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尋釋迦文佛之聖跡之二
──菩提伽耶四七禪修記(2~6)
張玄祥 居士
─菩提伽耶周遭的各國代表寺廟(之1)
1.印度教
二次大戰後世界有個聯合國,佛教於菩提伽耶區域亦有個宗教聯合國,世界各國都有一代表其國家的寺廟在此處,寺廟建築都依各國特色而建,所以在菩提伽耶居住久者,都知道要去參訪各國宗教聯合國寺院,現在將各國代表寺廟建築展現在此,供各位參閱。
佛教Buddha-śāsana自從,創始於釋迦牟尼,以合乎理智之教說,示導人類轉迷開悟,其目的在於實現淨化社會之理想,教導個人斷除自習氣心病,得自性能清淨,自性於應緣中無有二執;以超越階級、種族為特色。普遍盛行於亞洲南、中及東部。
西元前五世紀左右,古印度迦毘羅衛國(位於今尼泊爾南部提羅拉科特附近)王子悉達多喬答摩(Siddhārtha Gautama)於印度恆河中游流域宣揚苦、無常、無我、緣起、解脫等教法,並強調無論任何階級均可信奉其教說。釋尊入滅後,其遺法由弟子加以結集而傳持,然百年後,傳持者之間興起若干意見之爭論。西元前三世紀,阿育王皈依佛教,不遺餘力地將佛教傳播至全印與其鄰國,而發展為世界性宗教,形成各具民族特色之教派。其後三百年間,印度、錫蘭興起說一切有部、大眾部、犢子部、錫蘭上座部等部派佛教與大乘佛教,均一一傳來西域、我國。
南傳的佛教,又稱南方佛教、南傳上座部。佛教源於印度,其後向外傳播,分成兩大主流,流傳於東南亞一帶,包括錫蘭(斯里蘭卡)、緬甸、泰國、高棉、寮國等,即是南傳佛教。所謂南傳佛教,主要指盛行於上述五國,而以錫蘭大寺派為傳承之上座部佛教而言。 西元前三世紀中葉,阿育王之子摩哂陀長老往錫蘭傳教,佛教迅速發展,經二百年,以大寺為統一教團之中心。至西元前一世紀,分裂為大寺派與無畏山派,前者堅持保守傳統上座部佛教,後者容納大乘佛教,二派對立達千年。同時(西元前一世紀),大寺派長老並舉行上座部佛教第四次結集,首次用巴利文將上座部佛教三藏記錄成冊。西元五世紀,佛音論師於大寺注釋三藏,奠立大寺派基礎,並形成南傳佛教。
2.西藏寺
至於佛教傳入東南亞地區,除阿育王遣僧傳教金地國(或謂即今下緬甸以迄馬來半島)一說外,根據出土之古物,最早或在今泰國中部。古代東南亞佛教,大乘、小乘交替興廢,然以南傳上座部勢力為大,影響最鉅。大約至十四世紀,緬甸、泰國、高棉、寮國等,已完全變成以錫蘭為傳承之上座部佛教。十九世紀,上座部佛教在錫蘭分裂為暹羅派、阿摩羅普羅派及羅曼那派等派別;在緬甸分裂為善法派、瑞琴派及門派等派別;在泰國、高棉、寮國則分裂為法相應部與大部等派別。
另一主流,經中亞傳至中國、韓國、日本,屬北傳大乘佛教。兩大主流最大不同處,在於:南傳佛教之三藏經典以律藏為主,用巴利文書寫,蓋南傳佛教徒重實踐,故強調戒律至上,藏經汎稱聲聞藏;北傳佛教之三藏經典以經藏為先,用梵文書寫,藏經汎稱菩薩藏。
─北傳佛教,總稱自北印度經中亞傳入中國、韓國、日本之佛教,及由尼泊爾、西藏傳入蒙古一帶之佛教。又稱北方佛教。十九世紀,開始研究佛教之歐洲學者,稱以錫蘭巴利語系統佛典流行之緬甸、泰國、高棉等國之佛教為南方佛教,故對此風格迥異,且多流行梵語佛典及其翻譯作品之上述地區佛教,因自印度向北傳布,故稱北方佛教、北傳佛教。西漢哀帝元壽元年(2 B.C.),佛教自印度經西域傳入中國內地,東漢末年佛教典籍陸續譯出,佛教教義開始與我國傳統思想文化相結合,深入民間。魏晉南北朝時期復與玄學揉合,於佛教經文翻譯、教義研究、寺院經濟等亦皆有所發展,至隋唐而臻於鼎盛,形成天台、華嚴、法相、律、淨土、禪等宗派。凡此,均係與我國本有文化融會而產生之大乘佛教。宋代以後,佛教漸與儒、道融合。在西藏地區,佛教於七世紀傳入後,逐漸形成西藏佛教(俗稱喇嘛教),後又傳至蒙古及西伯利亞等地區。
朝鮮於四世紀後期傳入中國佛教,七世紀以後更派遣僧人至我國求法,將我國主要佛教傳入朝鮮,形成朝鮮禪宗派別曹溪宗之流行。日本於六世紀前半葉自中國與朝鮮傳入佛教,迅即發展為日本主要之宗教。奈良時期(710∼794)之佛教六宗:三論宗、法相宗、成實宗、俱舍宗、律宗、華嚴宗等,均自國傳入。
3.泰國寺廟
九世紀又傳入天台宗、真言宗。十三世紀興起淨土宗、淨土真宗、日蓮宗,並又傳入禪宗。宗派龐雜,以大乘為主,間雜有小乘。越南佛教主要於二世紀自中國傳入,後又傳入中國之佛教宗派,以禪宗、淨土宗為主,主要禪宗派別有滅喜禪派、無言通禪派、草堂禪派、竹林禪派、了觀禪派、蓮宗派。
4.斯里蘭卡寺廟
就整體而言,南方佛教保存較濃厚之印度原始佛教色彩,然並非僅有小乘;北方佛教則多與傳承地之固有文化融合,以大乘為主,但亦非只限於大乘。然而,巴利語或梵語佛典本均源於中印度,故不論錫蘭或尼泊爾,均僅為其傳承地而已,若再擴大而包括上述地區,則以南、北二分佛教似不適當,亦非確實之分類法。又一般北方佛教翻譯之經論浩如煙海,有梵文聖典、西藏譯、漢譯、蒙古譯、滿洲譯、日譯等,此外高僧祖師之著作甚豐,為南方佛教所不及。
此後至十三世紀為止約六百年間,印度密教由成立而興盛,其間由寂護、蓮華生、阿提沙等相繼傳入西藏,而分為寧瑪派(藏 Rñin-ma-pa)、甘丹派(藏 Bkah- gdam- pa)、迦爾居派(藏 Bkah-brgyud-pa)、薩迦派(藏 Sa-kya-pa)等,並及於蒙古。在我國,密教亦曾興盛一時,其勢壯大,而能與禪宗、淨土宗相媲美。日本除天台、真言之平安二宗外,淨土、禪、日蓮等鎌倉諸宗亦應運勃興。至此,佛教發展為亞洲地區之最大宗教。然十四世紀以後,由於西方傳來伊斯蘭教(回教),情勢丕變。
印度之回教傳經馬來半島,於十五世紀覆亡爪哇之佛教,並北至婆羅洲,消蝕南洋之佛教圈。另一方面,由伊朗入西域之回教別支則波及我國西部。由於這兩支東西夾擊之回教勢力,致使亞洲中、南部之佛教被三分,僅殘留錫蘭、緬甸、泰國、柬埔寨等地尚能連結成一教圈,而由錫蘭上座部統一。尼泊爾、不丹、西藏則在其前以金剛乘為核心,形成喇嘛教圈。十五世紀初,因迦爾居派興起,逐漸擴張勢力,致使蒙古、西伯利亞、我國西北部亦形成一喇嘛教圈。唯獨亞洲東部未受回教影響,我國、越南、韓國等地盛行禪宗與淨土宗,日本則維持平安、鎌倉時代之佛教。
5.越南寺廟
十九世紀,歐洲興起研究亞洲(東方學及印度學)之風氣,佛教方漸復甦,自研究而入信者亦甚可觀。至今,佛教與基督教、回教並稱為世界三大宗教。
就佛教整體發展之路線與範圍而言,傳入我國大部地區與日本、韓國、越南者,以大乘佛教為主,稱為北傳佛教,其經典屬漢文系統;而傳入我國西藏、蒙古與西伯利亞等地區者,為北傳佛教中之西藏佛教,俗稱喇嘛教,其經典屬藏文系統;傳入錫蘭(今斯里蘭卡)、緬甸、泰國、寮國等地區者,以上座部佛教為主,稱為南傳佛教,其經典屬巴利文系統。佛教經二千五百年之傳播與發展,其間歧生許多學派與宗派,故在教義方面亦呈現多樣性與複雜分歧之傾向。大體而言,須彌山、地獄、天界、劫末等有關世界構成、起滅等說,係繼承佛教以前之印度思想。業、苦、輪迴、解脫等說,則為古來印度思想之擴充。
作為佛教與他教區別標準之三法印「無常、無我、涅槃」,或加「苦」等四法印,則是佛教之根本教義。同時,佛、法、僧三寶乃為佛教不可或缺之要素,其中,「佛」為歷史上開創佛教之教主釋尊,由於釋尊之涅槃,產生有關佛身之論議,形成生身、法身等二身,及法身、報身、應身等三身之論說,或毘婆尸等過去佛,彌勒等未來佛,阿閦、阿彌陀等他方世界現在佛之說。或在釋尊之前生,以佛為前提,出現菩薩及弟子位之聲聞等說。
就「法」而言,釋尊舉出四諦、十二緣起、八聖道為教法之根本,由「緣起說」再發展為二世一重、三世兩重、六因四緣五果。大乘有實相緣起、賴耶緣起、真如緣起、法界緣起、六大緣起等;反之,四諦說無甚發展,八聖道說則全無發展。就認識而言,一方面從空有二觀、中道說,進而檢討心理,遂產生五根、五位、七十五法或百法之說;另一方面,論理形式之研究促成因明之發達。我國、日本諸宗派各依其所依之經論,造成大小乘、權實二教、頓漸二教、聖道淨土二門、顯密二教等,並創立各種教判,各自宣揚自宗教義;或與帝王、儒家、道教、神道等接觸,而發生論諍或融合之情形。
6.緬甸寺廟
至於記述教法之文獻,其形式自古即有九分教、十二部經等分類,然於最初係依憑記憶傳承教法,待一世紀頃始有典籍型態,亦漸產生經、律、論三藏之分類。大乘佛教自始即勸說抄經之功德,故佛典漸次增加。以漢文佛典而言,除歷代各版大藏經之外,並包括多數藏外佛典之著作。其他另有巴利三藏、梵文佛典,及西藏文、蒙古語、滿洲語、日文等各種語系之大藏經。
現今各國佛教大多一改昔時山林自度之風,轉而趨向人生佛教之弘揚,積極從事文化、教育、慈善等事業,使信眾易於親近佛教。此外又著重國際間之聯繫,如設立國際佛教學術會議、世界佛教徒友誼會、世界佛教青年會等,結合國際間僧俗、專家學者等之力量,或舉行聯誼活動,或發表論文,以促進世界各地佛教之融合。(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