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India)旅遊文化簡介(8)
張玄祥 居士
九、宗教Religion(續)
耆那教(Jaina):
耆那教流行於西元前五世紀,其教徒視一切生物為聖,因此不吃肉。耆那教梵名 Jaina。為印度宗教之一。於西元前五、六世紀左右,約與佛教同時興起,自稱為最古之宗教,今亦擁有百餘萬信徒。奉十二支為經典。基本教義為業報輪迴、靈魂解脫、非暴力及苦行主義等。
該教之開祖為尼乾陀若提子(Nirgrantha - jñātaputra),又稱大雄(Mahāvīra)、筏馱摩那(Vardhamāna)、勝者(Jina),乃與佛陀同時代之人。然於尼乾陀若提子之前,傳說尚有二十三位祖師,故後世又以尼乾陀若提子為第二十四祖,或稱之為耆那教中興之祖。相傳此二十四祖依次為:(1)勒舍波提婆(Rsabhadeva)、或阿底那陀(Ādinātha)、(2)阿耆達那陀(Ajitanātha)、(3)桑波伐那陀(Sambhavanātha)、(4)阿毘難陀那(Abhinandana)、(5)蘇摩底那陀(Sumatinātha)、(6)巴特摩巴羅波(Padmaprabha)、(7)蘇巴爾斯伐那陀(Suparśvanātha)、(8)旃陀羅巴羅波(Candraprabha)、(9)蘇毘提那陀(Suvidhinātha)、(10)悉達羅那陀(Śitalanātha)、(11)溼勒耶舍那陀(Śreyāmśanātha)、(12)伐蘇布羯(Vasupujya)、(13)毘摩羅那陀(Vimalanātha)、(14)阿難達那陀(Anantanātha)、(15)達摩那陀(Dharmanātha)、(16)商底那陀(Śantinātha)、(17)貢突那陀(Kunthunātha)、(18)阿羅那陀(Aranātha)、(19)摩利那陀(Mallinātha)、(20)牟尼蘇巴羅達(Munisubrata)、(21)那密那陀(Naminātha)、(22)內密那陀(Neminātha)或阿利溼達內彌(Aristanemi)、(23)巴溼伐那陀(梵 Pārśvanātha),及第二十四祖尼乾陀若提子(Nirgrantha - jñātaputra)。其中(23)巴溼伐那陀及(24)尼乾陀若提子為歷史上可徵實之人物,其餘諸祖恐皆為傳說中人物。尼乾陀若提子主張無神論,將其前二十三位祖師之教理加以改革並集其大成。
教理上,將宇宙之構成要素分為靈魂(jīva)與非靈魂(ajīva),後者包括運動因(dharma)、靜止因(adharma)、虛空、物質四種,再加上靈魂則為五個實在體。物質由原子組成,含有下降性,靈魂則含有上昇性之一切知,其自身無障礙,故得自由;物質之形成,乃由於業而有所繫縛,此即為輪迴之因。若欲脫離輪迴則須嚴守不傷害、不妄語、不偷盜、不淫、無所得(anupalabhya)等五戒(五大誓)之苦行生活。由是,則能令業消失,發揮靈魂之本性,到達止滅,即得解脫,稱為涅槃。靈魂、非靈魂、善業、惡業、漏入、繫縛、制御、止滅、解脫等稱為九諦。另又主張判斷的相對性之不定主義(Syādvāda)與主張批判性的觀察法之觀點論(Naya),此即耆那教之特色。
此教團在其教祖之時代已很興盛,後分裂為寬容主義之白衣派(śvetāmbara)與嚴格主義之空衣派(裸體派 Digambara)。前者之聖典通稱為悉檀多(Siddhānta),以阿達磨嘎地語(Ardhamāgadhī)書寫,共有四十五部,約成立於西元前三世紀至西元六世紀左右。後者之聖典稱為四吠陀(Veda),成立於西元九世紀。重要聖典另有康達康達(Kundakunda,五世紀頃)所著之教理精要、五原理精要,以及烏麻斯伐梯(Umāsvāti)之《諦義證得書》,該書被認為係白衣、空衣兩派之正統說。其時亦有許多優秀學者輩出。
十二世紀,由於回教徒之侵入受到極大的打擊。十七世紀後,該教中產生改革運動,主張以人道主義、博愛等觀點解釋耆那教之古老教義。其代表有動地皮歐(Dhundibia)領導之郎迦派(Lonkas)運動、十八世紀維拉吉(Vīrajī)所領導之斯特那迦瓦西派(Sthānakavāsī)運動。教徒雖屬有限,然至今仍為一民族宗教,堅持嚴格之戒律生活,尤於工商業階層中,擁有眾多信徒。
耆那教聖典,又作阿笈摩(Āgama)、悉檀多(Siddhānta),係印度耆那教根本經典。西元前三百年頃,首次於華氏城(Pātaliputra)以阿達磨嘎地語(Ardhamāgadhī)結集成書。教祖大雄(Mahāvīra)歿後九八○年,又於伐拉彼(Valabhī)第二次結集,始呈今日之面目。計四十六種,略分六類,即:(1)十一種鴦伽(Avga,意譯「支」),其第十二支已佚失。包含大雄之垂示、出家生活規範、諸聖故事、五戒、善業果與惡業果之實例等。(2)十二種烏凡伽(Uvavga),包含解脫之行止與涅槃之次第、生類區分法、中央世界(Jambudvīpa)、日月天體、頻婆娑羅王(Bimbisāra)與阿闍世王(Ajātaśatru)之因緣等。(3)十種般那(Painna),包含死、病、人之食量、胎內之狀態、身體之構造、諸天界等。(4)七種佉耶蘇多(Cheyasutta),包含出家、在家之正邪行為與心態、犯戒、懺悔等。(5)四種摩拉蘇多(Mūlasutta),包含信仰、垂示、教理等之雜著,及日常宗教儀式、修行等。(6)二種經(Sutta),由四方面解說耆那教之一般教理、知識等。
由耆那教之聖典綜觀其教理特徵,概屬於一種出家解脫主義之宗教,蓋此類思想早已流行於雅利安人入侵以前之印度,而與佛教同出一源,然其後之教理發展迥異於佛教者,乃在承認「自我為永遠之存在者」,佛教則不僅否認自我之存在,更反對「永遠存在」之概念。此外,耆那教以斷食等之苦行為解脫輪迴之要法,承認卑微生物之生命意義,從而強調徹底的不殺與「無所得」之觀念,遂形成一極端之出家主義,此亦異於佛教之中道思想。有關本書之著作有康達康達(Kundakunda)之教理精要、五原理精要,及烏麻斯伐梯(Umāsvāti)之「諦義證得書」等。本書屬耆那教白衣派(Śvetāmbara)之教義,至於空衣派(Digambara)所依用之經典,係後人加入吠檀多派及婆羅門思想之新作,原典已於三、四世紀頃散佚。
錫克教(Sikhism):融合印度教與回教的新宗教
錫克教是印度的宗教之一,錫克的意思是學生、信徒,這個宗教十五世紀由納那格創立,直到今天錫克教一共有十個祖師(有言24祖師),錫克教也提倡平等、友愛強調實幹,納那格給教徒舉行獻身儀式,要求教徒實行五件事,蓄長髪、帶梳子、戴鋼鐲、穿短褲、佩短劍。劍是為了自己,長髪表示區別其它教團,梳子為了梳髮,短褲表明鍛練的重要。
錫克教的人一生不理髮,不能刮鬍子,他們也不吃雞蛋,不能喝酒,不能抽煙,錫克教的人也很勇敢,印度軍人的百分六十都是錫克教人。錫克教梵名 Sikha,印度教改革派之一。開祖為那那克(Nānak,1469∼1538),出生於拉合爾(Lahore)近郊。sikh,即由梵語 śisya(弟子)傳訛而來,意謂開祖那那克之門人。某日,那那克於貝因(Baeen)沐浴時受到感召,遂發心至印度各地遊歷怖教,解說哈里(Hari)為世間唯一永遠之神。奉聖典教書(Granth Sāhib)為主要經典,其教義建立於印度教虔誠派之基礎上,並攝取回教蘇非派(Sūfī)之神祕主義因素,主張業報輪迴,提倡修行,而反對化身說、偶像崇拜、繁瑣祭儀、苦行、階級、人種之差別及消極遁世之態度等。認為世上所有現象皆為神力之最高表現,人在神前一律平等,個人靈魂唯有與神結合方能獲得解脫。然非否定古來印度諸神,而係以默想來信仰諸神。
錫克教歷代祖師,自開祖(1)那那克之後為(2)安格德、(3)阿馬爾達斯、(4)拉姆達斯(Rām Dās, 1534∼1581)、(5)阿爾瓊(Arjan Mal, 1563∼1606)、(6)哈爾哥賓德、(7)哈爾拉伊、(8)哈爾克里香、(9)得格巴哈都爾、(10)哥賓德辛格(Govind Singh, 1666∼1708),總稱為十祖。
信徒中包括印度教徒與回教徒。四祖拉姆達斯於阿穆利薩(Amritsar)建立本山黃金寺(Darbar Sāhib,一說係第五祖阿爾瓊所建)。阿爾瓊彙集先祖及聖者之讚詠,編纂成根本聖典(Ādi Granth),其後慘遭回教王虐殺。九祖欲將世界予以錫克教化,遂與回教王產生衝突,致遭回教徒之刺殺。凡上述種種皆形成當時反回教政治團體之傾向。
至十祖哥賓德辛格將信徒編組成軍,結成卡爾薩(Khalsa)宗教團體,於入團之際,須先行「劍之洗禮」(Khandadi-Pāhul),且予每人命名獅子(Sivgh)。因不論種姓階級之別,即令首陀羅階級亦可入團,故數日內有八萬人受洗。彼等具有強大之團結力,並要求常備五K,即:(1)蓄髮(Keś);(2)隨身攜帶梳子(kvaga);(3)手帶鋼環(kara,腕輪),象徵萬能之神無所不在;(4)穿短褲(kach),象徵節操;(5)佩劍(kirpan),象徵抗拒罪惡。此外,辛格又增編、注釋根本聖典,名為聖典教書,乃本教之最高權威。辛格並遺言廢除教祖(Guru)職位。辛格逝世後,教團分裂為二,即師承十祖之獅子派與師承開祖之易行派(Sahijdhārī)。未久,前者又分成三派;後者則分成六派。
其時反回教運動正值高潮,而以拉合爾為中心建立其教團。此運動一直延續至第二次錫克大戰(1849)為止,於此戰役中教團被英軍侵入而告衰微。然於二十世紀,再度興起改革之風潮。以旁遮普(pabjab、punjab)為中心激烈地展開反英運動,成為印度獨立運動的一股重要推動力。
伊斯蘭教(ISLAM):
伊斯蘭教的發源地是阿拉伯,後來傳入印度,阿拉或真主是伊斯蘭教的上帝,而穆罕默德是真主的使者,古蘭經是聖經,伊斯蘭教提倡人人平等,認為所有伊斯蘭教教徒都是上帝之子,相信阿拉為一神,並認為作善事者會永遠居在天國,永享福樂,不信教者在冥世墮火獄受烤炙之苦。
他們每天禱告五次,日初時、正午時、日落時、日落後,最後一次是半夜。伊斯蘭教教徒不喝酒,不能吃豬肉,他們反對神化和偶像崇拜。由於印度教種姓制度嚴重,引起了一些低級人士改信伊斯蘭教,伊斯蘭教沒有嫁妝風習,伊斯蘭教的男子,一人可以同時娶四個妻子,但是在城市大多數人只娶一個。
伊斯蘭教(Islām)為阿拉伯人穆罕默德所創,又稱回教、回回教、清真教、石室教、天方教、依斯蘭教。因由回紇(回鶻)人傳入中國,故稱回教。伊斯蘭意謂絕對信奉真神阿拉。其經典為教主穆罕默德從「唯一真神阿拉」處獲得之啟示編纂成可蘭經(Qurān)。其歸依之信徒,稱為穆斯利姆(Muslīm)。教義以六信五行為中心思想,所謂六信即信仰神、天使、經典、預言者、死後之世界(來世)及天命;五行即指信徒必修之功課:告白、禮拜、斷食、喜捨、朝拜聖地麥加(Makkah)。
回教主要分三派:(1)為尊重教統之正統派(Sunnī)。(2)為重視穆罕默德血統之什葉派(Shī'ah)。(3)為興起於十八世紀之極端禁慾主義之瓦哈比派(Wahhābī)。各派信徒分別占百分之九十、八、二之比例。教徒分布則以發祥地阿拉伯為中心,向東至土耳其、阿富汗、伊朗、伊拉克、巴基斯坦、印度、馬來西亞、印尼,直到菲律賓;西從阿拉伯聯邦起,到蘇丹、阿爾及利亞、摩洛哥為止之非洲一帶,形成一個伊斯蘭教區域,教徒總數約有四、五億。
回教自唐徽宗二年(651)傳入中國,其在文化上最大之貢獻,係將中國之造紙術西傳。近世以來,在中國蒙古、新疆等地,如維吾爾、哈薩克等少數民族大多信仰回教。(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