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心經》
心中心相貌--佛心決定(2)(本篇文章為張玄祥居士所撰,未經同意,請勿引用轉載。)
3.心身智法成就,能善用一切行菩薩道
《佛心經》云:「三者將自心事同他心行,將他心事同自心行。乃至一切身分與己身分等,一切所欲與己所欲等,一切邪心與正相等,世間一切法寶重如己命等,世間三光如己眼光等,乃至所有飲食妙藥差身病等,是名第三心。」
(1) 觀自他心、自他形等同
「三者將自心事同他心行,將他心事同自心行。」
第三個心中心相貌,是自己的心看成和他人的心一樣,也要將他人的心看成自己的心一樣。若自己的心較他人清淨,不要對別人不淨心起分別或厭惡,自己對任何事物能無惱、無礙,那將可以清淨心協助他人心入清淨。他人心住煩惱、驚慌境,能加以體諒與協助,以空無心感應他人心,當能成就一切佛事。
佛言無執自他,自心事能影響入他人心,使同他心行一樣。再進一步能將他心事轉而入己心,使他心同如自心行。當你修證到得佛心中心相貌時,應已得空無的性體,已經沒有習氣毛病的時候,就可以影響眾生的心了。將自己清淨心導入他心中,使他的心也可以同你的心行一樣清淨,這是修禪宗或登地菩薩者才可以體會的層次。你一心放空時,周圍之間的所有的心,都會安定下來,而你既然修學佛心中心密法,得佛心中心相貌,應該可以慢慢體會這些如何讓自心與他心等同的修證與功夫。
「乃至一切身分與己身分等。」
除了自心與他心能等同一境清淨外,對外在的一切身形,有情、無情,六道眾生等都能視同一體,眾生諸體與自己的身體一樣並無分別,眾生身體發生病痛,有如己身病痛一樣。
得心中心相貌行者,應能體知眾生業障轉移現象,當眾生有病前來參訪時,要對他以佛法開示,讓他了知因果報應道理,並要平等覺待冤親眾生,親者所具有身痛,或冤者所具有的心病(害心),得心中心相貌行者自然能以同體身份承擔。因得心中心相貌行者,佛心決定故能有金剛身、金剛心,故能處理眾生業障於無形中,此真可謂一切身分與己身分等同之實義。
(2)自他同理心,導邪入正心念
「一切所欲與己所欲等,一切邪心與正相等。」
一切眾生所欲求者,得心中心相貌行者應能體知,隨其所欲隨順成就,此就是所謂隨順眾生意。另外自心想要怎麼樣,心同此理,眾生心亦會想要如此,故當以眾生心合入己念,所謂己所不欲,勿施與人。如此能讓外在眾生跟自心一樣。
當然你修學佛心中心法能得其相貌時,應該有正心、正意,一切外在的不正當的心念,如要報復的心、不甘願的心、要怎麼樣的心,都要把它轉回來,與你的佛心相等。佛心是空的、是無礙的,是沒有那種要破壞、要打壓一切眾生的心,所以一切邪心都能歸於與我們的正心意念相等。
(3)天上人間世間一切法寶無二
「世間一切法寶重如己命等。」
世間一切法除邪行壞戒外,本無好壞之分,得心中心相貌者能善加分別,不管是好的法、或者是不適的法,都能尊重其存在的價值,也能重法寶如重己命等同。法本無好壞,但凡夫強加分別,法僅有適、不適之分,凡夫對適者會說是好法,不適者會說是不好的法。其實沒有什麼所謂不好的法(不具圓通),只是比較淺機的人用它,因智慧比較低,所以不會有好結果。
得心中心相貌行者已能了知各種法的真實,當能知此法寶適用於何人、何處,故當然能視法寶如己命。一般學者對要修學的法,不管是那一類的法都要尊重才能受益,疑法當然不能得其利。任何法門都是佛說的,雖然你認為這個法對你不適當,好像太淺了或怎麼樣了,你也不能就看不起它,很多學佛的人,自認修大乘法,就會排斥世間禪、小乘法等,這就是不究竟、有偏見。因此佛陀告訴我們,對世間一切法寶要重如己命,不是只有你喜歡的才要寶貝它。
「世間三光如己眼光等。」
世間的三種光明,如日、月、星光等三光,亮麗無限,但得心中心相貌行者,自己眼光能亮麗如三光等同。修心中心佛密法有成就的行者,眼睛已有真氣轉入脈輪中,故能不畏日月星光,當能觀三光如己眼光同樣,尤其是日光,若行者還不能以肉眼觀日月星三光,就不是已得心中心相貌。
另從心眼光淨的層次講,修心中心得相貌者,眼淨能體知眾生身心,有如日月星光之亮照,故能洞悉眾生身心靈的純潔或染污,若無此能力就是沒有得心中心相貌,也沒有佛心決定相。
(4)飲食、妙藥能用能施
「乃至所有飲食、妙藥差身病等。」
乃至得心中心相貌行者,應能以簡單飲食或妙藥治癒自身病或他人身病。也就是說得心中心相貌行者身心洞開,能體知一切飲食、藥物對身體之功能,故能利用此智慧利益自身或眾生身病。一個經絡通暢行者,修行才會有真正的成就,既然色身已有成就,可以體知何種食物走何經絡,治療何種身病;也可以植物當藥來治療眾生一切疾病。
一般而言,佛告誡初機學佛者不要搞算命、風水、食療、藥物等事宜,一方面是怕你修學佛法分心,二方面是還無能力行菩薩道,如在幫人治病中,眾生業病轉移你身,你還不能用自力或佛力化解。現在心中心相貌已得行者,佛心決定,已有悲心、有能力來做這種事,故世尊說乃至連飲食、藥物治眾生病都要有此智識。
「是名第三心。」
修心中心佛密法行者,若說要有佛心決定,當能觀自他心等同,觀自他身等同,還要有自他同理心,且能邪正不二,毫無邪心,能體知世間一切法寶,也能視法寶如己命,最後還要能利用飲食、妙藥等,能用能施於眾生,這樣才算真得佛心決定第三心。(待續)
(91.03.10 講於 法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