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嚴經》識陰魔相(5-5)
--顛化種性
一、經文《楞嚴經》曰:「又善男子,窮諸行空,已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若於圓融,根互用中,已得隨順。便於圓化,一切發生,求火光明,樂水清淨,愛風周流,觀塵成就。各各崇事,以此群塵,發作本因,立常住解。是人則墮,生無生執,諸迦葉波,并婆羅門,勤心役身,事火崇水,求出生死,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是名第五,計著崇事。迷心從物,立妄求因,求妄冀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顛化種。」
二、解釋
1.前言
行者於開悟後經色陰、受陰、想陰、行陰等魔相的修證,已能超越五蘊魔相中的前四,才有能力來擺脫「眾生顛倒因」,不受六道眾生的因緣感召,故說行陰破滅後行者,即能超越了「眾生濁」,進入識陰魔相中。在行陰區宇中第七意識因妄執第八意識所現一切為真,始有「眾生顛倒因」,也因色、受、想陰滅故,超越了劫濁、見濁、煩惱濁,又能無有妄想心,始有能力來觀眾生果報因緣,而行陰滅行者已能不受眾生因緣感召,故因能感召懸絕而超越了「眾生濁」。
在識陰魔相中都以阿賴耶識作用為主,或稱阿陀那識(清淨識),故能識知世間一切萬相的真實,但或因認識不清其全部的實際狀況,會產生種種錯誤的認知,才會迷失菩提自性。行者於最後一關識陰區宇的魔相中,如何不迷失菩提自性,遇種種識心所感之善境界,能不執取諸境,即能超越識陰種種魔相,這樣就能超越「命濁」。能超越「命濁」的行者,才能真正成為自由人,才能不受業力的糾纏,也才能自在無礙於生死海中。
但當識陰區宇中行者,能以識來認知世界成立,均以識心為法,來妄執生境,在六大中(地、水、火、風、空、識),空者即是萬相發生之本體,而識乃是建立一切果報力量的泉源,而四大(地、水、火、風)即是業報之果體。行者至此階段雖已超越了「眾生濁」,但這祇是對外緣感召的解脫而已,對於識心鑑照外世界所起的法塵妄執,還會有誤執迷失的機會,故行者回歸到識陰本元之時,如何能不受「世界顛倒因」所迷,誤受感召而生於色界天界、無色界天界等,是此識陰魔相中修持的重點。
「識」既然是識知世間萬相,也有生命感緣的原動力、輪迴的根本力,我等在修解脫道,要超出三界,別無他途,對識心鑑照一切相要能不執取,要能破滅,識心滅則色身滅,同時自己心中器世界亦滅。這是五蘊(色、受、想、行、識)中最後一關,修證也已漸次地由色、受、想、行、識依次成就,最後這識陰滅時,當然就超越了「命濁」,獲得真正的解脫了。
行者當證得行陰滅,識心雖已能達到解脫眾生濁之實證,但處識陰區宇中時,當了知「識」的行相,因已能做到六根虛靜,無復馳逸之後,才能來認識「識精元明」之原有功用,在認知功用中不要亡失知見,不然又會迷失菩提自性,而轉成外道種性,沒得實證菩提,更沒得無上正等正覺之果證機緣。行者至此識陰魔境中,定要有正確的知見,始能不落入倒生種性中。
行者至此境界,因識陰心已經(1)體知根隔合開,與十方諸類通覺;(2)識知體中現虛空十二類眾生於我身中;(3)識知己身心從虛空化出;(4)識知十方草木皆是有情。但因行者能守住本真,不隨識心所現而妄立諸相,見相不取不捨,故能不迷失菩提自性。現在識陰已較圓融,能在諸根互用中,產生隨順成就,故要識化什麼相,它就會化什麼相;要現什麼境,它就會現什麼境。故行者至此能了知有所生,有所不生,若以四大本性來分化成火、水、風、塵等相,將現出火光明、水清淨、風周流、塵成相等境。若因執著各個化成之因試為本因,立此現象為常住解,就會產生所謂的顛化種性。如識心化火生火,就會引來外道如婆羅門等,專門在用識心使身化成火。果如此,當迷失菩提自性,背涅槃城池,識陰區宇中行者不可不慎。
2.經文解釋
「阿難當知,是善男子,窮諸行空,於識還元。」
阿難!你當要知悉,行陰區宇中行者,都是在用此行陰心窮眾生類本,感知眾生種種業緣,也能不落於偏常論、圓常論、一分常論、有邊無邊論、四顛倒偏計論、死後有相論、死後無相論、死後具非相論、死後斷滅論、五現涅槃論。能窮究行陰中有情眾生八萬劫內外因緣,超越了此等諸論因緣,若能不執著,則此等眾生互相感召的因緣不起,行者都能固守自性清淨而能不應諸緣,能達此境也就是能觀行陰為空,此時就已經超越了「眾生濁」的境界。達到行陰滅行者,即不再受諸根執境之影響,而確實能於識心中,還原識元之識性本元功能。
行陰滅行者諸根妄執破滅,也可說根身色塵已化滅,此後行者祇能用心識來了知因緣感召現象,也就是說不用透過觀看、聽聞
…而覺知一切,能於心識起滅中了知諸事端、因緣。而行陰未滅行者以諸根開合通鄰知世間事,有諸根面境執境即會有所執,若能對一切因緣不執,則諸根滅後歸於一根——意根,此時行者祇能以心起心滅來了知一切境緣及現象,這種境界有如無色界天界眾生,已無五根色塵之累,僅有一心識起滅而已,這境況就是還識於本元之現象。也可說行者若還有眼見、耳聞才知眾生因緣事或十方界等事端,則行者還沒有破行陰區宇的魔相,也永遠沒辦法悟得佛性本來——即心即佛之境界。「已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
行陰超越之行者,在於色陰、受陰、想陰、行陰等魔相中,對世間一切相已能超越諸根對境的妄執
——六結使,在動、靜、根、覺、空、滅等六結使之生滅法妄執中,諸根對諸因緣法塵之境,常以六結使方式在妄執,妄執的現象依層次分為:若動塵境在,則妄執動塵為真,動塵滅則靜塵生,反執靜塵;繼而靜塵滅則根結生,反執根性之用。繼而根性之用滅則覺心生,此時反執覺心靈知之見;當覺心靈知滅則空生,此時反執空性為究竟;當空執滅後則滅結生,最後當要將滅結亦破滅,此時行者生滅法已滅絕矣!此等六結使的毛病,是凡夫根本我、法二執的原由。照菩提道修行的過程而言,當生滅法滅卻之時,則佛性即能現在其前。但現在行陰滅行者,雖是破除了眾生顛倒因而超越了「眾生濁」,無遍計所執性,而依他自性能悟知,也有菩薩四智中的妙觀察智及平等性智,此時行者理應能以識心起「大圓鏡智」及「成所作智」的佛境界,藉以識心了知一切境界及眾生相,以識心現一切神變事,但行者為何不能呢?主要還是「識精妙明」未能圓滿具足,故不能有諸佛不可思議之境界。行者修到行陰盡而處識陰區宇中時,除「大圓鏡智」及「成所作智」不會起外,法身雖本清淨,但三身中的報身還未圓滿,故不能超越「命濁」。且因化身還不能有千萬億之多,此亦是因「識精妙明」未圓滿故,故不能與如來諸地或果地佛相比。
於上個魔相中行者以識心能知十方草木,皆為有情,與人無異,且無選擇地均認為是人死會成草木,草木為人等錯誤認知。現在識心圓融,使諸根互用中,能隨順圓化而成四大,而推計四大為圓融妙性,迷心從物,以為生因,求妄冀果,將違背遠離圓通,背涅槃城池,產生顛化種性。
「若於圓融,根互用中,已得隨順。」
行者在色、受、想、行陰中,一直在超越一切修行境界的執著,不去用諸根與覺受,不去用妄想心,不去執著行陰中眾生遷業流識,故種種的關卡,均能戰戰兢兢地度過,不去妄執一切境界,始能進入識陰心的體證。
若行者當識陰區宇中,經歷了諸根與體性圓滿融合之修證中,體知能令色身中諸根(眼、耳、鼻、舌、身、意)等隔開成就,覺知通達十二類眾生心;也能夠用此圓滿精妙本元,將一切眾生從自識中生起,讓所有眾生從我身中流出無礙;也能體證自身從虛空中化起,證諸於虛空即是自身所歸依處;進而能用識心體知有情、無情類,草木花卉、眾生等均是互有依附而生之現象。當處上述修證的境界現起時,能不加以執取其境,當不為諸天、外道等所迷惑而成為其眷屬。
此時識陰區宇行者即能再回過頭來,用菩提圓融自性與諸根色塵再合融互用,如此從空性中依諸根又起用,最後使自性、諸根互用圓融隨順,想怎麼化起一切相、現一切相,都能自在無礙。達此境界時,即謂圓融自性圓滿,且能與諸根互用中得隨順無礙。
「便於圓化,一切發生,求火光明,樂水清淨,愛風周流,觀塵成就。」
既然根身、器世界是依阿賴耶識所變現,識陰區宇中行者也能重新體會識心化成根身之事實境況,經云:萬法唯心造,現在識陰心已圓融,且能與諸根互用隨順無礙。故此時行者即能用阿賴耶識之真識,從圓融中使用其幻化功能,圓滿地能化成一切想化的物相。以前行者在色、受、想、行等四陰修證中,一直採取空其一切相的功用行,最後已悟知色即是空的道理,受、想、行即是空的道理;此時行者更能體知,空即是色的體證,是從識陰心而成就。
故此時行者即能於自性圓融化成有相中,成就圓化產生一切相。行者能用心意念,想求火大現起光明時,即能如實而現出大光明相;行者識陰心想得水大現起清淨浩瀚大水之樂趣時,即能應心而現出大量淨水來;行者識陰心想到風大周流無礙,即能現起漩風之流動相來;行者識陰心想到地大,即能應心產生世界微塵相來。此時行者自性圓融,證得空大、識大等二大後,再加上圓融菩提自性與地大、水大、火大、風大等四大種性,就圓滿成就六大種性的體證與互為幻化之功用。
「各各崇事,以此群塵,發作本因,立常住解。」
行者若體知識陰心能由空中化有相,若體知後即能放下也就不會執著,而迷失菩提自性。偏偏此等行者會用識心化有相後,即尊崇此能力,並專於喜愛所化之四大相,所以就有尊奉火、崇拜水、喜愛流風、崇尚塵土威力等等。若因崇奉此等四大化成之事,以為是一切有相之本生因緣,將此能化四大相的識陰心,認為是永恆不滅的識心,就會迷失其菩提自性。因世尊提示我們萬法均是因緣假合而成,諸法因緣生,緣滅法滅;識陰心會幻化成有相,也是因緣假合而成的,緣滅時法亦滅,那有永恆、常住之相;要言有永恆常住之相,僅有空無體性,入寂滅之佛性才是。
「是人則墮,生無生執,諸迦葉波,并婆羅門,勤心役身,事火崇水,求出生死,成其伴侶。」
設若行者將此識心發作成相,認為法生起之本生因緣,且建立識心恆常永住之見解,這個人即會墮入生、無生執著中。行者認為識心能化生四大種性相,發明世間一切有相,世間種種相都因自己識心而化生,若自己識心不讓其發化,就無從生起世間相,如此,即是墮入生、無生執著中。
因行者此時執取四大種性化生為本生因緣,崇拜火、水、風、塵土等相,即會感召迦葉波、婆羅門等仙人,做為此等仙人的伴侶及眷屬。迦葉波(
Kasyapa)仙人者,係阿闥婆吠陀中七大仙人之一,有一說是吠陀經典誦出者之一,吠陀經典是婆羅門教的主要經典。在佛教經典中迦葉波是十大仙、十二婆羅門仙人之一。婆羅門(brahmana)者意為淨行、梵行、梵志等,印度四姓中最上位的僧侶、學者階級。據《長阿含經》中云,婆羅門仙眾是梵天之口所生,顏貌端正、清淨高潔,以習吠陀、司祭祀為業。在密教中迦葉波、婆羅門等則為火天為眷屬,故有時又稱為拜火教者。設若行者因執取四大種性化生為本生因緣,崇拜火、水、風、塵土等相,即會有驅役自己色身,崇拜火神等之迦葉波、婆羅門等仙人來做為其伴侶,一同崇拜火神、事奉水神等,以為就能求出生死海中,那裡知道最後往生時當生於梵天,為梵天之子民,並無解脫生死。
「迷佛菩提,亡失知見,是名第五,計著崇事。迷心從物,立妄求因,求妄冀果。」
若識陰區宇行者以自性圓融,與根互用中,能成就四大幻化之事,設若行者將此識心發作成相,認為法生起之本生因緣,且建立識心恆常永住之見解,這個人即會墮入生、無生執著中。行者以此識心幻化成四大種性,認為識心是常恆之相,崇拜火、水、風、塵等,此種錯誤認知以為是對的,就會迷失菩提道正等正覺知見,也迷失無上菩提之歸路,當然亡失佛所提示之正知見,這可說是第五種迷失菩提道之見解。
此種以識心幻化成四大事物,更迷此等能幻化之能力,及所幻化之事物,如此立不實之化相為因,以為能化的識心是恆常,所幻化之四大種性是本因,終於形成崇拜火、水等事,如此求妄以為能得真果,怎不迷失菩提覺性。
佛陀示知,一切法相係因緣假合而成,諸法因緣生,諸法因緣滅,緣滅法滅;識陰心雖會幻化成有相,就如同眾生無知,遇緣應緣而成就輪迴事端,這也是因緣假合而成的。識陰區宇行者,若認識能幻化之識心,亦屬因緣法,諸法因緣生,緣滅時法亦滅,識心並非永恆、常住之相;要言之,有永恆常住之相,僅有空無體性,入寂滅之佛性才是。
「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顛化種。」
這種迷惑識心能化生四大種性事物
(火、水、風、塵等),以為識心是恆常性,所化成之四大物相為真因,不以因緣假合觀之,如此立妄為因,怎能得究竟涅槃之果。如是即背離識心是因緣成法的軌則,立妄緣成物相為真實境者,如此即違背菩提圓通智見,背離涅槃城池,產生諸法由識心幻化而成的理念,故說是顛倒化生種性。外道行者不能覺性圓滿,主要在於以能化火、成水等功夫,認為是識心為常恆之體所生,才能幻化成有相之相,故最後感召梵天或迦葉波、婆羅門等仙眾為其伴侶,死後往生梵天,不能得菩提正等正覺之圓滿覺性。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