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功異同(2-15)
(一)公案本文
有源律師來問:「和尚修道,還用功否?」
(緣起於現象界,有源律師前來言談修道用功方法。)
大珠慧海禪師曰:「用功!」
(道人隨時均在照顧自己心識念頭,此即是在用功也。)
曰:「如何用功?」
(和尚用功,應與眾或有不同焉!願聞其詳。)
師曰:「饑來喫飯,睏來即眠。」
(吾用功方法僅饑餐、睏眠而已。)
曰:「一切人總是如是,同師用功否?」
(饑餐、睏眠即所謂用功,那其他大眾也很用功囉!)
師曰:「不同!」
(當然眾人與我不同,若同則眾人悟道與我等焉!)
曰:「何故不同?」
(同樣是饑餐、睏眠,為什麼說不同?)
師曰:「他喫飯時,不肯喫飯,百般須索。睡時不肯睡,千般計較,所以不同。」
(飯不揀擇,眠不求舒適者幾稀?我等亦應反省。)
律師杜口。
(反省自己,可如是用功乎?)
(二)玄祥釋解
1. 前言
我們常說修行者行住坐臥均要在禪定中,餐食睡眠也應在禪定中。但能於行住、坐臥中關照自己念頭者,真心覺照已起,也就是心眼要有點開,始能用真心覺照來觀察心意識之反應,習氣毛病之殘存,以及因緣起法之境況。在習氣毛病猶熾然之時,此病除蒙蔽自心外,還障礙佛性本心之鑑照功用,應知而不能知,應能照而不能照,這是凡夫境位。故修行僅在於能除卻自己一切的污垢、習氣,讓此等污垢淨盡,心即能鑑照十方一切境,心就有大圓鏡智,能無所不照。
若以唯識宗而言,第六分別事識能去除,對境能不黏,不黏之下能無礙、能自在,則第六意識之俱生我執滅,今生之分別法執不起,行者始有點清淨的樣子。然俱生法執不滅,猶執第八意識識田中種種法塵為真,則生生世世不得脫離輪迴的命運。
2. 釋題
本公案名「用功異同」,法門八萬四千,各個法門應都可悟道,但有的人智慧力高,理解力強,簡單一語一偈,可能真受用而悟道。或有眾生根基不厚,智慧不足者,只能用大法,始能獲利而成道果。行住坐臥、飲食用餐、睏來睡眠等,均是用功的好時機,也可看出一個人修行的境界。用餐、睡眠中與一般行住坐臥間修行並無不同,大眾對祖師大德常講的「行、住、坐、臥均在禪定中」,而忘記吃飯、睡覺也應能在禪定中,能不加以分別,才能使心大死一番。
若一個人佛法能說得頭頭是道,但所行卻是怪裡怪氣,全不像是一個佛弟子所應為。或是行為中違反佛陀的戒律、教化,忘卻最初的就是最後的,最後的也是最初的,所謂「諸惡莫作,眾善奉行」是也。
3. 語體文解
有一天有源律師前來參訪慧海禪師,見面後即問說:「和尚修道,還有沒有用何法在用功呢?」禪師以觀心覺照為主,而律師以戒律取勝,用戒律規範行為,終達心能無礙自在之境界,兩者雖殊途但同歸。
大珠慧海禪師即回答說:「用功!當然用功!」除真成果地佛如世尊者外,何人不需用功,當然要用功,只是有源律師奇怪慧海禪師的用功方法,故有此一問。禪師道人隨時隨地,面對人事物均在照顧自己心識反應的念頭,善念則讓其增長,邪念、害心則讓其斷除,如此即是在用功也。
有源律師即隨口問說:「那您如何用功呢?」有源律師想那麼大禪師,用功方法應與眾有所不同才對,故願聞其詳之心意油然而生。禪師即答說:「饑來喫飯,睏來即眠。肚子餓了就吃飯,身體疲睏了,就睡眠了。」禪師用功方法僅在饑餐、睏眠而已,簡單明了從心地法門入手。
有源律師聽後,覺得禪師用功方法,怎在常人的吃飯、睡覺上做文章?並沒什麼稀奇之處,即反說:「一切的人都是如是饑餐、睏眠,那他們與禪師也同樣在努力用功囉!?」
慧海禪師即回答說:「大眾吃飯、睡覺與我有所不同!」當然眾人與禪師饑餐、睏眠是有所不同,若相同時大眾也是悟道者也!有源律師即問說:「為什麼不同?不都是饑餐、睏眠嗎?」
慧海禪師答說:「大眾他們喫飯時,不肯喫飯,百般須索挑剔。該睡時不肯睡,千般計較,睡的地方、床舖舒適否,所以大眾與我有所不同。」我們按語說,飯不揀擇,眠不求舒適者幾稀?我等亦應反省。
有源律師一聽真沒話說,也許禪師早知有源律師之毛病,故意提醒他,光守戒律,但沒斷潛在的習氣,即沒法去除微細的習氣也。我等大家皆要反省自己,可是如此地用功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