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tus1.jpg (8966 bytes) 轉念救命(4-4-6)

                    (本篇文章為張玄祥居士所撰未經同意請勿引用轉載)


(一)公案本文

央崛摩羅因持缽至一長者門,其家婦人正值產難,子母未分。

(緣起於現象界,尊者前往長者家托缽,卻遇有一婦人難產。)   

長者曰:「瞿曇弟子,汝為至聖,當有法能免產難?」

(高貴剎帝利種姓弟子,汝是至高無上聖者,當有辦法解決此產難。)

央崛與長者曰:「我乍入道,未知此法。待我回問世尊,卻來相報。」及返,具事白佛。

(我剛入道不久,此法尚未聽過,等我回去請教世尊,再來報告。回世尊處後,將事實秉告世尊。)   

佛告央崛曰:「汝速去報,言我自從賢聖法來,未曾殺生。」

(汝應速去回報說,我自從依賢聖法學習以來,即未曾犯有殺生之事,現希望母、子等亦不應有殺生之念。)    

央崛奉佛語,疾往告之。其婦得聞,當時分娩。

(業力之所牽引,子有殺母之意,聽殃崛之語,轉其意識,當順利分娩矣!佛法神乎其聖,得轉無量業識。)

 

(二)玄祥釋解

1.前言

學佛者或禪修者以為「涅槃妙心」中的「妙心」,定有很高的道理在,因心體不可思議,故稱為妙心。依天台宗之判教,別教係以如來之真心為妙心,圓教則直以凡夫之真妄兩心為妙心。天台宗所立藏、通、別、圓等化法四教之一,宣說《華嚴經》等諸大乘經中,不共聲聞、緣覺二乘之旨。所以此教別為菩薩說恆沙俗諦之理,用道種智斷塵沙及界外之見惑、思惑、無明惑等三惑,修諸波羅蜜多,自行化他之行,立三賢(十住、十行、十迴向)、十聖之位,以無礙道金剛喻定為因,解脫道涅槃四德(常、樂、我、淨)為果,不利益聲聞、緣覺二乘,只利益菩薩,故稱別教。又因與聲聞、緣覺二乘不共,故又稱為不共教。天台宗化法四教中,別教為界外之事教,故雖明實相中道理念,而「但中」之理不圓融相即,須次第修空、假、中三觀,次第照三諦(()諦、假諦、中諦)之理,次第經歷五十二位階次(十信、十住、十行、十迴向、十地、等覺、妙覺),次第破見思、塵沙、無明三惑,次第得一切智、道種智、一切種智等三智。

而圓教則直以凡夫之真妄心為妙心,其中圓教之「圓」即不偏而圓滿之意。若就經典之判釋而言,於華嚴、方等、般若等經之說法中,雖亦皆說圓教,但均屬於未開顯之圓,而非純粹之圓教,僅有《法華經》方屬純圓,故說法華是一乘佛乘。

妙心就能有無量神用,或說要有無量神通能力,才能稱為妙心,甚至於才能化解他人的業障。其實菩薩教化眾生,有時幾句簡單的話語,就能讓人悟得,悟後能放下一切執著,就能得到意想不到的結果。當然修證者要有涅槃的心,才能徹底懂得宇宙中的大道理,懂得業力與妄執是輪迴的根本,解脫業力與否都在於一念之間。若一個人有修行、沒修行都好,只要一念間能放下、念轉,即能解脫業緣的牽扯,獲得自在的心,有自在的心就能獲得自在的身。

以學習不被欲望所迷,不執取一切境,就能夠自在地、真正地學習到佛法。佛法並不高深,三藏十二部經法門無量,但要能得解脫唯說一法,面境無分別心、無喜惡心,抱著平常心,如是而已。而依空起用唯一妙心,能善用心利益眾生,可以說是得涅槃妙心者。

2.釋題

公案名為「轉念救命」,凡人隨業力起心意念,以心意念為行為模式,隨意念而有所行動,滿足業緣而成就「滿業」,所以常受業緣所縛。「滿業」者指圓滿有情之眾同分,而令各人諸根、形量等殊別之善惡業緣。未修行者不知因果道理,天天發生的人與人、人與事等等事端,都是有其因果關係。無知者不知此道理,都以自心意念為喜惡,也才有因緣果報隨緣發作的時候。

修行人能知因果道理,做一件事、面對一個人要起心意念時,能隨時把握得住脾氣,可能就會因一念轉而改變了業緣,最後無事緣成就惡業。譬如說有冤親債主要破壞您家庭,破壞您夫妻間感情,讓您家破妻離子散,主要因您哪一世破壞了它的家庭。所以它就用意念來影響您夫妻,讓您與另一半吵架,甚至於大打出手,最後上法庭離婚了結。若知道一切法都是因緣法,無風不起浪,當您要與另一半吵架時,能把握住意念、行為,觀一切法為空,不隨心意發作,當能大事化小,小事化無。所以說一個人時時、處處能觀自心,遇惡心時能轉其念,即能擺脫一切業障。

公案中佛陀簡單一句話,卻能挽救產婦與胎兒二命,當然遇善緣如出家修行者或如世尊,更因一句話就能轉命運,避免殺害生命。古代看孕婦難產而致命者甚多,不管孕母殺死胎兒或胎兒欲殺孕母,都是業緣的牽扯使然。現代醫學發達,已能手術剖腹生產,這種胎兒殺母,或母欲閉死胎兒的情況已經能避免了,除在醫療不發達的地方,才會有此等事繼續發生。

 

3.玄祥釋解

央崛摩羅尊者因持缽至一長者門,其家婦人正值產難,子母未分。

陀弟子央崛摩羅尊者,某日入城托缽,至一長者家,正值其家婦人難產,母子久久不能分離。這種事我們看來是一難產事件,對於能知因緣果報者,即知可能有胎兒欲殺其母,所以久久不能產下。

崛摩羅意譯為指鬘、指髻,也就是把別人手指頭砍下曬乾,綁在自己頭髮上的,稱為指鬘。央崛摩羅尊者起初住於室羅伐悉底城,是為凶惡之人,他曾經奉事邪師摩尼跋陀羅行者,非常恭順謙敬其師。後來因其師母誣告師父,說他凌辱師母之罪,其師不察遂命其出遊修行,並囑付他要殺害千人,殺後各取一指作鬘,始要傳授他「涅槃」之法。央崛摩羅於是出城住於森林處,遇有人過其處即殺是人,每殺一人則取一指為華鬘,故有「指鬘」之稱。殺至九百九十九人時,還缺少一人,急欲弒其母以成一千之滿數。

時佛陀遙知而愍生救護之念,遂前往化度他。當央崛摩羅見佛陀前來,執劍趨前,意欲害佛陀,但無能力害佛陀,後經佛陀為說正法,乃改過懺悔而入佛門,後來證得阿羅漢果,真是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之例證。但據言最後央崛摩羅尊者入城乞食,被城中人民以瓦石擊之,並以刀斬之,央崛摩羅流血淋漓,還至佛所。其後,不知所終。

語說:「緣起於現象界,尊者前往長者家托缽,卻遇有一婦人難產。」央崛摩羅尊者剛皈依佛陀出家修行,不巧就遇到此等事,冥冥之中是否又有定數

者曰:「瞿曇弟子,汝為至聖,當有法能免產難?」

家之長者見有比丘前來,即生起一線生機說:「瞿曇佛弟子,您是釋迦牟尼佛弟子,最聖最尊,您應該有辦法來避免此等產難的,請救助此母子兩人罷!」 瞿曇者Gotama,係為印度剎帝利種中之一姓,據言是瞿曇仙人之苗裔,也即是釋尊所屬之本姓。瞿曇意譯作地最勝、泥土、地種、暗牛、牛糞種、滅惡。又異稱為日種、甘蔗種(詳下解)。「Go瞿」乃土地之義,「tama曇」乃最勝之義;即除天之外,於地上人類之中,以此為最勝之族,故稱「地最勝」。

《十二遊經》記載,有關瞿曇姓氏之由來,說於久遠劫時,有一菩薩做了國王,早失父母,乃以其國付囑與其弟,轉跟從一婆羅門學道,住於甘蔗園內,時人稱其師為「大瞿曇」,稱彼為「小瞿曇」。其時國中有五百大賊搶劫官物,於遁逃之時,路經此甘蔗園,乃散其盜物於左右。捕賊者尋跡追至,以為菩薩即是國中大賊,即以木枝貫射之,致其身血流污滿地,之後即死亡;大瞿曇以天眼徹見,悲哀涕泣,乃取土中之餘血,以泥和之,還至園中,盛之於器,並分置左右而咒之,謂此瞿曇若有誠心,則天神將變血為人。歷經十月,左化作男,右化成女,此後此族群遂以瞿曇做為姓。

有另一說法,據《大日經疏》、《俱舍論記》、《中觀論疏》等記載,有一名瞿曇仙人,於空中行欲,有二滴之污,落於地面,生成甘蔗,後經日光炙照,生出二子,其中一子即為釋王。故相傳瞿曇仙人即釋迦種族之祖,且釋種亦因之稱為甘蔗種。

按語說:「高貴剎帝利種姓弟子,汝是至高無上聖者,當有辦法解決此產難。」瞿曇種姓之學人,各各都成就阿羅漢道,所以此長者以為央崛摩羅尊者當亦有辦法解決此難,如遇救星一樣,祈求有加。

央崛與長者曰:「我乍入道,未知此法。待我回問世尊,卻來相報。」及返,具事白佛。

央崛摩羅尊者剛剛出家學正法不久,也沒聽聞說有什麼可以化解產難的法門,所以就對長者說:「我才剛出家跟世尊學法不久,尚不知有何救助產難方法,等我回去問世尊後,再來告訴您們解決辦法。」回世尊處後,將上請稟報世尊。

按語說:「我剛入道不久,此法尚未聽過,等我回去請教世尊,再來報告。回世尊處後,將事實秉告世尊。」長者雖求助安胎順產之法,央崛尊者不知,遂急返佛陀處,請示救助之法。也許我們也急需想學此法,但不知佛陀僅用數語,即能化解此種產難。

佛告央崛曰:「汝速去報,言我自從賢聖法來,未曾殺生。」

世尊即告央崛摩羅尊者說:「你趕快去告訴他們,說我(指世尊)從學習賢聖法以來,從來就沒有殺生過,只有學忍辱法、只有捨身,沒有殺害眾生之生命過,所以母子等應與我一樣,不能有殺生之念。」

按語說:「汝應速去回報說,我自從依賢聖法學習以來,即未曾犯有殺生之事,現希望母、子等亦不應有殺生之念。」此是佛陀的威德力生效,還是簡單的話語來能化解母子兩人心意或業緣,教他們不應有心意要殺對方之意,放下此等殺意,一切都將改變其業緣。

央崛奉佛語,疾往告之。其婦得聞,當時分娩。

央崛尊者奉持著佛陀之言,即速往告長者等此言,其婦與胎兒聞得佛言,當時產婦立即平安分娩。佛陀簡單數語,即能化解此等殺生危機,真是妙心之用也。

按語說:「業力之所牽引,子有殺母之意,聽央崛之語,轉其意識,當順利分娩矣!佛法神乎其聖,得轉無量業識。」雖然我們從公案中,不知是母要殺子,還是子要殺母。但一般而言,應是子來投胎,意欲殺其母較有可能。當然也有母殺子的可能,母親之阿賴耶識知此子是冤家,不如未生前先殺死胎兒算了。總之,因果報應真是可怕,不學佛法不明因果,冤冤相報,永無絕期,所以六道中沉淪不止者如是。

(2005.07.22.撰於法爾)


[ 認識佛性 ] [ 公案禪機 ] [ 首 頁 ]