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嚴經》識陰魔相(5-6)
--生滅種性(本篇文章為張玄祥居士所撰,未經同意,請勿引用轉載。)
一、經文《楞嚴經》:「又善男子,窮諸行空,已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若於圓明,計明中虛,非滅群化。以永滅依,為所歸依,生勝解者,是人則墮,歸無歸執。無想天中,諸舜若多,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是名第六,圓虛無心,成空亡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斷滅種。」
二、解釋
1. 前言
行者於開悟後經色陰、受陰、想陰、行陰等魔相的修證,已能超越五蘊魔相中的前四者,進入識陰區宇中。《楞嚴經》前部份所述:「但汝於心,微細揣摩,若離前塵,有分別性,即是汝心。若離分別性,離塵無體,斯則前塵,分別影事。色心諸緣,及心所使,諸所緣法,唯心所現。」以此種見解擺脫了色、受、想陰諸魔境,行者當能入行陰區宇中,又能體知眾生因緣果報的虛實,應緣受報全是此識的執妄為真,若能實而虛之,才有能力做到感召懸絕,用來擺脫「眾生顛倒因」,不受六道眾生的因緣感召,故說行陰破滅後行者,即能超越了「眾生濁」,進入識陰魔相中。在行陰區宇中,第七意識因妄執第八意識所現一切為真,始有「眾生顛倒因」,也因色、受、想陰滅故,超越了劫濁、見濁、煩惱濁,又能無有妄想心,始有能力來觀眾生果報因緣,而行陰滅行者已能不受眾生因緣感召,故因能感召懸絕而超越了「眾生濁」。
在識陰魔相中都以阿賴耶識作用為主,或稱阿陀那識(清淨識),故能識知世間一切萬相的真實,但或因認識不清其全部的實際狀況,會產生種種錯誤的認知,才會迷失菩提自性。行者於最後一關識陰區宇的魔相中,如何不迷失菩提自性,遇種種識心所感之善境界,能不執取諸境,即能超越識陰種種魔相,這樣就能超越「命濁」。能超越「命濁」的行者,才能真正成為自由人,才能不受業力的糾纏,也才能自在無礙於生死海中。
在六大中(地、水、火、風、空、識),空者即是萬相發生之本體,而識乃是建立一切果報力量的泉源,四大(地、水、火、風)即是業報之果體,此果報可成眾生正報之身及依報之器世界。當識陰區宇中行者,能以識來認知世界成立,唯心所現,有如《楞嚴經》前部份所述:「諸法所生,唯心所現,一切因果,世界微塵,因心成體。」故一切法均以識心為法源,若執妄即會生境。
行者至此階段雖已超越了「眾生濁」,但這祇是對外緣感召的解脫而已,對於識心鑑照外世界所起的法塵妄執,還會有誤執迷失的機會,故行者回歸到識陰本元之時,如何能不受「世界顛倒因」所迷,誤受感召而生於色界天界、無色界天界、外道仙人及無想天等,是此識陰魔相中修持的重點。
「識」既然能識知世間萬相,也有生命感緣的原動力、輪迴的根本力,我等在修解脫道,要超出三界,別無他途,對識心鑑照一切相要能不執取,要能破離,識心滅則色身滅,同時自己心中器世界亦滅。這是五蘊(色、受、想、行、識)中最後一關,修證也已漸次地依色、受、想、行、識次第成就,最後這識陰滅時,當然就超越了「命濁」,獲得真正的解脫了。
行者至此境界,因識陰心已經能成就一些佛性功能:(1)體知根隔合開,與十方諸類相通覺知;(2)識知體中能現虛空十二類眾生於我身中;(3)識知己身心能從虛空化出;(4)識知十方草木皆是有情;(5)識知自性與諸根互用隨順,能再由體性空中化成火、水、風、塵土等相。但因行者能守住本真,不隨識心所現功能而妄立諸相,見相不取不捨,故能不迷失菩提自性。
現在識陰已轉圓融,能在諸根互用中,產生隨順成就,故要識化什麼相,它就會化什麼相;要現什麼境,它就會現什麼境。故行者至此能了知有所生,有所不生,若以四大本性來分化成火、水、風、塵等相,將現出火光明、水清淨、風周流、塵成相等境。若因執著各個化成之因視為本因,立此現象為常住解,就會產生所謂的顛化種性。
為避免識陰區宇行者產生顛化種性,妄執所化成一切化相,故在認識「識精元明」之原有功用時,又不希望遇因緣生諸境時,枉受諸境所迷,故於虛明中,當因緣生境時,又會想滅其境而入永滅其所依的虛明性,去除此虛明識精元明,而住無想中。行者在否定一切識精元明功用中,當已亡失正知見,迷失菩提自性,而轉成歸入無所歸處,如此當感召舜若多虛空性相應,認為無想是菩提果。如此住虛無空性,實沒得證菩提,更沒得無上正等正覺之果證,反而會感召無想天天神等來做為其伴侶。行者至此識陰魔境中,定要有正確的知見,始能不落入生化性滅的生滅種性中,迷失圓滿菩提自性的機會。
2. 經文解釋
「阿難當知,是善男子,窮諸行空,於識還元。」
阿難!你當要知悉,行陰區宇中行者,都是在用此行陰心窮眾生類本,感知眾生種種生死輪迴業緣,但在此中也能不落於偏常論、圓常論、一分常論、有邊無邊論、四顛倒偏計論、死後有相論、死後無相論、死後具非相論、死後斷滅論、五現涅槃論等諸毛病中。行者更能窮究行陰中有情眾生八萬劫前後因緣,超越了此等諸虛論因緣,若能不執著,則此等眾生互相感召的因緣不起,行者都能固守自性清淨而能不應諸緣,能達此境也就是能觀行陰為空,此時就已經超越了「眾生濁」的境界。達到行陰滅行者,即不再受諸根執境之影響,而確實能於識心中,還原識元之識性本元功能。
行陰滅行者諸根妄執破滅,也可說根身色塵已化滅,此後行者祇能用心識來了知因緣感召現象,也就是說不用透過觀看、聽聞
…而覺知一切,能於心識起滅中了知諸事端、因緣。而行陰未滅行者以諸根開合通鄰知世間事,有諸根面境執境即會有所執,若能對一切因緣不執,則諸根滅後歸於一根——意根,此時行者祇能以心起心滅來了知一切境緣及現象,這種境界有如無色界天界眾生,已無五根色塵之累,僅有一心識起滅而已,這境況就是還識於本元之現象。也可說行者若還有眼見、耳聞才知眾生因緣事或十方界等事端,則行者還沒有破行陰區宇的魔相,也永遠沒辦法悟得佛性本來——即心即佛之境界。「已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
行陰超越之行者,在於色陰、受陰、想陰、行陰等魔相中,對世間一切相已能超越諸根對境的妄執
——六結使,在動、靜、根、覺、空、滅等六結使之生滅法妄執中,諸根對種種因緣法塵之境,常以六結使方式在妄執,妄執的現象依層次分為:若動塵境在,則妄執動塵為真,動塵滅則靜塵生,反執靜塵為寧;繼而靜塵滅則根結生,反執根性之異用。繼而根性之用滅則覺心生,此時反執取覺心靈知之見;當覺心靈知滅則空生,此時反執空性為究竟;當空執滅後則滅結生,最後當要將滅結亦破滅,此時行者生滅法已滅絕矣!此等六結使的毛病,是世間凡夫根本我、法二執的原由。照菩提道修行的過程而言,當生滅法滅卻之時,則佛性即能現在其前。但現在行陰滅行者,雖是破除了眾生顛倒因而超越了「眾生濁」,無遍計所執性,而依他因緣起自性能悟知,也有菩薩四智中的妙觀察智及平等性智,此時行者理應能以識心起「大圓鏡智」及「成所作智」的佛境界,藉以識心了知一切世界及眾生相,以識心現一切神變事,但行者為何不能呢?主要還是「識精妙明」未能圓滿具足,故不能有諸佛不可思議之境界。行者修到行陰盡而處識陰區宇中時,除「大圓鏡智」及「成所作智」不會起外,法身雖本清淨,但三身中的報身還未圓滿,故不能超越「命濁」。且因應化身還不能有千萬億之多,此亦是因「識精妙明」未圓滿故,故不能與如來諸地或果地佛相比。
「若於圓明,計明中虛,非滅群化。」
行者經歷了識陰前四種魔相後,因能不執取其境,在第五魔相識陰已轉趨圓融,故能在諸根互用中,產生隨順心意成就一切,以四大本性來分化成火、水、風、塵等相,現出火光明、水清淨、風周流、塵成相等境,心想要化成一切境相即能成就。
但行者處於此圓明體性中,能化成有相又怕執取其境,怕有境礙著其空性本來。故行者於圓明體中,計算推測去尋找能化成相的空體,將圓明能應緣所化的境認為是「非」,既然是「非」,故要毀滅所有能化的境相,當然化去生成有相的功能後,即能住入空性之中,不再依緣起一切相。
「以永滅依,為所歸依,生勝解者,是人則墮,歸無歸執。」
行者若怕圓明體化生起一切有相,而反以永遠滅相後之體為其所依倚,以圓明體的本來空為所歸依處,則將使原有的識精元明,偏取於空體但無覺知之用,因不喜歡再起幻化之遊戲,故永遠以滅卻心起識為所歸依。
當是之時,行者喜愛無相之謐靜,空體之沉寂,不喜識心起化用,並將此誤認為是非常殊勝的涅槃境界。如是之行者,當會墮入歸向於喜執無相或無想。此行者本應歸於菩提自性的空有不二的真如體不歸,反而變成妄執無相、無想為其所歸依。前者因不用圓明之識精應緣,故不起一切相;後者因厭惡心起想念,怕讓心常起會浮動,故寧願歸於無想。
「無想天中,諸舜若多,成其伴侶。」
行者若是「以永滅依,為所歸依,生勝解者」,當生於無想天中,因諸感應喜愛無想修證的無想天天神,或證得色身破,僅留有識心,且悟得空性之無色界天神等,會來與他結緣而成為其伴侶。
色界無想天者因未破色身,不知色身微細之過,又厭惡心想浮動亂心,故喜守無想之境。無想天天神因未破色身,雖得無想天之果報,其福報與四禪福報天之廣果天等齊。無想天又稱無想有情天、無想眾生天、少果天、福德天,存有色身及不相應的五蘊中的行蘊。此無想天天眾壽命既然與廣果天等齊,有與廣果天並列一起者,惟果報有點差異。此天天神壽命五百大劫,身長五百由旬
(約兩萬里),臨天壽命盡時,無想心滅退,再生念想,而又墮入欲界中,故說不究竟。若已真破色身而修得色、受、想、行陰滅者,因已無身,僅有一空性之理體,故稱為舜若多,舜若多是梵語,是言空性,指空之自性、空之真理,乃空真如之異名。但大部份無色身之無色界天天神及虛空神等,多是證得色身破去,而因不修佛法菩提道或十般若波羅蜜多,過程中對某些境界有所執,故沒有悟得菩提自性,沒得證無上正等正覺之無色界天神,如空無邊處天天神、無所有處天神或非想非非想處天之天神,會來與識陰區宇中的無想行者結為其伴侶。四空處定中另一識無邊處天天神,因善於用心識憶想過去、未來及現在,是善用心識者故,當然不易去感召無想天或舜若多神等為其伴侶。
「迷佛菩提,亡失知見,是名第六,圓虛無心,成空亡果。」
行者識能幻化時已近圓明之覺,依覺而生起四大種性之相,但若行者認為有相均是無常性,故會認為所依之識為非,當要滅其所依之識心,歸入無所歸之處,是為寂然無想。前述無想一者還有微細色身不破而懼怕心識起滅者,強伏其心識,死後當生無想天中。二者已破色身入無色界之天神,若不能依識起用,以便應緣生法,喜歡寂然無依之空境,當亦要滅其識用。如此錯誤的認知,當然不被糾正回來,會迷失菩提自性的真如體,亡失正知正見,而不能成就菩提正果。
如是識陰區宇之行者,是名第六種識陰外道無想,圓明體性中本具空有不二真如性,圓融化起而能無執著,但此行者卻是將圓明識精虛化而成無心想之境,強識入空亡,滅識精元明之識用,當然所得為空亡滅境之果。
「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斷滅種。」
識陰區宇中行者,既然能不認為識心能依四大種性化成一切有相,而錯認識大為常,故已能圓明菩提自性。但偏又要去除識心心用之能,而就空入無想境界,此行者不能依空應緣起用,或能隨緣幻化諸相而無著,僅專守住空寂而入無想者,是違背菩提道修證過程之境相,遠離本想圓融的識心圓明真如相,故不得識精元明之本來圓融之境相。
這樣的錯誤執著,也就背離真正要證得的涅槃城池路徑,產生心識斷滅種性。故佛陀稱此為第六錯誤的狂解,非修菩提道者所應有的認知。故最後感召無想天中諸空神等天眾來做為其伴侶,死後往生無想天中,不能得菩提正等正覺之圓滿覺性,是為生起斷滅種性,不能得無為真如實相之體與用。故佛弟子有幸修到了此實悟空真如境界時,當不應執取空真如體不放,而隱密了空真如體應緣現一切境相的有相功能。否則就迷失菩提自性,不能圓滿識精元明之本來功能。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