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4WLOTUS.JPG (4513 bytes) 唯識學(一)《八識規矩頌》
             --第七意識(44)

                             (本篇文章為張玄祥居士所撰未經同意請勿引用轉載)


一、頌文

1.原文

頌一曰:「帶質有覆通情本,隨緣執我量為非。八大遍行別境慧,貪癡我見慢相隨。」

頌二曰:「恆審思量我相隨,有情日夜鎮昏迷。四惑八大相應起,六轉呼為染淨依。」

頌三曰:「極喜初心平等性,無功用行我恆摧。如來現起他受用,十地菩薩所被機。」

2.斷句

頌一曰:「帶質、有覆、通情本,隨緣、執我,量為非。八大、遍行、別境慧,貪、癡、我見、慢,相隨。」

頌二曰:「恆審思量,我相隨,有情日夜鎮昏迷。四惑、八大,相應起,六轉呼為染淨依。」

頌三曰:「極喜、初心,平等性,無功用行,我恆摧。如來現起,他受用,十地菩薩所被機。」

 

二、第七意識的體相業用

1.體相

恆審思量我相隨,有情日夜鎮昏迷,第七意識見分恆以第八意識相分為自我,沉迷於其間而日夜顛倒妄執。末那識屬於有覆無記性,不會去做善、惡事,常常保持一中庸無記的態式,但所執的善惡種子覆蓋自性,被我痴、我見、我慢、我愛等四根本惑及八大隨煩惱中的掉舉、昏沉、不信、懈怠、放逸、失念、散亂、不正知等隨煩惱所纏裹,因而把真實的法相覆蓋起來,故末那識對於法塵境界的認識,無法明晰的辨別清楚,因俱生法執的行相,總幻起妄持為自我的毛病。

2.業用

依四根本惑及八大隨煩惱而造諸煩惱業,因行者證得第六意識清淨後,以能覺照的第六意識加上其作意緣,依二觀空智,以轉我、法二執成空觀智,障礙此第七意識無始無明,初使我執不生。行者至此境界,第八意識無覆無記性現起,但第七意識執八識法塵之習氣猶恆,當第六意識作意觀照一切法塵染、淨二相,也能分別自性無執本空,亦能分別七識妄執法塵境之真實,如此用心觀照修運,即能轉俱生法執之根本,依此妙觀察智之智用,在證得根本法執去時,一切法平等性智即現前。故待用能覺之心照破我、法二執後,此第七意識我、法二執永不起,平等性智方現前。

3.轉依

第七識為第六識之根,第六識為第七識所發之識,在見道位前的資糧位、加行位上,以第六識的聞、思、修三慧,修習我、法二空的觀智,對於第六識分別起的我法二執,盡力伏滅。到初地入心,始契合二空,見道證理,這時分別起的我法二執已滅,證得妙觀察智。而第七識亦藉著第六識斷執的力用,來阻礙自心俱生起的我法二執現行(第七識無分別起的我法二執),以此生起無漏的體性,轉為下品的平等性智。但這只是第一番轉,此後仍須藉第六識的推動力,續作二空觀。而俱生我執非常頑強,由初地到七地所修的觀行,不是「任運而轉」,而仍屬於有功用行。也就是行者入觀時,無漏智現前,使俱生我執受到壓制,但初觀後無漏智不能相續,我執又生。必須至第八不動地,其時觀行任運而轉,自然發生作用,無漏的我空觀智,即恒時無間斷現行,俱生我執永伏不起,即「無功用行我恒摧」,此際就轉為中品的平等性智,也就是第二番轉。在此以後,仍須藉著第六識的綿密觀察,再來伏滅俱生法執,進而斷所知障。一直到證得佛果的究竟位,煩惱、所知二障,種子、現行俱盡,這時平等性智轉為上品,才算圓滿。

4.觀行

第七意識本身無力斷惑,應藉著第六意(思量)、識(了別)修觀而斷惑與執。行者若在修法中,一邊念佛或念咒,第七意識尚執第八識相分而飄浮妄想念。此時若提高念佛、念咒聲,則以第六意識心斷第七意識的妄想。如此慢慢修習,待第七意識清淨,則可為第六意識所依止。

第七意識習氣滅,就有四智中的平等性智,因為第七意識主要為思惑。一切法的平等建立以後,即平等性智心無病,不以感情作用去取捨境界,對於世間的一切人、事、物,能夠坦然接受,而不執好、執壞,對於善、惡、順、逆、喜、厭等等的法相,以平等對待之,即謂心無病。第七意識漸轉入內心自我解脫的境界,漸伏且擺平我痴、我見、我慢、我愛等四根本煩惱及八大隨煩惱。

若末那識去除了污染法,由染法中脫困而出,則末那識清淨,影響前六轉識亦清淨。如此六轉識依染法或淨法,全依末那識清淨與否,故六轉識呼叫第七末那識為染淨依緣。

末那識具有恆與審二義,亦即恆審思量的功能者只有第七末那識。第六意識造業無邊,漸修證到第七意識,尚有十八煩惱法相隨而不得清淨,相對的第六意識亦是,至於十八煩惱法以及四根本煩惱滅除了,第七意識得以清淨,第六意識亦得以清淨。

5.斷惑轉智

(1)極喜地初心轉得

菩薩歡喜地入道位後,即再任運自心,得地地前進至四地見道位--燄慧地時,有智慧觀轉染法,轉熏成淨法,得俱生我、法二執初伏,初與般若智心相應,摧毀第七意識對法的偏執。第七意識漸轉入內心自我解脫的境界,獲得對諸法平等觀念的初心,然俱生我執猶不時現起。如此繼續用功至認知一切法的真實後,已証入無功用行菩薩八地後,以觀空智摧毀了我執,且能讓其永伏不起。

(2)不動地(無功用道)

至認識法真實後,不再妄執第八阿賴耶識相分法塵為我,得俱生我執斷。八地是不動地,對法不動以及對內心、習氣亦滅,是為無學位。有學是內心尚不清淨,對於一些法並不很清楚。七地以前是為有學位,仍然必須學習,以斷除煩惱、習氣、毛病。

(3)金剛道後

待俱生法執斷後,對法的順逆能一如對待,則平等性智果現前。第七意識調伏以後平等性現起,本性即得清淨與本來的(根本)智慧一體。八地菩薩是不動地,譬如七地遠行地、六地現前地尚具有神通變化,至八地不動地神通變化更大,雖然斷了煩惱,仍然有很多的佛法要學。

6.智力

是末那識在修行階位中,依無漏種子轉識成智的情形。先由第六意識初轉為下品的妙觀察智,而末那識亦由此際轉為下品的平等性智。此即所謂:「六七因中轉,五八果上圓」,六、七二識在登入初地菩薩位階已開始轉識成智,而五、八二識必須到十地圓滿菩提心,金剛喻定或無間道之後,才轉為大圓鏡智及成所作智。末那識在修行位次中有三個位次,一為生我見相應位,二為法我見相應位,三為平等性智相應位。

(1)生我見相應位

又稱人我見相應位,凡夫、二乘有學、或七地以前菩薩,以有漏的第七識見分、緣第八識見分所生之相分執持為我,此時稱生我見相應位。

(2)法我見相應位

指凡夫、二乘及未得法空智的菩薩,在法空智未現前時,末那識見分緣第八異熟識,法我執尚未斷除,此時稱法我見相應位。

(3)平等性智相應位

修行菩薩於登地後的見道位、修道位上,法空智果現前時,平等性智生起,稱平等性智相應位,以至於證得佛果,亦為此位所攝。以上三位,前二位是有漏,後一位是無漏。有漏位中,第一位是染汙位,第二位是無染位。

7.果德

此「如來現起他受用,十地菩薩所被機。」二句,是指平等性智的妙用。菩薩證得平等性智,瞭解自他不二,為大悲心所驅使,而不住生死,不住涅槃,度化眾生。進而隨順所應度化的機宜,示現各種不同的身相和國土,為十地菩薩眾,現大神通,轉正法輪。如來體性所現起他受用身(應化身),八地菩薩有受此教化之基礎,使此行者証入十地菩薩機遇。故如來專為十地菩薩所示現,故惟有十地菩薩所能見。

以如來的體性現出種種教化的技巧,包括身化(以身示現教化)、語化(以清淨的體感知眾生的心意,而以話語教化,且有攝受的力量)、意化(以心意來轉化修行者的心意)。身化、語化、意化三化為成所作智所成就,是眼、耳、鼻、舌、身五識所現的靈通妙用,隨類應化之,教化眾生永息苦輪。十地佛與十地菩薩,其差異在十地佛的心量、神通、智慧是地地增長,八地菩薩是在善惡業果位斷除煩惱,因為對法的起滅清楚,以對法的認知而去行神通變化,度化眾生。

如來指證覺的佛陀,如來所示現的身相,自性身、受用身、變化身三種。自性身又名法身,為一切諸法自性的本體,真常不變,無生無滅,而為受用、變化二身之所依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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