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4WLOTUS.JPG (4513 bytes)律仪戒行篇--
         
《佛说净度三昧经》

             ─受戒守斋戒之利益与行恶之果报(2)

法尔禅修中心 善祥比丘(俗名张玄祥)辑录 


五、《佛说净度三昧经》录文

《佛说净度三昧经》卷第一()

尔时国王洴沙(Bimbisāra),与大臣长者三百人离坐,叉手长跪白佛言:「吾等久在大生死,没溺秽海,五毒苦乐,诸道皆更,为老病死恐所司,愁苦叵言。」

佛言:「一切众生,其在大生死中者有十习苦。何谓为十习?

一者生苦,

二者老苦,

三者为病苦,

四者为所爱别苦,

五者一切不可意为苦,

六者怨憎共居苦,

七者愁忧苦,

八者饥渴苦,

九者寒贫苦,

十者死苦。

(注:八苦─乃众生轮回六道所受之八种苦果,为四谛中苦谛之主要内容。即:(1)生苦,有五种,即:(a)受胎,谓识托母胎之时,在母腹中窄隘不净。(b)种子,谓识托父母遗体,其识种子随母气息出入,不得自在。(c)增长,谓在母腹中,经十月日,内热煎煮,身形渐成,住在生脏之下,熟脏之上,间夹如狱。(d)出胎,谓初生下,有冷风、热风吹身及衣服等物触体,肌肤柔嫩,如被物刺。(e)种类,谓人品有富贵贫贱,相貌有残缺妍丑等。(2)老苦,有二种,即:(a)增长,谓从少至壮,从壮至衰,气力羸少,动止不宁。(b)灭坏,谓盛去衰来,精神耗减,其命日促,渐至朽坏。(3)病苦,有二种,即:(a)身病,谓四大不调,疾病交攻。如地大不调,举身沉重;风大不调,举身倔强;水大不调,举身胖肿;火大不调,举身蒸热。(b)心病,谓心怀苦恼,忧切悲哀。(4)死苦,有二种,即:(a)病死,谓因疾病寿尽而死。(b)外缘,谓或遇恶缘或遭水火等难而死。(5)爱别离苦,谓常所亲爱之人,乖违离散不得共处。(6)怨憎会苦,谓常所怨仇憎恶之人,本求远离,而反集聚。(7)求不得苦,谓世间一切事物,心所爱乐者,求之而不能得。(8)五阴盛苦,五阴,即色受想行识。阴,盖覆之义,谓能盖覆真性,不令显发。盛,炽盛、容受等义,谓前生老病死等众苦聚集,故称五阴盛苦。)

复有三苦。

一者地狱苦,

二者饿鬼苦,

三者畜生苦。

复有二苦。

一者鬼神龙苦,

者不得自在苦。

皆由习所致苦。习诸尽者,则苦灭。是十习行,事属五官。五官属阎罗,阎罗属佛。」

(注:五官在冥途司掌五刑之王名。又称五官王。十王之一。在冥途司掌五刑之王名。据地藏菩萨发心因缘十王经载,其本地为普贤菩萨,于三江之间建大殿,为治众生妄语罪之冥官。五官为冥界十王之第四王。据《预修十王生七经》、《地藏十王经》等所举,此王之本地为普贤菩萨,系冥途中司掌五刑之王。亦即于三江之间建大殿,治众生妄语罪之冥官。亡者于四七日(即第四个「七日」)时至此王之处,接受生前所造善恶业之审判。五官王之称,古来散见于诸经。《灌顶经》卷十二云:「地下鬼神及伺候者奏上五官,五官料简除死定生。」又《经律异相》卷四十九所引之《净度三昧经》(就是本经)谓:五官乃指鲜官、水官、铁官、土官、天官,分别禁制杀,盗、淫、两舌、饮酒等五恶。而上述之《地藏十王经》则以十恶配当冥界十王,故以五官王为治妄语之冥官,此系由《净度三昧经》之说转来者。〔法苑珠林卷八十八、佛祖统纪卷三十三、禅林象器笺灵像门〕)

洴沙王(影胜王)白佛言:「我有并父昆弟(同父异母)流沙,无戒。不知属何官府,有何罪事,得病三年,于今不差?世尊难遭,愿闻其意。若令罪大,得病当即死。罪小者,不应久病。天地间尽,有几许台阁、官府、监司?几部人犯?几过为罪?何者为小罪?犯何过为大罪?人死不同。有老而死者,有壮而死者,有少死者,有病死者,有卒死者,为官府所杀者,贼杀者,烧死者,水死者,饿死者,冻死者,渴死者,牛马所杀者。若干种死,魂神所归云何?愿佛垂衰,开示盲冥,令知禁防。有可避者不?」

佛告王曰:「凡人无戒,复无七事行者,死属地狱,为五官所司录,命属地狱天子。天子名阎罗,典主三界。诸天、人民、鬼神、龙、飞乌、走狩,皆尽属天子。」

(注:七事行者(1)难作能作,(2)难与能与,(3)难忍能忍,(4)密事相告,(5)互相覆藏,(6)遭苦不舍,(7)贫穷不轻。)

「天子有八大王,八大王复有扶容(附庸)王三十国。扶容王各复有小统九十六国,各各所主不同。复有外监、五官、都督、司察、司录、八王使者、司隶等,与伏夜大将军、都官、唐骑承天帝符,与五道大王共于八王日风行,覆伺案行诸天、人民、夷狄、杂类、鸟狩,以知善恶。」

(注:八王日,亦称春秋八王日,指立春、春分、立夏、夏至、立秋、秋分、立冬、冬至等八日,以此八日为天地诸神与阴阳交替之日。若于此间能持斋,自得增寿获益。)

「分别种类若干,亿万里数,分部疆界所属。司征君王、臣民,疏善记恶,以奏上扶容王。扶容王转奏八王,八王复转奏大王,大王奏天子。人民所犯凡二十事,最重亡失人身,死不复生,遂堕三涂,永以不还。亿千万不可计劫,乃出为畜狩。二十恶行引人,着三十八大苦处大泥犁(地狱)中。三十八大苦处泥犁各有城廓,有八大王,有小王三十。

「第一平胡王,典主阿鼻摩诃泥犁(无间大地狱)。中有大釜,准广纵四十里,其深亦尔。罪人满中,但坐杀生、淫盗、不孝、不忠。

「第二晋平王,典治黑绳地狱。中有铁绳,有三刃者、四孤者、八孤者。拼直人身,锯解之。或斧斫人身,或四方、或八角。但坐犯五逆杀生,矛杖刀斧害人及畜狩、淫盗、嫉妒、恚痴。

「第三莽都王,典治铁臼狱。治榨人身,如榨麻油。但坐镇沓杀人及诸众生。

「第四辅天王,典治合会狱。中有大铁钉。钉人身百节,痛彻遍人身。空中自然雨大石,碎破人身,身小如面。但坐诽谤圣道,毒念向佛、真人、菩萨,反逆不孝,断法断功德,轻慢父母、师友及所尊,杀生无道,以致斯殃。

「第五圣都王,典治太山狱。人适入山,山自然合,破碎人身骨肉。屎尿合碎,如榨蒲陶汁。但坐犯五逆罪、嫉妒、愚痴、瞋恚,尊己贱人,不顺父母、师友、君父正教,朋党贼盗,淫欺杀生所致。

「第六玄都王,典主火城狱。火烧人身,燋燃尽。但坐欺中人,无信;衣食他人衣食,贪利;不肯布施冻人;使身贪好服所致。

「第七广武王,主治剑树狱。狱中刀剑乱风吹,斫破人身,无完皮。复大鹫所食噉。但坐屠杀射猎,心心为恶,故受此殃。

「第八武阳王,典主嚾吼狱。中有狗,断人头,饮血噉肉。但坐心、口、身行杀人及杀畜狩类,倩人杀,教人杀,故致此殃。

「第九平阳王,主治八路狱。中有利剑遍地,间无空。人走其上,截足断趺。但坐喜行无慈心,斋日相使致其然,破坏法桥,损众生,强教人犯禁,故致斯殃。

「第十都阳王,典治刺树狱。狱中树刺长三丈。人适上树,刺下逆人;人适下树,刺上逆贯刺人;身皆破伤。但坐无戒,受人信施服、珍玩,常矛刀所刺,分攫钻钤。人念爱身,贱他人,阴嫉害众生,使获此极殃。

「第十一消阳王,主治沸灰狱。狱中有热沸灰河。入其中,身悉烂坏。但坐得猪羊鸡害生,可口。饮酒迷乱,卧沙门被枕中,口出恶语,无有慈心,以获此殃。

「第十二延慰王,典治大噉狱。铁城覆盖,闭其门户,大火四起,烧其罪人。但坐诬谤三尊及良善人,焚烧山泽,害众生命,剥脱人衣,谗害人,不孝三尊及其二亲,憍慢自恣,无戒信,故致此极殃。

「第十三广进王,典主大阿鼻狱。五毒治人,破解人身,披挓人身,如张牛皮。大钉钉之,心手足支节皆遍,及眼舌耳鼻皆通彻。但坐犯五逆十恶并五戒,以致此殃。

「第十四高都王,主治铁车狱。狱中人铁犁耕舌上,车轹人身。但坐虚欺两舌无信,轻慢善人,役人三刀,自谓应然,故致斯殃。

「第十五公阳王,主治铁火狱。炭火燃至人膝。坐舍正入邪,不信善人、沙门、师友父正教,数行来蹈杀虫蟪,不持斋戒,或心持斋却行,以致此殃。

「第十六平斛王,主治沸屎狱。广长极深,罪人入中,身体熟烂,虫钻人身,彻髓筋,臭秽。坐不布施,强迫人,杀生养身,以致斯殃。

「第十七柱阳王,主治地烧狱。人足到地即燋燃。坐入律戒不能忍,坐数行来白衣舍,斋日却行来害众生所致。

「第十八平身王,典治弥离狱。狱中有虫,嘴如铁锥,喙人肌骨,皆令尽。但坐捕撮众生肌汁,杀生养身,故致其殃。

「第十九琏石王,主治山石狱。狱中有石,利如刀刃,与人膝等,或高五寸。足蹈走上,或上或下,截足断趺,剥脚断筋,石利如刀。坐八王日不行道,心虽念善,足行游逸,令六神飞扬。天官所察,以致斯殃。

「第二十狼耶王,主治多洹狱。狱中有热风。与人相逢,吹人辟地。呜呼之极,求死不得,求生不得,生时□□,坐恼人所致。

「第二十一都官王,主治犁洹狱。狱中有大噉人鬼。身中出六十刺而贯人身。身中出火,烧人食之。但坐淫妹,犯人妇女及畜生,杀众生,故致斯殃。

「第二十二玄阳王,主治飞虫狱。虫飞来,食人不置,四面来无数。但坐射猎蚊虻之对,故致斯殃。

「第二十三太一王,主治汤河狱。流河水热,过于世间沸麻油。但坐杀生,罗网捕鱼,易卵饮酒,乱失十五行,故受此殃。

「第二十四合石王,主治大磨狱。广纵二千里,磨磨人如面。但坐杀生可意,研杀众生,垣石相填,可杀蚤虮(跳蚤),故致此殃。

「第二十五凉无王,主治寒雪狱。狱中罪人寒冻。但坐冻杀众生,杀后剥脱他人衣,禁固众生,着寒中,不施和温之所致,故受斯殃。

「第二十六无原王,主治铁杵狱。烧杵正赤,刺人咽中,唇舌肠胃皆悉燋烂。但坐恶口求味,身行恶,心念恶之所致,故受斯殃。

「第二十七政始王,主治铁柱狱。烧柱正赤,令人抱之。或卧烧铁床上,为淫鬼所食。但坐心口身淫所致,故受斯殃。

「第二十八高远王,主治脓血狱。坐血食食生,不净施人,贪淫所致。

「第二十九都进王,主治烧石狱。烧石正赤,令人吞之,燋烂肠胃。俱坐无戒,食人信施食,不持斋戒,断绝人福,以为己有之所致,故受斯殃。

「第三十原都王,主治铁轮狱。烧轮正赤,自然出人头上。但坐骑度父母、师长、君王、夫主及所尊,持头抵触人,弄沙门头形,笑蹇吃秃人,蹈师友父影,火烧人头,故致此殃。

「是为三十大剧苦泥犁。犯是二十大过者,皆更遍三十泥犁,积不可计劫。大泥犁形竟,次入百四小泥犁。终劫竟,从地狱出。当更饿鬼、畜生、奴婢、下贱,积亿亿万劫万恒边沙数。一沙为千劫,尽万恒沙数,乃复为人。虽得为人,口中恒臭,口舌妄来,多病不利,为人短命。犯是二十事者,今现世不利,当为诸天地狱所司。

「神明听察,疏记罪福,不问尊卑。一月六奏,一岁四覆。四覆之日皆八王日。八王日者,天王案比诸天、人民、杂类之属,考校功最。有福增寿,有罪减寿夺算。

「天地浩浩,黎庶无数。诸天、地狱、五道大王、司命、都录、五官、都督、四镇王、使者、承天、大将军等,春秋冬夏承天统摄,禁察非法。总持众生名藉,制命长短,毛分不差。人民盲冥,了不知天地五官所记。不能自知生所从来,死至何所。不能自知命之长短。不知为五官所收录。不知豫作善求安,不知豫作功德救罪。亦不晓依附三尊(三宝,三尊有时指佛等,三尊者中尊一般为释迦佛,左药师佛,右弥陀佛),求后世救。不晓求守戒明经道士,从求度世道。如牛老败不中用,大家言:『此牛老败不中用。烦劳牧养,久已无益我家。但当早杀。可得肉食之,亦可除烦劳。』人亦如是。不奉持戒禁,亦不作功德,如牛烦劳大家甚多。不益大家,又不能自活。人依道生,道气养之。不肯奉道,亦不能自度。为五官所收,死付地狱,尽属三十王所治如是。」

净度经卷第一

 

净度三昧经卷第二

屏沙王(影胜王)白佛言:「何谓为八王日者,当何以知之?」

佛告王:「八王日者,诸天、帝释、参佐镇臣三十二人、四镇大王、司命、司录、五罗大王、八王使者,尽出四布覆行,持四王十五日、三十日所奏文书,案校地方人民、八夷鬼神、飞鸟、走狩、立行善恶,知与文书同不。地狱王亦遣辅臣、小王、都录、监司、廷尉、邮公、伏夜将军、五帝使者,同日同时俱出,承天竹使符,统摄众生,禁检非法,捕恶赏善。有罪即效,重犯者即收神录命。福多者移书,关下天上、地狱,增寿益算,除死定生。一岁八出,故谓八王日。

「欲知日者,立春、春分、立夏、夏至、立秋、秋分、立冬、冬至,此日最急。岁终事毕,考课结定罪福,决死定生为急。终到立冬属春。立冬、冬至是为八王日。前一日夜半竟后一日夜半,是其时也。重犯者谓从前斋八王日犯过。福强有救,安隐无他。天帝、将军、镇王、使者、司命、主者,用福故,原贳过之。到后斋王日复犯。是为重犯者。」

王白佛言:「何等为五官者?」

佛告王曰:「五官者亦大分治黎庶(民众)。天上五官主赏善。地狱中亦有五官,与主五道。大鬼神王收捕罪人。

「六事罪属五官。一者行五逆罪,二者行十恶,三者不行五戒,四者不敬三尊,五者不畏天禁。何谓五官。一者仙官主禁杀。二者水官主禁盗。三者铁官主禁淫。四者土官主禁两舌。五者天官主禁饮酒。犯罪属地狱。五官呼名,各自有时。好杀无慈,心口行恶,为仙官所录。命在春。好盗贪求无厌劫人,为水官所录。命在冬。好淫欲,为铁官所录。淫鬼食其不净,并饮心血。病在心肝肾头目。命在秋。好酒醉乱,仁义不行,礼教废,为天官所录。命在夏。好妄言、两舌、恶口、传舌谗人、诽谤圣道,为土官所录。命在季月。五官主人根,人根从五事生,故有五官。乃自然之王也。五官及辅臣、小王、都录、监司、廷尉、邮公、伏夜将军、五帝使者,收捕罪人录命收神。死者不同。皆依本罪,故令不同。」

屏沙王白佛言:「流沙(王同父异母兄弟)俗人,本所不知,本所不晓,肉眼浊翳,不见天神、鬼王,监伺来时,云何避之?」

佛言:「欲避天神、鬼王,以救大难者,则为欲求无量安稳无极之福。谛听思念,内着心中,莫忘莫失。」

王及大众皆言:「受教!一心奉持。」

佛言:「未得道者持五戒。上至具戒人,名曰戒眼。贪着吾我,不见圣谛。贪求益得,走作思虑,东西南北,四出治生。更相欺中,淫荡无度,杀生可口,酒乱无礼,不奉圣化,不畏禁忌,行来至趣,放心恣意。从其所欲,可足诸情。心乱如蕴,不觉行入三苦。自许以道,死后受殃,悔无所及。今得自在,欲求何道,随心得之。求大得大,求小得小。三乘之宝藏,譬如海水,取者便得。三涂之灾,亦复如是。六藏俱然,三善三恶,俱无吏将守也,求者便得。作罪得罪,作福得福,求道得道,自作自得。以心为本,身为行首,审谛求道。不欲与三恶道从事,不欲为地狱恶鬼所录,欲削除地狱名籍者,当追明师,从受五戒,具足奉行。九斋、八王之日,守持十事,立志令坚。

(注:九斋日合三长斋日及六斋日而成。长斋日即正月、五月、九月之每日及六斋日,每月之八日、十四日、十五日、二十三日、二十九日、三十日等九种斋日。斋者,持戒不过中食,即过午不食。九斋日为帝释、四天王等伺察人间善恶之日,故过午不食,以慎身心。)

「何谓为十?

一者斋日当诣佛寺,烧香散花,绕塔礼拜三尊,种道根栽。

二者当从师受斋,如法持之,随师教令。

三者坚持五戒。

四者专心念道。

五者闬诸情欲。

六者念佛、念慧、念师恩重。

七者不得念妻子、居家、财宝。一不得念,持心如真人。

八者不得妄行来。

九者深自责本罪。

十者不得念一切人恶。当施立功德本,消灭殃罪。是为十事。

「九斋日者,先前一日,当自严设,断绝因缘,男女别坐,饮食香洁。至其斋日,令得清净,斋戒完具。八王日者,当先前一日,男女异处,守持十法,斋竟后一日夜半。

所以尔者,诸天、帝释、四镇、辅臣、司命、使者,当下覆伺。在人左右肩上,有左右契。左神男,右神女。男神疏善,女神记恶。先前一日夜半,尽共上天,校定罪福。各自求功,诤了罪福,毛分不错。天亦自有岁尽,簿书分明。君左右契重。复持九斋所记,校四王所结,知为同不。校事三日,决死定生。罚谪了定,事诺听还。

「罪数多者,灭寿夺算,条名死。岁月日时,关下地狱。地狱承书,即遣狱鬼,持名录召。鬼无慈心,死日未到,鬼随不远推排,强使作恶,欲速其命。或五年,或三年,一年,半岁,百日,一月,十日,三日,一日。罪恶之人,为鬼所使,妄作非法,稍近死地,命日促尽。其福多者,增寿益算,天遣善神营护其身,条名关移地狱,拔除罪名,除死定生。后得上天,为诸天所尊,生天地狱,各有迎人。人病欲死时,眼自见来迎者。应生天上者,天人持天衣、伎乐来迎之。应生他方者,眼见尊人为说妙言。应堕地狱者,眼见兵士持刀楯、矛戟、铁索围绕之。所见不同,口不能言。各随行所作,得其果报。罪轻微者榜擿之,谪者录神受罚,其人即病。各有日数、轻重不同,所系官亦不同。随行所属,天无枉滥,平直无二。随其所作,天网治之。」

屏沙王白佛言:「流沙受何罪徒谪(tucci,果报罪人),形竟何时?系在何官?愿示所在、罪过轻重、竟不竟。」

佛告王:「流沙所犯过,无花实,唯有根茎节。罪从心生,意恶嫉妒,毒心施人,意恶怀毒。天上所属星,被对下人即病。星者天之光,人之精。精神被问,系在土官,受谪千七百九十日,罪乃竟。」

屏沙王白佛言:「我见人,日日犯恶,强健无病者何?天神岂不知邪?犯大过亦无死者,犯小过亦无受病谪者。复有守善,死亡不利,疾病纵横,更相注渎,善恶不分。孩儿无过,复有病者、死者。何因复尔?愿释所疑,令知本罪。」

佛告王曰:「所问大善,善思念之。当为一切解释愚痴,令得开解。」

佛言:「三界颠倒,甚难了理。非阿罗汉、辟支佛之所能知。人根深远,受形无数。

(1)   或尊或卑,

(2)   或贵或贱。

(3)   或父为子,

(4)   或子为父,

(5)   或母为女,

(6)   或女为母,

(7)   或母为妇,

(8)   或妇为母,

(9)   或兄为父,

(10)   或父为兄,

(11)   或姊为母,

(12)   或母为姊,

(13)   或姊为妇,

(14)   或妇为姊

(15)   或弟为父兄,

(16)   或父兄为弟。

(17)   或师为弟子,

(18)   或弟子为师,

(19)   或师为父,

(20)   或弟子为子。

(21)   或君为子,

(22)   或子为君,

(23)   或君为臣,

(24)   或臣为君,

(25)   或父为君,

(26)   或君为父,

(27)   或父为臣。

(28)   或母姊为君妇,

(29)   或君妇为母姊,

(30)   或己妇为君妇,

(31)   或君妇为己妇。

(32)   或兄为君、

(33)   ()弟为臣,

(34)   或弟为君,

(35)   ()兄为臣,

(36)   或师为君,

(37)   或弟子为臣,

(38)   或太父为君父,

(39)   或师为太父,

(40)   或弟子孙子臣为太父。

(41)   或怨家为子,

(42)   或为父兄,

(43)   或怨家为兄弟,

(44)   或怨家为父母,

(45)   或怨家为妇及姊妹,

(46)   或怨家为君为臣,

(47)   或怨家为伯叔,

(48)   或为外家内亲,

(49)   或怨家为奴婢僮仆,

(50)   或怨家为朋友亲厚知识,

(51)   或怨家为将主,

(52)   或部民,

(53)   或怨家为邻里。

(54)   或父杀子,

(55)   或子杀父,

(56)   或兄杀弟,

(57)   或弟杀兄,

(58)   或母杀子,

(59)   或子杀母,

(60)   或夫杀妇,

(61)   或妇杀夫,

(62)   或姑杀妇,

(63)   或妇杀姑,

(64)   或母杀女,

(65)   或女杀母。

(66)   或君杀臣,

(67)   或臣杀君,

(68)   或奴婢杀大夫,

(69)   或大夫杀奴婢,

(70)   或奴婢杀大家,

(71)   或大家杀奴婢。

(72)   或祖父母杀孙子,

(73)   或孙子杀祖父母,

(74)   或师杀弟子,

(75)   或弟子杀师。

(76)   或父食子肉,

(77)   或子食父肉,

(78)   或兄食弟肉,

(79)   或弟食兄肉,

(80)   或母食子肉,

(81)   或子食母肉,

(82)   或夫食妇肉,

(83)   或妇食夫肉,

(84)   或君食臣肉,

(85)   或臣食君肉,

(86)   或师食弟子肉,

(87)   弟子食师肉,

(88)   或妇食弟肉,

(89)   或弟食妇肉,

(90)   或怨家相食肉,

(91)   或大夫食奴婢肉,

(92)   或奴婢食大夫肉。如是颠倒。

(93)   或奴婢为父母兄弟,

(94)   或父母兄弟为奴婢,

(95)   或伯叔为奴婢,

(96)   或奴婢为伯叔,

(97)   或奴婢为君将主,

(98)   或君将主为奴婢。

(99)   或父母为牛马驴骡雁肤猪羊犬,

(100)  或兄弟为牛马猪羊犬,

(101)  或为驴骡雁驮,

(102)  或子为雁马驴骡牛羊猪犬。

「人在生死海颠倒。或高或下,或尊或卑,或贵或贱,或亲或疏。幡覆颠倒,更相茹食、乘骑,无有上下。宿命相雠嫉,更相杀害,共相食噉。因为怨结,或在鬼神中,来相杀害;或天上来,为民主识宿命;或在龙、阿须伦(阿修罗)中识宿命;或在地狱中识宿命;共相遭逢。

「对有大小,德行各有厚薄,德有胜贫。宿对恶责,适相遭逢,恶心自起,便欲相杀,以报宿怨。虽受天身,十结未解,得对便起。宿命福强,今虽行恶,宿福退救,不逢苦厄。未遭宿怨,其罪未熟。至其熟时,自受其殃。贞良现祸,以宿福薄,为故世罪所追,遭逢宿怨。

「对至不救,其福未熟。至其德熟,自受其福。殃福自追,如形影逐人,都无与者。作是得是,自作自得,不作是即无对,亦无所得。一切皆由因缘生。

「孩儿无过,而有病者、死亡者,当知是人宿命。故世鱼猎、探捞、破卵、杀生众多。故得短命,过生而去。

「一切罪福,命之长短,苦乐忧喜,皆由种生,获其类报。种福得福,种罪得罪,种长命得长命,种短命得短命,种好得好,种丑得丑。如人种麦得麦,种粟得粟,种麻得麻。随其本种,生其类报。人之种行,亦复如是。王不足疑也。

「持一戒完者,一天令五神护之,持五戒具者,令二十五神营救门户。上至六天,凡有百五十神,番代拥护,不令衰耗。」

诸天欢喜皆言:「善哉。当共护之。」

「如是持戒完具者,十方现在诸佛皆称欢。是善男子、善女人临寿终时,佛皆分身往迎之,不使堕恶道。若戒羸者,当益作福德:布施、持戒、忍辱、精进、一心(禅定)、智慧,燃灯、烧香、散花、礼拜。益持斋戒,亦复得度。

「戒不完者,诸天善神稍远离之。犯一戒者,二十五神去之;犯五戒者,百五十神尽弃离远之。恶鬼稍娆近,因衰病之,耗乱其家。遂致衰丧不利,财物不聚,所向不偶,死入地狱。

虽戒完具,不持九斋,如六畜不生乳,树无果实,妇不生子,种谷不滋,治生无利,折耗失本。作吏无衣帻,使者无传,宁有信用者不?不持斋者,如人裸身,无有四时衣。如人形无衣,宁可用入众贵人中不也?」

王曰:「不可也。」

佛言:「弟子不持斋,斋不如法,无清净福。戒无护,为无辅助。如人孤独,无有臣子。形无衣,露居无舍,必有恐畏。

「不持斋,有五事勤苦。(1)何谓五事苦也?

一者恒生秽浊处。

二者所生之处虽得人身,难与三尊会。

三者更生信道难。

四者更生求师难得。

五者世世求道难得定。是为五事苦。

(2)复有五事苦。

一者恒生多事处。

二者生多惊怖处。

三者生五从残处。

四者恒生剧苦地。

五者生边地无福之处。

是为五事苦,合为十苦剧也。

(3)复有五事自侵欺。

一者不用佛教。

二者不用师教。

三者言我持斋,不从师、明经道士受斋。

者不受法化。

五者持斋不完。为自侵欺,亡失大福。

(4)复有五事,亡失大福。何谓为五?

一者恒生愚家。

二者难得出家。

三者所生贫匮家。

四者不得升入道场。

五者顽愚难化。是为五事。

(5)复有五事难。何谓为五?

一者生中国难。

二者生贵人家难。

三者求作沙门难。

四者求智慧难。

者求解脱难。

(6)复有五事难。何谓为五?

一者生佛前难。

二者求安隐难。

三者求三昧定难。

四者断绝生死难。

五者求清净难。

(7)复有五事难。何谓为五?

者若后罪毕得为人主,安国难。

二者若后为天,度人难。

三者除罪难。

四者求六度难。

五者解十结离着难。是为五难。不持斋者,有是(5X7)三十五难,难得度脱。」

佛言:「末世时人,作佛弟子,为世事所逼,役荷民穷,衣食不充,热恼自随,不得从心。所愿不成,皆宿命不持斋,不精进,懈慢不从师教令。或持斋,或不持斋,或有布施,或不布施,有无多少,各随所作德本,受其殃福。或在他方清净佛国,不行清净,漏行所致,福不还生天,罪不应堕地狱,谪来生阎浮提续人种,令不断绝。

「或从天上来生阎浮提,或从人道中来生,或从三恶道中罪毕,得生为人。五道中生死交符,更相换代,昼夜往来,日日不绝,譬如天雨,以续人种,故不断绝。皆由宿命斋戒不如法,谪来生是家。衰末五烧,毒燃浊世,受是十苦之恼、十自侵欺之患,堕十五缀碍之难。流三界,十二轮转生死不绝,受苦无竟。但坐宿命不奉大人重训,弃正行邪故,受是三十五苦恼,不得度脱。」

无尽意菩萨(Aksayamatir bodhisattvah,无量意)白佛言:「世尊每授人戒,并持九斋,皆言尽形寿。今复教弟子斋日,更受斋法,何因得尔?经法至重,如是为慢法弟子耶?」

佛告无尽意菩萨:「佛授人戒,欲度脱。居家修道,当持五戒行。岁三斋(159)除三毒,月六斋(81415232930)制六贼,九斋(3+6)除九恼,灭九思,愈九病,闬绝十二恶道,开十二门,令至泥洹。士女持斋戒,常令究竟,尽毕形寿。

「然弟子受戒以后,故有欲着,经营居家。畜养妻子,县官之缘,奴婢,债主役使,衣食之求,贩卖治生,垦地种殖,杀生萌类。贪求无厌,放心恣意。三毒猛盛,六神各逐所欲,心垢积厚。垢秽之罪引人入冥室,受苦无竟。

「已闻道门,当令闭塞三涂、八难之处,令得至泥洹清净无为。犹如长者有大宽堂舍,以圈牛马羊猪,满中作粪。节日已逼,贵客当来。无余坐堂,不及除扫。即以沙土而覆粪上,唤客前坐。主人设好美食,种种香美食客。至暮时,客还去。主人续圈牛马猪羊,屎尿满圈。上至七日,杂畜众多,屎尿以厚。有远方贵客来,不及除粪。如前以沙土覆上,复用过客。遭年六中,凡百二日,过客百日过,蕴圂粪各有百二重。

「弟子斋日不从师、明经道士受斋,便言我已见经,晓解斋法了了。自于舍持斋,专精勤进,念道不懈,清净无欲,已灭秽念,持心如真人而无瑕垢。譬如长者,以好沙土覆粪屎尿上。

善男子、善女人,受佛五戒、十戒为尊者子,当令如法。人身譬如大堂舍,马牛猪羊譬如外五欲之利,粪譬如恶念也。至自持斋清净者,如土覆粪上。用不从师受,自净斋日,自言我晓斋法,因自持斋,如法奉行清净斋日。犹如沙土覆屎尿不净。罪福相累,重数分明。后当受罪福之报,一一不失。

「一念受一身,善念受天上、人中身,恶念受三恶道身。百念受百身,千念受千身。一日一夜种生死根,后当受八亿五千万杂类之身。百岁之中,种后世栽,甚为难数。魂神遂种受形,遍三千大千剎土中,地间无有空地。

「于是佛愍念十方,哀伤弟子流没溺,沉没爱海,生死苦恼。故设法桥,化度无福,令得解脱。弟子心迷习俗,劳垢日生。佛以三渊法水,洗治弟子六衰之垢,令得解脱。

「前斋日已过,七日之中罪垢复生,重复斋福。罪垢未厚,复到后斋。大慈愍伤,开法惠水,洗去欲垢,令得清净。犹如除粪到本净地,香洁可居。弟子斋日,恭肃清净,惊怖监司,畏惧神明。

斋日当弃家居缘务,就诣塔寺,礼拜三尊,从师受三自归、八关斋,于庙堂如法持之,犹如除粪到净地。斋过后,男女更相染污,到后斋悔过、三自归,思惟前斋,七日、或五日,其间所施行身口意,凡犯几过。至心恳恳,首过三尊,慎无覆藏着耻。须臾之间而不自首过,后长受痛,无竟已时。悔过、首罪,更受三自归,受清净斋。斋福相接,间无罪垢,清净得度。」

无尽意菩萨白佛言:「世尊慈恩,愍念弟子,剧如慈母念其赤子。子不念母育养之恩,弟子亦复如是。」

佛言:「如是,如是。但用愚痴无黠故。」

佛说是时,八百比丘漏尽意解,三百菩萨入净光三昧(vimala-prabha,百八三昧之一),三万天人发无上正真道意(无上等正觉),三万二千清信士,万二千八百清信女皆见道(须陀洹),千亿天人皆远尘离垢,三十亿凡士、二十亿凡女悉得法眼,前受五戒,莫不欢喜。作礼皆言:「幸赖得闻清净妙法,以救生死,制断三流,四渎,浇灭三毒之炽火,荡涤六情之垢,渐近清净,守斋无为,渐近泥洹。」

无尽意菩萨白佛言:「善男子善女人,受佛五戒、十戒,得为尊者子。应在尊者坐次不耶?」

佛言:「若善男子善女人,受佛十戒、五戒,得为尊者子。居家臭秽,不得共尊者、比丘同床席坐,应当别坐。尊者、比丘坐复尊过于国王、太子、长者之坐。皆有大尊天神卫侍左右。白衣不应共坐。正使出家持十戒作沙弥,亦不应共坐起、饮食。正使具戒大沙门,犯戒,心不清净,尚不应共坐。何况白衣持五戒、十戒者。亦不应与白衣凡人共坐起,污尊者子。杀生、淫盗、两舌、醉乱、无礼无义,屠儿偷僧物,不当往来交易借贷。与之萨渎,亏损道行,共相污染,引人入地狱门,自作留难,堕隧恶道。为人证任,系缀三界,不得时度。愁苦忧恼,痛不可言。

「如人与盗贼为友,其贼有罪,王收捕着狱,五毒治之。狱吏问贼:『卿与谁为友?具说意状。』囚言:『我与某长者为友。』即便闻王,王即下外部录召长者。长者来到。王便问曰:『闻卿好人,贵人之种,何不自爱,择善人为友,反与不肖恶人为友?今日为此死罪囚所引。卿复作囚,云何?』长者白王言:『此囚亦好人君子,与我中外兄弟,或言婚亲士大夫。邂逅遇事耳。』王言:『此无罪人,与同罪者,亦当死。卿欲云何?』长者对曰:『实自不知。虽与囚为友,实不见不知。愿王圣心采察明。某口口守善,未曾犯恶。某有为佛弟子。』王言:『卿为智人,何不教令禁检?纵而置之,卿为已共,同心作贼。坐与为友,或教之,或为作方便。卿虽不能禁止者,何不远避之?且往诣狱。罪人若不怨卿,辞不及卿者,放卿使去。』

「弟子与凡人凶愚无戒行者、犯戒者共相交往,后为俗人所引,入地狱。地狱主问弟子:『卿为佛弟子,何不持佛经戒,教卿知识、邻里、朋友、亲族?卿为智人,纵而置之,无有慈心,不念众生。今此罪人引卿云:何不教我?我愚痴不晓佛道。谓死生不属佛,谓天云为大,死生属天,不知有地狱。不教我,不度我如是。罪人怨乱云:卿无慈心,不相念度。卿促人为罪。卿不能教度者。何不远避之?』弟子对曰:『我谓但自持戒,守善为佳。德行不高,实不能度。人又不用我言。愿王原救,除我过罪。我是佛弟子,尊者子也。』」

佛言:「清信士女,当自慎护,令清净。慎无与凡人为友、为侣,引人入地狱中也。」

(待续) 


[《律仪戒行篇》选读 ] [ 经典选读 ] [ 首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