩薩有三個化身,修到像觀世音菩薩、彌勒菩薩就有千萬億化身,修得好不好?你的心要打開,心打開了你的法身就清淨,法身本來就是清淨;我們不清淨是有妄想、習氣、毛病黏在它上面而現不起來,這些枝節、這些習氣毛病,把它擺開以後,法身自然就現起來,你也有佛性,這時候也有佛的威力,雖然佛法的威力沒有很多,但起碼也有一點點,這些你要去體證,不要光在這裡解釋名詞,既然修禪宗、心中心法、什麼大乘佛法、、,自己要去了解這些。

法門:佛法為進入涅槃之門戶,稱為法門,不要把唸唸佛、要往生西方極樂世界,認為就是佛法,這只是佛法裡面的一種小佛法,為什麼?要求菩薩、佛來接引你去的,稱為法門,不必修自心很清淨,只要專心唸阿彌陀佛、阿彌陀佛、、、唸得一心不亂就好了,要不要去斷那個二十個隨煩惱?不必了,帶業往生!看你有沒有誠心?有沒有認真唸佛?但是,反過來講,那些廿隨煩惱斷不掉,你會很用心、專心的唸佛嗎?也不可能!這是為什麼,唸佛者很多,有成就往生的不多,重點就在這裡。

《佛說阿彌陀經》大家都在唸,但要注意唸阿彌陀佛是一日、二日、、乃至七日,一心清淨來唸阿彌陀佛才有用,一心胡思亂想在唸阿彌陀佛,這怎麼會有用?這是沒有斷掉我們那些隨煩惱,根本煩惱不斷還無所謂,連隨煩惱都斷不掉,那怎麼能與佛相應?就是阿彌陀佛來,你的那種習氣現起來,譬如往生的時候,一隻蒼蠅或蚊子叮了你,又起了瞋心!你怎麼去?還是要有一個基礎修為,不是念佛一定能往生西方極樂世界,要看您的用心度。

當然唸佛的人,有人助唸是最好,助唸的人又有禪修底子的最好,一位物理博士寫了一篇有關她父親的「往生見聞錄」,因為她有修打坐,光她在父親身邊開示、唸佛,真的看到金光閃閃的佛來接引他去,這是靠他女兒的功德,她父親大概不是很有修佛法的人,一個人有禪修底子的人,不用要很多人,只要一個人唸、專心的唸、觀想的唸,照樣會有用。

1978年,我的外婆要往生了,那時候我還在屏東工作,她老人家還沒有斷氣前,我接到電話就開著車子回。到鄉下老家後我一個人倚著她,自己唸佛,我外祖母雖然沒有學佛,但唸到她自在走了的時候,我知道走了,心平氣和、沒痛苦的走了,我跟我母親說她走了。助唸不是一定要有一大票的人去唸,要有禪修底子的人,站在旁邊專心意念的唸,一定可以感觀世音菩薩、大勢至菩薩或阿彌陀佛來接引,這是確實的。而沒有修佛法,一、二十個人都不修打坐,臨時請他來助唸,其心都亂七八糟,唸什麼佛?都感應不出,是佛法無效、唸佛無效?不是這樣的,心有沒有清淨?心清淨,佛法的威力就出來了。

這裡所講的佛法是要進入涅槃的佛法,才是真正的佛法,那其他的不是佛法嗎?只是要生欲界天、生色界天,要生無色界天,也可以說是佛法,但這些是沒有辦法與機緣去學到涅槃的佛法;要真正修學習佛法,一定要證得涅槃的佛法,這是比較重要的事,這就是所謂的法門。

(2003. 10.04.講於法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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