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般若經》卷三
初分學觀品第二之一(2)
--圓滿三解脫門
1. 經文
「復次舍利子,諸菩薩摩訶薩安住般若波羅蜜多,以無所得而為方便。應圓滿四念住、四正斷、四神足、五根、五力、七等覺支、八聖道支,是三十七菩提分法不可得故。」
2. 分句解釋
(一)、安住般若波羅蜜多----以無所得而為方便
大菩薩要能夠安住在般若波羅蜜多時,能以智慧力渡到彼岸,應以無所得而為方便。若過程之間似有所得,要以方便法待之,隨後能捨棄就要捨棄,才能超越心對身與境的執著,終以無所得而悟得無為法境界。
既然大菩薩所言要安住在般若慧中渡到彼岸,就不能借用有為法,因有為法無從渡到彼岸,必須藉靠無為法,始能以無所得而為方便法。無所得始能入無為境,而無為境有六種:
1. 虛空無為:破色身入無色界世間禪定行者,觀心如虛空,要放至多大的虛空界,都能如意的將心擴大至無量無邊的虛空界,因無心空斷業牽扯的能力,故還是在凡夫位,天壽盡還在輪迴六道中。故行者宜修佛禪證得不動無為,始能如實解脫。
2. 擇滅無為:破色身行者開始對一些不淨法選擇,以無為法滅卻一切不淨法,然對一切善法,猶有所執而造業。另在修證上,可以選出一種法去滅卻另一種法,猶住有為境,有所選擇而去取用,所以雖然是要悟入無為境,但是其中仍然包含有為法用。
3. 非擇滅無為:非擇滅無為就是善、惡、順、逆等等法境,都能不選擇與動作,而住入無為的狀態。非擇滅無為比擇滅無為要好的多,譬如擇滅無為修證時,壞的可以用無為法修入,好的可能就會去做有為之法,這就有所選擇的。
4. 想受滅無為:感情領納(受陰)、思想、妄想(想陰)都滅亡了,是為想受滅盡定之無為。五蘊身虛假,能滅色受想三陰之無為境,雖不能超越命濁,但斷煩惱濁已沒問題。
5. 不動無為:面對諸法都能以佛性覺知,且能如如不動,這是八地菩薩的境界。並非無為就是不做,一切世間的事情,但於內心不動,所以既然要修解脫法,最好從禪宗去下手,直接趣入不動無為,亦即是要以般若慧度到彼岸。要以無為為方便,但要是做不到不動無為時怎麼辦?並不是每一個人一下子就能做到最好的。
6. 真如無為:真如無為是佛的境界,菩薩摩訶薩最終目的也要得真如無為,心都不可用一法,應無所住而生其心,如同佛、菩薩的心地。我們只有漸次地修証,這六種無為在修行過程之間,如果不是當下開悟而證得,也都是在這中間漸次地修証。
開悟者如同禪宗行者要執杖牧牛,而如何在修行過程之間,以無為法使得內心不去攀緣?並非只有眼、耳、鼻、舌、身對境去起心動念,亦有第七意識執著第八意識的種子。有時候第八意識的種子,尚且現不出來,或者有時現出來卻無法察覺,但是第七意識卻能清楚地執取抓它,執著第八意識的種子,因之而起妄想。如何將這種起滅除卻,由於習氣、毛病沒有滅除,就無法解脫,尤其是現實的人生之間。
譬如對於一件事看不過去,聽講一句話聽不進去,如果連這些表面的都無法控制,那要如何去修內心阿賴耶識所現的種子緣呢!因為第七意識執取一切種子非常強烈,每一個種子都是果報的因,如何滅除它。因此表面的都無法滅除,如何讓第七意識去滅執。而表面諸法的是誰在作怪?就是第六意識加第七意識,第六意識是對外境,第七意識是對內在心地諸法,所執著的是第八意識的種子、第八意識的法相。
所以可以自我比較,今年和去年有沒有進步。如果有進步,也就是以前看不順眼的,覺得人家做這些事情不對,或者是不應該這樣子做,現在面對這些事情時卻無所謂了,到最後連一點點批評的話都沒有,隨他高興去做,這就是第六意識慢慢地滅除它的分別心;也不要因為聽到一句話而起心,譬如拍馬屁的話聽了就高興,忤逆、侮辱的話聽了就不高興,即使是聽到了仍然坦蕩蕩的面對,也就是滅除內心對好、壞、美、醜、喜、惡等的觀念與分別。因此要先修外境能夠離境、能夠不動,才能夠修內心,既然要用般若的智慧渡到彼岸,首先就是要內心不動,其方便的方法就是要運用無為。
《金剛經》中言“忍辱波羅蜜”,忍辱也可以渡到彼岸。對外境不如意的事情,當衝著你來的時候,要能夠不動,坦蕩蕩的面對以及承受,不會冒火氣,也沒有一點忍耐的心念(假使有強壓自己要“忍耐”的心念即非)。到了菩薩境界不能稱為“忍辱波羅蜜”不是忍字而是安忍,對一切法能夠很安祥的面對,也就不會動心、動情、動氣,因此安忍的境界要高出忍辱的境界。
無為與無所得有何不同?如果希望一切有為法能夠有所得到,也就是產生動心,動心是有為法。無所得於修行過程之間,如《楞嚴經》所謂的五蘊50種魔相,都是有所得的現象,動心意念而起的魔相。不管身體產生何種神通異能,雖然這些都是善境界,但是必須超越它不要執著。只要執著了那一個魔相,變成特長專有,就落入有所得,有所得就不是無為法,因為落入有所執著。
所以要步入真正的解脫道,在還沒有做到無為以前,先以無所得而為。不要期許自己於修行過程之間,能夠有所感應或者是產生甚麼善境界。若執著就會變成一種據為己有的異能、功夫,不能突破時就不會有機緣再往前走。而即使有甚麼功夫也不要去用,因緣成熟修証到解脫(不動無為或真如無為)時,三明六通於金剛如來六地時自然顯現,才是真正的神通。世間禪定四禪所修証到的五通,若不能證到無為解脫時,亦是產生不了對抗業力的作用。
因此最後既然要修證渡到彼岸,必須以無所得而為方便。以下講了很多的方便法,上一次講了第7種渡到彼岸的法門,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般若是初基菩薩的法門,而菩薩摩訶薩(大菩薩)不能以六度為滿足,而六度做不到亦成不了大菩薩,所以要以無所得為方便法,成就大菩薩的修證。
(二)圓滿卅七道品-----三十七菩提分法不可得
(聲聞、緣覺)修的,為何大菩薩還是要修此卅七道品呢?若是當世菩薩是不要修,但是要學、要懂。若是當世要成佛,行者還是要品品圓滿,故佛地時,個個法門都要修證。「應圓滿四念住、四正斷、四神足、五根、五力、七等覺支、八聖道支,是三十七菩提分法不可得故。」
三十七道品是小乘行者
在禪宗,未悟入前,禪修中也會現卅七道品境界,只是或多或少而已。初學打坐,難免要涉及卅七道品。《佛說大安般守意經》云:「安般守意有十黠,謂數息、相隨、止、觀、還、淨、四諦
(苦、集、滅、道)、若是十黠成,再謂合三十七品經,為行成也,(十黠、卅七道品)如燈火有兩因緣,一者壞冥,二者見明。」所謂三十七道品者,即四念處、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菩提分、八正道也。以上前六位菩提分法是唯取不決定者,故通於有漏法,而七菩提分唯通無漏法,故說是唯取決定者。若總稱唯取決定、不決定法,則意指全卅七道品,故包括有漏、無漏法。
四念處者又名四念住,即身念處、受念處、心念處及法念處。故修法應觀身不淨,是身念處;觀受是苦,是受念處;觀心無常,是心念處;觀法無我,是法念處。
四正勤者又名四正勝,即精進勤勞修習四種道法,以策勵身、口、意,使斷惡生善之意,所謂已生惡,令斷滅;未生惡,令不生;未生善,令生起;已生善,令增長是也。
四如意足者又名四神足,即欲、念、進、慧等四,用此四種禪定來攝心,則能如意開發神通。欲如意足,謂修道趣果之欲望增進;念如意足,謂念念住於正法不退;進如意足,謂精進直前,功用無間斷;慧如意足,謂真照離妄,心不散亂。
五根者即信根、進根、念根、定根與慧根,因此五法能降伏煩惱,引入聖道之根本,故名五根。信根者信三寶、四諦等之道理;進根作精進根、勤根,行者能勇猛修善法;念根是憶念正法不退;定根是使心止於一境而不散失者;慧根指由定中觀智所起,而了知如實真理者。此五根與下五力同體,即於因果而起信心(信根),為果修因而起精進(進根),由精進而念住所緣(念根),由憶持念力而心便得定(定根),心得定則能知如實之理(慧根)。
五力者即五根堅固後,所發生之力量叫五力。所謂五力者即信力、精進力、念力、定力與慧力。信力是信根增長,能破諸邪信;精進力是精進根增長,能破身之懈怠;念力是念根增長,能破諸邪念;定力是定根增長,能破諸亂想;慧力是慧根增長,能破三界諸惑。
七菩提分者又名七覺分或七覺支,即由五根、五力、八正道等有漏法用功後所顯發之七種覺悟菩提法。七覺支一向無漏,故大乘行者應修習之。
1. 擇法菩提分:能以菩提智慧力,簡擇一切法之真偽。
2. 精進菩提分:能以勇猛心,精進菩提覺分,力行正法,無有間雜。
3. 喜菩提分:契悟真法,而生歡喜,住法不退轉。
4. 輕安菩提分:斷除身心粗重煩惱,而得輕快安樂。
5. 念菩提分:能時刻觀念正法,而令定慧均等。
6. 定菩提分:心唯一境性,遇種種緣而不散亂。
7. 捨菩提分:捨離一切虛妄諸法,證入一切法平等故。
八正道者又名八聖道,即八條聖者修行應遵循之道法,《中阿含經》卷七中佛言:「知食滅道如真,云何知食滅道如真?謂八支聖道。能知苦如真(知八苦),知苦習如真(知老死),知苦滅如真(知老死滅即苦滅),知苦滅道如真(謂八支聖道)。」行者在入道位後,依此而修可證得阿羅漢果,得無生位。
1.正見:即謂有正確之知見,行者能知苦集滅道四聖諦等正知,即能悟得正見,於法得不壞淨入正法。
2.正思惟:即謂有正確之思考,行者思惟十二因緣觀,滅愛、取、有而斷生死者。
3.正語:即謂有正當之語言,言無虛妄,常行軟語向眾生,始得慈祥。
4.正業:即謂有正確之行為,造一切業以善業為尊,不得造地獄業、餓鬼業、畜生業。
5.正命:即謂有正當之職業,出家眾依法乞食或自力而續命,在家居士當不從事殺害生靈、販賣畜肉之職業。
6.正精進:即謂有正確之努力,懈怠不是,過精進亦不是,維持正確的精進心與精進力,不做超越體力之用功。
7.正念:即謂有正確之觀念,能專心憶持善法,行持善法,不挾邪知邪念。
8.正定:即謂有正確之禪定,當行者身心俱寂時,證入真空妙有、空有不二、住禪而能定之境界。
三十七道品要專門去研究時,希望大家能夠多費一些心力。在修証三十七道品之間,以無所得而為方便法,來圓滿其中間所現出的善境界,即使得到什麼境界都要放下、要超越它,最後所講的是七等覺支、八聖道支,不管現出何等的善境界,修証到何等的天界或小聖果地,都要推翻掉,繼續往前走,否則有所執著即難成就,無法成就與圓滿大菩薩道。
《大般若波羅蜜多經》是對大菩薩開講的,在世間四禪定中所現的神通力,或者是《楞嚴經》所謂的五陰五十種魔相,祇要有所執著,就無法往前走,因此在修証初期時,於三十七菩提分法都會有所體驗,不管德行、神通異能等方面,也有証得那些境界的感受,在過程之間體驗了以後都必須放下,不然會走不下去,而停留在世間禪或者色界、無色界等的禪定中,無法修証到解脫大道。
四念住是常被用來修行,修行者第一個所接觸的是四念住法,其在三十七道品之間都是互相呼應的,依照四念住法去修禪,去除身、心方面的執著,才能夠有所進境。小乘行者或者剛出家開始修習者,大部分都會從三十七道品中用心的去研究,修禪者直接從心地契入修無為法,所謂直接跳過去,但是既然在修習佛法,更應該了解三十七道品中所言為何,尤其很多接觸到正統佛教研究所裡,這些都是必須修習的內容,希望各位各自去研究。
( 89 年 1 月 30 日 講於 法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