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4WLOTUS.JPG (4513 bytes)《楞嚴經》識陰魔相(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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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圓種性


一、經文

楞嚴經》云:「又善男子,窮諸行空,已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若於所歸,有所歸依,自疑身心,從彼流出。十方虛空,咸其生起。即於都起,所宣流地,作真常身,無生滅解。在生滅中,早計常住。既惑不生,亦迷生滅。安住沈迷,生勝解者,是人則墮,常非常執。計自在天,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是名第三立因依心,成妄計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倒圓種。」

 

二、解釋

1.前言

行者於開悟後能超越劫濁(經色陰魔相)、超見濁(經受陰魔相)、超煩惱濁(經想陰魔相)、超眾生濁(經行陰魔相)的修證,已能超越色、受、想、行陰等魔相,才有實力來擺脫「眾生顛倒因」。故行陰破滅後行者,即能超越了「眾生濁」,進入識陰魔相中。在行陰區宇中第七意識因妄執第八意識所現一切為真,始有「眾生顛倒因」,也因想陰滅故,無有妄想,始能觀眾生果報因緣,而行陰滅行者已能不受眾生因緣感召,故感召懸絕而超越了「眾生濁」。

最後一關即是識陰區宇中的魔相,如何不迷失菩提自性,遇種種識心所感之善境界,能不執取諸境,即能超越識陰種種魔相,這樣就能超越「命濁」。能超越「命濁」的行者,才能成為真自由人,才能不受業力的糾纏,才能自在無礙於生死海中。

眾生輪迴、世界成立均以識心為法,妄執生境,在六大中(地、水、火、風、空、識),空者即是萬相發生之本體,是為空性,是為虛無,而識乃是建立一切果報力源,而四大(地、水、火、風)即是業報之果體,故吾等色身是識感召而建立的果報體。行者至此階段雖已超越了「眾生濁」,但這祇是對外緣感召的解脫而已,對於內心所起的法塵妄執,還會有誤執迷失的機會,故行者回歸到識陰本元之時,如何能不受「世界顛倒因」所迷,才不會誤受感召而走入仙道,或升入色界天界、無色界天界等,是此識陰魔相中修持的重點。

「識」既然是生命感緣的原動力,也是輪迴的根本,吾人現在是在修佛道、解脫道,要超出三界別無他途,識心要能破滅,識心滅則色身滅,同時自己心中器世界亦滅。這是五蘊(色、受、想、行、識)中最後一關,修證也已漸次地由色、受、想、行、識依次成就,最後這識陰滅時,當然就超越了命濁,獲得真正的解脫了。行者當知證得識陰滅,雖已能達到解脫命濁之實證,但能知空無之實理,卻還不能依空起用,成無量神通幻化之境,這是與果地佛如釋迦牟尼佛者所不同的地方,故行者應認識清楚,才不會妄自肯定,成貢高我慢之泉源。

行者修到識陰區宇時,當了知「識」的行相,因已能做到六根虛靜,無復馳逸之後,才能來認識「識精元明」之原有功用,在認知功用中不要亡失知見,不然又會迷失菩提自性,而轉成外道種性,沒得實證菩提,更沒得無上正等正覺之果證機緣。行者至此識陰魔境中,定要有正確的知見,始能不落入偏圓種性中。行者若能不入諸偏執心識所體知之「法爾」現象,即能令其身心入佛知見,從此成就無上菩提,不再遭受菩提歧路。

若識陰區宇中行者,已能於識心中還回本元,不再以根身諸能為依歸,而能以識心本元為自體,而去除了以色根為自體的錯誤認知。在行陰區宇行者常以「色塵身根」為自體,雖也能觀十二類眾生因緣,一千大千世界,因用「色塵身根」為自體,故所觀十二類眾生因緣果報僅止於八萬劫中,虛空世界也僅能觀一千大千世界。

 

2.經文解釋

「阿難當知,是善男子,窮諸行空,於識還元。」

阿難!你當要知悉,行陰區宇中行者,都是在用此行陰心窮生類本,感知眾生種種業緣,也能不落於偏常論、圓常論、一分常論、有邊無邊論、四顛倒偏計論、死後有相論、死後無相論、死後具非相論、死後斷滅論、五現涅槃論。能窮究行陰中眾生八萬劫內外因緣,超越了此等諸論因緣,若能不執著,則此等眾生互相感召的因緣不起,行者都能固守自性清淨而能不應諸緣,能達此境也就是能觀行陰為空,此時就已經超越了眾生濁的境界。達到行陰滅行者,即不再受諸根執境之影響,而確實能於識中,還原至識元之識性功能。

行陰滅行者諸根妄執破滅,也可說根身色塵化滅,此後行者祇能用心識來了知因緣感召現象,也就是說不用透過觀看、聽聞…而覺知,而是要在心識起滅中了知諸事端、因緣。而行陰未滅行者以諸根開合通鄰知世間事,有諸根面境執境即會有所執,若能對一切因緣不執,則諸根滅後歸於一根——意根,此時行者祇能以心起心滅來了知一切境緣及現象,這種境界有如無色界天界眾生,已無五根色塵之累,僅有一心識起滅而已,這境況就是還識於本元之象。也可說行者若還有眼見、耳聞才知眾生因緣事或十方界等事端,則行者還沒有破行陰區宇的魔相,也永遠沒辦法悟得佛性本來——即心即佛之境界。

已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

行者在於色陰、受陰、想陰、行陰魔相中,對世間一切相能超越諸根對境的妄執——六結使,在動、靜、根、覺、空、滅等六結使生滅法妄執中,諸根對諸因緣法塵之境,常以六結使方式在妄執,妄執的現象為:若動塵境在,則妄執動塵為真,動塵滅則靜生,反執靜塵;繼而靜塵滅則根生,反執根性之用;繼而根性之用滅則覺心生,反執覺心靈知之見;當覺心靈知滅則空生,反執空性為究竟;當空執滅則滅生,此時行者生滅法將滅絕矣!

此等六結使的毛病,是凡夫根本我、法二執的原由。照菩提道修行的過程而言,當生滅法滅卻之時,則佛性即能現在其前。但現在行陰滅行者,雖是破除了眾生顛倒因而超越了眾生濁,已有佛智四智中的妙觀察智及平等性智,此時行者理應能以識心起「大圓鏡智」及「成所作智」,藉以識心了知一切境界及眾生相,以識心現一切神變事,但行者為何不能呢?主要還是「識精妙明」未能圓滿具足,故不能有諸佛不可思議之境界。行者修到行陰盡而處識陰區宇中時,除「大圓鏡智」及「成所作智」不會起外,法身雖本清淨,但三身中的報身還未圓滿,故不能超越「命濁」。且因化身還不能有千萬億之多,此亦是因「識精妙明」未圓滿故,故不能與果地佛相比。

於上個魔相中行者以識心本元為自體,識心中現起十二類眾生相,故以識元自體為所歸處。此時行者因是以識心為自體,故能盡虛空界,即能於心中了達三千大千世界,不會像行陰中以「根身色塵」來觀世界而受到侷限;行者以識心也能從法爾中觀十二類眾生,包括有情、無情類所有眾生,皆是我身、我心中之眾生,能由我心中生出,故能盡知世間一切眾生的因緣,不受時間、空間之侷限。

「若於所歸,有所歸依,自疑身心,從彼流出。」

行陰區宇中行者行陰業流現出諸多眾生業緣,觀察知道眾生業之本源、因果報應之現象;當行陰破滅時超越了眾生濁,能不受眾生業流之影響,因而進入識陰區宇中。

行者識心生起則成萬法源,識能生根身、能成器世界,故此時行者能觀自身、他身,此世界、他世界之生成,均由識生而起。故行者捨行陰而趨向識陰時,認為歸向於識是正確的道理,可以擺脫一切眾生緣。當行者一心有所歸依,歸向於識心時,除體知識能成一切法,因而懷疑自己身心也是從此識出。

故說第三個識陰魔相中,行者所歸識元時,從識心中生出自身、自心,因而認為一切眾生均歸依於識心本元中,幻化而現於識心中,除此外同時也懷疑自己身心也是從識元中流出。

「十方虛空,咸其生起。即於都起,所宣流地,作真常身,無生滅解。」

當然識能生自身心,同時體知東西南北、東南、東北、西南、西北、上下等十方世界虛空,都是由識心中生起,也就是說萬有皆由識而起者。因為認識不清即在識生萬有之間,都起一切相時,對其所宣示流出萬相之識源,把它當做是真常不變之恆身,誤認此恆身是沒有生滅的。

然佛陀曾提示五蘊本空,萬法非有,一切法雖有其法性,而法性卻是無性性。一切法無常,而識也屬於一切法中,因是得知識亦應是無常,不能當做真常講;而識本身也是有生滅的,緣起產生生滅法,並不是無生滅也!故行者當知無生滅者僅是「寂滅」、「空無」的本體,也因此本體空中應諸緣而生識,此識還是有生滅的,不能當做真常身,也不能看作無生滅解。

「在生滅中,早計常住。既惑不生,亦迷生滅。安住沈迷,生勝解者,是人則墮,常非常執。」

如上述佛陀開示,識本還是有生滅的,此識陰區宇行者誤認為識是無生滅者,因是已早誤計為識是真常法體,是常住不生滅者。如此既然迷惑識為不生滅之體,亦迷惑識所宣流而出的一切法相為生滅者。此識陰區宇行者既有所執,又安住於此誤解中而生沉迷之見解。此行者當墮於常、非常之錯誤妄執中,認為常者是識心之識體,非常者是識所生之一切相。此識心本非「常」認為是「常」,而識起滅所宣流之「相」本就是非常。行者在常、非常中錯誤的認知下,形成一種執著。

「計自在天,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

此識陰行者以識心幻化一切境為實,有如化樂天天眾化一切樂境,而自在天天神是以化樂天天眾所化樂者為其所有,也就是坐享其成,即於他化之中得自在。故如果識陰區宇行者以自識能幻化一切境,當然感召得由他化自在天天神來做其伴侶。自在天者即他化自在天,是欲界六欲天裡的最高天,有時譯作他化樂天、他化自轉天、化應聲天,簡稱自在天、他化天、化他天。此天主要以他天所化之樂事為己樂,故稱他化自在天,有如《大智度論》中云:「此天奪他所化之中得自娛樂,故言他化自在。」

若識陰區宇行者以識心所幻化宣流而出者,以為實有其境,且又以為識是常,識所幻化者為無常,如此錯誤認知是迷失菩提道正等正覺知見,也迷失無上菩提之歸路,當然亡失佛所提示之正知見。行者因見識陰能生萬法,眾生、器世界都由此識而成立,其識心流出諸法為緣、為相,非由空體出者。如此行者錯誤認知,識心為體,亡失正知見。其實行者當從禪修中體知,自性本空,起識心成就一切相時,均是幻化者,法境無常,自性本無,識心雖有所幻化,當然非「常」性也。

「是名第三,立因依心,成妄計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倒圓種。」

這種迷惑識之本來為不生,亦迷惑識所生相為生滅相,因而安住沈迷此知見而生勝解者,當墮錯誤知見中以識為「常」,識所生法為「非常」之妄執中。此者名為第三種魔相,立因緣依著識心為其因,將識所現成的妄相說是果。如此「立因依心,成妄計果」的錯誤認知中,係違背自性本空,遠離諸法因緣生,因緣成法之圓滿菩提自性認知;也背離寂靜、涅盤的真正涅盤之城池,如此引生出「倒因為果」,倒「相」為「性體」之錯誤知見,真可說是倒圓種性。

佛言:色、受、想、行、識等五蘊非真,故識陰係非因緣法,非自然性。意即識心起時,實非有其真正因緣,都是八識心中種子示現而動,故識有所生法是依幻緣而生,所有能幻化根身、器世界,此識心生法亦是幻,以幻生諸法。行者當知識心動時有成就色身、器世界者,若識滅之時,寂滅才現在前,始無生滅法在實體空性中。(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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