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嚴經》受陰魔境(2-4)
- 得少知足相
4、得少知足相:
(1). 經文:
「又彼定中,諸善男子,見色陰銷,受陰明白。慧力過定,失於猛利。以諸勝性,懷於心中。自心已疑,是盧舍那,得少為足。此名用心,亡失恆審,溺於知見。悟則無咎,非為聖證。若作聖解,則有下劣,易知足魔,入其心俯。見人自言,我得無上,第一義諦。失於正受,當從淪墜。」
(2). 釋解:
「又彼定中,諸善男子,見色陰銷,受陰明白。」
得少知足魔相,是說有一點點消息,開發出般若世間智,慧力過人,過猛利而失了準,懷疑自己是否已成佛果位。此行者雖稍為有點境界,就認為不得了,了不得了,或誤認已成佛了,這是局限於自己的知見。
修行者在禪修過程中,修到色陰魔境消滅了,眼、耳、鼻、舌、身諸根所現種種善境界魔相,均能不黏不著而超越了,不再受那些色陰魔境所左右、迷惑。此時行者內心的感情領納作用現起時,能清楚地觀照它,並不會迷失掉,自己對憂、喜、苦、樂、捨等五覺受,均能清楚地了知,得到受陰清楚明白境界,進而欲入捨念清淨之地。
「慧力過定,失於猛利。」
有的人修世間禪定,其定力過於智慧,因壓抑住心的動相,不起心動念,故定力大時,心死不動,會失去佛性本然,亦無面對業障能夠解黏之力。
此時行者在修出世間禪定時,般若世間智過人,但慧力過於定力,沒真得出世間般若智慧得解脫,失於猛利自執而迷失。行者自開悟後,修的是圓滿般若三種智慧,故初時的智慧力超過定力。修證至此時間,突然起了迷糊心,為什麼會迷糊呢?開悟的人大概智慧力很強,定力還不夠,要慢慢薰習入空見觀。
修佛禪時,慧大於定也不好,定大於慧也不好;慧大於定,能知一切過去未來,但無力無黏、解脫,就會造成散亂,心活動量大,定力不夠。定大於慧-這個心死了,定力夠,但是心死了,那佛性不就死了嗎?佛性是有靈知有靈覺的,所以如果心死了,大概他的佛性也死了,這樣不好!最好是定、慧等持,定跟慧等持,剛剛好平等。慧定用下表來說明:
慧>定 → 心活靈知多,定力不夠,散亂
定>慧 → 心死,定力夠,心靈動力不足
定=慧 → 定慧等持,心性脫黏不住,心通定力均好
經云:慧力過定,失於猛利,本來未證得佛性前,用兩種方法來面對業障,一為世間禪的無漏定,一為佛禪的般若智慧來觀法空而脫黏。真正證悟佛性者,自性自不黏諸境,赤裸裸、坦蕩蕩,當得一切法解脫。
現此開悟行者,智慧力開發出來,慧力過於前所得定力。一般世間禪行者是用定力來面對一切的煩惱,得對境無礙,或住一境性間。而開悟行者住受陰魔相中,卻常常用智慧去轉其境,我們常常說我坦蕩蕩的心,能如如不動,若行者沒有辦法對境如如的話,就用第二個法門,是什麼法門?呼口號!
什麼是「呼口號」?「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這樣提醒自己不要對境迷糊,或著是用智慧來看這個法相,是幻化的、虛而不實在的;用理地去觀,依理地觀應該都是空的呀!動這些念去轉其面對的境,這也是次要法門。主要的因為你不能坦蕩蕩的去觀照心意念起,不能讓它不要跟煩惱相應,所以你就要使用第二法門。用第二法門的話,用久了,都是在用這個智慧。
慧過於定的話,用慧若太多,會迷失於勇猛銳利的慧力中。但沒有勇猛心,修行起不了大利益。而當慧力強而定力不夠時,就要用慧力來離煩惱。呼口號也好,或著用一些觀空法門,面對一切境時認為是幻化,這樣一次、兩次、三次,從頭到尾都這樣用功的話,會養成一種不能坦蕩蕩的去面對一切境,動不動就要用意念、用智慧,就要呼口號,或用什麼方法來破掉煩惱,這樣就會進入用慧之心特猛。
「以諸勝性,懷於心中。」
以種種慧力對境解黏所得之勝性,長而久之,蘊懷於心中。之後,常常碰到困擾時,要呼口號那個心就會起來,一碰到心念起的時候,就要空掉此煩惱境。要去動腦筋來破那個煩惱之現象,會變成一個特性、一種習氣。「懷於心中」,對境有智慧化解時,我馬上會起個念來化解此煩惱,起了念馬上化掉它。這種心態可把煩惱看成沒什麼,可用智慧把它化解了。
「自心已疑,是盧舍那,得少為足。」
這樣久而久之,無聊時,自己會想:我有這種功夫,是不是已經有如毘盧遮那佛的境界了?慧力過人,動不動就以慧力化解煩惱境,所以自己開始懷疑了,毘盧遮那佛的境界大概也只這樣吧!我也這樣,那我是不是與毘盧遮那佛等齊了?我有這種慧力去化解一切的煩惱了,就以為成佛了,就不再繼續修證,終以得少為滿足,不加用功。
得這麼一點點的智慧可以破解煩惱,認為已經像佛一樣了,其實不要想斷煩惱這個,斷煩惱還是初步的漏盡通而已。盧舍那佛清淨的無為心,三明六通自起,能化千萬億化身,十方國土來去自如,十二類眾生因緣瞭若指掌,三身、四智圓滿、福慧兩足。你有沒有這些功夫呀?沒有這些功夫,那怎麼會是毘盧遮那佛等齊?
「此名用心,亡失恆審,溺於知見。」
只有一點點智慧可以化解內在的煩惱,就認為自己是盧舍那佛,有此種現象,就是用你那可破解煩惱的智慧心,用得太過份了,亡失永恆的清淨自在心,且未加審慎思量此清淨心為何,終於潛溺於自我無知的見解上。什麼是永恒的心?就是我們的“空性”,「空」才是永恒,空性它能永遠不變,是為永恒相,對諸於世間相,無一永恆相。
今天楊大德沒來,昨天講到「空」時,她說她看到一本書,說我們人的「空」和虛空的「空」不一樣,我說:為什麼不一樣?她說那一本書說的空,有甲空、乙空。有時候,沒有辦法去分辨講的人對錯,然後就執著他人所講的對。若說人要修證的空,與虛空的空不一樣,尚還可同意。修行的人講空是要對業緣空掉、不黏,然其體性空與虛空的空還是一樣的。
我們身體裡面的水,跟虛空華藏世界裡面的水有沒有一樣?認為一樣的,舉手看看!哦~這些都悟道了。確實是一樣!身體裡面這個水,跟山河大地的水是一樣,跟其他世界的水也一樣,跟華藏世界裡面的水都一樣,都是一體的。那人的空與虛空的空一樣不一樣?當然一樣。
《楞嚴經》裡面菩薩在修“水觀”,先觀流鼻涕的津液,再觀血液裡面的血水,其水性跟山河大地所流的水性有沒有一樣?一樣!所以我們既然身體裡面流的水,跟山河大地的水一樣,華藏世界、每一個世界裡面的水都一樣,你能觀在自己裡面的水性,就能了解山河大地的水性,擴而大至華藏世界,哪一個世界有水都是一體,同理可証,空性也一樣,我心的空與虛空的空是一樣,裡外的空性都是一樣的道理。縮小下來是個身,一個小宇宙,放大是華藏世界,千萬億世界都是一體、一樣,我們雖然沒有專心去修証這些,但理念想一想,都一樣,邏輯推測一下,是一樣的。所以這裡順便說明一下,如果是永恒的、不滅的,只有這個空性,這「空」是不生滅的,所以叫做永恒,「空」中有了心識,心識有沒有生滅?當然會有生滅。
亡失審慎思量此永遠的空體,認為有心意念就有滅的時候,有境就有幻的時候,這些都是無常的,只有我們以智慧心化解無明,這叫用心用了太多了,亡失恒審其心的空,溺於自己的知見上。我們的定力是從空性來的,我們的智慧有時也從空產生的,你卻用你那悟得的慧力,而不是由定所產生出來那種空性的力量,此智慧很容易用心過度,亡失恒審,潛溺在自己知見中,動不動就用智慧去分解、分析,來破解煩惱,不是用坦蕩蕩自性所起的智慧去觀照。我們空性像個太陽一樣,那種智慧很銳利,不必用一個念,是用照的,把個煩惱照破了。如果不是常常用一法,或常常用自以為是的智慧來克服那個煩惱,這樣慢慢就形成一個習性,碰到煩惱,這個習氣馬上就起來,用這個智慧來把煩惱化解掉,這樣的亡失恒審,你真的空性、佛性找不出來。
有的人剛開始不是這樣。天天對著煩惱,偶而用一下可以,但不能將此功夫看成一種聖心,懷於心中,那就完了,就變成另一種習氣。
「亡失恒審,溺於知見。」:用你的所知所見,變成所知障,知見會變作障礙就叫所知障;知見是你自己的知見,不是正知正見—-放諸天下皆準的正知見。「知見」,有自己所執知見,有諸佛菩薩具有的正知見。所以行者用心過度,亡失恒審,溺於知見,就利用你的慧力過於定,不讓你的三摩地(正定)慢慢的抬頭,就會有這個魔相出現。
「悟則無咎,非為聖證。」
如果你警覺了常常這樣不好,你有這種智慧力,去化解一切的煩惱,還不是聖人的自在解脫境界。有這種用慧力觀空去煩惱的知見,還沒真正證到聖人的自性佛心的境界,聖人能以如如地佛性,以大圓鏡智鑑照一切境而無礙、自在。行者無此功夫,就不是聖人的境界,不要自說已成聖境。
「若作聖解,則有下劣,易知足魔,入其心俯。」
若自己無知,真認為已證得聖人的知見,以得少為滿足,就會遇到一種下等卑劣的、很容易知足的魔,進到你心腑裡面去,與你臭味相投,起心動念影響你的心智,操控你的行為、語言。
「見人自言,我得無上,第一義諦。」
因受魔控之原因,總會胡言亂語,見人即自言說,我已悟得無上正等正覺,獲得第一義諦空的修證。此種僅諸佛、大菩薩才有的修證,因無知而大言不慚的說出。對「第一義諦空」意義不甚了解,但是對產生智慧破解一切煩惱,這種自我的知見,卻一直標榜做為聖心,見人就說:我証到了無上法門-第一諦空,這是認識不清楚。
第一義諦空,就是我們坦蕩蕩的佛性現,可以了解一切法相,但不必用一法去對治什麼順逆境法相,很自然地就能自在,不即不離的對那個境,沒有煩惱,沒什麼不好,也沒什麼好。佛性就像一面鏡子,照到什麼就是什麼,能照十方虛空一切世界、眾生,知後不起煩惱,也不起好壞想。這樣的話,就不必用一法去克治一法。
以少為滿足的行者走錯路了,如果更離譜的話,說我智慧不錯,可以化解一切的煩惱境,變成一種執著的知見,搞不好就說我己經得到無上心法-悟得第一義諦空。
「失於正受,當從淪墜。」
本來能修到此受陰區宇是件好事,但因為迷失了受陰的正常覺受,所以就會迷失淪墜。行者失去控制感情入正常的情境中,捨受未得而迷失了,距離證得煩惱滅的自我解脫還早,就這樣迷失掉了,被得少知足魔所解決了,到此未證到聖人的解脫境界,就這樣被糟塌而淪墜了。總結此第四種受陰魔相,是有得一點點解脫智慧,就以局限的知見,據以滿足自己,看成獲得無上心証,真是失於控制情見,不回歸到平常心,忘記安於平凡,始有此魔難。
( 88 年 3 月 21 日 講於 法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