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4WLOTUS.JPG (4513 bytes)《楞嚴經》識陰魔相(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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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化圓種性

                            (本篇文章為張玄祥居士所撰未經同意請勿引用轉載)


一、經文

《楞嚴經》曰:「又善男子,窮諸行空,已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若於圓融,清淨覺明,發研深妙,即立涅槃,而不前進。生勝解者,是人則墮,定性僻辟支。諸緣獨倫,不回心者,成其伴侶。迷佛菩提,亡失知見。是名第十,圓覺吻心,成湛明果。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覺圓明,不化圓種。」

 

二、解釋

1.前言

行者於開悟後經色陰、受陰、想陰、行陰等魔相的修證,已能超越五蘊魔相中的前四者,進入識陰區宇中。《楞嚴經》前部份所述:「但汝於心,微細揣摩,若離前塵,有分別性,即是汝心。若離分別性,離塵無體,斯則前塵,分別影事。色心諸緣,及心所使,諸所緣法,唯心所現。」行者若能以此種見解擺脫了色、受、想等陰諸魔境時,行者當能入行陰區宇中,又能體知眾生因緣果報的虛實,應緣受報全是此識的執妄為真,若實而能虛之,才有能力做到感召懸絕,用來擺脫「眾生顛倒因」,不受六道眾生的因緣感召,故說行陰破滅後行者,即能超越了「眾生濁」,進入識陰魔相中。在行陰區宇中,第七意識因妄執第八意識所現一切為真,始有「眾生顛倒因」,也因色、受、想陰滅故,超越了劫濁、見濁、煩惱濁,又能無有妄想心,始有能力來觀眾生果報因緣,而行陰滅行者已能不受眾生因緣感召,故因能感召懸絕而超越了「眾生濁」。

在本識陰魔相中,行者都以阿賴耶識作用為主,或稱阿陀那識(清淨識),故能識知世間一切萬相的真實,但或因認識不清其全部的實際狀況,會產生種種錯誤的認知,才會迷失菩提自性。行者於最後一關識陰區宇的魔相中,如何不迷失菩提自性真如體,遇種種識心所感之善境界,所能化成之境界,能不執取諸境,即能超越識陰種種魔相,這樣就能超越「命濁」。能超越「命濁」的行者,才能真正成為自由人,才能不受種種業力的糾纏,也才能自在不入於生死海中。證到識陰區宇者高天之福報已具,若稍微有閃失,迷執一些境界而生妄執心病,即會迷失菩提自性後,感召諸天或仙道眾生來為其伴侶,死後還生該天或成仙道中人。

當識陰區宇中行者,能以識來認知世界成立,唯心所現,有如《楞嚴經》前部份所述:「諸法所生,唯心所現,一切因果,世界微塵,因心成體。」故一切法均以識心為法源,若執妄即會生境。在吾人六大 (地、水、火、風、空、識) 中,空者即是萬相發生之本體,而識乃是建立一切果報力量的泉源,四大(地、水、火、風)即是業報之果體,此果報可成眾生正報之身及依報之器世界。

行者至此階段雖已超越了「眾生濁」,但這祇是對外緣感召的解脫而已,對於識心鑑照外世界所起的法塵妄執,還會有誤執迷失的機會,故行者回歸到識陰本元之時,如何能不受「世界顛倒因」所迷,誤受感召而生於色界天界、無色界天界、外道仙人及無想天等,是此識陰魔相中修持的重點。

行者至此境界,因識陰心已經能成就一些佛性功能:(1)體知根隔合開,與十方諸類相通覺知;(2)識知體中能現虛空十二類眾生於我身中;(3)識知己身心能從虛空化出;(4)識知十方草木皆是有情;(5)識知自性與諸根互用隨順,(6)能知識入圓虛無心,對一切境不動轉。(7)悟知圓常而不懼生死,能不求色身於永恆。(8)識已能化生一切,故能幻化華麗皇宮、七寶等。(9)能了知眾生受命原由,眾生受命精麤識心,且能加以清楚分別。

「識」既然能識知世間萬相,也有生命感緣的原動力、輪迴的根本力,我等在修解脫道,要超出三界,別無他途,對識心鑑照一切相要能不執取,要能破離,識心滅則色身滅,同時自己心中器世界亦滅。這是五蘊(色、受、想、行、識)中最後一關,修證也已漸次地依色、受、想、行、識次第成就,最後這識陰滅時,當然就超越了「命濁」,獲得真正的解脫了。

上個魔相中,行者已能了知精微識心本元時,此識心本元是因果相酬之根本,若此時行者能去除罔象虛無顛倒妄想,則能得真正解脫之清淨道。故此行者一心一意,想盡辦法惟希能求得與此清淨道相應,偏入性空的修證中,反而執取空真如體不放,這樣做是反而背離菩提清淨道而行,不能得清淨無上道。

此時行者識陰已入圓融,若於圓明融通中,得清淨覺知明了,真如性能知萬象一切真如現象,更加發明研究此圓明湛然微妙之相,而立即求入涅槃城,不再企求前進菩提道者,此行者則將得獨覺乘定性菩提,雖可證辟支佛果之無漏種子,也僅悟得生空無漏,因深厭生死,專修自利寂滅之樂法,違背真正涅槃城池。反而感召諸緣不應,獨專於一倫,不回心向大者,成為其伴侶,永失證得無上正等 正覺之機緣。

 

2.經文解釋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於識還元。」

又如善男子修到行陰區宇中者,都是在用此行陰心窮眾生類本,感知眾生種種生死輪迴業緣,但在此中也能不落於十種偏執中,如遠離偏常論、圓常論、一分常論、有邊無邊論、四顛倒偏計論、死後有相論、死後無相論、死後具非相論、死後斷滅論、五現涅槃論等諸毛病中。此善男子更能窮究行陰中有情眾生八萬劫前後因緣,之間都能超越了上述諸虛論,遇某境界因緣,若能不執著,則此等眾生互相感召的因緣不起,善男子都能固守自性清淨而能不應諸緣,能達此境也就是能觀行陰為空,此時的修證就已經超越了「眾生濁」的境界。達到行陰滅善男子,即不再受諸根執境之影響,而確實能於識心中,還原識性之本元功能。

 「已滅生滅,而於寂滅,精妙未圓。」

行陰已滅之善男子,在於色陰、受陰、想陰、行陰等魔相中,對世間一切相已能超越諸根對境的妄執——六結使,在動、靜、根、覺、空、滅等六結使之生滅法中,諸根對種種因緣法塵境,常以六結使毛病妄執為真、為善,妄執的現象依層次分為:若動塵境在,則妄執動塵為真,動塵滅則靜塵生,反執靜塵為寧祥;繼而靜塵滅則根結生,反執根性之異用現象。繼而根性之用滅則覺心生,此時反執取覺心靈知之見;當覺心靈知滅則空生,此時反執空性寂寂然為究竟;當空執滅後則滅結生,以有相無住為依止,最後當要將滅結亦破滅,此時善男子修行中生滅法已滅絕矣!

此等六結使的毛病,是世間內天上、人間凡夫根本我、法二執的原由,以堅固妄想、虛明妄想、融通妄想、幽隱妄想以為其本。照菩提道修行過程言,在生滅法滅卻時,則佛性即能現在其前。但現在行陰滅之善男子,雖是破除了「眾生顛倒因」而超越了「眾生濁」,無遍計所執性,而依他因緣起自性能悟知,也有菩薩四智中的「妙觀察智」及「平等性智」,此時善男子理應能以識心起「大圓鏡智」及「成所作智」的菩薩、佛境界,藉以識心了知一切世界及眾生相,以識心現一切神變化事,但善男子為何不能呢?主要還是因「識精妙明」未能圓滿具足,還沒有破根本的顛倒妄想,故不能有諸菩薩、佛不可思議之境界。善男子修到行陰盡而處識陰區宇中時,除「大圓鏡智」及「成所作智」不會現起外,法身雖本清淨,但三身中的報化身還未圓滿,因還沒有破罔象顛倒妄想,故不能超越「命濁」。且因應化身還不能有千萬億之多,此亦是因「識精妙明」未圓滿故,故不能與如來諸地或果地佛相比。

 「若於圓融,清淨覺明,發研深妙。」

識陰區宇行者能逃過前述九種魔相,而直趨菩提道時,已得六根互用圓融,體知根隔合開,與十方諸類相通覺知;識知體中能現虛空十二類眾生於我身中;能識知己身心能從虛空化出;識知十方草木皆是有情分別;識知自性與諸根互用隨順,能知識入圓虛無心,對一切境如如不動;悟知圓常而不懼生死,能不求色身於永恆;識也能化生一切事物,隨心所欲而成辦一切;識能了知眾生受命原由,眾生受命精麤識心,且能加以清楚分別。行者發明上述之能力,也研究自性更深邃微妙。因而依此圓融性成就諸識知能力,也能讓根、塵不染而心自清淨,更能照見十方世界及一切世界眾生明明了了。

 「即立涅槃,而不前進。」

若此行者於圓融、清淨、覺明中,了知世界、眾生因緣真實,也能悟知種種識心之能力。因而即認為要能不受識心虛狂不實之影響,應即能住入涅槃寂靜中,使自性不隨諸緣運行,使諸緣對自心不起作用。因此知見建立後,即不能再往菩提大道前進,祇能證得小乘果位。

 「生勝解者,是人則墮,定性辟支。」

此時行者對於心能入涅槃境界中時,以此生空智得證涅槃而生勝解者,這種人即墮入定性辟支佛果。行者此時得證,辟支佛乘定性,又稱獨覺乘定性、緣覺定性、定性緣覺,乃具有可證辟支佛果之無漏種子者。此種定性法爾唯有生空無漏之種子,故深厭生死,專修自利樂寂之法,唯斷煩惱障,證生空之理,定得 小乘之果而入有餘涅槃。因其不具佛種性,故不能成佛道,即聲聞、緣覺二乘所被之機,故此兩者合稱二乘定性。

佛弟子要如何來修證呢?世尊告訴我們應修如來乘定性,又作如來乘性、菩薩定性、定性菩薩。此等如來定性乃具有可證佛果之無漏種子者,以法爾具有生法二空之無漏種子,故祇要修自利、利他之行,斷煩惱障與所知障等,即能證二空真如體,得菩提涅槃二轉依之妙果,即能入無住處涅槃,而成大覺圓滿之極果位,這就是大乘所被之機者,佛弟子當知此種菩薩定性或如來定性之真實,好好朝此方面修證,廣行六度波羅蜜多,甚或十度波羅蜜多。

「諸緣獨倫,不回心者,成其伴侶。」

行者證到辟支佛乘定性時,認為此真如性諸緣不黏,能以辟支佛果之無漏種子,證得清淨涅槃之境界,因此專尊獨覺種性,認為已無一法能與此相倫比。也因此成為崇善辟支佛果位之定性獨覺乘。此等定性獨覺者本就不知證得小乘果位時,當得再回小向大,以自利利他的修證,最後才能圓滿正等覺的無上佛道。如果此識陰區宇行者證到此最後階段,不知回心向大,就會有獨尊辟支佛道定性獨覺者,來做為其伴侶,就成為小乘聖人的境界,不知還有更上一層樓的佛道可成。

 「迷佛菩提,亡失知見。是名第十,圓覺吻心,成湛明果。」

如此得辟支佛定性者,因居無佛出世之時,以過去事佛因緣而獨自證得辟支佛果,得生空涅槃境界。若不能回心向大,此等修大乘者卻誤入小乘果,即是迷佛菩提。又不知回心向大,以果為究竟故,更是亡失正知、正見,而入偏見中者。

當行者徹悟世間事,甚至十方世界事和合,均是因緣所生,能以圓覺遍知識的功能及心用,更能以此真如體性成就湛然明確之果,因而執此圓覺心,不入一切法中,而住涅槃城者。當此行者有諸能力時,即喜愛住於涅槃,應緣入空寂之體真如中,如此獨取小乘辟支果位者,就會成為定性獨覺菩提之小果,這種行者即稱為第十個錯用心,迷失菩提道果而入小乘果位者。

「違遠圓通,背涅槃城。生覺圓明,不化圓種。」

此等小乘獨覺辟支果位者,不知真正菩薩種定性或如來乘定性,最後終不能具有佛果之無漏種子,不能以法爾具有我法二空之無漏種子,不能修自利、利他之行,不能斷煩惱障與所知障,不能證得二空真如,得菩提涅槃二轉依之妙果。故說此行者違遠圓通,背向著真涅槃城池在走,不能入無住處涅槃,而成大覺圓滿之極果。

此行者雖已能生起覺知歷歷諸法相的真如,以圓明妙心而不受諸緣所迷,且能圓明妙心住涅槃境界,與真如體性之心相吻合。但不知世尊續說,當行者由小向大時,以自利、利他之行為,廣修十度波羅蜜多,此等與聲聞、緣覺法等是不相應的,祇有修習無上菩提佛道者始能得般若波羅蜜智慧。故獨覺定性菩提行者,雖能生圓明妙心,得自在涅槃心,但不能得神通變化無量,不能得千萬億化身,不能得三身、四智、佛十八不共法,不能得一切智、一切相智、一切道相智。故佛陀說獨覺辟支佛行者,雖生圓明,但不能學得由圓明中所起的神通變化,叫作不化圓種性,非菩薩種性,更非大乘如來乘種性。

識陰十種魔境至此終結,前八者談外道、天界、仙道、魔王等,錯修妄本,貪戀塵勞,當然不能超出三界,枉受天界長壽生死,故皆判屬為魔境;但聲聞、緣覺種性者已斷惑、證真,且已出三界,而了脫生死,何亦判為魔境,令修習小乘者不敢修習;倘遇鈍根,有失接引之便,豈是慈悲佛、菩薩所當為?我們要知道,修得聲聞、緣覺菩提者,雖得自我解脫,因智根稍劣,祇是暫止住於化城中(四禪五淨居天中),往後當會有機緣回小向大,至時亦當學習無上正等正覺菩提道,祇是暫時歧路耳。

若是銳機菩薩種性者,當準《華嚴經》所說,忘失菩提心,而修諸善法者,皆為魔業。雖聲聞、獨覺菩提是暫屬魔業,因住化城故,而後當有轉大乘之機會。況此《楞嚴經》乃在修習首楞嚴大定,認識隨順覺性、明隨順覺性相,圓滿無上菩提,故屬大乘根基者易修習。而聲聞、緣覺種性者,先以得少為滿足,中止於小乘涅槃化城中,故世尊說是魔業,也是無可厚非!世尊意在鼓勵諸佛弟子,人身難得今已得,佛法難聞今已聞。希佛子能一股作氣,修習超越世間禪、出世間禪、外道禪、仙道、無想天等,善用有生之年,來成就無上正等正覺的菩提大道。(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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