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爾辭庫--名相篇--禪定瑜伽類


禪定解脫法

禪定─禪為梵語 dhyāna 之音譯;定為梵語 samādhi 之意譯。禪與定皆為令心專注於某一對象,而達於不散亂之狀態。或謂禪為 dhyāna 之音譯,定為其意譯,梵漢並稱作禪定。又色界之四禪與無色界之四定,合稱四禪八定。若是修行人只有禪定,未達解脫解脫知見,即非佛陀來世間之本意。

解脫者梵語 vimoksa(音譯作毘木叉、毘目叉)或 vimukti(音譯作毘木底)或 mukti,又作木叉、木底。意謂解放,指由煩惱束縛中解放,而超脫迷苦之境地。以能超度迷之世界,故又稱度脫;以得解脫,故稱得脫。廣義言之,擺脫世俗任何束縛,於宗教精神上感到自由,均可用以稱之。如從三界束縛中獲得解脫,分別稱為欲纏解脫、色纏解脫、無色纏解脫。由修習所斷煩惱之不同,可分為見所斷煩惱解脫、修所斷煩惱解脫等。特殊而論,指斷絕生死原因,不再拘於業報輪迴,與涅槃、圓寂之含意相通。

佛教原以涅槃與解脫表示實踐道之終極境地,其後乃逐漸形成種種分類而加以考究。例如:有為解脫(指阿羅漢得解脫者能明白了解心之作用,即勝解)與無為解脫(涅槃),或性淨解脫(指眾生本具離煩惱之清淨本性)與障盡解脫(由於現實之煩惱污染本來之清淨,故今斷其煩惱而得解脫),或心解脫(指心離貪愛)與慧解脫(以智慧觀照,而遠離無明),或慧解脫(阿羅漢未至得滅盡定者)與俱解脫(阿羅漢至得滅盡定者),或時解脫與不時解脫等二解脫。

《七佛經》云:「復次賢劫中,俱留孫佛、俱那含牟尼佛、迦葉波佛,亦說清淨律儀及禪定解脫之法;我所說法,亦復如是。」真實要修禪定,當依戒律而修,始能入禪定中,故戒經云:「戒律是平地,禪定是屋宅。」行者要能在真實體性緣起相中,能離相觀無相,了悟性空緣起之道理,了知一切諸法皆從業緣而得,以因緣故,生諸法也。

《宗鏡錄》曰:真心以靈照為心,不空無住為體,實相為相。」故不空無住為體者,此即是體之真實體性;真心以靈照為心,故知實相者即是非相,實相者即是三世諸佛之母。以實相之心體,於禪境中或日用應緣中,觀一切法爾,而不執著,是謂禪定,是謂解脫。

終南山圭峰宗密禪師曰:六波羅蜜中,禪定一行最為神妙,能發起性上無漏智慧。一切妙用萬行萬德,乃至神通光明,皆從定發。故三乘(聲聞、緣覺、菩薩)學人,欲求聖道必須修禪。離此無門,離此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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