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4WLOTUS.JPG (4513 bytes)雜經論集--
         
人類投胎受胎之真實因緣          


一、人類頭胎五位階段

胎內五位者傳統佛教,對於胎兒自母體中受胎,至出生之二六六日間,次第分為五個階段,即:

(1)羯剌藍(kalala),又作歌羅羅、羯羅藍。意譯為凝滑、雜穢。指初受胎後之七日間。

(2)頞部曇(arbuda),又作阿部曇。意譯為皰、皰結。指第二個七日間。

(3)閉尸(peśī),又作蔽尸、萆尸。意譯為凝結、肉段。指第三個七日間。

(4)鍵南(ghana),又作健男、羯南。意譯為凝厚、硬肉。指第四個七日間。

(5)羅奢佉(praśākhā),意譯為支節、枝枝。乃手足已形成之位,即受胎後第五個七日至第三十八個七日(出生之時)之間。

經偈語:「迦羅邏為初(1)迦羅邏生胞(2)胞生於肉段(3),肉段生堅厚(4)堅厚生(5),及諸毛髮等。色等諸情根,漸次成形體,因母食等,長養彼胎身。」

此外,關於胎內分位之別,印度古來即有數說,瑜伽師地論分之為八位,化地部、正量部則謂六位,數論外道以第五位攝於第四位,而僅立四位之說。

眾生以愛欲為生死根本也,以眾生五蘊身心,元因愛欲而有,但以愛欲為性命之正故,貪欲之境雖多,即種種諸欲,皆是助發愛性之本。眾生五蘊身命,皆屬四緣、六塵、妄想假合。

 

二、眾生無明業皆由緣、塵與妄想

四緣者即因緣(hetu-pratyaya)、等無間緣(samanantara- pratyaya)、所緣緣(ālambana-pratyaya)、增上緣(adhipati-pratyaya),大小乘皆說之,惟說法互異。

六塵係指色塵、聲塵、香塵、味塵、觸塵、法塵等六境。又作外塵、六賊。眾生以六識緣六境而遍污六根,能昏昧真性,故稱為塵。此六塵在心之外,故稱外塵。此六塵猶如盜賊,能劫奪一切之善法,故稱六賊。

妄想vikalpa,又作分別、妄想分別、虛妄分別、妄想顛倒。與「妄念」、「妄執」等語同義。即以虛妄顛倒之心,分別諸法之相。亦即由於心之執著,而無法如實知見事物,遂產生謬誤之分別。據宋譯楞伽經卷二舉出十二種妄想:

(1)言說妄想,謂計著種種妙音歌詠之聲,而認為其有自性。

(2)所說事妄想,謂凡所說之事,窮其自性,唯聖者所知,凡愚不了,僅依彼事而生言說。

(3)相妄想,謂隨事而起見,於一切法相,虛妄計著。

(4)利妄想,謂樂著世間種種財利,不知其物本為虛幻而起貪著。

(5)自性妄想,謂執持諸法,起自性之見,以自為是,餘皆為非。

(6)因妄想,謂於因緣所生之法,起有、無等見,妄想分別而形成生死之因。

(7)見妄想,謂於五陰等法,妄計有無、一異,起諸邪見,執著分別。

(8)成妄想,謂於假名實法上,計度我、我所而起言說,成決定論。

(9)生妄想,謂妄計一切法,若有若無,皆從緣起而生分別。

(10)不生妄想,謂妄計一切法皆先有自體,不假因緣而生。

(11)相續妄想,謂於一切諸法,執著此與彼遞相繫屬,無有斷絕。

(12)縛不縛妄想,謂於一切法,以情生著之故,則成繫縛,若離妄想,則無繫縛,凡夫不了,而於此無縛解中產生計著。

眾生有萬種情根,都由上述妄想而成,要能不妄想,當依世尊他報用身,周法界應物現形,導吾等萬種情根眾生,歸一乘智火,此即是如來之用大也。故要學世尊所說:「夫出家法,坐禪之業最為第一,調伏情根,使心不亂,專精寂靜,莫能驚恐。」眾生無始已來,至于今日,或因六情根造一切罪,或因六識造一切罪,或因六想造一切罪,或因六受造一切罪,或因六行造一切罪,或因六愛造一切罪,或因六疑造一切罪。如是等煩惱無量無邊,惱亂六道,一切四生。今日慚愧歸命懺悔。

古代禪林常用此語─莫妄想,此用語盛行於唐代禪林間。喝令他人勿起妄想之意。嚴厲制止修禪者執著於分別意識。不起妄想,則可直得菩提之果。《景德傳燈錄》卷十長沙景岑章言:「有僧問:『蚯蚓斷為兩段,兩頸俱動,未審佛性在阿那頸?』師云:『妄想作麼!』」《聯燈會要卷》六亦有同一記載,而於最後謂「莫妄想」。所以不能搞懂的事情,非自己能力所及者,最好的方法是莫妄想。

 

三、人類如何來投胎受胎

雜阿毘曇心論》云:「成就身非業,或說業非身。或有身業俱,或亦不俱說。」

成就身非業者。謂或有凡夫人處卵胎,迦羅羅、胞、肉段、堅厚,前身作已。捨此身未成未能起作,無麁心現在前故。麁心現在前能起身業,而彼細心現在前。如是內向、外向,內事、外事,盡當知。復次,彼分中極苦逼迫故,不能動轉。何能起作?若生欲界不住律儀,亦非不律儀,處身無作。若眠、若狂、若醉,無求無方便捨作因緣。業品已說。

或說業非身者,謂聖人生無色界。彼成就道共身業非身,彼色非分故。或有身業俱者,聖人處母胎,迦羅羅、胞、肉段、堅厚。若生欲界,處律儀波羅提木叉(隨順解脫、處處解脫、別別解脫、別解脫、最勝、無等學)禪,無漏。住不律儀、不住律儀,亦非不律儀身有作,有作不失。若生色界,此諸身色眾生居故。

身業者,或有說律儀,或說不律儀,或不捨作故,或亦不俱說者。無色界凡夫非身無色故,非身業凡夫故,口業亦如是。問世尊說四種入胎此云何?答:謂入不正知,及住與出胎,乃至入正知,住出亦復然。

彼少福眾生入母胎,「顛倒想轉顛倒解」。所謂風飄雨雪,大寒大闇,多眾擾亂聲。入華間林中,草窟、華窟、樹下、牆間,住於母胎,亦顛倒想及顛倒解,所見如前說。(由根有翳取境不明,故於境中起顛倒解。)出胎亦顛倒想解,所見如前。多福眾生見園林、浴池、殿堂、樓閣,跏趺端坐。餘如前說,是名第一入胎。

第二入胎者,自知入胎,不顛倒想、不顛倒解,而住出顛倒。如前說。

第三入胎者,自知我如是入胎,如是住胎。出則顛倒如前說。

第四入胎者,自知我如是入胎,住時自知我如是住胎,出時自知我如是出胎。

問:此諸入胎者說何等人?答:初者不淨業,亦復不求智。中二各成一,第四俱成就。

彼初者善業不清淨,亦不求智。第二者業清淨,而不求智。第三者求智業,不清淨。第四者俱成就。

又說:初入胎者,一切眾生。第二轉輪王。第三辟支佛。第四如來。

 

四、眾生以飲食正性命

四食catvāra āhārāh āhāra-catuska(1)指長養有情生命之段、觸、思、識等四種食物。

(1)段食kavadijkārāhāra, kavlī-kārāhāra,欲界以香、味、觸三塵為體,分段而飲噉,以口、鼻分分受之。段食又分粗(odārika)、細(sūksma)二種;前者如普通食物中之飯、麵、魚、肉等,後者如酥、油、香氣及諸飲料等。

(2)觸食(sparśākārāhāra),又作細滑食、樂食。以觸之心所為體,對所觸之境,生起喜樂之愛,而長養身者,此為有漏之根、境、識和合所生。例如觀戲劇終日不食亦不感饑;又如孔雀、鸚鵡等生卵畢,則時時親附、覆育、溫暖之,令生樂觸,卵則受此溫熱而得資養,故又稱溫食。人之衣服、洗浴等亦為觸食。

(3)思食(manah-sajcetanākārāhāra),又作意志食、意念食、業食。於第六意識思所欲之境,生希望之念以滋長相續諸根者,此即成實論所謂以思願活命。又依大乘義章卷八解釋:「過去業思,是其命根,令命不斷,說為思食。若如是者,一切眾生所有壽命,皆由往思,不應言無。或當應以彼現在思想而活命者,說為思食。」如魚、龜等出至陸地生諸卵後,以細沙覆之,復還入水,若彼諸卵思母不忘便不腐壞,若不思母即便腐壞;又如人之望梅止渴、精神食糧等。

(4)識食(vijñānākārāhāra),有漏識由段、觸、思三食之勢力而增長,以第八阿賴耶識為體,支持有情身命不壞者,如無色界及地獄之眾生以識為食。

雜阿毘曇心論》云:

問:須陀洹有不善業耶?若有者何故不墮惡趣?若無者應離欲,離欲者無有是處。答:住於初果者,一種不淨業。而不墮惡趣,業不具足故。

須陀洹雖有修道斷不淨業,無見道斷業。無對事故,是故不墮惡趣。具不具足故,如車二輪具能有所運。一輪壞則無所堪,彼亦如是。鳥譬亦然,愚者墮惡趣非智者。凡夫墮惡趣非聖人。犯戒墮惡趣非持戒,惡心墮惡趣非善心。如修多羅品說,食擇品當說,今當說:四食在欲界,四生趣亦然。三食上二界,摶食彼則無。

四食在欲界者,欲界有四食,四生趣亦然者。四生五趣亦有四食,地獄中鐵丸洋銅,雖復增苦壞,飢渴故名食,及冷風觸身亦名為食。三食上二界,摶食彼則無者。色、無色界無摶食,身輕微故,無色故。

問:諸趣一一趣何食增?答:於彼餓鬼趣,意思食為增。及與諸卵生,三無色亦然。

於彼餓鬼趣意思食為增者,餓鬼趣意思食增,以彼意行多故。及與諸卵生者,彼亦意思食增,以彼處卵生常念母故,得不爛壞。三無色亦然者,除非想、非非想,餘三無色,亦意思食增,意行多故。

偈言:胎生摶食增,謂彼人趣中。地獄識食增,第一有亦然。

胎生摶食增,謂彼人趣中者,胎生者人趣中摶食增多,以摶食持身故。地獄識食增,第一有亦然者,地獄識食增,識持名色故。非想、非非想,亦識食增,以識持名故。

偈言:欲天如人趣,色界觸食增。及與畜生趣,濕生亦復然。

欲天如人趣者,欲界天摶食增。色界觸食增者。色界天觸食增,受修禪故。及與畜生趣濕生,亦復然者。畜生趣中濕生者觸食增,持義是食義。如榰持瓶安住不壞,如是以食持身,身則不壞,牽有故說食。

問:若然者,一切有漏法是食,牽有故。答:增上故說力,能牽有故說食。有二事故名食,謂前方便牽,牽已復長養。

問:何故說四是食?答:此不應問一切難起,但隨量所應故說四。彼摶食(段食)者,長養諸根四大故說食。觸()者,長養心心法,故說食。意思(),長養當來有,故說食。識()者,長養名色,故說食。是故說四食。

 

五、歸依三寶真實義

問:若歸依佛法僧者,為何所歸?三寶各二種。佛有二種身,謂生身及法身。法亦二種,謂第一義涅槃法及一切無我法。僧亦二種,謂第一義僧及等僧。

為歸何等?答:歸依彼諸佛,所得無學法。涅槃無上法,僧學無學法。

諸佛所成就無學法名為佛。歸者歸佛所得無學法名歸佛。不歸佛所成就無諍等諸有漏法。自性不解脫故,以是故當知亦除生身。

若言於如來所起惡心傷足出血不得無間罪者不然。何以故?起惡心故。謂於佛所得無學法起惡心而傷足故得無間罪。

復次,壞佛所得無學功德所依故,所依壞故依者亦壞,如瓶壞乳亦壞。

歸依愛盡名歸法,善故常故。當知除餘法,以餘法無善及常故。

歸依僧所得學無學法,名歸僧。不歸僧所成就非學非無學法及生身,以有漏故,亦非等僧可壞故。

:歸依以何為自性?答:有說,口業自性,言說假合故。復有說,亦身口業自性,戒自性故。

問:歸依有何義?答:覆護義,是依義。安慰義,是依義。以是因緣,故歸依,是受律儀門。(節略)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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