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4WLOTUS.JPG (4513 bytes)如何利用《金剛經》來修行(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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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品 究竟無我分

  (本篇文章為張玄祥居士所撰,未經同意,請勿引用轉載。)


四、金剛經經文解釋

第十七品 究竟無我分

三、解釋名詞(續)

12.無實無虛

實有,指具有恆常不變之實體,即自體為實際存在者,稱為實有。佛教以真如法性為實有;反之,無實在之自體,依因緣和合而生之一切諸法,稱為假有。

實有─具有恆常不變之實體,對於空性來講,即自體為實際存在者,稱為實有。佛教以真如法性為實有,真如法性沒有因緣它就不在,空無,所以,空無是永恒的體存在,講是有實際的一個體,但是,你要找它找不到;反之,無實在之自體,依因緣和合而生之一切諸法,稱為假有。實有的空體,因緣起一切法,有體應緣才會有相,因緣所起的法是依實體空無而現起,它還是有個實際存在的相,因緣所起的相,一切有為法都是無常,最後還是會滅,這種也是無實性。

這種實相是無實體,因為它會滅,雖然有個相在,但是它是假有存在的,我們現在講的這個實相和理地的實相法不同,它不似真如法性的實體是不變不滅的,這兩者要分別清楚。以實法來講,因緣起一切法相,因緣還在時它暫時有個實體法,是實相,這實相是因緣和合而成的法相,它是無常會滅,如果你在面對這實相時,不受它的影響,觀它實相非相,這樣你就有解脫的能力,如實如虛,慢慢把這種觀念建立起來。無實體的自體,所現起的一切法,實相。

 

實相梵語 dharmatābhūta-tathatā。原義為本體、實體、真相、本性等;引申指一切萬法真實不虛之體相,或真實之理法、不變之理、真如、法性等。此係佛陀覺悟之內容,意即本然之真實,舉凡一如、實性、實際、真性、涅槃、無為、無相等,皆為實相之異名。以世俗認識之一切現象均為假相,唯有擺脫世俗認識才能顯示諸法常住不變之真實相狀,故稱實相。據南本大般涅槃經、大智度論之意,一切諸法之各別相(如地之堅相、水之濕相、火之熱相)皆為虛妄,一一皆可破可壞;相對於此,無漏智所證之實相則離虛妄之諸相而平等一如,在妄情之中,實相悉皆不可得。

實相─梵語 dharmatā法相,實相,意思就是法相,剛剛講實有是恒常不變的實體,實體又是無相,所以有因緣起法的話,是假有,這時把假有看成實相,實相是法性所引生的一種法。bhūta-tathatā,這是實性,tathatā,如。原義為本體、實體、真相、本性等,引申指一切萬法真實不虛之體相,或真實之理法、不變之理、真如、法性等。此係佛陀覺悟之內容,意即本然之真實,舉凡一如、實性、實際、真性、涅槃、無為、無相等,都是從理地來講,皆為實相之異名。以世俗認識之一切現象均為假相,一切法相都是假相,因為因緣和合而生法,緣滅法滅,所以這些都是假相,我們可以從假相中,知道一切事情的進展,但是,不要去執著它,執著,就是你有習氣毛病才會執著,唯有擺脫世俗認識才能顯示諸法常住不變之真實相狀。不要以世俗的眼光看一切事,要以超然、自在的、如如的實性來觀一切法,它法是存在,你又不受它的影響,這是實相觀的一種實際義理,故稱實相。

根據南本《大般涅槃經》、《大智度論》的説法,一切諸法之各別相,實相是假有的相,是因緣和合而起的一切法的相,所以有各別的(如地之堅相、水之濕相、火之熱相),我們看起來好像有實際的一個法,但其實皆為虛妄不實在的。怎麼不實在法?如果你修證到聖人的境界,地之堅能夠破、水濕能夠逆流、火熱跳下去也不為所灼,這是聖人己經看破這些虛妄相。我們凡夫沒有辦法,還是執著這種相,沒有辦法轉它,所以不能夠穿牆走壁,這就是我們對虛幻,只是義理了解,實體的修證做不到。

阿羅漢、大菩薩,他們確實了知這些個別相都是虛幻,雖然有法,但是,都不真實,所以,一一皆可破可壞;相對於此,無漏智所證之實相則離虛妄之諸相而平等一如,如果圓滿功德相現起,你對一切實法,實相,也可以離虛妄而觀平等,這樣你沒有妄情,虛妄之情,在妄情之中,實相悉皆不可得。

所以實相歸實相,你不受它左右, 石堅你可以穿過它,水濕可以讓它逆流,水熱你可以跳入而不為所焚,這在《法華經》的善才童子五十三參裡面可以見到,這五十三位聖人裡,有些人就是破解這些虛妄不實在的法,他確實可以有一些超能力,神通變化。實相是有一個法,這個法是因緣而起的法,和合因緣所起的法,但是,它是虛妄不實在的,是假有,因為它是因緣法,所以,無常,會滅的,我們初步的認識它,不受它左右,進一步的認識地水火風、四大也好或者其它的一切法相,你就可以超越它,不受實相所現的一切境界所迷惑,修證到這個境界,不簡單,可以破掉一切法的執著。

 

虛妄,虛假、非真實之意。或略作妄。其義細別有三,即:(1)梵語 a-santa-bhāva,乃非實在之意。如妄法、妄境、妄有。(2)梵語 vitatha,即非理迷執之意。如妄識、妄心、妄念、妄執、妄情、妄分別等。(3)梵語 m4=2 乃虛誑之意。如妄語、妄言。

談到虛妄,虛假、非真實之意。或略作妄。其義細別有三,你要兩相比較,哪裡不同,即:(1)梵語 a-santa-bhāva,乃非實在之意。如妄法、妄境、妄有。一個是你內心沒有因緣起心動心,那是根本虛妄之法,你在打妄想、你在胡思亂想。外面真有因緣來了,所現的一切境,你為了解脫,你觀它不真實,就是妄境,或者外面的因緣法,你自性現起法,你要觀它虛假,才能解脫,所以觀它妄有。非實非虛,如實如虛,什麽時候該用哪種態度對之,依據你修到哪個境界而定,有時候看如實,有時候看如虛,你要解脫,你不需要懂它裡面的内容究竟是什麽,都不去在意它,把它看成妄境、妄有。

(2) 虛假梵語 vitatha,有超越之意、也有陷於其中迷糊之意,這裡是指陷在裡面迷糊,即非理迷執之意。如妄識、妄心、妄念、妄執、妄情、妄分別等。妄識,就是你的心在無有法起時,自己所起的幻識,有因緣起識,當然是真,但是,這個識所起,不是外境的真實,是間接所源,所以,我們說「諸法所緣,惟心之所見」,真正的心只有第八意識,第八識先看到外境,然後,第七意識知道這個外境是間接緣第八識的相,第六意識是緣第七識的相,都是以心緣心,沒有實際外面有一個實境,都是虛幻不實在的。但是,你常常把它看成是真的,起心動念把內心的感覺都當真,大部分的人都是這樣去認知,強說內心感覺的一切念,其實都是妄識所現,不要當真!

心是第八識,第八識,如果是真的能夠映照外在的虛空一切現象或者一切因緣,因為它是因緣法,因緣是一種不實在的一種心裡反應,真正因緣是第一念,那是真的,第二念是你內心的執著所現的一種心念,你愛好,你就現起喜歡的念頭,你厭惡,就現起討厭的念頭,這些都跟實際第一念的法不一樣,這還都是妄心、妄念,妄念是你第七、第六識那些不真實的念。妄心有時候,你看它現起過去世的事是真,過去世的事情,都已經過去,怎麼會真!但是,種下來的種子現起心念的話,你說它是真還假?凡夫就把它當真,聖人會說這是虛妄不實在的。

妄執,就是我們內心有遍地所執性,所以,當圓成實性或依他起性的自性接觸到外緣時,你起了執著,這是你自性還不清淨,一定會有的妄執性,這更是虛幻不實在的法,情見參和下去的話當然就不好,這是內在有祈求、偏好、厭惡、逃避等種種的心態,便會現這個情見,毛病愈多的人,所現的情見會愈大,前面的妄識、妄心、妄念、妄執、妄情、妄分別等,其實總歸在妄分別上,一個法相概括,就是妄分別心,才有一切相現起,叫做虛妄不實在的法,所以,為什麼要破分別心,建立平等性智,平等性智建立了就沒有妄識、妄心、妄念、妄執、妄情、妄分別等等的法性,全部都打死掉了。

(3)梵語m4=2,乃虛誑之意。如妄語、妄言。不真實的話,這在我們修行上的戒律來講,就是不妄語,事實就是事實,不去逃避,而我們大部份的人都抱持一種避重就輕,不想得罪人,怕人家見怪的心,常常不得不會硬著頭皮說謊話,打妄語、說妄言,這是虛妄,說的根本是假的,和前面談到的各種虛妄一樣,都是心態有問題現起的。嘴巴打妄語也是因爲心態避重就輕,不坦然,所以才會講謊話,或講讓人煩惱的話,誑語就是用語言來製造人家煩惱的話,這當然也是虛妄不存在的。

 

實者真實不滅之義,含有永久、究極之意味,究竟得真實不滅者,不守真實法,入無實位。虛者為「權」之義,以方便權假之義。無實即虛,無虛則實,實者悟空顯緣不著,是謂無實。虛者遇緣現法似有非有,能虛而處之,虛中能實,是謂無虛。

一切法無實無虛,法就是法,什麼時候是真的,什麼時候是假的?若是求解脫,什麼都是假的,要這樣處治之。若行菩薩道,該實則實,該虛則虛,依修行境界、所作之弘法事業來判斷法之真假,這裡面有很多意義,依不同情況、境界來分析。它為何稱之為如實如虛?實者真實不滅之義,若有實體,有實際自性,此自性應是永久終極不會消失,究竟得真實不滅者,不能不去守真實法,真實法就是自性清淨,有個永恒的體,這是實法,要求解脫用實法而這裡講究竟得真實不滅者,真實不滅就是空性顯現,不應再守真實法,亦即不應抱空無之心不放。

 禪宗云修到空後,不要一直守住空寂,否則會變成頑空,該轉就要轉,所以不守真實法,便入無實位。無實,破解你的空,簡單講破解空的執著。但注意了!要解脫一定要悟空,沒有悟空,嘴巴講,但做不到沒有用,一定要徹底悟空。何謂徹底悟空,即是一切業障、業緣來了,能不受其左右,悟空外還可用空理,破一切因緣,善惡緣都能破解,不受其左右,那才是真正空若真正真實法也就是空理,證到了以後,不要永遠守住空,就要轉向回有,行菩薩道,此時便入無實位,沒有實際之體,不住於永遠空性上。

虛者為權,權就是方便,暫時權宜的現象,是因緣所現短暫之法。法有兩種來源,一種是過去種子,所現虛幻不實之念頭,這是不真實,沒有因緣的因緣,所產生內在胡思亂想心念,這很容易看破它,可以不理它。你罣礙什麼?胡思亂想什麼?完全沒有意義嘛!當然看它是虛的,四兩撥千斤,看破它不受其左右。第二種是真正有因緣的法,例如,有個冤親債主在你周圍,他起心動念,都可以感覺他在想什麼,這實際因緣來了,如果你接收他意念,變為煩惱,果報就會現如果看它實有法,亦即實際因緣所現之法,非我們前一段講的真實不滅的實體、實法,然而雖知它是實際有外在因緣來的法、自性應緣所現種種因緣法,但是要求解脫,要觀此法不真實,用權巧方便,有是有,但我就是不理你,我就是不能接受你,要轉你的念,能做到就解脫,這個緣就不成熟,故何時該用實,何時觀虛,依不同情況來作用。

以方便權假之義來解說虛,上面所說的,無實,證到實際空體的人,不入真實法,回到無實位,就是虛。無實則虛,實者悟空顯緣不著,要進入相對空,不要住於絶對空上,以如實空的體,面對如實不空的境緣、因緣法,所產生一切相,用空體面對它,不執著其境,即顯緣不著,是謂無實,是空性自在的運用。我們何時用虛來對治?虛者遇緣現法,這是真實法,非內在種子胡思亂想之法,有真實因緣來的法,好像有這回事,又好像沒有,就是有,也要觀它沒有,虛而處之,虛中能實,虛法中能用實際空體應對它,就是無虛。

那麽要怎麽樣才能做到無虛?有空的體驗,習氣毛病淡薄的不能發揮功用,以如實的空體,才能觀一切法是虛。有的人嘴巴能講,事情臨到頭來做不到,要虛化它沒有辦法。要做得到無虛,習氣毛病要很淡薄,讓自性清淨的體能現,才能對一切法做到如實的虛。何故不虛?就是個性習氣毛病還很重,本來很簡單的不生一法,便可以如實面對虛境、因緣法,但你做不到,你就是迷糊,用個性習氣應對因緣法,被它牽著走,當然就如實的受報。所以在修《金剛經》的法,何時該用實法應對?何時觀一切因緣虛法不受?這些要在境界來考時的戰鬥之際,慢慢去體會因緣法的道理。能從中理出一條清楚的思路也好,或者根本不想,就是這麼去做,很自在的以自性應對都可以。

何謂因緣法,比如說有真正障礙來,第一個身體就不舒服,這顯然有外境干擾,雖然不一定能看到,用感覺總可以吧?身體不舒服,氣不通了,就是有障礙,事實是這樣。如果虛幻不實之妄想,胡思亂想,身體不會不舒服,因爲沒有因緣,是自己在妄想。所以我常要你們平時別打妄想,這樣當人家在影響你心念時,自己才有辦法知道,分別內外之法。影響到你肉體了,肉體當然有感覺,自己生病了還不知道嗎?不可能的!所以身體狀況的正常與否,可以測定因緣之真假,不一定要能看得到。很簡單,稍微不舒服,頭痛、喉嚨痛、流鼻水,把它當感冒去醫,雖然不是病毒引起,是另外一種冤親債主的障礙氣所為,一概對症去處理;若是有人障礙你的心念,平時喜歡打妄想的人,可能不容易察覺,沒有到心定,外來念頭一進來便能馬上分別的能力,你分不清楚這個念是自己的還是別人的,也許你想,是我在罣礙我在起念,這樣當然會陷入胡思亂想之境界,不知道這是不正常之念,要到想了幾天了、一個禮拜了,想的神經衰弱、晚上睡不著覺,才發現不對,為什麼最近常常胡思亂想?這樣就離譜了。

平常不胡思亂想的人,很容易分別,一進入胡思亂想境界,馬上,哎!有人、有眾生在障礙,雖然看不到,也可以分別。所以有一天你起灰色念頭,這就有問題,平時對人家的玩笑,你都還可以接受,哪一天就不能接受,表示有問題,表示業緣已經潛伏在你心中,等時機發作。這樣去觀,哪個實?哪個虛?哪個用實對治?哪個有實際因緣要虛化?可以訓練的很自在去面對這些境。為什麼一直在眾緣之間,攪和的不清不楚?就是不能把四個字「無實無虛」訓練到非常好的境界,要能產生實際修行層次認知,這四個字很重要,是《金剛經》的精髓。注意到這點的人不多,因為大部分的人實際修行境界還談不到這裡,不能解說無實無虛是什麼意思,只是在名相上兜來兜去,讀經文和心的境界、修行的境界,一定要如實搭上線,才能體會無實無虛之真實義。

 

若虛實法以權實來解釋,虛者權法,實者實法,若以權實而言,天台宗為闡明權實而立四句分別。即:

(1)  一切法皆權,指一切法皆有言說,而其言說乃能詮之機關;以之對所詮之實理而言,即稱權假。未究竟解脫者,臨虛無學習以實對之,則能得解脫之見法身。

一切法皆權,不管是真是假,反正所起的一切法,都視為方便、不真實的,權就是虛嘛!就在還不清淨、學解脫道時,管它是真的因緣法,或假的妄想習氣所生之法,一概都要看成是─凡所有相,皆是虛妄。管它真的,假的,反正我就是不理它。指一切法皆有言說,而其言說乃能詮之機關,一般人在講的,法不是只有言說,心念也是法,一切世間相也是法,一切一切都包括在法裡,文字、言說、辯論,一切語言所能詮釋的機關就是方便說,方便說即是還沒有能力完全做到無相、實相時,過程之間就用種種經典來解釋,這個現象是第一階段,那個現象第二階段,那個現象又第三階段,然後都做到了,哎呀!這些都假的,推翻掉,推翻掉,到最後和你講什麼都沒有,就空無。

 所以《阿含經》告訴你修戒律,《方等經》告訴你有大、小乘,《方等經》所出現之一切現象、修行境界,是有那些現象沒有錯,最後進入一乘佛法,前面這些都方便說,不要去在意它,都推翻掉。權法時間到,就有被推翻的危險,所以那個不真實,當然會被推翻,哪個時候才不會推翻,回到真實空體,就不可能被推翻。怎麼推翻?空就是空,要推翻什麼?到那時後要推翻無可推翻,你就悟道了,過程之間是屬有權法。

以之對所詮之實理而言,即稱權假,像世尊各個時期所教之法,初期講《阿含經》,再來講《方等經》,再來進入《般若經》,最後帶入一乘佛乘的《法華經》,一乘佛乘在做什麼?就是成佛,成佛就是要度眾生。普門品,唸普門品是要有度眾生的心,學觀世音菩薩的三十二應化身,幫助眾生,能把前面這三階段練好,權法都不用,證到真實空性的體,依空性產生一切有為法來度眾生,那你就進入《妙法蓮華經》的境界,一方面可以授記你未來會成佛,另一方面可以像觀世音菩薩化三十二應化身,該以什麼身得度呀?學祂來化。《法華經》不是唸一唸就好,要學習祂為什麼會變成人,怎麼變,要去思維啊!該以人得度的話,就變一個人,該以宰官身得度者,化宰相去度人,這些都是變化,很多人讀《法華經》,把它當一本普通經典在讀,那不對的,要去思維。

《法華經》是佛快入滅時講的法華境界,就像《華嚴經》一樣,是佛成佛時講的華嚴境界。《華嚴經》是講宇宙現象的世界,我們只能看到他化自在天所講之欲界天最高境界,很可惜!再上去色界、無色界的境界沒有傳下來,聲聞、緣覺境界更沒有傳,菩薩法怎麼化,那義理更深也沒有傳,我們末法時期眾生根機不夠,有的人讀到《華嚴經》,已經,哦!很深很深了,其實才到六欲天的境界而已。如果修行過程之間體會了,那是權虛不實之法,不是最後究竟要得到的,不理它,但懂還是要懂。未究竟解脫者,臨虛無時學習以實對之,虛無就是沒有因緣的法,或有因緣但把它虛級化之法,都要以如實空性面對它,才能得到解脫知見法身,就是有解脫的智慧,用智慧來解脫,有這種境界,一切法觀成權不實,所以無實。

 

(2)  一切法皆實,所謂真實乃在於入證,而一切言說無不以此入證之真實為本,故稱一切法皆實。此處實有二義,一為未究竟者以空真實法對治一切法,能顯理而不動,是為解脫。二為已究竟者,依如實空之體,面對如實不空之境,知而不黏,是謂一切法皆實。

你說,哎呀!方便法都是不真實的,不真實不和你講,你又不懂,講了你可以依之而修習,第一階段阿含階段,第二階段方等階段,第三階段大乘般若精神,你還是要這麼走。如果講是虛的,但還是以這個來受用,學到一些東西,學到以後再把它丟掉,那就沒有問題。虛法是沒有錯,還是要學,像世間禪定是世間的法,外道法,你還是要學,為什麼?因為要懂得佛法,基本的世間禪定還是要學,世間禪定學了後,再搭配佛教內心講心地法門,如何擺脫業力的法門,這兩個搭配在一起,你就是走對了,所以不能否定世間法、外道法。你說你是內道、教內之人,好像高人一等,常喜歡駡人外道,駡人外道好像很痛快,好像比人家高一等,不懂真正外道是什麼。外道他也有世間禪定的境界,修佛法連世間禪定,色界、無色界境界都沒有,還去分什麼外道、內道?你笑人家外道,自己都沒有外道境界,就懂得幾個佛教名相,半桶水的佛法,什麽都没証到,你就不得了了,我是教內,我是正宗佛教徒,其實有什麽分別?

如果你有修世間禪定,色界、無色界境界,再來修心養性,懂得心地法門,你要得到什麼?無所得!你要度過什麼?以般若智慧,破一切執著,有些禪定功夫的話,兩者結合,本來就是一回事,沒有分別。所以上面所講的這些權法,依它還是要修證,阿含境界以戒律為主之修行,還是要做啊!不管是真法還是真法,做完了,不黏上、不執著,以戒究竟,那就對了,再往前走。所以第二段講一切法都是實際,要怎麼分實虛,我不用它就是虛,或用過要丟就是虛,我在用就是實際的,不能否認我在用一個沒有法的法在修行,那已經是高段,已經走到最後,所以過程之間所用的法,像前面所講破四相、布施波羅蜜、忍辱波羅蜜、般若波羅蜜,你還在用啊,到底是真的法,還是假的?在用就是真的法,用了要丟就是假的法,把道理搞懂了,就知道沒有衝突。

此處實有二義,一為未究竟者以空真實法對治一切法,如果還不究竟,要學空,要求解脫當然以空來對一切法,能顯理而不動,就是解脫,理地空無面對一切法不動,妄想的法,不理它不動,如果是有因緣的法,能以如實空的體,對這個法顯理而不動,那就解脫了。

二為已究竟者,依如實空之體,面對如實不空之境,知而不黏,如果知又黏,這是心地比較脆弱,或是還有執著、毛病,所以被抓住,才會黏住,當然究竟的人沒有這些毛病,所以事情發生因緣之間,你說有這個法,但他又不把它當作一個法,是謂一切法皆實,他可以從心起滅遠離,所以他不會被黏住。

 

(3)  一切法亦權亦實,乃合前面兩句,即能詮之邊是權,所詮之邊是實;如法華經方便品說諸法實相,謂諸法為權,實相為實,而諸法即實相,實相能視非相,其體非二,故稱亦權亦實。行者究竟、不究竟之間,依此慢慢熏習,則能空有虛實皆能證入。

一切法亦權亦實,哪個時候是權,哪個時候是實,哪個時候不真,哪個時候是真,乃結合前面兩句,即能詮之邊是權,能夠用語言文字來敘說,都是不真實的那一邊,所以是權;而所詮、所說明、所解釋的這一邊是實,是虛是實由你自己來確定。如果講無為法,你做到了,無為法是真;講方便法,方便法在用,很受用,方便法是真,不能說任何時候一定哪個法是真是虛,面對一切虛幻不實之法,實際因緣之法,為了要解脫,把它看成不真實的,那是權法,是虛法有時看虛,有時要看實,如《法華經》方便品說諸法實相,諸法一定是有因緣,有因緣而產生一切現象之法現在那裡,從根本來看它有實際之相,注意!這裡講的是有為的實相法,不是講理地的實相法,要分清楚!

謂諸法為權,諸法實相法已經安一個實相,為什麼要把它看成是權,因為你不受它左右,所以要把實法看為不真,心裏看它不是真,所以是權,然而諸法實相,事實是有個法相在那裡,真不真?當然也是真,好比這個人你看到了,這個人是真嘛!那是實相法沒有錯,但我看他,不受他影響,就好像有個影像,不理他,就只是個影像,把人看成影像就不真。漂亮女孩子,大家都要多看一眼,把她看成假的,像木頭一樣,不究竟的就只好這樣。如果究竟的,看她有什麼關係?看就看,也不會起淫慾心,看有什麼關係?實相就實相,看就看,不必在權實之間拿捏,因為你功夫不好,所以哪個時候權?哪個時候實?得要告訴你一堆方法、理論,其實也是過程之間的方便,你不懂所以講那麼多,和你講各種情況,你也可以一路走來空到底,過程之間一切相都假的,這樣也很簡單,一句話而已。

亦權亦實,都有其不同之概念。而諸法即實相,這個時候諸法就是實相,實相能視非相,把實相看成不是一個相,不受它左右,其體非二,實相和時體,體是空,非二就是一,要講實兩個都實,有能力面對它,不動心就是實,沒有能力面對實境,要擺脫它,不受它影響,把它觀空、觀假,用權法面對它。行者究竟、不究竟之間,依此實法虛法,虛法實法,慢慢熏習,則能空有虛實皆能證入。

 

(4)一切法非權非實,謂一切法之體即中道妙理,乃言亡慮絕,故稱非權非實。住涅槃境者,觀一切法無實、無權、無虛,永遠住涅槃境。以上分別權實四句,是為正顯法華一經破立之意。

一切法非權非實,管你是真是假,反正我都不理了,這最簡單,一路這樣走到底,禪宗就是修這個法,管你過程之間是什麼,反正都是推翻,不理一切境,謂一切法之體即中道妙理,中道是空有不二道理,有如實之空,面對如實之境不動,乃言亡慮絕,不用嘴巴說明,心思斷絶,不胡思亂想,不推測,故稱非權非實。這種最自在,住於涅槃境界,但這不是究竟,只是得涅槃,阿羅漢境界就是這樣。你要先做到這一部份,才講如何度眾生,如何玩有為法,如果這一關做不到就去玩有為法,若不是再來菩薩的話很危險。錢,一千萬看不上,十億、一佰億,可能會動心,就會被外境名、色、財、食、睡迷惑,所以要先究竟涅槃後,再反過身來度眾生,那時你已看破一切,沒有東西可以引誘你,自在無礙,做了很多事,度很多眾生,無事可做,無一眾生可度,很自在,觀一切法無實、無權、無虛,不必於權實分辨,永住涅槃,心清法了,把這四種概念融會貫通一下,不懂的話再多想想。

 (2007.10.21講於法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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