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4WLOTUS.JPG (4513 bytes) 唯识学(一)《八识规矩颂》
      --前五识颂(53)

                           (本篇文章为张玄祥居士所撰未经同意请勿引用转载)


一、认识五识:

颂一曰:「性境、现量、通三性,眼、耳、身三,二地居。遍行、别境、善十一,中二、大八、贪瞋痴。」

颂二曰:「五识同依净色根,九缘、七八,好相邻。合三、离二,观尘世,愚者难分识与根。」

颂三曰:「变相观空唯后得,果中犹自不诠真。圆明初发成无漏,三类分身息苦轮。」

 

二、认识本颂相关名辞 (续)

()五位百法名相

五位者(1)色法,(2)心法,(3)心所法,(4)不相应法,(5)无为法。五位盖括法界一切法相,略成有百法。百法者(1)色法五根、六尘合十一,(2)心法者八大心王,(3)心所法者五遍行、五别境、十一善法、六根本烦恼、廿随烦恼、四不定法,(4)不相应法者有廿四法,(5)无为法者共六种,总计合称百法。故有偈颂曰:「色法十一心法八,五十一位心所法,不相应行二十四,六种无为成百法。」

五位与百法 色法(11) 五根---眼、耳、鼻、舌、身等五。
六尘---色、声、香、味、触、法等六。
心法(8) 眼识、耳识、鼻识、身识(前五识)、意识、末那识、阿赖耶识等。
心所法(51) 五遍行---触、作意、受、想、思。
五别境---欲、胜解、念、定、慧。
十一善法---信、惭愧、无贪、无瞋、无痴、精进、轻安、不放逸、行舍、不害。
六根本烦恼---贪、瞋、痴、慢、疑、恶见(身见、边见、邪见、见取见、戒尽取见)
廿随烦恼---十小(忿、恨、覆、恼、嫉、悭、诳、谄、害、憍。二中(无惭、无愧)八大(掉举、昏沈、不信、懈怠、放逸、失念、散乱、不正知)。
四不定法---悔、眠、寻()、伺()
不相应法(24) 得、命根、众同分、异生性、无想定、灭尽定、无想事、名身、句身、文身。生、老、住、无常、流转、定异、相应、势速、次第、方、时、数、和合性、不和合性。
无为法(6) 虚空、择灭、非择灭、不动、想受灭、真如。

1. 色法(11)

色法含有五根及六尘,合称十一色法。眼、耳、鼻、舌、身等五根,是面对外尘色、声、香、味、触、法等六色尘为对象,故说五根门头系八个心王认知所对六尘境而生五识心王。

2. 心法(8)

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末那识、阿赖耶识等八识心王,是五位百法中的精神作用的主体。眼识缘色尘,即视觉作用。耳识缘声尘,即听觉作用。鼻识缘香尘,即嗅觉作用。舌识缘味尘,即味觉作用。身识缘触尘,即触觉作用。意识缘法尘境,是我人心理活动的综合中心。末那识缘八识种子执着自我,是自我意识中心。阿赖耶识含藏万法种子,内变根身、外变器世界,宇宙万法由此变现生起。

3.  心所法(51)

又名心数或心所有法,从属于心王。因心王要与心所法相应时,两者才会同时存在,若心所法任其与心王相应,则吾人种种精神、情绪、主观意念等等作用即发生,烦恼法即应缘而发矣!反之,心王不随便与心所法相应,则解脱无碍智就现了。故「心所法」可看成心王活动的场所,若行者将心王活动的场所限制(限于行善)或关闭(善、恶法灭绝),则心的活动将趋止住。又如禅宗初学者用「制心止」法门,控制其妄想念,则心起不了妄想的活动,这样才能开始修行,若心控制不了,心乱、身不安、息相不现,则禅修会是很累的。

再进而剖析心王与心所的关系,唯识家言心所法者有三义:(1)恒依于心王,因依八识心王而起,尤其是第六、七意识心王。(2)附属于心王。(3)心王能与之相应。因心所法有以上三义,故常以我所名称称之,就如同说---是我心王所拥有的活动场所。而心所法共安六次位,其名为(1)遍行、(2)别境、(3)善法、(4)根本烦恼、(5)随烦恼及(6)不定法等六次位。

各心王所相应的心所法如下:与前五识心王相应的心所法有卅四,包括五遍行、五别境、十一善法、三根本烦恼(贪、瞋、痴)、二中烦恼(无惭、无愧)、八大随烦恼(掉举、昏沉、不信、懈怠、放逸、失念、散乱、不正知)等。第六意识心王相应的心所法有五十一,所有善、恶、不定法等均全包了,故知修行第六意识不控制好,烦恼是无量无边的。与第七意识心王相应的心所法有十八,仅剩余五遍行、别境一()、四根本烦恼(我痴、我见、我慢、我爱)及八大随烦恼(掉举、昏沉、不信、懈怠、放逸、失念、散乱、不正知)。与第八意识心王相应的心所法有五遍行、舍受心所等六个心所法,此六心所法是清净法相。

如果您对修行有概念的话,可依上述心所法的多寡,来研看应先要控制的心王活动的是那一个心,当然先要控制第六意识心王(对外缘及内缘),再来是控制第七意识心王(对内缘)。待第七意识心王仅剩能与18个心所法相应后,再回过头来修与第六识同俱起的前五意识心王,来去掉根本烦恼---三毒,及二中烦恼、八大随烦恼。修到最后只剩下第八意识心王的舍受心所(平等法相)及五遍行等法,这时就是圣人的境界了。兹将其各心所法的意义简述如下。

(1).遍行(5)

遍行意即能周遍起现行法的意思,触、作意、受、想、思等五心所法,周遍行于一切性、一切地、一切时、一切俱,除此「五遍行」外,无一具有如是四种「一切」的。触者为根、尘、识三和合而生的感觉心理作用;作意者就是注意、警觉的心理,心的精神决定要不要起法者;受者对领纳外境生起感情之作用;想者是意想,辨别种种境界而起想念之心理层次作用;思者就是意志力,三业造作均由思后起行。上五「遍行」心所法能入一切性、地、时、俱等四。

A. 一切性:即能遍入善、不善、无记等三性,无记者不属善恶也谓之。

B. 一切地:即能遍入三界九地各位阶,依心之状态而出入一切地,三界者欲界、色界、无色界等三;九地者五趣杂居地(欲界)、离生喜乐地(初禅)、定生喜乐地(二禅)、离苦妙乐地(三禅)、舍念清净地(四禅)(上四地为色界天)、空无边处地、识无边处地、无所有处地、非想非非想处地(后四地属无色界)。

C. 一切时:过去、现在、未来三时遍入者谓之。又可分有三义:

  1. 众生一切有心,均有自、他相待之性质,他之一切心起,自心必与之相应而起,由此而知众生同一心性,吾人等心本相通,若参禅行者当易知此,如诸佛成所作智所现「身、语、意」三化中,意化即能以其意致给地上菩萨佛子等。

  2. 自无始以来,此作意、触、受、想与思等五心所法于一切时中,均不间断,尤其是行、识阴中。

  3. 五心所法在缘一切境时皆起一切法相相应故。

D. 一切俱:谓此五心所法(作意、触、受、想、思)可相互俱生而起法相故。

现在把五遍行各自解释一下。

触者根、尘(境)、识三和合就名为触,触是接触之意,五根对五尘境接触()而生识。《百法明门论》中曰:「令心、心所触境为性,受想思等所依为业。」故触是五根被动地触及五尘而生识谓触,当与作意相呼应。若无作意缘时,则此人心不在焉,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嗅而不觉,食而不知其味,触而不知软硬坚实。

作意者就是注意、警觉之心意,因根、尘、识三和生触后,心王能主观引起心所法起注意力的作用。论曰:「作意能警心为性,于所缘境引心为业。」

受者是感情领纳谓之受,亦即心识领纳顺违之境而生受。受有三种意义,领纳身之顺境名乐受,领纳身之违境名苦受,领纳心之顺境名为喜,领纳心之逆境名为忧,领纳诸法不觉顺违境者名舍受,又称舍念清净,此为五受。苦、乐、舍三与前五识相应,无分别,故属身受;忧、喜、舍三与第六识相应,故有分别,是属心受。

想者是认识境后心之作用,亦即辨别种种境界,安立名称或言说的心理作用,论曰:「于境取相为性,施设种种名言为业。」 就是于一切相上生起分别心想,再加上名相、语言以达分别者。

思者是造作、意志之意,即造作身、口、意业之作用力,吾人一切心所的动作及行为,无不由此而推动出来。所以论曰:「令心造作为性,于善品等,役心为业。」 思有三种情形,一曰审虑思、二曰决定思、三为动发胜思。审虑思者对于业未作决定时的考虑行为,决定思者经考虑后已经决定的行为,动发胜思者是令身语二业发生作用的行为。

(2).五别境(5)

五别境位系指欲、胜解、念、定、慧等五心所,并不如前五心所法可具四种遍行。五别境不遍于一切心、心所,只遍于一切性、一切地,故名为别境。

欲者祈求、欲望也,对于喜欢的事物做欣求的心理为欲。

胜解者殊胜的解悟,了解及认识事情的决定心,不受他事物引诱而转变其心理,如正知见等。

念者明记不忘的记忆力,此念力由定中生,而定则依念而生。有时念亦当做定中所起的心念,能成就佛事者,故又可称念力。

定者精神能集中不旁务,对于所观的境界专注精神不移的心理,此为慧之所依,分为生得的散定及修得的禅定两种,生得者为先天之业缘所得,如有人天生就较常人有定力,对诸事能无所谓、无碍;修得者是由后天的业修后而得的禅定力。

慧者就是理性、智慧,为拣择思考的心理,有慧则能断惑。尚分有恶慧与善慧,前者如恶见,摄于烦恼位。后者为正见、正慧。又有闻、思、修三慧,听闻教法生慧谓闻慧,观察义理所得为思慧,修定力所得称为修慧。

五别境心所法,为下所缘而生:

心若缘所乐之境时,为「欲」心所。心若缘所决定之境时,为「胜解」心所,心若缘所曾受之境时,为「念」心所,心若缘所观之境时,为「定」、「慧」心所。

又如上述,以其缘各别之境而生,故称为别境心所。

(3).善法(11)

善心所由善心中发出之心所,必对于此世、他世、人、我皆有利益者,始能称为善,善是对治恶心的作用。

(4).根本烦恼法(6)

扰乱有情之身心,使其颠倒之心所,分根本烦恼有六:贪、瞋、痴、慢、疑、恶见。行者要修到圣位,此根本烦恼法才会灭。

(5).随烦恼法(20)

共廿法,十小(忿、恨、覆、恼、嫉、悭、诳、谄、害、憍),二中(无惭、无愧),八大(掉举、昏沈、不信、懈怠、放逸、失念、散乱、不正知)。

以上随烦恼法虽多,但都是心的毛病,要自己调理,另在修行入道位(开悟)行者,已控制第六意识心王后,所面对的八大随烦恼(掉举、昏沉、不信、懈怠、放逸、失念、散乱、不正知),是修行上的逆境,是行者要努力度过者。其它心所法,仅是善恶法而已,此八大随烦恼表现在修行的路途中,故要加以说明交待一下。

掉举是指心妄动、浮躁不安,挂碍一些世间事,修行入甚深心心处,今生不如意事,小时候障碍养成的执着心,都放不下时称为掉举。

昏沉是修行打坐时姿势不对,气机不能循序进行于色身时,所诱发的昏睡状,对禅修阻碍力甚大。

不信者修行时境界现,无智慧把持而疑神疑鬼,对初发心所皈依的诸佛、菩萨信心忘记了,甚至在遇到业缘逆境时,心生起怀疑心,是信心不足。

懈怠者行者毁戒、破戒,护法神他往不护,自力无慧自持,因于懈怠不精进,当再多结善缘。

放逸者戒律不守,谓要得解放,故有意无意间毁戒,造成行为放荡、纵逸,不肯向上前进,规范自心

失念者失去一般的记忆力,常常造成生活、行为上的无奈,此是二地菩萨的烦恼障,待身体气消退后,营养平衡时,当可恢复相当的记忆力。

散乱者开悟行者心很敏感,又无能力摄受自心让它不乱攀缘,故造成心思旺盛而不能自止,故心成散乱状。

不正知者是行者执着自以为是的感知,想当然耳的心念当做真实,并加以传播徒众,无正知见,故属恶慧之见。

(6).不定法(4)

不入于前述五种之心所,此通善、恶、无记三性,无法记别之法。悔、眠、寻(觉)、伺(观)等四不定法,依当时境况来定善法或恶法。譬如做善事而后悔是不善法,做恶事而后悔是善法。又如修到初禅时用觉、观来观心而得定,是谓善法,但得定后还再用觉观(寻、伺),即不能再前进,是为不善法。伺者如正当性的偷窥是善法,不正当性的偷窥是不善法。

4.不相应位(24)

不相应法有得、命根、众同分、异生性、无想定、灭尽定、无想事、名身、句身、文身。生、老、住、无常、流转、定异、相应、势速、次第、方、时、数、和合性、不和合性。

此不相应法即非物质亦非心之法,此是对色、心、心所等法,所假立之名称,也是第六意识所缘之境界,所以一离了色、心、心所法,就无作用可言。

5.无为法─修行者欲成就之果位

无为是法性真如之实体,为有为法所依之实性本体,真如是常住不变,离开一切生灭法(动灭静生、静灭根生、根灭觉生、觉灭空生、空灭灭生、灭灭时即谓真如)。故凡不造作,离开因缘造作之法,都叫做无为法。

(1) 虚空无为:依空、无为之观法,所显现之真如,可离一切障碍者,证得解脱智慧之根本法,如《金刚经》说空理,易悟入无为解脱空观者,唯行者若不转时,将入偏执空理。

(2) 择灭无为:依无漏慧之简择力,断灭烦恼时,所显现之真如。如吾人心不能入无为,而假借忆念佛经之文句,得灭一切烦恼心法,而入无为自在者谓之。

(3) 非择灭无为:不依智慧之简择力,自性本来清净,而缺缘不生,有因缘则自起一切法之真如。

(4) 不动无为:离第三禅以下之烦恼,生于第四禅天中,灭除一切苦乐受,所显现之真如,行者自性不动,则能生起万法,欲办佛事,无所不能。

(5) 想受灭无为:离无色界第三禅天之烦恼,生第四禅有顶天时,灭除想、受所显现之真如。

(6) 真如无为:非虚妄颠倒之真实如常理体,离我、法二执所显现之真如,非缘不生,遇缘则生而不黏之如如体,前五无为法为假立之无为法,是因位菩萨所证之无为法。

 

三、五识颂解

颂 一曰:「性境、现量、通三性,眼、耳、身三,二地居。遍行、别境、善十一,中二大八、贪瞋痴。」

眼、耳、鼻、舌、身等前五识都是属于现量意识,可现实量知色、声、香、味、触等五尘境,而所量知的尘境是属于性境,其尘境确实是带有本质的性境,而生眼识、耳识、鼻识、舌识及身识等五识心王。且此五识心王生时可通于善、恶、无记等三性,在此依行者心的善恶而轮流三性中。

但行者要注意的是此五识认知,仅是表面的认知,若行者执着您所看到的、所听到的、所嗅到的、所舔到的、所触觉到的为真实不二的,可能就会生活在是非多多的环境中,过着凡夫常造业般的生活中。故修行者当学---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嗅而不知香臭,舔而不知酸甜苦辣,触而不觉软硬坚实等,才能得初步的表面解脱、自在心。

行者继续修行的结果,主要会现起两种心,一为能觉知的真心,一为妄想习气而转化的妄心,您会以有觉(寻)、有观(伺)的禅修功夫,修去您的妄习,进入初禅的无漏境界。初禅的境界是不需分段食的,故无鼻、无舌等二识心王相应了,因为此鼻、舌二识是属于五趣杂居地的欲界众生所具有。而九地的第二地是初禅的离生喜乐地,此界天神仅有眼、耳、身三识,故颂曰眼、耳、身三二地居,仅眼、耳、身三识还用于色界初禅(二地)的天神。

初禅的果报分住三天,一为梵众天,二为梵辅天,三为大梵天,总称为梵天。梵者是已离淫欲、入清凉地的天众,是能去除饮食及睡眠等毛病,而入清凉地。梵众天身长半由旬(20里),天寿半中劫,约168,000岁。梵辅天神身长一由旬(40里),天寿一中劫,约336,000岁。大梵天王身长1.5由旬(60里),天寿一中劫半,约504,000岁。(注:天寿的算法,一小劫为16,800年,20小劫为一中劫,20中劫为一大劫。)

行者再继续用功禅修后,发觉用觉、观于禅修中,因用心故久会乱定,故舍弃觉、观而能进入无觉无观二禅天的喜俱禅境界,心生喜感之象。此初禅天天神仅余眼识、耳识、身识等三识可发挥功用,此时因行者入二禅境界,眼识、耳识、身识等三识居二禅境时已无其功用。二禅境界有五盖障道,故此时行者要断贪欲、瞋恚、昏沉睡眠、掉举及疑盖等五,即能入二禅天的果报,可得阿那含果---一还果,还要天上、人间来回一次,才能证得阿罗汉果。

二禅天天神分住少光天、无量光天及光音天等三天,因身一想异(身同一身,但想念各不同)之关系,二禅下品已证无觉、无观行者感召少光天果报,寿命二大劫,约1,344万岁,身高二由旬(80里)。人中、天上习禅定得光明增胜,命终可生无量光天,此天众说话时,口能现无量光明,寿命四大劫,约2,688万岁,身高四由旬(160里)。人中、天上习禅定入甚深上品二禅境时,能得光明无量,命终时生光音天上,此天众以光明代替语言,彼此以光通心意,此天神寿命八大劫,约5,376万岁,身高八由旬(320里)。而二禅天天神因无鼻、舌二识,故以喜悦为禅食,且无眼、耳、身三识,仅余第六意识,三、四禅天神亦仅余第六意识心。

修到二地的天神,他们的习气还留有什么呢?总共还留有34心所法,即是触、作意、受、想、思等五遍行,欲、胜解、念、定、慧等五别境,善法十一如信、惭愧、无贪、无瞋、无痴、精进、轻安、不放逸、行舍、不害等,中烦恼二(无惭、无愧),八大(掉举、昏沈、不信、懈怠、放逸、失念、散乱、不正知)等,再加上根本烦恼的三毒贪、瞋、痴等。故颂云:遍行、别境、善十一,中二大八、贪瞋痴。

在各心王中五遍行是它的特性,是永远存在的。而五别境中的欲是天神追寻的善境界而禅修所必须,故是一修行的原动力,您喜欢光、喜欢定,才会去修行。而五别境中的胜解、念、定及慧是禅修所得的另一种境界,故说别境,这是修行所得的代价。善十一法是修行的依据,把不好的烦恼法去除,留下来是好的善法,这善法在修解脱道时,还是要把它去除,变成慈悲喜舍的四无量心行菩萨法。

现在来说明修行到二地境界时,所去除的烦恼法有几?第六意识有51心所法,善恶具足;前五识有34个心所法,去掉些恶、烦恼法。故知修行时是先要用第六意识心王来修,在修行时才可来除掉10个随烦恼(忿、恨、覆、恼、嫉、悭、诳、谄、害、憍)3个根本烦恼(慢、疑、恶见),及四个不定法,因行者在初禅禅修时,是用觉观(寻伺)来修禅定,入二禅后已能去除初禅的觉观(寻伺)法及悔、眠等障,故总共能去除17个心所法。此五识心王的行相,是修到二地(初禅)的境界时所特有的状况,希大家能彻底了解。学唯识不要只在名相上熟记,而不去探讨修证过程与心地清净境界的相对印证。(待续)

( 87 年 6 月 2 日 讲于 慧炬念佛会禅修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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